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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宠而娇 (梦魇殿下)


  钱不钱的,唐娇倒不是特别在乎,有了娘最喜欢的几件首饰,她已经很满足,更何况天机已经向她保证,这些东西迟早会一样不少的回到她手里。至于翠花……她摇摇头,指着那堆白骨道:“算了,把她埋了吧。”
  “您要原谅她吗?”天机淡淡道,虽然表情没有变化,但目光里有一点失望。
  唐娇几乎立刻就感到后悔了,她何必为了一个仇人让他失望,可是想了想,最后还是坚持己见,因为她心里头有一个预感,如果她立刻就反悔,他也许会更加失望。
  “不,我没有原谅她。”她摇摇头道,“但是一命偿一命,她现在已经死了,我也没有必要再很她了。”
  说完,她忍着身体的不适,以及心里的恐惧与呕吐感,走到翠花的骨头边上,有些两腿发软的蹲下身,捡了把强盗留下的刀子,在地上刨坑。
  “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爱憎而不折手段,就会变得越来越卑鄙,比如翠花。”她一边刨坑一边说,“如果一个人的心里只有自己,心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小到只能容纳她自己,比如玉珠……”
  挖好坑之后,唐娇用刀子把翠花的骨头扫进坑里,用土填好,然后直起腰来。
  “不择手段的下场,我已经看见了……”她微微有些喘,低声喃喃道,“我现在亲手埋了她,好叫自己记得清楚些……以免日后步了她的后尘。”
  天机一直没有帮她,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看她,失望早已消退,留下的只有赞许。
  只有唐娇自己心里知道自己有多绝望。
  翠花不择手段对一个人好,最后却落得这个下场。
  那她呢?只顾自己的意愿,不管旁人意见,不折手段的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她的结局会是怎样呢?
  唐娇不想承认自己是错的,也不想放弃,但是心里头开始觉得有些迷茫了,以至于接下来的路途上,都显得浑浑噩噩的,心里头百转千回,都找不到一个两相其美的法子。
  天机自是不知她心里在想什么,只以为她被死人给吓坏了,见她近日来沉默寡言,吃得越来越少,以至于小脸迅速瘦成一个尖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行为,跟一只商队擦肩而过的时候,特地追过去,带回来一袋子松子糖。
  “后天就到京城了。”他骑在马背上,手里一只松子糖,递到唐娇嘴边,“再坚持一下。”
  唐娇舌头一舔,把松子糖从他指尖舔进嘴里,因为走神的缘故,完全没注意到对方手指的颤抖,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问道:“到时候,就能见到其他托孤者了吗?”
  天机正在感受指尖那种奇怪的酥麻感,稍微走了一会神,才回道:“不,先去我故友家。”
  一边说,他一边又递了颗松子糖过去。
  唐娇依旧恍然不觉,歪着脑袋舔糖果,对方这次捻的有些紧,她一次性没舔进来,索性舌头卷着他的手指多舔了几下,然后一边咬着到嘴的糖,一边好奇的问:“你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天机迅速拿起第三颗糖递过去,嘴上随口道,“若不是过于懒散,恐怕三元及第的冠冕还轮不到暮蟾宫来戴。”
  唐娇其实不是很喜欢吃松子糖,再加上天气这么热,吃太甜的东西,嘴里会觉得有些腻,于是伸手推了回去:“你吃吧,我不吃了……”
  “哦……”天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他收回手,毫不犹豫的将那颗松子糖递进嘴里。
  两人一前一后的坐在马上,唐娇在前,自然看不见他俯视自己的眼神,更没看见,他正一下一下舔着自己的手指……那刚刚被她舔舐过的地方。
  若不是天色转阴,隐隐有雷声传来,恐怕他能舔到天荒地老。
  仰头看着天生乌云,感受着刮过面颊的凉风,天机有些遗憾的放下手,沉声道:“抱紧我。”
  唐娇反手抱住他精壮的腰。
  尔后,策马扬鞭,黑马长嘶一声,犹如平地起了一朵乌云,四蹄飞速踏过地面,带起奔雷般的声音,与天上的乌云你争我夺,终于抢在下雨前,跑过了京城大门。?

☆、花间浪子温良辰

?  第三十四章花间浪子温良辰
  京城之繁华,自非平安县那样的小县城能够比拟。纵使天上已经阴云密布,但是西市的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小摊贩们着急的收着摊上的货物;茶楼酒家则派人倚门吆喝,召路上的行人进门避雨,顺便点一壶茶,喝一杯酒;匆匆来往的行人除却黑眼睛黄皮肤的本地人,还有高鼻深目的大食商人,面覆轻纱的波斯舞姬, 白衣金发的传教士等等。
  天机勒了勒缰绳,停在一家胡姬酒肆前。
  门前立刻迎上来两名绿眼胡姬,一个笑着为他牵马,一个用音调有些怪异的汉话招呼他进门。
  时值傍晚,酒肆里的人还不多,即便有客人,也都各自搂着一名胡姬,没人会自己带女人来这种地方,故而天机与唐娇一路走来,无论是客人还是胡姬都多看他们一眼。
  天机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虽然僻静阴暗,但是坐在这里,一抬头就能将整个大厅收入眼底,是最好的观察点。
  唐娇第一次进这种地方,难免有些坐立不安,扯了扯天机的袖子,低声说:“我们来这干嘛?”
  “等人。”天机把胡姬送来的果盘推到唐娇面前,“吃,不然惹人怀疑。”
  带着个姑娘来胡姬酒肆,他已经很显眼了,若是什么东西都不吃,什么酒都不喝,那就更显得别有用心,与这地方格格不入。
  为了配合他,唐娇开始吃水果……三盘水果啃完,她打了个饱嗝,转头对天机说:“你让我干点别的吧,我什么都愿意干,只求不吃。”
  “……”天机无语的看了她一眼,“那你帮我注意一个人。”
  “谁?”唐娇问。
  “容貌俊美,行为举止有些浪荡轻浮。”天机说,“但是不讨人厌,男人女人都很喜欢他,走到哪里,都很受欢迎。总而言之,长着一副能吃百家饭的脸……”
  “你说他吗?”唐娇指着门口走进来的那人。
  那是一名人高马大的男子,但并不显得魁梧,只显得修长而醒目。身上披着一件白底牡丹纹的袍子,修长指尖端着一根白玉烟枪,屋外有雨,湿了他的脸颊衣裳,他缓缓抬手,将脸上的雨水和碎发一同朝脑后抹去,露出一张性感到极致的面孔,左眼下泪痣分明,笑容浪荡不羁。
  “温侯!”一名商人递了杯酒过去,“来,先喝一杯,暖暖身子!”
  “温侯是什么人,你居然请他喝这样的劣酒?不厚道,你太不厚道了。”另一名酒客挤开他,伸手扯住对方的袖子,“来来,温少来我这,我请你喝好酒!”
  “谁都别和我抢,今天我跟温侯不醉不归!”又有人过来争着请客。
  刚刚还冷冷落落的酒肆顿时变得热闹起来,酒客,胡姬,犹如飞蛾扑火般朝那人涌去,就仿佛他是一轮太阳,熊熊燃烧,光芒万丈。
  看着这一幕,唐娇嗯了一声,转头对天机说:“你说的没错,他的确长了一张能吃百家饭的脸。”
  天机盯着对方,没说话,也没凑上去,他等对方上楼之后,抬手招来一名胡姬,掏出一张纸放在她的托盘里,然后在上面压了一锭银子。
  “帮我转交给温侯。”他说。
  胡姬收起银子,朝他抛了个媚眼,然后扭着纤腰离去。
  不久之后,她从楼上下来,来到天机桌子边,恭恭敬敬的说:“温侯请您上去喝酒。”
  天机起身,带着唐娇走上楼去,被胡姬一路领到雅间里。
  雅间充满异域风情,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上面描绘着太阳和玫瑰的图纹,踩上去的时候就像踩在一堆羊毛上,细嫩柔软。有一整面墙壁上挂满了水烟壶和各式烟斗,旁边还累放着各种口味的烟膏,一名蒙着面纱的胡姬跪在水烟壶墙边,碧眼温柔,细腰纤纤,随时准备为客人封箔烧炭。
  白袍男子半枕在她的膝盖上,指尖捏着一张纸,慢条斯理的朝天机看来。
  “我记得我们已经割袍断义了。”他懒怠道,“你为什么还来找我?”
  “你虽不把我当朋友,但我却把你当朋友。”天机在他面前坐下,淡淡道,“所以我给你送来了消息,一个可以帮你大忙的消息。”
  白袍男子静静凝视他,半晌,忽然笑道:“我可不想欠你人情……天机,你最近缺钱吗?”
  “温良辰,我不要你的钱。”天机也笑了。
  “那你想要什么?”温良辰说完,立刻抬手止住天机的话头,“不,我不想听。你的那些事情,我不想搀和进去……嗯,这样吧,无论你这次回到京城想做什么,都得有个落脚的地方,我送你一座宅子,僻静,安静,安全。”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还是租房子住吧。”天机摇头,“至少锅碗瓢盆都是现成的。”
  “记下。”温良辰转头对身旁的胡姬说,“明天给这人送一套锅碗瓢盆过去。”
  “锅碗瓢盆是有了,但缺人做饭啊……”天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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