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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 [红文] (恬静舒心)


  紫苏长长的舒了口气,敲响了院门。
  “来了,来了!”樱桃大声喊着,打开了大门。
  见到端王,她不禁一愣,继而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嚷嚷:“夫人,夫人,端王又来了!”
  紫苏不禁暗暗摇头。
  这个樱桃,什么都要,就是咋咋呼呼的毛病一直改不了。在西北呆了一年多,或许是被狼给吓的,竟然养成了咋咋呼呼的毛病。
  唉,说起来,她的心里是愧疚的。要不是因为她,樱桃也不会落下这个毛病,当年她和香梨、樱桃去山里摘野果,遇上了狼群。幸好樱桃够强悍,这才把狼群给赶跑了,而樱桃惊吓过度,从此就落下了这个毛病。
  余氏忍不住责备道:“樱桃啊,你如今是大姑娘了,咋咋呼呼的毛病得改了。端王来了就来了,他又不会吃人,你惊慌啥?”
  樱桃:“夫人,不是,姑娘似乎不喜欢端王啊。可是,端王却来家里了,姑娘会不会生气啊?”
  紫苏跟香梨、樱桃和海棠私底下说过,不会找端王这样过于富贵的人,她理想中的另一半,是个品行高洁,对爱情十分专一的世家公子。
  夫人伸出手指,狠狠的戳了一下樱桃的额头:“人是她自己带回来的,生气不生气,也是她自己的事情,你管那么多干啥?”
  樱桃顿时无言以对。
  对头啊,姑娘不喜欢端王,为啥还要把他带回家?姑娘这是几个意思啊?
  樱桃使劲的甩甩头,表示不理解啊,不理解。
  端王对着余氏恭敬的行礼:“见过夫人,夫人安好!”
  余氏:“王爷请进,午饭快准备好了,稍等片刻,就可以用饭了!”
  端王乐呵呵的笑着道:“谢谢夫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余氏:“不用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啊!”又吩咐树根:“你带王爷去草堂,把王爷安置在后院的主卧,让王爷小歇一下。”
  树根恭敬应下,就对端王做了个请的手势:“王爷,请跟小的来。”
  关于草堂,端王并不陌生,早就从长公主的书信之中听说过。亲自目睹,一下就喜欢上了:“嗯,这是个好地方,颇有种采菊东篱下的感觉,让人心旷神怡。”
  此时,正值深秋时节,草堂的角角落落,到处都盛开着金黄色的野桔花。秋风吹过,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深深的呼吸一下,确实有着心旷神怡的感觉。
  树根:“这些野桔花,都是姑娘当年亲自去深山里挖的,还有杨梅树,也都是姑娘从山里移植的。”
  端王:“你家姑娘是个品性高洁的人,也很会享受生活,非常不错!”
  树根一脸的骄傲:“那是,我家姑娘很注重养生,又讲吃讲喝,有许多奇思妙想,比谁都要过得惬意自在。这种日子,神仙都要羡慕。”
  端王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是的,确实神仙都会羡慕!”他也很是羡慕啊,可以如此的潇洒自在,如此的充实有为,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高处不胜寒啊,贵为端亲王,他的日子过得其实并不是那么的美好。烦恼,也是多多的。紫苏这人很有意思,如果可以跟她相伴终身的话,日子就有意思多了!
  午饭非常的丰盛,有黄焖麂子肉,有野鸡蘑菇汤,有清蒸鲫鱼,有野椒炒五花肉,有回锅肉,有剁椒鱼,以及五个小菜。偌大的饭桌,摆得满满当当的,让人一见就不禁食欲大开。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刻钟之后,紫苏就让人上了一盘芭蕉。她对端王笑道:“王爷,请品尝,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嗯,谢谢了!”端王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一根芭蕉,左看看又看看,却无从下手:“这皮,可以吃么?”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紫苏忍不住笑,也拿了一根芭蕉,把皮剥开,然后张口就咬了一口。也不说话,自顾自的吃着芭蕉,神态自若,一点也不扭捏。不像别的大家小姐那样,在外男的面前,连喝一口水都要掩嘴。
  端王就学着她的样子,剥开芭蕉的皮,一口芭蕉下肚,他不禁满意的点点头:“嗯,非常好吃,确实非常的美味可口!今天割下来的芭蕉,留下十根,其余的我都买下来,送到皇宫里去。紫苏,这样可好?”
  紫苏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一根芭蕉半两银子,不得讨价还价!”
  “哎呦,要什么银钱,不用银钱,送给王爷!“余氏听了女儿的话,心里一下就慌了,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给皇帝的东西,她也敢要银钱,而且还是天价。
  紫苏不以为然的道:“娘啊,这芭蕉可是我一手培育出来的,是独一份的好东西。怎么能不要银钱呢?肯定是要的,半两银子一根,我卖的还是友情价呢!若是卖给好日子饭馆,我是打算收一两银子一根的,这就叫物以稀为贵嘛!”
  “不贵不贵,确实不贵!”端王连忙道,一边说一边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出来:“这是一百两,不用找!”
  紫苏毫不客气的接过来:“谢啦!”果真没有给他找钱,不过却又说了一句:“钱就不找了,赶明儿再给王爷一百根黄了的芭蕉。王爷带回去,好好的孝敬一下自己的老母亲!”
  端王听了,心里不禁一喜,听她这话,似乎是默许他留下来过夜了?
  果然,紫苏又道:“王爷既然来了,就住一个晚上再走吧!明天早上启程,快马加鞭的话,傍晚就可以到京城了!如今,还有一些宋家的残余势力在作怪,王爷最好不要在半路上过夜,那样不太安全!”
  她知道,端王在来的路上,因为路途不熟,走了一些弯路。没有办法,在半路上的时候,在一个县城过了一个晚上。半夜的时候,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刺杀,幸好有惊无险。
  端王:“我知道了,谢谢你啊!不过,上官将军后天就可以回到五里坪,我想在这里等一下将军,可好?”
  “好,没有什么不好!你就踏实的住下吧,反正那座宅子也空着没有人住,你住下的话也挺方便的!”不等紫苏拒绝,余氏就连忙插话道。
  母亲都发话了,尽管紫苏想要反对,也已经是来不及了。她只好默认了这个结果。
  萧皓就对手下的两个侍卫道:“你们两人速速将芭蕉送往皇宫,熟了的芭蕉不耐放,路上千万不要耽搁,要拿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
  “是,王爷,属下遵命!”两侍卫躬身应道。
  紫苏就叹了口气:“你们不熟悉路途,不如就让李茂陪你们走一趟吧!路途熟悉,马儿也够好的话,如果是急行军的速度,今天天黑时分就可以赶到京城了!这些芭蕉如果今晚就可以送进宫的话,那就更好了,过一个晚上的话,又没有那么好吃了!”
  端王:“如此甚好,谢谢啦!”
  李茂领命,带着两个侍卫,速速赶往京城。
  一路上,每隔五十里,只要遇到驿站,三人都会换一匹骏马。速度,果然无比的快。天黑时分,三人就赶到了京城。
  李茂投宿在了好日子饭馆,带给了江世昌三根芭蕉,这是紫苏的意思,要请江世昌、江世华以及长公主品尝。然后,再商议芭蕉的成交价格。
  三人刚好都在好日子饭馆,吃了芭蕉之后,都连声赞好。很快的,芭蕉的价格,以半两银子一根成交。
  而芭蕉在好日子饭馆的卖价,却定价二两银子一根,打算走贵族路线。这年头,好多有钱人不怕东西贵,就怕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
  更何况,有了端王的帮忙,芭蕉很可能会成为贡品。那就意味着,除了皇宫有芭蕉之外,也就在好日子饭馆可以买到了。
  端王在五里坪住下了,只要紫苏外出,他就一直跟着。非常的殷勤,他那用心,明眼人一看,就全都明白了。
  来到向日葵庄园,紫苏无可奈何,干脆跟他挑明:“王爷,你的身份过于高贵,我高攀不起。我理想中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出自世家的公子,很有修养,文武双全,对爱情一心一意,不会有什么三妻四妾。可是,你贵为亲王,又是陛下最疼爱的侄儿。你这样的身份地位,这辈子注定是妻妾成群的,不是我的良人!”
  哎呦呦,这小女子果然与众不同,竟然敢对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简单啊,不简单!口气着实不小啊,够惊世骇俗的!不过,他就喜欢这么直爽的女子,很对他的脾气!
  “你的意思,就是说,日后谁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这么一个女人?”端王一本正经的问道。
  紫苏非常肯定的点头:“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而且,不能花天酒地,不能有外室。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碰过的男人,我没法接受!”
  ---设立一个作者调查,请大家去看一看。是对男主人选的调查。大家喜欢谁做男主,也可以留言。
  
  ☆、第113章 跟随
  
  哇塞,够惊世骇俗的啊!
  端王不禁愣了一下,继而下意识的问道:“你说你喜欢干净,是啥意思?”
  紫苏坦然的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一个同时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很脏,我不喜欢,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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