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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 [红文] (恬静舒心)


  秦太妃:“好啊,我巴不得呢,一个人吃饭没滋没味的。就是担心你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会嫌弃我这个老婆子!”
  紫苏:“哪里会啊?母亲是子谦的亲生母亲,我这个做儿媳的,自然愿意亲近母亲。我和母亲和乐融融,子谦在外面做事,才不会分心,才不会给小人有机可乘,去伤害子谦。日后,只要母亲不嫌弃的话,紫苏愿意把母亲当亲生母亲看待!”
  所谓“爱屋及乌”,只要秦太妃不给端王塞女人,不故意为难她,她还是很愿意对秦太妃好的。毕竟,秦太妃是端王的生母,她敬重秦太妃,端王才会高看她一眼,对她的爱才会更加的真心实意。
  在这世上,只要是正常的人,就没有任何的一个人,会愿意自己的另一半对自己的父母亲人不好。无论这做父母的是否是慈爱的长辈,对于儿女来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秦太妃被紫苏给感动了,不禁抹泪道:“好,如此甚好!在我的心里,我也愿意把你当成亲生女儿看待。日后,咱们就好好的相处吧,我也不会再想着给皓儿塞女人,你就放宽心吧!”
  端王冷眼旁观,心里不禁美美的,就跟喝了蜂蜜一般。
  好啊,非常的好!母亲和紫苏,竟然还会有如此和睦的一天,这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个意外之喜!这样的话,他就不用那么为难,那么难过了!
  一个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生他养他的长辈,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的,也不能对她咋样的。一个是他一心一意爱着的心上人,他也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去伤害半分的。
  如今,两个女人如此的和睦,他如何能不开心,如何能不激动?此时此刻的他,忽然之间就觉得,自己仿佛是这世上最幸福的男人了!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端王把留在余哲身边的影子侍卫撤走了,立春也回到了王府。
  珍儿在余老夫人和余氏共同的关爱下,长得非常的好,白白胖胖的,身子骨也非常的好。
  满了一个月,要在余府摆满月酒了,余老夫人就带着珍儿,还有余晗,一起回到了余府。
  此时才余府,被彻底的清理了一番,扫去了李氏留下来的一切的痕迹。李氏从娘家带过来的人,以及被她收买了的人,全都被打发走了。
  紫苏送了两个十三岁左右的少年给余晗,接送余晗上学和放学,其余时间就在余府充当护院。这两个人都是沈来辉的弟子,是被他用心的指点过的,跟随在他的身边一年,武功还可以,一人对付十来个地痞*不是什么问题。
  这两个人是紫苏在两年前买的孤儿,都是再淳朴不过的农家子弟,身体健康,在武学方面有些天赋。这两年,一直跟随在沈来辉的身边,跟他学习武术以及做人的道理。
  这样的人,一共有六个。给了余晗两个,也给了上官毅两个。余下两个,一个给了上官沐风,一个给了余哲。
  李家的人并没有死心,表面上虽然很怕端王,但是暗地里李夫人还是一直不甘心。想方设法的,想要把珍儿抢走,以此来拿捏余哲,让他答应娶她的二女儿李云歌。
  幸好,紫苏送给余晗的两个护院给力,他们在护送了余晗去书院之后,就立刻回到余府,保护老夫人和小小姐。如此,李夫人才一次次的失算了,并没能得手。
  紫苏很是厌倦,就对端王道:“李家的人这么讨厌,你想个办法,让李家的人离开京城吧!也不要都赶走,就把李长歌的父亲和大哥调出京城,去远一点的地方上任就好了!这样的话,李夫人自然是会跟去了,只要李夫人走了,我相信其他的人,没有谁会这么疯狂!”
  端王:“把李长歌的父亲大哥和弟弟,全都派外任吧!不然的话,李云歌未必会离开京城,或许会跟着她最小的哥哥留在京城。这个女人也不可小觑,若是让她找到机会,给你舅舅下药,然后生米煮成熟饭,那可就糟糕了!”
  以余哲的为人秉性,若是他玷污了李云歌的清白,无论如何,他都会娶李云歌为妻的。如此的话,他这辈子,就等于完蛋了。因为,他是绝对不会喜欢上李云歌的,搞不好一辈子都不会再碰李云歌一下。而李云歌,一看就不是个省心的,或许比她的大姐还更加的不靠谱。
  这样的话,他这辈子,注定会是个悲剧。
  紫苏仔细一想,脸色都不禁发白了:“好,就听你的,把这家人全都弄出京城!越远越好,最好可以离京城三千里,能去东北苦寒之地就更加好了!”
  端王:“行,没有问题,就让李长歌的大哥去东北吧!她的父亲年纪大了,就让他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地方,让他在那里带上五六年吧!”
  过了几天,端王就告诉她:“李长歌的大哥几天后就要去东北赴任,她的大哥和弟弟,也都去了离京城三千里以上的地方。”
  紫苏点头微笑:“谢谢你了,有你在,可真好!”
  她这个丈夫的能力和魄力,还是杠杠的。
  李大人接到任命书,不禁傻眼了。
  他的长子接到任命书,眼圈都红了。
  他的次子接到任命书,呆愣了许久。
  这一切,都是跟端王作对的下场。
  在这世上,还没有谁得罪了端王,会有好下场的。当然了,无意之间得罪的,不是有意得罪的,端王还是会手下留情的。对于那些无辜之人,端王还是很有仁慈之心的。
  父子三人回到家里,都纷纷对李夫人发了火。尤其是李大人的长子,都快要气晕了。
  
  ☆、第199章 自私
  
  这一切,都是她搞出来的。若是后来,她不再算计余哲,不再老是带着李云歌去余府,企图带走珍儿,要挟余哲,让人家烦不胜烦的话,那么父子三人都不会被赶出京城。
  如今,被赶出京城不算,竟然还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赴任。父子三人去的地方,都是比较贫困的地方,可以说是穷山恶水的地方。
  李大人大声呵斥妻子:“都是你干的好事!如今可好了,一家人都被你给害死了!”又骂女儿李云歌:“你就那么想嫁给余哲?这世上的男人,莫非都死了?!”
  李云歌被吓坏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如今,一家人都被她连累了,她就算是再想要嫁给余哲,也半句话都不敢说了。唉,都怨她那大姐把事情做绝了,若是当初她没有打余老夫人的耳光,余哲也不会这么看不上李家的姑娘。说不定,就会同意让她做继室,好照顾大姐的女儿。
  李夫人的心里也委屈得很。
  她那么费力巴拉的,还不是为了李家好。若是云歌嫁给余哲了,以云歌的心计和美貌,不愁余哲不喜欢云歌。要知道,余哲的外甥女,可是王妃啊,还是摄政王的王妃啊!若是余哲贪恋上了云歌,李家往后的日子,可不是要节节高么?
  她都是为了谁?最主要的,还不是为了丈夫,为了丈夫的官职可以一升再升?古往今来,都是成王败寇,不过是她倒霉,没有把事情办好,就惹来一家子的埋怨。若是事情办好了,还不是一家子跟着享福?
  李夫人白了丈夫一眼:“你吼什么吼?!我那还不是为了你,为了这一家子!余哲可是端王妃视若父亲的舅舅,这么好的一门亲,可不能就这么断了!你们等着,总有一天,我要把珍儿的心拉到李家来!
  珍儿可是端王妃的表妹,若是她肯在端王妃跟前为李家说话,你们几个回京城来做大官,还不是几句话的事情?!你们尽管去外地赴任,我就留在京城,寻找机会跟珍儿接触!”
  事实上,她是舍不得离开繁华的都城,去那穷山沟里讨生活。在京城,她可是有好几个嫁妆铺子,在京郊也有两个田庄。留在京城,即便丈夫儿子一个子儿都不给她,她也可以活得逍遥自在。
  李云歌一听,顿时就来劲了:“娘,我也不走,我留在京城陪你!”她都十五岁了,如果去那山沟沟的话,莫不是要嫁给种地的?
  李夫人一听,立刻就出言支持:“嗯,云歌也得留下,她都十五岁了,得在京城找人家。”
  李大人却有自己的担心:“不行,她必须跟我们一起走,不然的话,若是惹出大事来,我们一家怕是要被赶回老家去种地了!”
  回老家种地?开什么玩笑,这样灰溜溜的回去的话,还不得被那些族人给看轻?不行,即便去东北苦寒之地做官,也好过被赶回老家去种地!
  李云歌:“爹爹,你就放心好了,这回女儿绝对不会乱来,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给余哲留下好印象,让他心甘情意的娶我为妻!毕竟,珍儿是我的侄女儿,有我这个姨母照应,余哲也放心一点不是?”
  李大人不相信的看着她:“你当真不会闯祸,不会惹恼余哲,当真有办法让他心甘情愿的娶你为妻?”
  李云歌:“爹爹,反正我才十五岁,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感动余哲。我不使别的下三滥的手段,只和母亲时不时的去一趟余府,就说要看望一下珍儿。我想,只要我们的态度够诚恳,余哲是不可能一味的拒绝的。
  只要他给了我们机会,我们就会好好的把握,让珍儿喜欢并依赖上我们。我会竭尽全力的,让珍儿只要我一个,我一走她就哭得岔气,连饭也不吃。还有一年,珍儿就该一岁了,一岁的孩子,就知道认人了!在珍儿半岁之前,我和娘都不会去打扰余府的人。等半年后,事情淡化了,我们再找上门去。这样的话,余府的人也不会那么的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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