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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 [红文] (恬静舒心)


  方琼:“如此甚好,那我就安心了,可以安心的等待你的到来!”
  紫苏把三人放在了县衙的门口,就离开了,直奔京城而去。在半路上,路过槐树县的时候,看到了正在修建的好日子饭馆。她的心里不禁一暖,长公主这么信任她,果真在这里修建饭馆了!
  她不过在信中提了一下,长公主这么快就付诸了行动,这是信任的一个表现。被人如此信任,紫苏的心里非常的熨帖。
  回到将军府,上官毅见到她,就扑了过来:“姐姐,你怎么才回来啊?下次去五里坪,一定要带我去哦!”
  紫苏:“好的,过几天,姐姐就带你去!”
  上官毅:“好呀,谢谢姐姐,姐姐最好了!”
  如今,他已经快满五岁了,是大孩子了!这么大的孩子,姐姐应该会答应他去山里打猎了吧?如今,他的武功有了很大的进步,打打山鸡和野兔,应该不成问题吧?
  第二天一早,上官毅就缠住沈来辉:“沈大哥,你上次教我的剑法,我有几处不得要领,你指点一下我吧!”
  沈来辉:“好,咱们去练武场吧!等过几天,我们去五里坪,我带你去山里练功!”练功,其实还是在山里好一点,在山里练功,可以事半功倍。因为,必须眼观八路,耳听四方,防止毒蛇野兽攻击。
  上官毅顿时欢呼雀跃:“哇塞,好啊,好啊!太好了!”真希望这一天,可以早点到来。
  余氏看着晒黑了的女儿,不禁心疼的道:“哎呦,你这孩子,又晒黑了。怎么就这么不听劝呢?家里不愁吃也不愁喝的,你怎么就这么爱操心?钱是挣不完的,日后就留在家里,好好学一学女红。”
  紫苏:“娘,如今我的女红功夫也不错,会自己做衣服和鞋子,还会绣简单的花样。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
  余氏:“没错,你是会做衣服鞋子,可是那针脚也太粗了!里衣里裤针脚粗一点没有什么,外衣外套粗的话,怎么好见人?不行,你的女红功夫还欠缺火候,必须好好下一番功夫!”
  紫苏:“娘啊,家里不是有针线上的人么?女儿会做就可以了,不一定要精通,再说了我如今忙得很,没有时间做针线活!拜托娘了,别再念叨了,我饿得很。我等不及吃晚饭,先去厨房做一点吃的 ,垫垫肚子!”
  余氏:“你坐下,我已经吩咐厨房的人,已经在做吃的了!”
  正说着,上官沐风回来了。
  余氏就对丈夫道:“你好好说一说女儿,让她别成天往外跑了,老实呆在家里,学一学女红!她的女红功夫,还欠缺火候,必须下一番苦功才行!”
  紫苏连忙插嘴:“爹爹,家里又不是没有针线上的人,干嘛一定要精通啊?会做就是了,如今我忙得很,没有心思做女红。”
  上官沐风:“她娘,紫苏跟一般的闺阁女子不一样,她是个聪慧睿智的。她的定位,不在小小的后宅,你不要以一般的女子的要求来束缚她,要给她广阔的天空!”
  这个女儿,坚强又睿智,他这个做父亲的都自惭不如。束缚女儿的事情,他做不来,也不想做。女儿是个奇女子,将她束缚在后院,太对不起她了!总之,这辈子女儿想要做什么,只要不违背道义,不违背律法,不违背良知,他都会鼎力相助。最起码,会理解女儿,支持女儿!
  余氏忍不住深深叹息,这父女俩都疯了不成?
  眼看,紫苏就十五岁了,是大姑娘了。然而,她依然到处奔波,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姑娘家。挣钱的热情,远远超过了普通的男子,余氏有时候觉得,女儿这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男儿。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说,实在有点过了!
  余氏不知道是是,女儿重生了,又在梦中见过未来世界的女子。未来世界的女子,可是跟男子没有区别,可以上学,可以考“科举”,可以做官,可以挣钱养家。
  重活一世的紫苏,人生观和世界观,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在潜意识里,她把自己代入了未来世界女人的身份地位,完全没有觉得自己在外奔波,有什么很不对劲的地方。
  或许,重活一世的她,对世俗的眼光看得很淡。别人怎么议论,怎么编排,她其实不是那么在乎。只要自己过得好,自己过得舒坦,比什么都好。要不然,她也不会想要选择方恒,而疏远端王和江纯了!
  没错,方恒成过亲,有两个孩子。但是,这又有什么打紧?上一世,方恒对继妻也是有情有义,他的一双儿女也都是既懂事又可爱的孩子,也跟他的继妻相处得很好。方恒的母亲,虽然有点懦弱,但是对儿媳妇非常的好,就跟对亲生女儿一般。
  最重要的是,方恒文武双全,有能力有魄力,还是忠信侯世子,于是未来的忠信侯。在前世的时候,方恒可是下一任皇帝非常信任的重臣,有多少人家的好女儿想要给他为妻。然而,他却选择了一个五品小官家的女儿,那姑娘善良淳朴,却又柔中带刚。
  上一世,在紫苏去世之前,方恒都没有小妾,也没有通房丫头。而且,本人也相当的洁身自好,从来都不去风月场所。对于那些想要缠上他的白莲花,也从来就出手果断,绝对不会拖泥带水。
  这样的男人,完全符合紫苏心目中理想男人的形象,她不是为了要报恩,而跟他亲近的。而是因为这个男人值得托付一生,又足够的出色,所以她才动心的。
  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他成过亲,有两个孩子,又有什么打紧?重要的是现在,是未来。而且,哪怕是在过去,他也没有左拥右抱。妻子去世都五年了,他依然孑然一身,没有跟任何一个女人有瓜葛。
  这样的好男人,实在不多见,值得她托付一生。
  当然了,这个男人到底如何,她必须花时间用心的去考察。反正她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一切,就顺其自然吧!到底是选择端王,还是选择方恒,就看缘分,就看谁更值得她去爱,就看谁更能打动她的心。
  就让时间来证明一切吧!
  江南水乡,端王一人一骑,行走在田间小路上。远远的,跟着两个侍卫,其余的八个侍卫分散开来,装扮成了普通的老百姓,跟随在附近。
  这一天,他正在采菱角,一只信鸽飞来,停在了他乘坐的小船上。他连忙从信鸽的腿上取下了一个小小的竹筒 ,又从竹筒里取出一封书信,打开一看,当即就变了脸色。
  他的母亲,竟然去将军府跟紫苏的父亲说,要给她紫苏庶妃的名分!这简直不可理喻!正妃的名分,紫苏都不稀罕,母亲竟然拿一个小妾的名分去羞辱她!
  这一下,他和她之间,岂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而且,紫苏如今跟方恒来往竟然很密切,照这样发展下去,她岂不是会被方恒给抢走?!不行,方恒是成过亲的,又有两个孩子,他的父亲又一堆的小妾。忠信侯府,也是乱糟糟的,他的心上人儿,怎么能给人做继室呢?
  不行!万万不行!如果是输给江纯,他的心里还好受一点,可是输给方恒的话,他怎么都不甘心!
  一念及此,他顿时大喝一声:“来人,速速通知下去,即刻回京城去!”
  片刻之后,八个隐藏在四周的侍卫,就齐齐现身,护卫着他上了一辆马车,速速离开。
  五天的路程,他硬生生的缩成了三天。
  回到京城,他来不及回王府,就去了五里坪。
  此时此刻,紫苏正在五里坪,跟长公主、老族长商议大事。道路修建好了,打造生态观光园的事情,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紫苏:“向日葵庄园旁边的那个胡泊,必须买下来,种上荷花,打造成百里荷塘。可以种一半观赏性的荷花,另外一半就种产莲子的荷花。另外,把胡泊周围的那些田地和池塘都买下来,可以种菱角、茭白、茨实以及莲藕。”
  五里坪一带地处南北交汇地带,这一带的气候条件有点特殊,跟江南差不多。紫苏有理由相信,这些在江南特有的农作物,在五里坪也是可以种植的。如果种植成功了的话,就可以卖上大价钱了!毕竟,这些东西在京城附近,是极其罕见的。
  长公主:“嗯,你的提议不错,我看行!”
  老族长:“我看也行,就听你的!只是,要买下那个胡泊,怕得一万两银子以上!胡泊周围的田地,也大多是良田,那些主家不一定会卖!”
  长公主:“这个没有太大的难度,只要多多的给些银钱,高出市价三成以上,那些人应该会愿意卖。这件事情,我会出面解决,老族长就不用担心了!”
  老族长就不禁笑了:“好,这件事情,就交给殿下了!”殿下出马,应该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那些田地的主人,不过就是当地的地主,没有什么很大的背景。长公主愿意出高价购买,那些人应该不会拒绝。
  毕竟,对方是长公主。这世道,历来是欺软怕硬的。如果是以他的身份去买,恐怕会被骂一顿,或者被打出来。然而,长公主一句话,甚至都不用亲自去,只要她透露想要买田地的意思,估计那些人就会上赶着将田地卖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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