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如撕裂般的疼痛,大抵酒后都是这般境况。
叶贞勉力起身,灌了几口冷水才算稍稍清醒,“我们现在何处?”
“越过那座山,大抵就到落马镇了。”离歌道,“早年我随师父东奔西走,倒也去过那里,还算熟悉。过了落马镇便是荒蛮之地,那里方圆数十里杳无人烟。加快脚程,我们就能赶上大军。”
若不是被慕风华耽搁了一晚上,她们昨天就能追上大军,何至于今日还在这里。
重重点头,叶贞揉了揉太阳穴。
“还难受么?”离歌道。
“还好。”叶贞轻叹一声。
只是这被人追杀的感觉,委实令人憎恶。以往见着慕风华虽然冷冽,却有一股子傲气,如今越发偏激可怕,仿佛将他十数年累及的嗜杀本性,一下子激发出来,整个人都显得阴戾无比。
思及此处,叶贞不觉打了个冷颤,“我们走吧。”
此刻,自然是越早赶上大军越好。
骑上马,二人不做停留,快速朝着落马镇飞奔而去。
早前遗失了所有的行李,如今要补充一下储备才可。好在这东辑事的马匹,每个马鞍底下都封着一定的银两,这是为了方便锦衣卫行事。
不过叶贞却清楚,慕风华不会轻易放弃,很快他们就会追来。这群爪牙,是绝对不会放过她们的。
匆匆入了落马镇,购置衣衫和干粮。
因为方圆数十里都是蛮荒之地,所以落马镇是这里最后的聚集地,因此规模倒是挺大。三四个村庄加在一起,外头筑了土围墙,如同围城般将所有人围在其中。
也不敢去酒楼茶肆,两人就着巷子僻静处坐着,喝着水啃馒头。离歌锐利的眸子不时的环顾四下,随时保持最高的警备状态。
压了压斗笠的边沿,离歌眸色微沉,“我们吃完就走。”
叶贞颔首,“好。”
这厢刚要起身,却听得有锣鼓喧嚣的声音,好似城中有人娶亲。顷刻间鞭炮齐鸣,便有大红轿子从不远处经过街市缓缓走来,喜婆喜娘笑逐颜开,那新郎官还策马恣意,笑得极具感染力。
“这轿子我倒是坐过一回。”叶贞笑了笑。
离歌将干粮绑缚马背,却应了一句,“我倒是也劫过一回。”
闻言,叶贞噗嗤轻笑,“亏得你劫了轿子。”
“我不劫轿子,难道看你做什劳子的慕夫人?罢了罢了,那小妖孽还是留着孤独终老,诚然嫁不得。”离歌收拾妥当,便道,“走吧。”
叶贞翻身上马,长长吐出一口气,想着快要见到轩辕墨,整个人都振奋。此前所受的颠簸流离都已经不重要,只要能见着他,能活着见到便好。
不远处尘烟弥漫,离歌陡然眉色一紧,随即扯着马儿朝着巷子深处奔去。
躲在深巷内,外头是马队策马而过的声音。哒哒的马蹄声,伴随着锦衣卫们冷戾的嘶吼,“滚开!”
飞鱼刀随意挥舞,所有挡路者悉数亡于刀下。慕风华在前,一身肃杀无温,穿过街市直抵出口。
途径迎亲队伍的瞬间,慕风华乍见红色喜服,瞬时眉目生愤,反手便抽了身侧锦衣卫的飞鱼刀,一刀便将新郎官砍杀于马上。人头咕噜噜滚落在地,鲜血染红了骑乘的白马,顿时让整个街市都沸腾无状。
鲜血从街头染红街尾,锦衣卫一路飞驰,一路滥杀无辜。
但凡阻挡马前者,悉数斩杀马下,无一幸免。
离歌的拳头握得咯咯作响,叶贞的指甲几乎嵌入肉里。没有亲眼目睹,不会知道当时的惨状,那种惨烈的哀嚎和鲜血飞溅的壮烈,简直难以想象。
她看见慕风华策马奔驰,视性命为无物。
锦衣卫手中的飞鱼刀就是夺命刀,带来了一整条街的惨绝人寰。
因为马队飞奔得太快,原本聚在一起看迎亲热闹的百姓根本来不及躲闪,相互踩踏挣逃,一时间场面混乱至绝。
年幼的孩子因为人潮的拥挤,被遗失在街市中央。估摸着两三岁大的孩子,站在那里放声大哭,声声唤着“娘”。
叶贞心头的那根弦陡然断裂,整个人都生生揪起。
娘……
彼时狼狈,她也想唤一声娘,可惜娘再也不会回来。而她,此生都无法成孕,以后都不会有孩子。
眼眶突然湿润,叶贞冷喝一声,“离歌,救那孩子。”
话音刚落,离歌如箭离弦,轻身落在孩子身侧,抱着孩子就地驴打滚落在街边一角,恰好避开慕风华的马蹄。若是晚一步,这孩子就会被马蹄踩死,彼时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却也是这样,慕风华的马队骤然勒着马缰。
离歌愤然抬头,迎上慕风华杀气腾腾的脸。因为昨晚的伤和连夜的奔波,慕风华面色煞白如纸,飞扬的眼线亦呈现着诡谲的颓然,让人有种阴森恐怖的错觉,遮去了他原本倾城的容颜。他端坐马上,目光快速掠过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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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这一眼,叶贞的心瞬时提到嗓子眼,急忙将身子隐没深巷中。
该死的慕风华,绝对不能让他看到自己。
只要她藏好,凭着离歌的身手,定然可以全身而退。
深吸一口气,叶贞攥紧了衣袖,等着外头响起的兵刃相见之音。
232.做他的掌中灯
快速放了孩子,那孩子的母亲一骨碌冲上来,抱了孩子还来不及致谢便逃得无影无踪。离歌站在那里,眉目素冷,冷剑横立身前,却是一副傲气傲骨,“慕风华,想不到你还活着。没想到慕青座下废物何其多,那影子也没能杀了你!”
“叶贞在哪?”慕风华冷喝,唇角的一丝血迹映入离歌的眼中。
冷笑两声,离歌挑眉,“想知道吗?跪下来求我,我就告诉你!”
这无疑是在激怒慕风华,只见他眸色一沉,“杀了她!”
话音刚落,锦衣卫已经将离歌团团围住。昨儿个夜里,她亲眼看着那个黑衣人破了锦衣卫大阵,暗暗记下了大阵的生门死穴。这一次还想故技重施,当她离歌是吃素的?
冷剑出鞘,离歌眉目微扬,“慕风华,若你一人独回,不知慕青会不会饶了你?”
慕风华冷睨,“那便试试看!”
锦衣卫随即摆开锦衣卫大阵,围着离歌飞速旋转,飞鱼刀闪烁着迫人寒光。离歌以急速旋转式飞身,利刃抱在怀中,霎时剑气齐发。剑指死穴,脚踩生门,剑气横扫而过,顿时鲜血飞溅无数。半数以上的锦衣卫应声倒地,却见离歌纵身一跃,消失得无影无踪。
刚要去追,奈何肩胛处挨了影子一掌,如今疼得厉害,慕风华的面色骤然变得难看至绝。眸色微恙,但听得一声厉喝,“四下给我搜。我就不信,她能跑得了多远。”
既然离歌出现在这里,那叶贞应该也不会走远。所幸还有七八个锦衣卫幸存,只要他手上还有人,就绝对不会放弃。
一墙之隔的农家庄院,离歌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唯有她自己知道,昨晚上的锦衣卫大阵,委实伤了她的根本,方才她不过是勉力为之。否则她岂能放过慕风华,左不过因为自己也撑不住了,才不得不假装潇洒离开。为的只是蒙蔽视线,不让任何人看出自己内伤深重。
叶贞还在那头深巷中,只要慕风华不出手,叶贞就不会有事。
故而离歌只能附耳贴墙,听着外头的一举一动。
听得慕风华这话,离歌全身血液一下子涌上脑门,恨不能直接翻过墙去,宰了外头东辑事的爪牙。奈何她方才已经拼尽全力才能杀死半数以上的锦衣卫,如今体内真气乱窜,丹田处阵阵剧痛。
咬着牙,离歌无力的靠在墙壁处,跌跪在地,冷剑笔直没入土中。
她已经气竭,勉力撑着不倒已然难得。
叶贞……自求多福吧……
慕风华的目光骤然盯着深巷,他若没有看错,离歌就是从里头窜出来的。翻身落马,捂着生疼的肩胛,慕风华站在巷子口,嘴角微扬。邪冷的眸子扫过幽暗的深巷,几乎可以听见她颤抖的心跳声。
叶贞!
一步一顿走进去,慕风华故意加重脚步声,飞扬的眼线是他恣意的人生写照,如今他便要亲手为叶贞的人生画上句点。眉睫微垂,微白的面颊泛着虚弱的颜色,却听得他站在拐角之前,低狠的开口,“我知道你在这,出来吧!”
那头叶贞屏住呼吸,死死的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心已经跳到嗓子眼。
慕风华的声音清晰而冰冷,字字诛心,如刃剜割着她的皮肉。她几乎能听见刀子刨开人心的声音,鲜血流淌,自己被做成慕风华掌中灯笼,悬挂在寂冷阴森的东辑事正殿内。
“叶贞,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是你自己出来,还是让我过去找你?”他继续阴冷的说着,嘴角的笑靥魅了魂魄,“其实那日,我是真心要与你成亲,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成了贞嫔,却碎了我的骨笛。注定了,你要实践诺言,做我这掌中灯。你放心,我必小心为你绘皮,绝不会损伤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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