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片刻,银子清点完毕,医术不错的怪医门大夫出来为花娆号脉,沉默半晌,一开始淡漠的面色忽然变得玩味起来,尤其看向花娆的目光愈发深意。
“说话,别见过未婚怀孕的女人吗?一点小事,也值得你不吭声。”
看花娆沉下脸,大夫眼中一闪趣味,心道:“未婚怀孕他是见过,但是未婚怀孕的,遭到多方追捕,他还是头次见。”
也亏得这位被逢魔、魅魇、祥瑞军方寻找的古塞未来之王找的是怪医门看病,如若不然,换做了别人,但凡医术稍微过关的人,都会对她起了歹意。
这么个生死人肉白骨的体质,简直是全天下稍有实力之人争抢的对象。
随便一滴血,小病小痛瞬间痊愈。一块肉,能治沉积多年的顽疾。若是配以其他难寻的奇药,按照哪些传闻中长生不老的配方熬药的话……
嗯哼,就算该药不能使人长生不老,续命几十年不成问题。
近来年,他们怪医门也只接待过一个中了千日醉的少女,当时因为她身中奇毒,怪医门特意查了一番,得知她是神逍盟孤逸的徒弟,现在联想最近传闻,神逍盟孤逸医术了得,眼前这个容貌与传闻不符的女子,他很肯定是萨孤娆。
“姑娘身体康健,无病。”
“我当然知道没病,我是让你根据我的体质开药,确保孩子能顺利生下来,不会出现意外!”花娆白了眼大夫直接说明。
“保胎医方,黄金十万。药材跟药方都要,需付出五十万两黄金。”这位大夫也不客气,既然知道花娆的身份,当即按照怪医门的规矩,诊金足足翻了十倍。
花娆一听,顿时掏了掏耳朵,声音拔高:“五十万两金子!你特么的抢劫啊,还是当我是菜鸟,不知道江湖规矩,这些顶多十万两金子而已!”
大夫老神在在,捋了捋胡须,“若是别人自然是这个价格,但是堂堂未来古塞王,会差这点安胎药的小钱?”
恩,冤大头不宰白不宰,再说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身份被识破,花娆心里一沉,面上还是平静,暗自揣测怪医门会不会把她的行踪泄露,而这时大夫又道:“我怪医门一向秉持买卖不成仁义在,个个都讲究医德的,萨孤王若是觉得价格不合适,也可以去别家。”
花娆一听顿时嘴角狂抽,怪医门里的大夫叫有医德?那全世界的大夫都是慈善家了!就这些大夫心黑着呢,多少人因为交不起怪医门的诊金,就那么在他们眼前生生死去?
还什么买卖不成仁义在,鬼才相信他们的鬼话,这分明就是拿她的行踪要挟,今儿是在他们怪医门看病,看也得看,不看也得看。
不看?行,花娆敢保证她前脚出去,后脚就能被人包围了!
憋屈啊!这才是良心大大滴的坏!
花娆顺了顺气,美眸飞快闪过一缕歼诈之色,哼!想坑姑奶奶是吧!想趁火打劫是是吧?姑奶奶让你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没觉得不合适。”花娆立刻改*度,笑吟吟坐下一脸烦恼说道:“那个……那么也清楚我现在的情况,一时间我真拿不出那些金子。”
顿了顿,察觉到大夫表情微变,花娆摊开双手商量道:“不如你看这样如何,等我安全回到古塞,我再叫人把银票送来如何?这些诊金和安胎药钱,我先欠着。”
哼,等姑奶奶回了古塞,你们怪医门赶来要银子,姑奶奶就叫你们有去无回,敢这么欺负我一个孕妇,你们也好意思!
“古塞王这是想赊账的意思?”
“怪医门没这规矩?”
“不,可以。”
“好,那立字据吧。”
于是乎就这样,花娆空手套白狼,坑了怪医门足足十个月的极品药材,在临靠祥瑞京都的杏花村安胎,打算把孩子生下来,再送给孤逸解弹指醉之毒,届时再离开回古塞!
与此同时,巫之城楼宇再次迎来了考验,上次大巫跟孤逸把那些古建筑摧毁的大半,这回又是地动山摇,各种武功与力量的交锋,住在巫之城等待花娆回来的绯月跟追来的孤逸大打出手,将那些才修建好的宫殿再次摧毁殆尽。
“绯月,把娆儿交出来,否则我定让你身首异处!”
“呸!少贼喊捉贼,明明就是你藏起了小坏包,让我找不到她,反而来找我晦气!”
“强词夺理!”
“哼!你才颠倒是非黑白!”
轰的一声,两人又缠斗到一起,看的巫之城的巫官们嘴角齐抽,一脸的欲哭无泪看向了搬出一把椅子,优哉游哉坐在那看两人掐架的雪发男子。
大巫啊,咱不能这么败家成吗?
话说,就算想败家,咱也得有家可败啊,上次修葺圣殿的银子还是绯月公子出的,这回王失踪,再毁掉的宫殿,咱可没银子重新修葺了啊!
大巫表示,做人要淡定。
打了三天三夜,两个旗鼓相当的绝色男子终于筋疲力尽斗不动了,衣衫破烂,一身是伤,力竭的倒了下来,不过一双眼都恶狠狠瞪着对方,恨不得再冲上去,给对方几拳,才解气。
这时,大巫拂了拂衣摆,优雅起身来到两人身边,淡淡的问:“打够了?”
“哼!”两人鼻子哼了哼气,没回答,却是用表情回答了大巫。
俊雅男子轻轻一笑,“既然打够了,记得送银子来修圣殿。”
孤逸:“休想。”
绯月:“没钱。”
两人异口同声的拒绝,大巫也不气恼,反而悠哉悠哉地低笑,随后颇为烦恼的抵住自己额头,“这样啊,那也好办。那就等本巫找到王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建议她,日后选择夫婿一定不能选个小气鬼!”
声落,清逸潇洒的俊雅身影,早已飘然远去,却叫两个缓过神来的孤逸跟绯月齐齐变脸,再度异口同声咒骂道:“靠!神棍,你还我娆儿/小坏包!”
☆、002怒了,称帝逮捕顽徒!
盛夏闷热,农耕的百姓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田地耕种,村妇则倚坐自家院中纳鞋底,等到晌午的时候,将做好饭菜装在篮子里给家中汉子送去。
杏花村,如其名方圆十里挨家挨户都栽种了杏树,淡白,浅粉,粉红,层层叠叠的花朵宛若花海,加上淳朴的民风,这里的安逸与宁静特别适合养老。
村东头,新搬来一户寡居小妇人,因为饱读诗书,为人亲厚,又时常免费教村里孩子读书识字,很快赢得了村里所有人的好感,村里人时常“可怜”她“丧夫”,时常送来家中吃食。
这一日,一名俊雅清逸的男子,一袭古朴长袍,端看这人的气质就知出身非富即贵,只见他走进了那位姓花的小妇人家里。
此时,小妇人懒洋洋躺在摇椅里晒太阳,小脸被晒的通红,肚子微微隆起,院子中的杏树飘落片片粉白的杏花,淘气落在她的发梢上,使得她看起来愈发慵懒舒惬。
听到脚步声,她懒懒的睁开眼,一见宛若月神降临的男子,不由一怔,转瞬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正要起身却被优雅男子一把拉住,“真让我意外呢,歇着吧,现在几个月了?”
闻言花娆耸了耸肩,拍拍小肚皮,“不足四月。”
大巫微微扬眉,看向一脸幸福小模样的花娆,就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也难怪杀到巫之城和绯月大战,本以为她离开孤逸,会难过几天,或者心情会一直低落许久才能调整过来,看来他是想太多了。
他的王,根本是个及时行乐的主,就算难过也就是一时而已。
说话间,花娆发现村中人频频往这走,不由起身拉着大巫往房里走,“快进去,你长的这么招摇,赶紧给我换身衣服,变变你这张脸。”
“为何要换?”
大巫故意糗她,心想她也知道怕吗?知道怕,为什么不选个远点的地方安胎,居然选择在孤逸眼皮子底下,这是不怕被他抓回去吗?
“你少打趣我。”花娆凶巴巴瞪了大巫一眼,随后继续手上涂涂抹抹的动作,直到为大巫易容成普通模样,看着这一头比白雪还漂亮的头发,犯愁了。
看花娆打自己头发的主意,大巫淡淡出声:“这样就很好了。”
“那怎么成!”花娆强烈反对,大巫长的本身就抢眼,他来杏花村找自己,若是被那些找她的人知道了,虽然大巫现在面貌是改变了,但是这头发也太醒目了,聪明人很快会怀疑到他身上滴!
不成,一定要把碍眼的头发弄好!
倏的,花娆看见桌案上有砚台,美眸眨了眨,抓起毛起蘸了蘸墨水,就往大巫的雪发上招呼,望着花娆俏皮灿烂的笑容,大巫嘴角微微一抽,我的王,你究竟是怕我头发太显眼,还是在这里呆的太闷,没人捉弄?
墨香飘动,一眨眼的功夫,一个十分抢眼的美男子,已然变成了普通人,但是这出尘的气质,却是无论无何也掩盖不了……
夜幕降临,吃了花娆亲手做的农家饭,大巫深感诧异,他搀扶着肚子微微隆起的花娆,看着脸上流露即将为人母的幸福光晕,忽然觉得当初的小淘气长大了。
坐在树下纳凉,两人各自捧着一杯茉莉蜜闲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