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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独宠之天玑 金榜番外完结 (镜鸾沉彩)


  从夜凌王城到大昭京都,一路千山万水,来时形单影只,彷徨惊惧,回时相伴相携,欢乐相随。历经劫难的伴侣总是更加珍惜,就连吃饭喝水这样的小事相对做起来也成为无上的幸福。又恰好是万木复苏的春日,西国风景比起京城来别有一番韵味,两人一路像是在游山玩水。唯有一点,就是纳兰徵不许沈天玑离开他的视线,哪怕是一刻都不行。
  沈天玑那会儿眨了眨眼睛道:“那出恭呢,皇上也要一直跟着?”
  男子很慎重地点头。沈天玑又道:“那以后你回去上朝呢?我也要去?”见他又点头,沈天玑撅了嘴道,“我不喜欢早起。”
  男子立刻亲了她几口,“我已经命人在太极殿挂了一幕帘子,到时候我抱你去就好了,你不用起身。”
  沈天玑脸绿了,“这样不好吧!”
  纳兰徵笑道:“先委屈一些日子吧!或许……或许过些日子就好了。”他抱着她,神情忽然透出几分孤冷来,“我现在若是看不见你,就会无端害怕。”
  一种无法控制的,从心而出的惊恐,让他头一次觉得,自己也不过是脆弱的凡人。
  沈天玑沉默着,伸手回搂住他。
  他又道:“那日你醒来时,纳兰崇在外面说的话,你可都听见了?”
  沈天玑道,“听得模糊。好像说了顾殷殷。”
  他沉默一会儿,缓缓道:“当初我的确不想处死她,可若我知道她对你有这样疯狂的恨意,我绝不会放过。你信我吗?”
  疯狂的恨意……
  沈天玑想起顾殷殷咬舌自尽前的一幕。
  回到京城后,沈天玑的确在睡梦中上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朝会。夜凌归入大昭版图,全国的人都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那些谏官们也少见的宽容大度,并未就此事说什么。
  大昭军队于三月末正式班师回朝。此后大昭王朝休养生息数年,于昭武十八年南下攻打蛮越,耗时一年之久,又将蛮地诸小国收入囊中。昭武十九年,时任镇北将军沈天瑾披甲上阵,北侵草原游牧民族,再一次拓展了大昭的疆土。整块大陆在千年来首次达到四海归一的盛极程度,昭武帝纳兰徵开创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片太平盛世。
  沈天玑便是这盛世中得到一世独宠的幸运儿。后来有一回,她趴在他怀里小憩,他靠在塌上看书,她突兀地开口道:“忽然觉得顾殷殷说的极对,我这辈子凭的不过是运气才有这样的好命。”
  纳兰徵正看得入神,只轻轻嗯了一生。
  沈天玑立刻不开心了,伸手伏在他绣着银丝龙纹的衣襟口,“真的只是运气么?”
  男子这才回神,仔细思考了一番她的话,斟酌着开口道:“如果说一见钟情是一种运气的话……那的确是运气。不止是你的好运,也是我的好运。”
  沈天玑眼睛立刻亮了,“你刚才说,你对我什么?”
  男子面不改色,“一见钟情。我没对你说过么?”
  “你确定不是见色起意?”沈天玑还是不放心。
  男子顿了顿,眸中闪过狡黠的光,笑着伸手拂过她鬓边垂下的碎发,意有所指道:“你现在还有色么?”
  年过五十的沈皇后立刻备受打击,欲哭无泪,可反过来一想,她如今都这么老了,他还是疼她宠她一如往昔,那当初自然不是见色起意了,登时又高兴起来。
  在她看来,美貌都是因有他的欣赏而存在。若他并不在乎,她也可以释怀。
  纳兰徵却看着她仍然光滑无暇美丽如昔的脸庞,视线沉沉仿佛凝了万千星光。他刚才只是为了抚慰她而已,这些年她其实保养得极好,光阴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反而是他,本就比她老了许多,两人如今看上去年龄差距仿佛更大了。
  说起这一见钟情和见色起意,早些年他自己都分不清楚,只想要把她绑在身边揣在兜里随身带着一刻不离才好。直到数十年后的现在,他才逐渐能确定,就算是有见色起意的少许成分在,大部分还得用一见钟情来总结。
  二人相偎在窗下,窗前有一束新开的栀子,雪白芬芳一如当年景象。
  机缘巧合,命盘相交,只那么一面,就注定了一生。

第146章 明宣番外

大昭之西,夜凌之东,有青黛诸峰,连绵千百余里,千峰交错,合筑其骨,万壑纵横,互结其脉,雄奇秀丽,浑然巍峨,争高直指。诸峰中至高者名曰御天峰。御天峰,天下奇险,宇内名播,古人云,登御天而寻仙,天下无山矣。

御天峰,多石而少树,多峭壁而无缓坡,山中只一狭窄石道,绕峰而旋,沿壁而上,年久风化,不知何人留之。

然此时却有二人行于其上,正当秋阳高照,天高气爽之时,峰间岚色渺渺,雾若带然,远观之二人如行于雾中,其惊险不言自喻。

“这小路太过陡峭,王爷您真的一定要登到山顶么?”身后侍从模样的男子担忧道。

纳兰崇头也未回,一脚稳稳踏在石板上,“不亲身体会一番,就难以用笔墨描摹御天峰的雄伟。这是传说中咱们大昭最高的山峰,是《昭宁志地理卷》的重中之重,我自然要登上去瞧瞧。”

说着,他继续向前,□□笔直的背影在秋阳下落下稀疏的影,又被缥缈的云雾割裂。他身着素雅清净的月白锦袍,墨色的长发绑在背后,落下齐整的发梢,随着他的步履轻扬。

周边愈发冷了。方槐一步步跟在后面,无意中看到那发梢中的点点银白,心中微微一惊。

大昭王朝一统四海,昭武帝君威日重,几年前下旨重修《昭宁志》,并嘱咐道务必将整个大昭的物阜民丰、风土人情都一一记述下来,让后世都能瞻仰到这个时代的鼎盛非凡。

这个任务自然是落在翰林院身上。纳兰崇自请为编纂书籍的负责人,并开始出游各地,亲身了解大昭广袤国土上的各地民情风俗和名胜古迹。

除了去年老王爷过世,纳兰崇回京继承爵位之外,这几年他从未回过京,一直在外游历,途径河南、河东、河北、关外四路,到现在的岷州,翻过青黛,便是西陲夜凌路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岷州。上一回还是昭武十年夜凌之战的时候。也正是那一次,让他深深感受到身为皇亲贵胄与平头百姓的遥不可及的距离,让他亲眼见到在社会最底层生活的百姓的情状,也让他体会到大自然的各种惊奇秀丽,那是京城贵府永远无法比拟的迷人风景。那时候,他就萌生了想要游历一番的念头,现在借着编写昭宁志的由头,也算是梦想成真了。

只是他自小生活优渥,门庭高贵,在外风吹日晒几年,看着难免添了不少风霜。去年回京时曾和沈天珩、苏墨阡云华楼小聚,二人都笑赞道,他现在仿佛一块被打磨光滑的玉石,沉下年少的浮躁稚嫩,透出深不见底的醇厚和稳重来。

又何止是纳兰崇,这些年过去,当初的意气少年都变了模样。苏墨阡和沈天珩都任了京中要职,朝堂历练几载,都练出几分喜怒不形于色的内敛。不同于过去的明争暗斗,如今的沈苏两府的关系算是互相敬重,互不相犯。

对于纳兰崇来说,能在有生之年精心编修好《昭宁志》是他毕生的任务,他为此能放弃京城的繁华,王爵的显贵,或许别人会觉得不值,但他却甘之如饴,乐此不疲。

他转身看了眼方槐,笑道:“亏你还是个习武的,体力倒还不如我了。”

方槐抹了下汗,惭愧道:“王爷说的是。”说着他抛下方才因那银白头发而一瞬间袭来的心寒,三两步追上纳兰崇的步子。

“我说过,在外就不用唤王爷了。”

方槐顿了顿,“不管如何称呼,在属下心里您都是王爷。”原该坐享富贵一世清闲的王爷,而不该漂泊在外受尽颠沛之苦。

心里这样想,他也说不出什么劝阻的话。主子要做什么,他身为属下只有奉陪的份儿。当初他决意游历时,老王妃不知劝了多久也没有改变他的心意,他一个下人又能说什么呢?只尽心护着主子就是了。

老王爷过世后,能压得住主子的,只有金銮殿上的那位。而那位,大约巴不得王爷离开京城吧。

二人行行走走,终于在午后艳阳高照时登到峰顶。

顶处仍然没有多少树木,中间一块平地,站在上面,入眼而来的画面是如此美丽,让见过多少美景奇景的他也要惊叹不已。

眼前云天纯澈,云雾缭绕,如绵如絮,如气如烟,脚下的众多山峰、远处的重嶂叠峦若隐若现,渺渺绰绰,峰随雾卷而变,景随霭旋而新,俯瞰而下,众山皆小,伏于脚下。

整颗心都随之变得开阔起来,所有烦忧一扫而空。

纳兰崇命方槐将背包的纸笔取出,席地而坐,动手开始记录下周边地势和风景。记完之后,方槐送上一壶水,他喝了一口,又道:“把那张冰丝绿绮取来。”

琴声铮铮而起,响在空寂幽静的山巅峰峦之上,愈显空旷悦耳。

他盘坐在山巅之上,白袍墨发随着山风而轻扬缠绕,修长的玉指在琴弦上飞舞,清贵疏冷的眉目沉下万斛星光,远远看去仿佛仙人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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