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沉寂下来,变成释然。
这事,他应该高兴才对。
王学文对于先生的情绪变化看得很清楚,如同他这个年龄的老人,看这些年轻人的心思,如同看白纸一般轻易。
“你能够想通就最好。”王学文很是欣慰,自己这个弟子虽然天赋不足,但心性着实不错,这般事情也没有成为他的心魔,本来他都有些担心的。
先生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弟子本就天资愚钝,便也没有什么好困惑的,能够成为元亦的启蒙老师,反而是我的荣幸。”他是真的看开了。
“你能这样想是最好的,元亦这个孩子的确是聪慧,你是要我亲自点明,但他在我开始与他说学问好坏之时,便已经明白,我这是答应收下他了。”王学文笑盈盈地捋了捋花白的胡须,显然对这个新收的学生很是满意,“所以他才会迫不及待地唤我为老师啊!”
“原来如此。”先生恍然大悟,彻底打消了心底最后一丝负面情绪。
“好了,你让元亦先回家准备一下吧,明天让他一早就过来,以后每天都不能拉下,风雨无阻,知道吗?”
王学文虽然是和蔼的人,但该严厉的地方,他从来不会有丝毫含糊的。
“是。”
先生出去了。
王学文看着门外却叹了口气:“哎,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他会如此迅速决定收下沈元亦,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聪慧近妖,而且还因为他在说“学问是让一个人变强大的途径”时,那眼中的亮光,让他心惊。
那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目光,而是一头野兽。
王学文不敢想象,如果任凭这个孩子随意长大的话,他是否会成长为一头野兽。若普通人也就罢了,王学文非常清楚,就算自己不亲自教导沈元亦,就凭他自学,仍然能够成才,可到时候,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住他了。
那样的野兽,是会吃人的,若是入了朝廷,定然会成为一代奸臣。
还不如,自己亲自来教导这个学生,让他不要走上歪路。
王学文不知道今天自己的这个决定有多么的重要。
如同他前世,沈元亦是在已经长成之后才拜入王学文门下的,那时候王学文已经很老了,能够教导一个学生,却无法彻底扭转的扭曲的观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祸乱朝廷,独揽朝纲,成为人人畏惧的一代权臣,大奸臣。
而这一次,他将只有八岁的沈元亦收为学生,教导了好的东西,冥冥之中,又不知道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阻止了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又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
·
沈元亦因为太过于聪慧,连他的先生都惊呼无法教导他的这件事情,一开始只是传遍了整个沈府,就算落在外人耳中,他们也只是当做一件普通的事情一笑而过。这年头,连街口杀猪的王老二家中儿子都能够被称为天才,可事实啊,却是连一篇千字文都背得磕磕巴巴的。
所以,这件事情没有激起太大的风浪。
可是几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无论是上至朝廷官员,还是下至平民百姓,都知道堂堂一代大儒王学文,竟然收了一个八岁的小儿做自己的亲传弟子,而这人就是沈大将军的庶子!
这话甚至都传到皇帝耳中了,要知道王学文学富五车、誉满天下,曾经还给皇帝当过一段时间的老师,后来皇帝亲自拜访王学文,希望他能够收下太子作为亲传弟子。
王学文亲自考校了太子之后,十分直接地告诉陛下——若是记名弟子倒是可以,可亲传弟子不行,太子天资有限。
说白了,言下之意就是你儿子水平不行,我看不上他。
皇帝连恼怒都不敢,在以孝治国的大晋,他要是敢对作为自己老师的王学文不敬,恐怕他会被全天下的文人唾弃死!
那些家伙可没有什么畏惧皇帝的道理,反而恨不得因为唾骂皇帝,被皇帝处死之后能够名垂千古,在史书上留下一笔!
这是一个名声重过命的时代,皇帝爱惜羽毛,断然不敢直接发怒,只有讪讪离开。
之后,太子乖乖巧巧拜入王学文门下做了一个记名弟子,根本不敢提亲传弟子之事。
可如今,一个八岁稚龄小儿,竟然比得过从小便在名师教导下成长的太子殿下?那人是谁?沈元亦,没听说过天才之名啊!
沈元亦呆在府中,除了府中下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好了很多,其他的则没有感受到太大的差别,仿佛拜入王学文门下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在外面,自己的名字已经传遍了整个燕京,连街上卖瓜的瞎子王婆都知道神童沈元亦!
不过沈元亦还是很高兴,不仅仅是因为有了王学文这个老师,还因为沈晏也表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身青衣给他,让他以后穿着这个去老师那里上课。
沈元亦在试过衣服之后,就连忙将它叠的整整齐齐地收进柜子中,放在最下面,如同对待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
或许在沈元亦眼中,价值千金的名贵宝物,也不值这一件衣裳。
☆、章103 街头相遇
易文怡一贯不是一个在家里面呆得住的人,得空了便偷偷溜出去,坐着自己的马车,带着小丫头和一个易家老仆,满心欢喜地上街逛逛。尽管易文怡有着许多人都十分羡慕的大家闺秀身份,又是出身名门,爷爷德高望重,父亲前途光明,一座大宅院更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
但是作为当事者,易文怡却不是很喜欢总是呆在家里面,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身边除了仆人,和一些心思并不单纯的兄弟姐妹,就只剩下无聊了。
其实很难想象,易文怡在这种生活状态下,没有被逼成另外一种性格,比如她那个说话细声细气,却心思复杂的堂姐。很难得的,她有一种让人向往的爽朗大气,乐观开朗,再加上一张圆圆的喜气脸庞,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连带着沾染上她的乐观。
易文怡的乐观也表现在上街这方面,偶尔一次上街,她都怀抱新鲜感,便每每都会从中获得深深的快乐。
当然,易文怡每次都以为自己影藏得很好,可实际上她的爷爷和她的爹娘都知道,只是不忍破坏女儿的这点小欢喜,便任她去了,反正也无伤大雅。
又是易文怡上街的时候,她坐着一架青棚小车,没有任何易家的标识,如同普通人家的马车,融入燕京城大街上的各路马车车流之中,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
易文怡坐在马车车窗旁,兴致勃勃的看着外面,眼底带着一股小兴奋。
窗外忽然闪过一个或熟悉或陌生的身影,易文怡连忙叫停了马车。
她也没有怎么多想,只是凭借着脑中的一抹高兴劲儿,一鼓作气跳下马车,冲到那人面前:“嘿!是你呀!”
她笑眼弯弯,白玉似的脸如同闪着润泽的光芒。
那人不惊不喜,风轻云淡地扫了易文怡一眼,眼底平静如死水:“不知姑娘是?”
“是我啊!”易文怡刚一开口,才蓦地想起那天的情形,恍然大悟,不由得一拍脑门暗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哦,你那天昏迷着的,应该不记得我了。那天下雨的时候你昏倒在我们的马车前面,还是我们让车夫将你送到医馆的呢!”
此人不是人别人,正是方澜。
方澜原本对这个素不相识却跳出来一副熟悉之态的女子有些警惕,但听她这么一说,很快就想起来了那天的事情。
“原来是你!”他恍然大悟,倒是没有将易文怡一口一个的“我们”听进去。
不过,因为确定了易文怡的身份,方澜的态度也好了不少,略带冰霜的脸稍稍回暖,唇边竟然也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不笑便罢,一笑竟然让易文怡有一种怔愣的感觉,这种感觉,没错,就是惊艳。
很难想象,一个男子的样貌竟然能够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若是方澜面无表情,长相虽然出众,但在“美男云集”的燕京,顶多也就算是上等之流,不入拔尖,仅是清隽俊朗,倒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他笑了。
易文怡看着他的笑,才真切地感受到一笑的魅力,她竟然想用“一笑倾城”这个成语来形容一个男子!虽然有些夸张,但如此直面方澜笑容的时候,她仿佛听到了耳边花开绽放的声音,空气中甚至隐隐暗香浮动。
刹那间,红云飞上她的脸颊,如云蒸霞蔚,为她生生增添了三分光彩。
可方澜看得淡定,对待易文怡仍然寻常如初:“那日我身体不好患了风寒,又不碰巧淋了雨,幸好被姑娘你送到了医馆,真是太感谢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很真诚,一双明亮的眼睛就专注而真挚地看着对方,让人恨不得溺进去。
易文怡忽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她连连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
方澜抿唇笑笑,很是温和的模样,但易文怡却没有发现,实际上,他出神了。
因为易文怡提起那天的大雨,他脑中也闪烁出了那天的记忆片段。虽然那个时候他烧的有些糊涂了,可一些基本意识还在了,他知道被人发现,救了,并且被人抬上了马车。而且,在他片刻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模模糊糊朦朦胧胧地看到了一张惊为天人的脸,那张脸庞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近到他都能够闻到一股淡淡的馨香,心不受控制地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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