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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夜雪·花与月 [精校出版] (水阡墨)


“你还是孩子呢,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去玩才对嘛。”  
“业精于勤,荒于嬉。”说完想了想,又骄傲地说,“我长大了是要像我爹那样上战场杀敌的。”  
孩子讲起道理来一点也不像个孩子,从此每当孩子在练武场里练箭,我都在游廊里坐着,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有趣。  
人类短短的生命中,这样努力地去活着,而后自相残杀,实在是好笑,也实在是有趣。  
慢慢的,我跟这孩子熟稔起来,他经常会带点心给我吃,我侧趴在栏杆上喂荷塘中的锦鲤。  
人类从孩子长成英武的少年只需短短几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叫我银罗,我叫他阿简。他自打出生后就没离开过流苍国,我看他可怜每日与兵器为伍,心情好的时候,我就给他讲故事:从雁丘沙漠深处纸醉金迷的夜留宫,到西临国美不胜收的青山绿水,再到隔着海域的瑶仙岛上伽罗木花开千年不败。  
世上美好的事情那么多,人类却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就打打杀杀的。每次想起来,我都要笑一回。  
“银罗,你笑什么?”  
“我笑你射靶心射得准,将来到了战场上,手会不会也这么稳呢?”  
一直笃定的少年却犹豫了,坐在我身边,把手垂到荷塘里,望着头顶荡漾着水纹的廊柱。  
“银罗,在你们妖怪看来,我们人类真是愚蠢透顶是不是?其实说真的,我也不想杀人,也想跟你一样,去踏遍河山看山水看花,纵酒当歌。你们有漫长的生命,错了可以再来,而我们生命短暂,一步都不能走错,尤其生在武将之家看似光鲜,可家中几百口的性命有时也只在君王的一念之间。”  
我右手握拳一敲手心,恍然大悟:“就是皇帝捏着你们全家的小命,你们只能乖乖上战场呀。”  
阿简一下子捂住了我的嘴。  
阿简十六岁的时候定了亲,六王爷家还不满十四岁的小郡主,皇帝赐婚,天大的荣宠。  
将军府道喜的门客络绎不绝,新郎官不去迎客,炎炎夏日还在烈日下射箭,每一箭都正中靶心。日头将他的筋肉均匀的皮肤舔成麦色,汗珠从额头滚到眉间再一路滚到喉结,如雨般流淌下来。  
“让我尝一尝好不好呀?”  
阿简乌漆漆的眸斜过来:“尝什么?”  
我轻轻俯身过去,在阿简突然放大的惊诧眼神中,舔了舔他脸上的汗珠。  
我喜欢水,你们人类真神奇,为什么会身上冒出水呢?  
“咸的。”  
阿简面如红纸,捂着脸,看着我好半天没说出话来。  
过了一年,边疆有了战事,阿简请战出征。  
离开前的那夜,阿简请我去游湖,他亲自划船带我去湖深处的小岛上,小岛上开满了野山茶花,累累繁花压弯了枝头。阿简摘了朵茶花帮我簪在头发上,手却没有离开,捧起我的脸,深潭般的眼眸里融进了水光一样。  
“银罗,等我打了胜仗回来就去王府退婚好不好?”  
我虽没经历过情事,却也知道阿简对我动了情。人类哎,真是笨。我若是不喜欢他,也不会无论寒冬酷暑都陪着他。只是喜欢他,也只要陪着他就好。我们妖怪知道聚散总有时,所以并不贪心。  
“只要你高兴的话,当然好。”  
阿简用力地抱住我,微微颤抖着:“如果我回不来了,你就忘了我。”  
这种事我当然知道啊,人类哎,真是笨。  
边疆的战事持续了将近半年,天气渐渐冷下来了,寒风刺骨大雪飘飞,阿简音讯全无。我猜他可能是死了。  
边疆苦寒,我想去看看他埋在哪里。  
我去了边疆,正是两军交战时,阿简冲在最前头,他脸上多了一道疤,眼中都是戾气,挥舞起长矛犹如魔神下凡。  
我看着他奋勇杀敌的身姿,血溅了他满身,我笑了,可脸上却是湿的。  
原来我的脸上也是可以冒出水的,就是那一瞬间,我的隐身术消失了。兵荒马乱的战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哭成了二百五的女人,无疑比出现铁面獠牙的厉鬼还要恐怖。  
当时我哭成了二百五,不知哪来的那么多委屈和快乐让我哭。  
犹记得血的腥味,战马的嘶吼,耳边铿锵有力的心跳,将我牢牢抱紧的臂膀,这是我的阿简。  
我不该去战场的,在妖怪中我的样貌算不上极美,可在人类眼中这皮相已是倾城之色。  
战场上匆匆一瞥,赤松人将我绘成了美人图呈给了赤松王。  
半年的征战,寒冬兵乏马疲,军中缺衣缺凉,流苍国边疆百姓也苦不堪言,真是一个难过的凛冽寒冬。此时赤松王向流苍皇帝提出和议,只要流苍国的一个美人便停战五年。  
一个美人换来五年的和平,真是天大的划算的买卖。  
“不行!”流苍皇帝震怒,摔了茶盏,“这等行径简直是藐视我流苍国威!要战!要死战到底!”  
众文官纷纷谏言规劝,流苍百姓已民不聊生,军队已伤亡过半,一个女子能解决的事为何要再流血牺牲呢?  
自始至终,阿简都站在殿上一言不发,直到皇帝问他:“简卿,你意下如何?”  
阿简一膝跪地,茶盏的碎片扎进他的膝盖里,血湿透了衣摆,声音掷地有声:“和。”  
明明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却要让给别人。人类哎,真是笨。我帮他处理好了膝盖上的伤,伤口会好,可疤痕会伴随他一生。  
“银罗你走吧。”阿简说,“你是妖怪,不用管那么多。”  
我笑他傻:“我还没去过赤松国呢。”  
离开的那日,送亲的仪仗从城南头排到城北头,我听到有人夸我美丽,可我从没听过阿简夸过。大约是因为他看到我的时候,人太小了,他还不懂得美丽,也不懂得失去和世事无常。我们只是坐在庭前,看花开花落,看云卷云舒,这样一步步地走进了对方的心里。  
我婆婆说,人都是这样的,往往离得越近越看不清对方。  
出了城门后,我拨开竹帘往后看,阿简站在城门上,远远的,孤独的,渴望强大的,好似还是当年那个射不中靶心的孩子。 


第二章

  【第一节】

风临城并不是第一次来,可醉梦轩的人都是路痴。  
城中运河纵横交错,拱桥一座连着一座,远远眺望雪覆盖着山和城,不是灰就是白,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迷宫。眼看天渐渐暗下来,天边云朵堆积,怕是又要落雪。  
幽昙拦住过路的一个鹅黄衣的女子:“请问这位小姐,锦棺坊怎么走呢?”  
那鹅黄衣的女子和一个浅蓝衣的女子并肩而行,一转头,一个皓齿星眸,一个姣花照水,二人打量一下幽昙,蓝衣女子下意识地抬袖子擦了擦口水:“你去买棺材吗?”  
“不是啊,天快黑了,怕赶不上晚饭了。”幽昙指了指桥的另一头,“还有我家老板。”  
游儿买了包麻团,吃了一脸芝麻,白寒露边走边给他擦嘴。鹅黄衣女子看到他,微微一愣,而后右嘴角上翘,露出个坏笑。  
白寒露只觉得一道视线从正面劈来,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土匪正歪头看着自己,神情比狐狸还像狐狸。  
“嘿,师兄,好久不见啊。”还有三日就是除夕,独孤金金和兰芷相约出门逛街听戏,没想到遇到了远路来的故人,“我们还真是有缘呐。”  
是孽缘吧。白寒露冷淡淡地回应:“独孤小姐好。”  
幽昙疑惑地问:“你们认识?”  
“这位是柳非银的双生姐姐,独孤金金。”  
幽昙“啊啊”了两声,露出惊喜的眼神,握住独孤金金的手:“那两位小姐也是要去白清明家吃饭吧?真是太好了!”  
于是浩浩荡荡吃饭军团穿过风临城的主街,总是在桥底下偷听的青蛙精抢先跑去锦棺坊跟大姐头绿意通风报信,爬过台阶时摔得屁滚尿流,大叫着:“大姐!大姐!有一个银发的男人拖家带口要来你们家吃饭,还有独孤流氓大姐和兰家的女色魔也一起来了,快关门放猫啊!”  
柳非银一听,平时身子骨软得跟豆腐似的,一下子利落地从露台上冲下来,和绿意互换了个眼神,默契十足地一左一右关门,就在朱红的大门正缓缓关闭时,一根鹤骨笛“啪”地横在了门缝里。  
“开门。”白寒露的声音随着打着旋儿的寒风吹进来,熏着炭火的正厅有种徒然冷下来的错觉。  
绿意对着柳非银用口型问:怎么办?!  
柳非银摇摇头,做个推门的姿势,作势要抗争到底。  
两个人正在跟大门较劲着,白清明拿着竹简从书房出来,就看到他们撅着屁股的蠢样。不等问,他就看到了门缝里那根光洁如玉的鹤骨笛,一只狭长英气的琥珀色眼睛里跳跃着橘色的微光,灼灼明亮,疑似故人来。  
白清明怔忪着,一时间好像分不清云里雾里,只听见一声大喝“哈”,门板被狠狠地踹开,独孤金金站在门前,一只玉足高高地跷过头顶,悠闲地吹了吹从屋檐上落下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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