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已经死过一次,她的尸骨还被夜九好好地带在身边,但她还是无法想象她的尸骨被磨成簪子的情形。
转过街角,前面传来一片哭喊声,一群女孩子和小孩子像畜牲一样被绑着,被按跪在地上,供人挑选和买卖。
那些女孩子,从七八岁到十七八岁都有,而小孩子们,大多在十岁之下,看起来十分的可怜。
红妆路过奴隶摊子前面,看了那些被当众叫卖的孩子们几眼,脚步顿了一顿,还是从容地走过去。
她救不了她们和他们。
即使她今天救了,明天还会出现新的“货物”,没完没了,除非这个地方不存在了。
而且,就算她救了她们和他们,又能带到哪里去?这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军营也是如此。
人各有命,自求多福。
她刚走了几步,就有一只手抓住她,令她惊了一惊。
她的身边有两名亲兵,她的警觉性和反应神经也很强,居然有人能轻易地抓住她的手?
她转头,看到一个显然不是好东西和简单货色的男人在抓着她的右臂。
“你跟我走,我要你!”这个男人直截了当地说。
红妆见过很多讨厌的、奇怪的人物,但这个人的说法和态度,还是令她吃惊:他疯了不成?
不,她随即纠正自己的想法,他没有疯,他只是在做着在他和别人看来都很正常的事情。
“放手。”她直视他,淡淡地道。
“不走也行,我就在这里要了你。”男人说。
周围的人,纷纷围观,却似乎无人觉得奇怪,更没有人表示出“英雄救美”的态度。
红妆漂亮的眸子里,飘过一抹乌云。
“阿奴,娥花,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她冷冷地道。
阿奴和娥花回过神来,也不客气了,抽刀就往那名男子的手臂挥下去。
叫声响起来。
不是男子的叫声,而是她们的叫声。
因为,男子的身后,窜出两个人来,轻松就踢飞了她们手中的刀,她们的力气和功夫都不错,却毫无还手的能力。
“嘶啦——”的声音,将红妆的注意力转回来。
她吃惊地看着胸口,那男人,居然直接撕了她的衣襟,令她的胸口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来。
众人都露出贪婪之色。
面对这样的情形,红妆临危不乱,看着那男人道:“放手,我自己脱。”
男人愣了一下,哈哈大笑着放手:“好,美人这么配合,老子一定让你爽!”
红妆举起得到自由的右手,缓缓地去解胸前的衣扣,不仅如此,还往男人身上靠。
雪白的肌肤,一寸一寸地露出来,围观者都睁大了眼睛,男人也紧紧地盯着她的胸口,呼吸微微急促起来。
这个地方的女人不少,什么味道和风情的都有,但是,像这种比千金大小姐还像千金大小姐、优雅细致的女子,绝无仅有!
她走在这种地方,就像仙女光临地狱,让人看了就想蹂躏和撕碎!
解了三颗纽扣后,红妆突然停手,微笑地那名男子道:“你来解可好?”
男人想都不想,伸出双手就去撕她的衣服。
众人都摒住呼吸,眨都不眨,等着精彩刺激养眼的一刻。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然后就是刺眼的红色。
这种红色,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很熟悉,就像茶米油盐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这片红色的诞生,还是令他们感到意外。
这么青春美貌、优雅从容的女子,竟然能将这个男人的脖子插出几个深深的窟窿来?
男人的手指,抓着红妆的衣襟,还没来得及撕开,而红妆左手上戴着的铁爪子,已经刺进了男人的脖子。
一招致命。
快!准!狠!有力!
非常漂亮,非常出奇不意的一击!
围观者除了惊讶,只有赞赏,没有半点惊慌和恐惧,在这种地方,光天化日杀个人什么的,算得了什么?
这里的人,最喜欢比较和炫耀的,除了杀人的数量,就是杀人的质量——杀掉的人的身份与地位。
比如这个被红妆杀掉的男人,就是这里的地头蛇之一。
然而,令围观者惊讶的,并不仅仅如此。
这个男人的脖子被戳出几个窟窿的同时,红妆右手上的匕首,也插进了男人的一名手下的肚子里。
同时杀了两个人后,她还从容地喝了一声:“阿奴!娥花!”
阿奴和娥花还算争气,及时反应过来,抽出袖里的匕首,冲上去,对男人的另一名手下就是杀招。
这时,红妆拔出铁爪,又拔出匕首,退到一边,看着她们跟那名男人缠斗。
拔出武器时溅出的鲜血,喷了她头脸和一身,但她还是很优雅,很从容,就像那些血,只是她穿的衣服上的红花。
眼看阿奴和娥花就能杀掉那名男子了,前头就起了骚动,一群男人,持枪带刀地往这边冲来:“杀了那三个女人!他们把当家的给杀了,咱们要将她们碎尸万段!”
救兵来了吗?
红妆淡淡地想着,将匕首收起来,右手掏出小小的信号筒,想着要不要现在就释放信号?
信号升空,响起来,剪影军闻信冲过来,只是一会儿的功夫,这一会儿,她应该能撑住的吧?
她还没决定好,那些人就团团将她们围住了,一个个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杀——”一将她们包围住,对方就不再留情,“随便杀,将她们砍成肉酱!”
红妆的手指,捏住了信号筒的盖子,准备拔开。
突然,一个严厉中带着唳气的声音响起来:“住手!谁敢再动一下,杀无赦!”
听到这个声音,那些一直在看戏的围观者突然就露出了忌惮的神色,纷纷往后退。
更大的大人物来了?红妆抬头,触到一张白净秀气,斯文中透着不相称的狠劲的年轻男子。
他坐在马上,一身银亮的盔甲,手中持着一把红缨枪,好马,好枪,好衣,好气势,好人物,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形容的,就是这种天生就事事如意的人物。
“影无痕来了,没看头了……”
她听到有人这么说。
正文 自救与天救
哦,原来这位银盔俊马的少年郎,就是传说中的“小战神”影无痕。
她初来乍到,上街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这位少年将军,运气还真是好。
影无痕没看她,而是将手中的红缨枪一挺,指着那些包围她的暴徒,像国王一样喝道:“马上离开,本将军就不跟你们计较,要不然,本将军今天就将你们血溅街头!”
他一出现,那些暴徒就一脸忌惮,没敢动手,只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看什么看?本将军怕你们么?”影无痕冷笑,完全不将他们的杀气放在眼里。
终于,一个看是带头的暴徒挥了挥手中的大刀,大声道:“这个女人杀了我们的大哥,杀人偿命,我们杀了这个女人有何不可?姓影的,你要连这种事情也管么?”
影无痕冷笑:“今天是本将军巡街,本将军想管就管,不听话的,杀无赦。”
对方很不服气,但又不敢违逆他,鼻子喷了两口粗气后,吼道:“我们归北边管辖,不归东边管,你莫要多管闲事……”
他的声音顿住了。
影无痕的枪尖,就抵在他的咽喉上。
影无痕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既然你不归我管,那就是外人了,本将军对外人,向来喜欢斩草除根。”
他的枪尖猛然往前一送。
但那名大汉也不是省油的灯,时刻都在提防着他,他眼里一露杀机,这名大汉就以非常快的速度后退,闪过了他的枪尖。
饶是如此,这大汉的脸色还是变了。
“躲得还真快啊!”影无痕笑了,唇红齿白,“不过,你能躲到哪里去?”
倏然,他笑容一收,迸出一个字:“杀!”
他身后一众同样好马好衣好枪的少年军人立刻挥枪,齐齐往那些暴徒刺去。
这时,又听一个惊雷般的声音,凭空响起:“影将军住手!打狗也要看主人!他们是我的人,谁敢杀他们,老子绝不饶他!”
红妆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红脸长髯,头扎纶巾,身材魁梧的男子,有那么一点关公的味道,骑在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上,手持六尺长柄大刀,指着影无痕,气势极盛。
“北门隼来了,冤家路窄,这戏越来越热闹了……”
红妆听到别人这么议论,同时,围观者又纷纷后退,足以说明这北门隼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了。
这里的驻军,能镇得住这些暴民的,当然不是泛泛之辈。
红妆在抵达危陕关之前,可没少做功课。
痕无痕是大顺的守将,守着“东边”,这个北门隼则是北拓国的守将,守着“北边”,刚才那名大汉说他归“北边”管,意即他归属北拓国,只有北门隼对他有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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