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妙的是,太子殿下是陛下的独子。除了影太子外,没有人会跟太子进行夺嫡之战。只要自家姑娘肚皮争气,入宫后就生下一男半女,龙位就算稳了,一字并肩王和影太子就没戏。毕竟。当今皇上治国英明,龙位之所以还有不稳之处,完全是因为子嗣单薄。若太子殿下能广播龙种,多生龙子龙孙,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
到底,稳定压倒一切,没人喜欢动荡不安的国家。
总之,全大燕都为这件事而动了起来,就连前次国子监大比的成绩都没人关注,公告栏那里都没人围观。倒是某八封邸报被疯抢,一时洛阳纸贵,因为上面不断刊登了初选佳丽的各种信息,包括家世、才学、女红、年龄、传说中的相貌和性格爱好。还有,各种分析我对女性审美偏爱的文章,说得头头是道,连我自己看了都惊奇。
但我,对一切都不感兴趣,甚至是有些冷淡的,从皇宫恹恹的回到国子监后,每天除了上课,几乎足不出户,就待在自个儿的宿舍里……发呆。
其实不是发呆,是拼命想对策,可惜脑海中总是一片空白。
“纷纷,我觉得赵大将军的小女儿比较好。”小武拿着八卦邸报,“会骑马射箭,身段高挑健美,年纪比你大一岁,肯定好生养。到时候多生几个小纷纷出来,无论男女,拿过来给我们玩玩嘛。”
阿邦嗤一声笑出来,“这是你的口味吧?纷纷这么弱,还不得让那个赵小姐欺侮死。后宫的事,我们又帮不上忙。这就是纷纷常说的那个什么……家庭暴力。再说,什么叫好生养?什么叫拿给你玩玩,你当是你的小侄子呢。纷纷的儿女是皇家血脉,尊贵无法比。听你语气像个媒婆好不好?还是脸上有颗大黑痣的那种。”
“诶诶,我说正经的,你严肃点。”小武板着脸,看到半个身子都伏在桌上的我,又叹了口气,“纷纷,你倒是用点心啊。你喜欢什么样的就说出来,我们帮你掌掌眼,包管不能让那群不怀好意的老臣,把自己女儿和孙女塞到你身边去。”
我不出声,浑身骨头像化了似的,继续瘫着。
阿邦皱皱眉,“纷纷,你怎么完全没兴趣呀。我知道是朝臣逼你如此的,我也知道你不想这么早成亲,可身为太子,充盈后宫,为皇家开枝散叶也是你的义务,逃不掉的。”
“随便好了,反正我说了也不算。”我挥挥手。
阿邦和小武面面相觑,最后是阿邦吞吞吐吐地问,“纷纷,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我一怔,脑海里突然出现公羊潇洒的模样,吓得我立即直起身子,甩甩头,把他的一切都摒弃出脑海。一定是我母后说的,一定是这样,造成我心里有了挥之不去的影子,现在……条件反射。很多事就是这样,本来是假的,说着说着成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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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什么开场白,烂死了
“真有?!”小武瞪大眼睛,误会了我的肢体语言,“谁啊谁啊?我怎么不知道你身边有姑娘?太不够意思了,心里有事,也不告诉我和阿邦。我们说好,互相不能有秘密的。是女院那边的吗?可不能是宫女啊,身份不够,你登位后收一两个倒可以,现在给不了名分。”
不能有秘密吗?可从我出生,就有秘密瞒着你们了啊,好兄弟!
想到这儿,我悲从中来,眼圈一红,眼泪就叭哒叭哒掉下来,把阿邦和小武吓坏了。他们都知道,淘气顽皮、耍赖恶作剧我是第一名,但很少在他们面前哭。
“纷纷,你别哭,有什么话说出来,我和小武一定帮你。哪怕是你要天下的月亮,我们也能想法子……”
“我不想娶妃!”我抽抽噎噎的,“为什么非得逼我。”
“早晚的事嘛,男子汉大丈夫,总会成家立业。”阿邦摸了摸我的头,“你不知道,别人有多羡慕你。我和小武昨天去饭堂,无意中听到二字王候安谷王的长孙张书玉、汝明王的三子何藻、长庆王的幼孙宋先华聊天。你知道他们三个跟咱们三个一样,形影不离的。他们说自己娶妻,顶多就是由母亲相看下差不多人家的女孩儿,你就好了,全大燕五品以上官员家里的女儿家,都上赶着让你挑。这样,你还不满意啊,他们可妒忌死了呢。”
“他们喜欢,让他们挑好了。”我赌气道。
“话不是这么说。”小武抓抓头发,“纷纷你别怕,就算你成了家,我们三个还能日日在一处的。现在要在国子监上学,将来会成为你的臣子。君臣一辈子的。”说到这儿,他也动情了。
可问题不在这儿好不好?反正我是高兴不起来。每天无视无数的羡慕目光,半死不活的生活在连天空都似昏暗了的环境中。
我还听到阿邦和小武躲在花园里私下研究。他们终是认为我心里有人,所以才不高兴选妃子。少年人。古今中外都一样,到了青春期,哪有不讨论、不研究女孩子的。而我由于地位特殊,将来可以娶好多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可以喜欢的更多。在他们看来,实在想不出我到底为什么这么不开心。所以,结论也只有那一个了。
“我想起来了。是不是国子监大祭酒曹明朗的女儿?”小武突然一拍脑袋。
我在一边偷听得直冒冷汗,大祭酒,也就校长的女儿,同时是顾司业,相当于我们班主任的疑似未婚妻啊。我还真有眼光,这两个也真敢想!小武就算了,那一向是个神经大条的,但就连聪慧得如小狐狸般的阿邦也深以为然,就有点意外了。
“嗯嗯,有理。”阿邦点头。“我脑袋里像放了个筛子似的,把咱们三个人近两年的事都过了一遍,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小武问。我心里同问。
“纷纷的心智特别晚熟。对女孩子似乎没有兴趣。”阿邦说。
这不废话嘛,我的取向很正常,怎么会喜欢女生?
“所以那个曹……曹……”小武卡壳。
“模糊记得叫曹远芳。”阿邦接口,“纷纷就跟她一个女生有过瓜葛,还触碰了身体,虽然不是有意的。但纷纷这种菜鸟,很可能就此动了心。这叫什么来着,似乎她也说过,对了。叫雏鸟心理,小鸟破壳时。对看到的第一个人,就立即喜欢。而且会永远喜欢。”
“管她是谁,咱们给纷纷抢过来就是了。”小武很不讲理地说,然后语气又是一软,“可顾司业才救过纷纷的命,这样恩将仇报,怕是不好。”
“那个不是问题,关键曹远芳很喜欢顾司业。”阿邦用扇子敲着手心,“棒打鸳鸯,我倒是无所谓,为了纷纷,什么恶事我都做得。但常言道,强扭的瓜不甜,曹远芳如果嫁给纷纷,心里却还想着顾司业,纷纷多冤枉啊。若再不死心,红杏出宫墙……咱们纷纷那么好……不该被这样对待。”
两人一时沉默,我则偷听到感动。再次确认,阿邦和小武是我一生的好朋友,假如我有漫长的生命可以延续,就要对他们俩最好最好。
“不管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最后,小武不耐烦的一拍掌,“你也说了,咱们纷纷那么好,和曹远芳相处一下,她肯定会动心。顾司业都是老头子了……”
汗死了,顾荒城才二十五岁好不好?放在现代,还很年轻的。而且他是文武状元,那么有才华,长得又好看。
我脑海中浮现出那晚他救我的样子……不及公羊潇洒英俊,但也很帅气,有着男人和军人沉着坚毅的气质,非常能吸引小女生。说实话,我能理解为什么曹远芳那么迷他。喜欢上这样的师兄,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接下来,小武和阿邦说了些杂七杂八的事,却并没有要讨论具体怎么办。我以为,他们也就是说说罢了,哪想到……后来带给我这么大的“惊喜”。
当时,我等他们走了后,才从猫着的假山后钻出来,结果迎头就撞在一个人的胸口上,撞得我后退两步,差点坐在地上。
我最近情绪不好,这下子就像点了导火索似的,登时大怒,但抬头一看,我又哑火了。
是公羊潇洒。
自从上回遇险,我们就没再见过。本来年级不同,选修的课也不同,见面的机会相对要少得多,加上他似乎伤了根本,经常缺课。
可是之前的两年很奇怪,我到哪儿似乎都能遇到他,好像他刻意如此安排,就像这一段时间内,他刻意没有“遇到”我一样。
“好久不见。”这什么开场白,烂死了!
他沉默,却忽然伸手在我的头顶,比划了一下,“是啊,好久不见,可你还是这么矮,不长个子。”
我在女生里算高挑了好不好?是你自己长得太高。
我憋气,说不出话,没注意若在平时,我应该是暴跳如雷的。经过山林的一夜,终究有什么变得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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