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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宁 (白粉姥姥/意迟迟)


  况且那日她只是在外头多呆了一会,便忽然晕了过去,几乎吓哭了玉紫跟柳黄。
  等到她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宋氏的眼睛都肿了。
  谢姝宁疑惑极了。
  明明伤到的只是心口,还未触及心脏,可为何她的身体却就这样坏了下去,大不如从前。
  这么一来,归程只能一拖再拖。
  宋氏修书一封,让人送回了京都谢家,禀明了晚归的事。
  母女二人就继续在敦煌住了下来。
  谢姝宁整日里什么也不做,亦不能出门,便只好搬了书出来看。
  大摞大摞的书,高高地堆在床脚,只等着她依次翻阅。
  她过目不忘的本事,叫经常来给她送书的舒砚瞠目结舌,再不敢同她显摆自己知道的故事。
  谢元茂的信,带着砂砾被交到宋氏手中时,谢姝宁已经开始跟随莎曼学习胡语。只几日工夫,她便已经能够用简单的句子同莎曼进行短暂交流,叫众人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是天赋。
  谢姝宁很享受学习带来的快乐。
  但谢元茂的信,冲淡了这单薄的愉悦。
  信上说,秋日怎么也该返程
  回京了,若不然,京里就该有流言蜚语传出,不甚好。
  没有人家的主母会带着女儿一去娘家一年半载,而不归家的。
  这种情况,不论原因是何,都只会打了男方的脸,叫他们难堪。
  谢姝宁明白,却不能谅解。
  他分明已知道,她的身子,不适宜赶路。
  谢姝宁默不作声地将信看了一遍,递还给了宋氏,道:“再瞧瞧吧,若到时大夫说能够启程,我们便出发,兴许还能赶在年前回府。”
  宋氏心疼她,却也相信京里的话怕是难听起来了,只得先点点头,加紧调理谢姝宁的身子。
  因了这封信,似乎她们的临行之日便马上就要到来,宋府里的气氛略有些紧张。
  莎曼几次三番想要悄悄同宋氏道,若她的夫婿对她不好,索性便不回去就是了。但她熟知西越的风土人情,清楚宋氏是绝不可能做这样的事的,思来想去,仍未将这话说出口。
  倒是宋延昭,私下里同谢姝宁谈了次。
  庆典上的刺客,虽然没有找到人,但多少有了几分眉目。
  老城主暴毙后,西越三十六国便始终不大平静,虎视眈眈的人并不少,他们自己暗地里就开始你争我抢起来。
  很快,就有人死去。
  手法同上回老城主的,极像。
  这伙子人的名号也渐渐没有那么隐蔽了。
  ——天机营。
  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收钱买命的神秘组织,却从来没有人找到过它的入口。
  即便是宋延昭,也没有找到。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正式接替了城主的职位后,忙得不可开交的缘故,根本无暇分身。
  一个外人!一个中原人!一个异族人!
  凭什么做敦煌的城主?
  宋延昭的压力可想而知。
  好在他早就汲汲营营多年,打下的基础已经足够雄厚,假以时日,绝不成问题。
  唯有宋氏,在知道了这件事后,担忧得夜不能寐。
  她一直从商的兄长,却做着她根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怎能不叫她担忧。
  这半年发生的事,每一桩都让宋氏惊诧惶恐,也叫谢姝宁惆怅。
  她来漠北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这条商道。
  自她出生的那一日起,她便不缺银子,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们用着的都是舅舅的资产。往后谢翊成家立业,总不能继续如此,她要想法子自己挣出一条路来。
  所以她带上了立夏,又将人丢给了刀疤。
  可结果,事到如今,她自己却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了。
  真是出师不利。
  但宋延昭如今在西域三十六国里的地位,今非昔比。谢姝宁原本想好的那些事,恐怕也都要重新掂量掂量才好。
  屋子里的窗大开着,她倚在窗口,探头看向蓝天。
  有不知名的鸟发出尖利的鸣叫声,从青空上飞过。
  地上的稀疏的植被因为强烈的光照,而显得恹恹的,如她一样。
  谢姝宁看看自己细弱伶仃的手腕,苦恼地皱起了眉。
  “天机营……”她喃喃念着这三个字,脑海里浮现出那张面具,还有那柄剑。
  剑尖的寒光,多次在她的噩梦里盘旋不去。苍白的少女,在日光下的肤色几乎呈现出半透明,看上去是那样的柔弱,可她的手却紧紧握成了一个拳,“有朝一日,若叫我再遇此人,誓不甘休!”
  话音幽幽的,被风吹出了窗外。
  天空上的怪鸟桀桀叫着。
  而远在地宫的黑衣少年,却重重打了个喷嚏。

第147章 传闻

  斗转星移,只用了数月光景,天机营在漠北的名声便远超其多年来在中原的名号。曾几何时,天机营以低调处世,而今却是恨不得高调再高调,好叫世人皆知。而今,西域三十六国俨然已传遍天机营三字,其门下黑衣面具的杀手,亦名扬这片苍茫的沙海。
  金银财宝从雇主的手中流出,经由风师父,流水一般源源不断地运入天机营。
  然而,这些财富,并没有温暖到任何人。
  掩在黄沙下的地宫,依旧是阴冷的。
  哪怕头顶上就是被烈日晒得滋滋作响的沙漠,里头却冒着森森的寒气。
  黑衣的少年揉揉鼻子,微微皱起了眉。
  他的眉眼生得极好,清秀爽俊。睫毛秀长浓密,在低头的瞬间,如同小扇子,悄然交错,可他身上却没有一丝怯弱的脂粉气。
  初次踏入天机营时,他才七岁,漂亮得像是汝窑的瓷器,精致却易碎。
  可谁也没有想到,短短几年,年纪最小的他却成了在场的十一人里头,武学造诣最高的那一个。自然,因为年幼,力量上的缺失难以弥补,但他在这上头的勤奋跟天赋,都足够叫人惊讶不已。
  然而燕淮之所以这般拼命,为的只是不愿叫父亲失望。
  他始终在想,若他学成,父亲大抵就该笑着来接他归家了。
  可父亲,却一直没有出现。
  而他的咬牙努力,也就成了习惯。
  “十一,该出发了!”
  听到声响,他抬眼朝前方望去,纪鋆已握着面具,整装待发。
  “嗯。”燕淮迅速将剩余的另一只袖口扎紧。应声展颜笑了起来。
  纪鋆却只是面沉如水地看着他,低低道:“这一回任务的凶险并不比前几回的少,你小心些!”
  往常他们都是几人一组共同出发。这次却因为任务繁多,人手不够。只得他跟燕淮二人同行。这便罢了,最终还得靠年纪最小的燕淮想法子接近目标,也因此,他最险。
  燕淮知道他是不放心自己,便也老实收敛了笑意,肃容点了头。
  两人这才抓紧时间,迎着烈阳走出了地宫。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一回竟得手的十分容易。
  燕淮的手法,灵活多变,其人狡诈如同沙漠里的大耳狐狸,叫人防不胜防。
  “你……似乎越来越适应这样的日子了……”事成后。纪鋆不由神色古怪地感慨了句。
  明明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可天机营的转变,他却比谁都适应得更好。
  纪鋆想起自己拔剑杀人时还会发抖的手,面色愈加难看了几分。在天机营出现困顿局面之前,他们这群人日日练剑练枪。却从来无人真的杀过人,感受过鲜血喷溅的滋味。缺乏实战的后果,便直接导致了他们在行动中的细小失误。
  心慈手软,乃是致命的事。
  可燕淮却跟他们都不大像。
  第一回出任务,他便独自杀出了重围。拖着重伤的身子赶来跟他们汇合。
  这样想着,纪鋆就多看了燕淮一眼。
  好在这样的人,是兄弟是密友,若是敌人,岂不是要伤透脑筋?
  等再过几年,到他羽翼愈丰,可就更加不容易对付了。
  纪鋆笑着上前去勾住了燕淮的脖子,问道:“十一,许久没有出来逛过了,我们悄悄多留一会吧?”
  燕淮失笑,“先去换了衣裳!”
  俩人对视一眼,就飞快地往一户民居而去。
  等到再次出来,脸上面具已无,身上黑衣也换成了当地人惯常穿着的服饰,色彩鲜艳夺目。
  谨慎起见,俩人还故意抹黑了脸,打扮得更像是本地人,少了几分中原人的气息。
  好在俩人在漠北多年,胡语也能听得明白,略一伪装,倒无人识破。
  俩人便往市集走去。
  头顶上的太阳红彤彤一颗挂在那,像是永不熄灭的火炉。
  但此时,已临近秋日。
  秋冬时节,来往的商旅最多,因而这会的市集其实已初步有了往日繁荣的景象。
  俩人只看不买,悠闲地转悠起来。
  逛市集,是探听消息最好的法子。
  自上回诛杀了敦煌的老城主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进城。
  时隔大半年,敦煌城里换了新的城主,他们也都听说过,但再具体的消息便不清楚了。传言这位城主,是定居敦煌的中原人,极具才干。可旁的,却什么也传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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