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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 [封推] (柳暗花溟)


  “杀了他,并不是最好的复仇。”
  “我知道。”琉璃点头。“可我心里会痛快。”
  萧十一抿紧唇,不语。琉璃也不催促,两人之间再度沉默下来,静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好半晌。萧十一忽然摊开手,“要达到目的,路有千万条。”
  “所以?”
  “拿去,阿鲁台归你了。”萧十一拿起桌上的酒壶,满满倒了一碗,仰头饮尽,“只要你高兴就好。”酒香清冽芬芳,伴着这句话,浇得琉璃心中的花枝,绽放出了小小的蓓蕾。
  他若直接拒绝或者直接答应。她都没有这么开心。可他做了认真的思考和权衡,最后仍然舍弃利益,选择了更顾忌她的感受。被如此珍视和对待,但凡是人,是女人。都会感觉非常好的。特别是像萧十一这样对待正事,理智到近乎冷酷的人来说。
  “今冬虽然没有去年那么冷而多雪,到底寒意深了。”萧十一沉吟了片刻又说,“你出门办个年货什么的,最好穿件带着大雪帽的斗篷,仔细被风吹到。”
  琉璃挑眉,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这个。
  萧十一笑笑。“这回西北平匪,你哥哥立这么大功,皇上只有小赏,却还没有大封。因此水府外面,来来往往的暗桩可多呢。现下天黑得又早,酉时中(晚六点)各府就大门紧闭。街上别说行人,小猫小狗都没一只。”
  琉璃登时明白了。
  要去大理寺那边的暗狱,自然要在晚上。可那时才从水府出去,半夜再回来,实在是太扎眼了。化妆成水府的杂役都说不过去,所以必须要有所掩护。而她若以置办年货为借口,在大白天出去,之后隐藏在某个地方,再由别人假扮她在天黑前回府,她则半夜去办潜入监狱的大事。转过天,那西贝货以同样的方式换她回去。这样最后就算再闹到全城盘查,水府也把自己摘得干净。只要她遮住了脸,身边的丫鬟仆人不变,就没人会发觉。
  “我到哪儿去置办年华呢?”琉璃直接问。
  萧十一就喜欢她这聪明劲儿,一点就透,而且利落干脆,绝不会婆妈。不过,他仍然忍不住要逗她,于是俯过头在她耳边吹了口气儿,“南京大街有家吉祥号北货铺子,里头从东北贩来的皮子很不错的。你这么疼你这小兄弟,不给他买块皮子做件小袄吗?虽说一个小厮穿不起那么贵重的,不过套在大衣服里头,倒没什么碍紧的。”
  “郡王殿下发财。”琉璃施了一礼,暗讽。
  这个男人,编织的情报网络遍天下,顺带着还做买卖。如此一来,密探们的经费解决了不说,还能赚出大把银子,还真是半点人力不浪费啊。
  “好说好说。”萧十一调侃道,“报你的名字,全部半价。你若喜欢,送给你也成。”若嫁给她,都给她又何妨呢。
  “后天去,时间上方便吗?”正事!正事!才发现萧十一是个跑题大王。
  “我即刻安排,就后天吧!”重又俯头,“你知道我这个人的,无利不起早,绝不做赔本的生意。这回算得上我额外帮忙,眼看过年,我生辰又到了。那请你给我做对皮毛耳套,这要求不过分吧?亲手做哦。”
  他的举动突然,离得又近,琉璃没能迅速反应,继而避开。只感觉他的嘴唇皮似是擦过她耳朵上的绒毛,令她骤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听他提到生辰,她的脑海里先是回想起去年除夕夜,萧十一掏心窝子说了很多话,由此使他们的关系蓦然就打破了隔膜,心,瞬间靠近。又想起九郎临走之前,她伤到他,他气得狠狠亲她……
  别烧盘!别烧盘!这样拼命提醒自己,还努力克制,却仍然觉得面颊发热。不用照镜子也知道,必然红了脸。她用了多久才把那一幕扔到记忆的最深处,打算再不翻出来。可他轻易就又掀到那一页,令她避无可避。那个……算强吻吧?只是后来她没追究罢了。
  “咦,怎么脸红?想到什么?”他居然还有脸问!
  “东西是没那么难得,可殿下有点强人所难。”琉璃很佩服自己的反应,能这么快就找到合适的解释,而且看起来还很坦然,“我女红一向很差,这不是让我献丑么?不如,我让青黛帮我。不是我吹。那丫头做的活儿,比之宫内的尚衣局不差。”
  “只要你亲手做的,那才是心意。”萧十一不干,“你的丫头巧。我知道。可本郡王府里没有巧手的丫鬟吗?”
  琉璃目光乱瞟,好不容易看到摇光动了动,就要苏醒了,连忙道,“殿下不嫌丑,敢戴着出去,我怕什么呢?做就做!到时候扔了烧了,都与我无关。”
  “琉璃给的,哪怕是一根草,我都当宝。”说起来。他这儿有她好几样东西呢。可不知是为什么,总是觉得不够。她不肯来他身边,就想要她的东西堆着,好像她哪天会跑过来要。那时候,他就可以扣下她了。
  “那我先走了。后天的事就拜托殿下。”琉璃怕萧十一再说出什么肉麻的话来,连忙向塌边逃窜,试探着去轻推摇光。
  哪想到萧十一却往外走,扔下一句话道,“本郡王算看出来了,你这小兄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看着斯文。其实是块暴炭。还是本郡王先走,免得他醒了要报被打晕的仇,到时候管保闹得咱们这个秘密的约会地儿,再也藏不了人。”说完,人影已远。
  琉璃愣了愣,再看看正努力睁开眼睛的摇光。忍不住就笑。才见一面而已,萧十一就这么了解摇光了,果然家里有幼弟的人是彼此理解的啊。萧蛮那家伙,铁定也是不好管教的。
  忽然之间,萧十一在琉璃心中孔雀大水仙的傲骄形象有点坍塌。怎么感觉……他好像是又当爹又当娘的奶爸呢?
  摇光很快清醒,果然要找“偷袭”他的小人拼命。到底是小孩子啊,还是男孩,实在是太爱打架了。琉璃好说歹说,最后连“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古言搬都出来了,摇光才决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第三天早上,琉璃早饭后,就带着青柠和唯唯两个外出随行丫头和小猫小狗两个小厮,出门置办年货。她没有直接奔南市大街,而是先去北市的首饰铺子,挑了很多过年打赏的金银吉祥物,再去南京大街买衣料、胭脂水粉什么的,最后才进了吉祥号。
  像她这样的土豪客人,自然会被迎到后面,一边坐着休息,享受店家提供的茶点,一边等着伙计捧上上好的货品,细细挑选,倒不用站在外头的店面。如此一来,做点什么隐秘的事也方便。但她没想到,萧十一把所有事都安排好了。
  一个身量跟她差不多的丫鬟,一个身量和摇光差不多的丫鬟。萧十一的头号心腹袁丹青亲在现场,负责整个以假换真的行动。
  摇光一看就不干了,“凭什么让个女人扮小爷啊,侮辱斯文是吧?”
  那两个丫鬟低眉顺目,并不回话,站得溜直,显见是训练有素。
  “这位小爷您看您。”袁丹青顺着摇光的话茬说,笑得客气但带恶劣,和萧十一就像是一窝生出来的狐狸,“您长得这般清秀美丽,普通少年哪里扮得了?你仔细看,这丫鬟眉眼间还有几分像呢。再戴上毛帽子,不死乞白赖的看,还真分辨不出。”

  第五十四章 姐姐别怕

  摇光最讨厌别人说他长得美,而且他平时虽然非常懂事,很沉得住气,在琉璃面前就很是放任脾气。就像世上所有的熊孩子,在爸妈面前总是无所顾忌似的。
  不过他才要暴发,琉璃却拦住了。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与摇光面貌相似的人来,萧十一好大本事!她身为小姐可以穿着带雪帽风兜的斗篷,摇光做为小厮却不能。毛帽子压得再低,缩起脖子,再把整个下巴都掩盖起来,却还是有脸露出。为安全起见,萧十一的安排其实是最好的。
  尽管她知道,萧十一此举有开摇光玩笑的成分在内。但,无伤大雅。
  “大局为重,你连这个也忍耐不了,就别去了。”琉璃正色对摇光道。
  摇光愣了愣,想起内心中强烈要手刃仇人的强烈愿望,摸摸腰间的牛耳尖刀,又看琉璃不像是说笑,立即老实了下来,“好嘛,我听姐姐的。可是……”可是此仇不报非君子。
  萧十一,算计我两回了啊,你给我记住。
  某郡王远在府中,连喷嚏也没打一个,像他这种皮厚心黑的人,小小诅咒,根本无动于衷。
  又过了约摸小半个时辰,临山郡王府备下的两个丫鬟照着琉璃和摇光的模样打扮好,坐着水府的马车先行离开了。而琉璃和摇光却在吉祥号中待到二更天,这才换了利落的黑色男装短打,被带到大理寺后街的一处偏僻民居中。
  大理寺掌管刑狱,有杀伐之威,特别是,它审的是各地冤案重案,以及审判官员涉足的案子,因而煞气十足,连那威风的高大前门都似带着血腥气。百姓们甚至传言,炎夏之时。大汗淋漓地从大理寺附近经过,立即会变得很凉快,连汗毛也会竖起。何况,它旁边还有一间兵府衙门。兼以暗狱之能?
  所以,这一带在风水上被认为是极差的,没有高官权贵在此处建宅邸,富余人家不愿意居住,就连商家也怕沾了晦气,不在此地做生意。于是地价奇贱,倒是穷苦人没那么多顾忌,最后形成了大理寺和旁边的兵司衙门虽气派威风,但周围却是贫民聚居的鱼龙混杂之地。那些房屋和院子一间挤着一间,似乎互相借力。某处倒了,就会塌成一片似的。因为穷人多,家家户户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所以这片坊区被普通百姓称之为“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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