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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 [封推] (柳暗花溟)


  琉璃差点给气乐了,“合着,你是看着排名来的?”
  程格瞪了瞪比姑娘还漂亮的眼睛,很茫然,好像在说:这样有什么不对?
  琉璃简直无语,同时又有些感动。因为她明白,这是程格在对她表示效忠。
  程格这个人粗中有细,琉璃给予了他充分信任,他要报以忠诚。霍家军的重新崛起,前期准备的铺垫工作,琉璃都做好了,现在却把具体实施的权柄交到程格和黎豆豆手中,虽然还有水石乔的参与,但程格却自愿要做出实质性的保证。
  黎豆豆深入西北,做了卧底,虽是两情相悦,毕竟要娶青柠为妻。他呢?自然也要娶琉璃身边最亲近的人,以这种联姻的方式,紧紧地和琉璃联系在一起。其实青柠青黛只是丫鬟,身后又没有妻族势力,他们若真想背叛,个把老婆算得了什么?但,这是姿态和表态,琉璃应该接受才是。
  对于程格而言,他是被霍家救命和培养的孤儿,霍家军可说对他有再生之恩。再者,虽然他年纪比霍大小姐小了近十岁,可霍家军中的小子们,哪个不曾为那抹红色身影无比着迷?霍红莲是这群军中少年的梦中情人,每一个人追随的偶像。只是除了郭有年,所有人都只是纯洁的仰慕。从没人有非分之想,或者变态的想据为己有。
  他忠于霍家军,忠于霍红莲,霍大小姐归顺朝廷。后来死于内宅,他的心中悲愤莫名,这才自暴自弃,不娶妻生子,不问前路前程。可是有一天,一个纤细的姑娘站了出来,敢于向天挑战,为霍家军、为霍大小姐讨回公道。所以他程格为了这份热血、这份悍勇,也要誓死追随这位可算是还陌生的姑娘。
  “那……小小姐可答应?”程格是个急性子,没等多久就追问。
  琉璃见青黛的头都低到不能再低。两手快扭断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的丫头,婚事都是自己做主。你提得这么突然,怎么也得容人想想吧?青黛点头。我才就点头。”
  “可是……末将明天就出征了啊。时间上有点来不急,末将想在走之前就定下来。”程格为难,很快又赌咒发誓,“小小姐放心,末将以项上人头担保,必不做负心人。我若在战场上死了,青黛姑娘可重获自由之身。今天的话,就只当我从来没有说过。”
  呸!三个姑娘几乎同时发声。明天就出征,这种不吉利的话怎么能说?哪怕没什么特殊的关系,到底霍家军就是自己人。
  “不如末将在外面站上半个时辰,好让青黛姑娘想想?”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可惜我身无长物。但我全部的东西都可以押下。将来诰命什么的,做不到的,先不说好了。”
  行,急性子加急心眼儿。而且又有前途又靓仔,做相公真没得挑了。不过他也太急了。半个时辰就想定下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惟二不好的是,他年纪比青黛大得多点,还有就是武将不是一份很安稳的职业。
  琉璃瞄了一眼青黛,点头道,“好,我让青柠带你先下去。倒不用站在院子里,叫你未来的弟妹拿点点心给你吃吧?”
  程格应下,和青柠退出去。
  屋里,一时沉静。静到,琉璃可以听到青黛急促的呼吸。反正程格说了什么,青黛一直在场的,琉璃不必复述,就安静的等待着结果。才半盏茶时间,青黛的呼吸稳定了下来,却重了几分,显得很是坚定。
  “我嫁了。”她抬头望着琉璃,目光坚定不移。
  大小姐和小姐对她也有深恩,她身子不好,本打算一辈子不嫁人,留在小姐身边。做管事也好,做丫鬟也罢,都无怨。但现在她很明白,往后霍家军中,程格和黎豆豆是绝对骨干和将领,青柠帮小姐牵着一个,她就帮小姐牵着另一个。成与不成,她总之尽力。霍家军好,小姐的后盾就安稳,哪怕天变了,总有个退路。
  “那好吧。”琉璃点了点头。
  虽然知道程格求亲和青黛答应都是为了她,两人之间倒无其他,琉璃却没有矫情,干脆顺其自然。因为她觉得这两人很般配,程格人品很好,青黛是绝对的贤妻良母。反正大多数古人盲婚哑嫁,有她盯着,她相信他们都会幸福。那不如直接定下,免得诸多意外,惋惜错过。
  “可惜你和青柠一样,不可能有像样的定亲仪式,也要偷偷摸摸的,交换个信物就算成就了。”琉璃觉得有点对不起,好在青黛并不介意。
  外面程格得了消息,高兴得一蹦三丈高。
  都倒霉成看城门的了,结果某天连升十级,变成了将军。扮成女人进水府,出去时就成了有了老婆。这世上的男人,还有比他运气好的吗?

  第三十五章 出征

  正月十五未到,大赵仍然全国酷寒。
  就在这种冷得人都能呵气成冰的天气里,随着一道圣旨,征西军所属的两百零二名将领和五名随军文职人员,以及四名侍卫,从东京都出发了。
  本以为没人相送,毕竟还在闹雪灾,而且也非大军出行,可没想到沿着御河出定军门的路上,不少百姓穿得像颗球一样,包头包脚、不畏严寒、异常勇敢的沿街欢送。这两百来号人怕在骑行中冻伤,都蒙了头脸,连马儿也披挂整齐,和百姓相见时互相都看不清脸,于是那些代表爱慕和祝福的香囊荷包、因为没有鲜花而作为替代的彩绢等物,就劈头盖脸的不分是谁地平均丢了出去。看起来虽然很是搞笑,可在寒风中却似有暖意,温暖了所有人的心。
  作为正二品衔上将军的萧真,坠在这只小型队伍的最后,与冲在最前面的征西将军程格首尾相顾。他虽然带了四名贴身侍卫,却在行仗上没有享受特权,显示要与将士们同甘共苦的意思。好在他武学出身,少年时还在军中历练过,此时身着戎装,也是英姿飒飒。
  临行之前,他并没有和琉璃道别,本就有逃避和彼此冷静一下的意思,自然不能再去见那无意义的面。他心中像赌着一口气似的,虽暗暗发誓要灭匪,还西北边民以安宁,却也有建一番功业,让琉璃刮目相看的想法。
  拼相貌和财力,甚至男人的魅力,他无论如何比不过萧十一。但他想让琉璃明白,他不是那种只会过好日子的窝囊废。萧氏骨子里的野蛮血液令他得:上过战场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而那,正是他要胜过萧十一的地方!他只是忘记,他的情敌也是姓萧的。
  眼见就要出城,街边百姓惭少,萧真却突然强烈感到有道视线。盯在他身上。情不自禁地向侧面望去,就见街边有一座简陋的二层茶肆,是专门供才进城的人,或者等着出城的人落脚的。在这样冷的天。二楼的窗子却开着,琉璃和她的丫头青黛、青柠就站在那儿。
  萧真怔了怔,下意识的别开目光。下一刻,却又迎了上去。
  琉璃穿着温暖的皮裘斗篷,没戴风兜,见他望过来,并没有特别表示,就俏生生站在那儿不动,甚至是漠然的。她那两个丫头却各自拿了东西,学着普通百姓的样子往下丢。砸向最前头程格的方向。
  那程格轻佻的打了声忽哨,身子从马上跃起,轻巧的抄手,把两个荷包都接在手里,还挥手比划了一下。随后一起放在怀中,引来阵阵不满的嚷嚷。
  之前将士们虽然都收了不少东西,可因为天气太冷了,街边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把自己包得像个蒙面人,看不清模样。现在茶楼里的两个俏丫鬟就不同了,白嫩嫩的脸没有遮挡,一个英姿俏丽。另一个堪称绝色,这两个小美人的祝福被一个人收走,哪怕是他们的头,也立即引起了不满。何况程格是城门官出身,其他人都是换防的边军,有哪个真正服他?不过。又都知道一位真正的皇子龙孙在后头压阵,楼上的小姐很多人见过,正是未来的晋王妃,因此也只能骂两声就算了,没有生乱。
  不过。程格往楼上飞媚眼的表现与粗鲁无文的兵痞子毫无二致,一般狗熊见到蜂蜜就是会这么扑上去的。所以,倒不会让人联想到别的。
  “他真把两个荷包都收走啊!”茶楼里,青柠看看自己的手,愣然道。
  “是你丢给他啊,明显是给黎豆豆祈福的,他当然要替黎豆豆收着。”青黛道,脸色有点发白。她身子不好,本就很怕冷,今天算是豁出去了。而且她力小,若非队伍恰巧从茶楼下面经过,程格又从马上跃起,她的荷包肯定都掉在雪泥里。
  大赵的风俗,女子,尤其未嫁女子送出征的将士东西是有保平安之意的。讲究些的,还要在那些荷包和香囊之上绣些代表吉祥的古文字或者祈祷词。
  青柠乐得坏兮兮,“昨儿才订亲,今天就会护着程将军说话啦。哎哟哟,快让我瞧瞧,谁的眼睛熬这么红,兔子似的,不是连夜做了身衣裳,一早叫人送过去了?”
  “你不也叫人送了亲手做的鞋子稍给黎豆豆!”青黛不像青柠直爽,急着反驳,脸也羞红了,还紧张的回身望望。
  其实她不必如此的,整座茶楼都被琉璃包下,里里外外全是漕帮的亲信,没有外人会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话。
  “那当然,这不是身为别人未婚妻的本份吗?再说,程将军到西北,那谁……他也差不多该偷偷归队了吧?”青柠大大咧咧的道,但声音中也是包含着一点隐忧的。她不知道黎豆豆具体是做什么去了,只听小姐的意思,大概深入到鞑靼人的地头儿上,干了一票大的。这样,怎么可能不让人揪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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