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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之妹 (赵十一月)


“姐姐怎么坐起来了?正该好好躺一会儿呢。”周清华请过安,见左右皆是应声退下来,这才上前说了一句。
周涵华忍不住笑了笑:“你倒是和你姐夫一般口径。”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亲昵,“我又不是泥捏的,不过是着了些凉,横竖只要养养便是了。”
周清华替她整好垫着的枕头,忍不住说道:“那也很该好好养养,你整日里劳心劳力的,正应该趁机歇一歇呢。”
周涵华被她故作成熟的语气逗得一乐,忍不住伸手拉了妹妹的手,温声道:“清姐儿也长大了......”她语调柔软,带着一种真心的喜悦。
周清华被她说得微有羞涩,低着头不说话。
周涵华却是起了兴致,指着屋里那张凤榻说道:“你瞧,这像不像母亲当初那张榻?”
对于过去的事,周清华已经没有多少影响了,闻言只能懵懂的摇了摇头。
“是了,那时候你还不记事呢。”周涵华拉着她坐下,用手温柔的抚了抚她的长发,因为念及旧事,声音更软了一些,带着一种浸染在回忆里面的温柔和沉醉,“当初,我想母亲了,就偷偷跑到院子里去瞧她。那时候父亲总是和母亲吵架,母亲她心情不好也不怎么和我说话。我记得有一天,我跑到院子前面,看见母亲抱着你坐在榻上晒太阳。她就那样坐在那里,穿着水蓝色的裙子,披着白色的狐裘,长长的头发都披散下来,被阳光照的亮亮的,就像是最华美的锦缎。我想,她长得真美啊,就像是仙女儿一样。我再没有比她更美的人了。”
周清华忽然觉得有些难过——周涵华从小长在精明的祖母和冷酷的皇后身边,对于她来说,母亲大约是这世上最美的人吧?那样久的回忆里面,存在的不是真正的小李氏,而是活在周涵华心里的母亲,不断被美化、不断被想念。她小心翼翼的拉了拉周涵华的袖子,把她从回忆里面拉出来,轻轻问道:“然后母亲她发现你了吗?”
周涵华点点头,眉间带着一种沉甸甸的思绪:“嗯,她抬头看见了我,就招手把我叫过去了。她那天心情很好,拉着我问了许多事情,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笑涡,很美很美。然后,她就把你抱给我看,她说‘瞧,这是你妹妹。涵华,她与你是同一个母亲、同一个父亲,这个世上只有她身上流着的才是与你一般无二的血。你要答应我,好好保护她,看着她长大,做一个最好的姐姐’。”
周清华忍住眼泪,用力握住周涵华的手:“嗯,我长大了。母亲要是知道,一定会很高兴,很为你和我骄傲啊。”
周涵华点点头,神色里面也带了欣慰的喜悦和释然的轻松。
周清华瞧她仿佛有些困倦的样子,便说道:“姐姐躺下休息吧,我给你读读书。等会儿我还要和你一起用午膳呢。”
周涵华刚说完往事,心情正轻松,想了想后便点了点头,指着不远处的案上说道:“我近来无聊,便让人从宫里的旧书楼里面跳了几本没看过的孤本,你从那边随便选一本吧。”
周清华应了一声,上前挑拣起来。有一些书是偏门的杂记,记着一些旧文和野史故事。还有一些则是游记,山水之间颇有意趣。周清华随手挑了一本,正要走出来,就看见一本书的封面里掉出一本小册子。
看见那册子,周清华突然吃了一惊,感觉热血上涌,脑中一片空白,只有胸膛处传来快的出奇的心跳声。
那册子纸张发黄,有些破损,显然是很早以前的东西。有一大半不知是被人故意撕掉了还是在漫长的时光里因为各种意外而毁坏了。
那还残留着的第一页上面用周清华前世所熟悉的中文简体字龙飞凤舞的写了这样一句话:
“老娘穿越了,居然还是个公主,真不知道是走了狗屎运还是倒了大霉,这是穿越第一日,留此为念。”
周清华努力镇静下来,也不管自己跳得飞快的心脏,飞快的翻开起这本穿越同仁的小日记。
那位同仁估计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性子,常常是很久才记上一笔,比如说:今日偷了父皇一坛酒,与齐由大醉于树下。又或者母后病重,要是我以前是学医的就好了。这样零零碎碎的东西就记了一小半。
周清华还要再翻,忽然发现后面已经被撕了大半。她只能从那零星的字句中勾勒出后面的故事:这位穿越同仁后来不知怎的国破家亡,然后就嫁给了自己的未婚夫齐由。两人携手,大约是经历了一些很艰难的事情,最后一起建立了越国。
原来是开国帝后的故事。周清华这样一想,心里就更有几分好奇。她索性不管那些被撕掉的,随手一翻,只见那完整的后半部分的最前面一页上面只有一句话,铁画银钩的写了那样一句话: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力透纸背,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墨迹早已干枯,纸张枯黄脆弱,那浓重的恨意依然扑面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周芳华就是那样,有点小坏,让人很讨厌,但是其实也挺真实的。
下章揭露姐姐生病的原因,其实她纯粹是被误伤。
今天收了好奇同学的地雷实在特别惊喜,然后想要加更。不过目前上班期间加不了更,我把这个加更移到十一国庆期间吧。
晚安哦,大家O(∩_∩)O

第74章 秘闻

仿佛有凉气自脚底钻进,原本热腾的血液也凉彻透骨,那种冷冰冰的感觉,让她毛骨悚然,一下子就呆住了。
自她穿越以来,听到的故事里面,这一对帝后都仿佛是世间最恩爱的眷侣,一生都只有彼此。他们亲梅竹马长大,少年时便订下婚约。之后依照婚约成婚,并肩于金戈铁马的战场共同打下越国的锦绣山河,最后并称双圣、一同临朝,在史书上留下那光辉灿烂、永远不可分离的姓与名。
可是,这手记之上的诗词却生生的剥开那美好的外衣,显出那残酷的现实,将那位皇后不可磨灭的怨恨留了下来。就像是张爱玲所说的: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爬满了虱子。华丽的外表下,丑陋依旧存在。
周清华抑制住自己颤抖的手,翻看着着遗留下来的手记。
大概是真的愤慨到了一定的程度,失望到了一定的程度,一向粗枝大叶、不喜欢记事的那位穿越同仁用那愤怒的笔触、前言不搭后语的写下了自己当时无人可以诉说的心声:
“真是可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丈夫。我与他一同长大,我们曾经抵足夜谈,分享彼此的心事;我们曾经大醉于树下,互相定罪最后一起被太傅责罚;我们曾经一同在花灯节上互赠礼物,互相告白。我与他一同奔赴战场,我们曾经互相拔剑对月立誓,不离不弃,光复山河;我们曾经毫无保留的将后背朝向对方,一同杀敌;我们曾经都以自己的身躯替对方挡过刀剑,不顾生死。
我本以为,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穿越而来的意义,我们永远相爱,唯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离。可是,他今日却告诉我,他要纳妃,他需要一个强壮的继承人。即使是满面的羞愧,他将话说出口的时候,也没有一丝的犹豫。而我们的儿子,居然也早已是参与其间的知情人——他认为他父皇的行为并没有错,他病弱的身体撑不起这江山,更加渴望去过那悠闲无争的日子。
真是可笑。简直可笑到了极点!!!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我的丈夫,我的儿子!”
后面是一片的墨迹和空白纸页。周清华用颤抖的手指翻到唯一有记录的那一页。
“那个女人死了,她是躺在我送过去的凤榻上死去的,连她刚出生的孩子都没能保住。我想,这大约是我最后一次杀人吧......
我也快要死了。真是奇怪,当那个我曾经爱若性命的男人跪在我面前流泪悔恨,恳求我的原谅,几近癫狂的时候,我的心里居然只有麻木。他说,我是举世无双的明珠,比江山更珍贵,乃是他生命里面唯一带来光亮的存在,那个女人与我相比不过是死鱼眼珠而已。也许他说得是对的吧,他犯的是这个时代男人都会犯的错,而我却判了他死刑。
我只是不明白,这世上的男人,为什么会在得到明珠的同时依旧流连于那鱼眼珠?或者说,我从一开始就爱错了人。
说起来,老娘我这第二世活得真够窝囊的。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连唯一的儿子都没教好。要是有第三世,老娘绝对要争口气,让男人背家训、跪搓衣板,棒棍底下教育出孝子来。
最后,不知道存不存在的有缘人。希望我的经历不要让你觉得困扰,因噎废食最是要不得。你我总要相信,我们渴望的爱情一定是存在的,只是老娘我倒霉没碰到。祝你幸运。”
大概是人之将死,心态更加轻松,这位穿越同仁当初写下诗词的怨气也散开了,她还用墨笔在纸张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Goodluck和笑脸。
周清华深深吸了口气,冰凉的空气从气管到肺部,在灼热疼痛的同时激起一阵的冰冷打了个哆嗦。周清华胡乱的把东西重新塞了回去,然后神情不定的拿着一本书册往里走。
她走到一半,忽然顿住,转头去看那张凤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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