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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将军是重生 (水水变成冰)


“是。”将军简单地回答。
方小姐定了定神,再开口便带了些撒娇的口吻:“也好,人多热闹。将军,我怕我乘轿子会拖累行程,不如你载我,好不好?”
方小姐话音刚落,我仿佛都能听见京城里的那些骨瘦如材的老顽固,揪着所剩无多的头发在狂风中怒吼“伤风败俗”。
将军这会儿没喝酒了,是断断不会答应的。
方小姐忽然几个大步,将她与将军的距离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缩短,身体差不多要贴上将军。
脂粉味儿愈发浓,我脚下一个踉跄,被熏得站不稳。
接下来,方小姐做了一件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她伸手摸向自己的腰带……
然后她手中银光一闪——
将利器捅向了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那片银白色的刀刃几乎是方小姐贴着将军的身体从腰上□□的,我条件反射地想去拦她,却发觉头脑犯晕,身体也迟钝得要命,我的手脚仿佛不受我自己控制了。
……胭脂店老板说,京城的胭脂味儿重,也不是这个重法吧。
我咬着牙向前扑过去,常青离将军更近,但他脸色比我略好一些,动作也更快,几乎是转眼的功夫就捏住了方小姐的肩膀,向后猛地一拽——
方小姐被他硬生生地拉倒,但她离将军的位置实在太近了,几乎是瞬间利器就被捅入将军的身体中,拉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只是被常青的力道改得偏一些,原本直入心口的杀招变为在将军的胸膛上拉出一道手掌长的深深的口子,那件单薄的便袍立刻就被染成刺目的红色。
将军温热的血液溅在我的脸上,我简直说不出被溅上日日相处的人的血的心情,只能发觉手不受控制地发抖。
我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毕竟在战场看惯了生离死别,昨天还在我屁股后面讨酒喝的小兔崽子,第二天就成了战场上不完整的尸体。
但将军是我入营起就认识的长官,且我总觉得我们,还有常青,认识的时间比实际上的更长。
隔着眼前一片猩红,我又一次看见梦中那把弯刀贯穿我父母的场景,真实地令人发狂。
常青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沾上了将军的鲜血,这使他看起来格外肃杀凶狠。
常青揿住方小姐的肩膀,把她反身按在地上,一把夺过她手里那把凶器,将锐利的一面压在方小姐的脖子上。
方小姐那点可怜的力气根本抵抗不了常青,依然被死死地倒按在地上,像条扑到沙地上的鱼一般奋力挣扎但毫无生机。
我手忙脚乱地找了半天,也没瞧见哪里有能用来捆绑的东西,最后一把把我自己的袖子整个扯下来,撕成条,将方小姐的双手捆在背后,脚也捆起来。
方小姐见抵抗没用,就咒骂起来,可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苏州当地方言也不是这般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怜香惜玉的念头,把另外一只袖子也拽了下来,塞住方小姐的嘴。
将军用手捂住他那道不断出血的伤口,眉头紧蹙。
“阿刃,去叫人,还有军医。”将军转过身,眼中闪过一瞬锐利,淡淡地对我道。
我立马称是。
这整个宅子都被我们这群军队的给占了,但是没有留下丫鬟或是别的仆人,洗衣做饭照例士兵干。也幸好如此,否则方小姐这么突然袭击,不定会伤到谁。
房间里浓重的胭脂味儿尚未散去,我一跑起来,才发觉身体顿得厉害,很是施展不开,像是手脚的力气被抽走一样。好在来往士兵很多,我随便逮了一个,让他立刻把人集结起来,再把随同的军医找到前厅。
那小兵大概被我满脸血的样子吓得不轻,连滚带爬地领命走的。
只是到户外稍微换了几口气,我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恐怕是方小姐在胭脂里掺了些别的东西,再涂用味道很重的胭脂来作为烟雾弹。我、将军和常青都是练家子,她先用药限制住我们的行动,再行刺。
我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儿。
待我飞快地回到常青那里,将军已经斜靠在了椅子上,脸色煞白。方小姐恶狠狠地瞪着他,像是要用眼神在将军身上多剜几个血窟窿,此时她披头散发,衣服也被扯乱,再没有昨夜千娇百媚的模样。
我实在想不通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县令家的女儿,即使是养女,对将军能有多大仇,恨到不惜名节和生命也要置其于死地的地步。
很快前厅到了二十几个小兵,接着三四个军医佝偻着背小步跑了进来。
他们见到将军满身血,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将军指指地上扭动着挣扎的方小姐,“带下去搜身,然后审问。身份、目的、原因、受何人指使,全给我问出来。”
小兵们动作一致地低下头,落在方小姐身上,眼睛都要瞪直了。
“今晚向我汇报。”将军挥挥手,表示不愿意再理这件事。
小兵们这才几个人一起小心翼翼地把方小姐搬下去,像是端着易碎的名贵瓷器一般。
军医上去要把将军扶下来,将军挥挥手道:“我自己能走。”
常青走过来,勾住我的肩膀,“我们也走吧。”
他难道没有嬉皮笑脸的,神情很严肃。不过也是,要是他一脸将军的血还能笑得出来,才更恐怖吧。
我两只胳膊都露在外面,就拿手臂抹了他的脸两把,试图擦掉点血迹。常青血淋淋的样子实在让我怪不舒服的,心里闷得慌。
他一把扣住我的手腕,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另一只手捧住我的脸。
他本来就搂着我的肩膀了,我个子比他矮半头,现在几乎就成了他把我抱在怀里,然后和他对视。
常青向我靠近过来,鼻子几乎要贴上鼻子。
我觉得这个状况是不对劲的。
“幸好不是你的血。”他在距离我半寸的地方停住了,突然说道。
因为离得太贴近,我只能看见他近在咫尺的那双漆黑的眼睛,里面倒映着我,但我读不懂他的目光中有几层不同的意思。
我忽然一阵心慌意乱,把他的手臂从我肩膀上丢下去。
“你重死了,我走不动路。”我道,“走,先去洗脸。”
“好。”
我们两个在井边打了两桶水,我不大讲究地在井边搓了两把脸,搓下来的暗红色的血水就地泼掉。我下意识地用桶里的水照了照,接着被自己乱七八糟的样子吓了一跳。
我得重新打理一下才能回房了,不然以这幅狼狈的样子,只怕要把梨花吓死。
常青比我还豪迈,直接脱掉上衣,拆散头发,搬起一桶水,从头顶倒下来,他用手背擦了擦脸颊,血也被他冲得七七八八。
如此轻松,我甚是羡慕,恨不得也能有样学样。只可惜有心无力,我还没真有把上衣脱下来的胆子,只能在旁边遗憾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常青皮肤比将军略深一些,头发也很长很黑,被水浇湿后,就毫无规律地贴在他的胸口和背上,被肌肉的形状勾勒着上下起伏。他的手臂上还留着那道被突厥人割出来的狰狞伤疤。
我忽然有一种难过的感觉。
我瞥了几眼就不敢多看了,心底暗暗伤感。常青果然不记得我是个女人了。
这整一天,我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既有方小姐的原因,也有常青的原因。
我甚至怀念当初在边关的时光,每天只要杀敌卖命就好了,因为吃不饱穿不暖,不知道明天命还在不在,所以也没那么多心思想些杂七杂八的,倒还少些烦恼。
我不知道那群士兵对方小姐干了什么,夕阳落山之前,他们就将将军要的一切都审出来了。
众人皆知,方小姐并非是方县令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五年前出于善心捡回来的弃女。方县令与其妻子一向乐善好施,自然也对这个失去父母的女孩儿百般关爱。人们只道方县令心慈仁善,却少有人晓得捡回来的方小姐并非汉人,且是倭寇的遗孤。
或许连方县令自己都不晓得,他把一直以来要强调要赶尽杀绝的倭寇的女儿捡了回来。
尽管有了新的姓氏和名字,但方美玉被收养时早已记事,满脑子都是替亲生父母报仇。因此在听说京城派了年轻有为的将军来剿寇时,她便决心以命相搏,出此下策。
交代完方小姐的身世背景,士兵又上呈了一封书信,从方小姐的衣服夹层中搜出,我瞧到一眼,上面是与汉字相差很多的奇怪文字。
将军只是扫了几眼,就不研究了。
“将军,是否需要属下去寻个懂外邦文字的人来?”一名士兵问。
“嗯,尽快找来。”将军的表情显得漫不经心,他把信随意折了折,塞进蜡烛里烧了,“另外,把方知县叫来,让人搜方小姐的房间,什么都别放过,东西全部带回来。”
我瞪着那片纸在火焰中被烧得打卷泛黑,最后化为灰烬,被将军惊得目瞪口呆,常青倒是很镇定,一脸见怪不怪。
那名士兵的吃惊不比我小,见信被烧掉,都快哭出来,“将军!那是……那是……”
“那个准备赴死的刺客会把机密书信放在身上,是等着死后被别人搜出来吗?”将军的话里一片冰冷,不带感情,“让你去,就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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