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麒答应了一声儿,便转身离开了千叶居,骑马往城里的雨声楼方向疾奔而去。
这一下儿,零月是彻彻底底的,更看不懂了!
索性问出来,白寂风也不会费劲儿的给他讲,干脆闭嘴,强忍下了好奇,等着看白寂风到底是要闹得那样!
初秋的晚上,已是带了淡淡的凉意,几人随便吃了点儿东西,便把瑞麟留下在了千叶居里休息,由景麒捧了箱子在前面带路,引了另外四人,骑马往雨声楼的方向而去。
之前进城时候的介绍,已经让白寂风的名声儿在雨城里传了开来,这会儿,又让人瞧见了他的潇洒风姿,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就引来了无数待字闺中的女子们倾慕,他们一路走,身后,已是跟了一小撮儿,一小撮儿的,偷偷跟来,想瞧他是打算去哪里的,中小商贾家小姐的丫鬟!
这一跟,就跟到了雨声楼的门口儿!
“我家少爷来接灵犀姑娘了!管事!”
景麒自然不能称白寂风为主子,为了不让人听起来奇怪,便安了个“少爷”的称号给他,冲着雨声楼里面大声喊了一句。
白寂风让他尽可能的引人注意,这,还不简单?
在这花灯初上的时候,在雨声楼门口儿,冲着里面大声招呼,让管事把花魁送出门儿来……任什么人,也是要纳闷儿的瞧上一眼才是!
“我就说,这后院儿里的喜鹊不睡觉,这点儿了还喳喳叫个不停!原来,是贵客临门来了!”
之前已经收了景麒给的一千五百两银子的定钱,雨声楼的管事,还不把他嘴里的“少爷”当财神?此时,听到他喊,忙不迭的就从雨声楼里跑出了门儿,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灵犀姑娘正在梳妆打扮呢!少爷稍等!”
“不急。”
白寂风“好脾气”的冲着管事笑了笑,从衣袖里拿了一锭银子出来,打赏给了他,然后,优雅的翻身跳下了马背,在另外四人的簇拥下,缓步上了雨声楼前的台阶,“让灵犀姑娘慢慢打扮,我等一会儿便是。”
红楼里的姑娘,要随人出门儿,都是要拿捏一番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大多数人,都会“仗钱欺人”的丢给管事点儿碎银子,斥他快快的去催,像白寂风这样儿的,脾气好,出手大方,又不着急的人,真真是一千个人里,也挑不出一个来!
管事拿了一锭银子的打赏,颇有些意外的滞愣了一下儿,待回过了神儿来,便忙不迭的跟白寂风致谢了一声儿,转了身,小跑儿着往雨声楼的二楼上跑去“催”人了!
零月在雨城里收了好几年粮食,已是颇有些名声儿,这一回,“他的主子”也跟了前来,自然是要一早儿就在雨城里面传遍了。
这灵犀,虽是雨城的花魁,寻常里见过不少有钱人物,但,对白寂风这零月的“主子”,还是忍不住会有些好奇的……之前时候,雨声楼的管事让她佯装打扮,不要着急下楼见人,就已经是有些不乐意了,此时,有听了伺候她的小丫头说,那人多么多么的好,就更是本能的着急向往了!
原本时候,听管事喊上十几回,才会出门儿见人的傲气,这一时,哪里还能寻见?
“小女子灵犀,见过公子。”
白寂风的样貌,本就姣好,此时,又是故意佯装得一副温文尔雅模样,对灵犀这般的花季女子,还不是杀伤力十足?
偷眼瞧了一下儿白寂风,灵犀的双颊顿时就红了起来,忙不迭的低头,躬身跟他行礼起来。
第四十三章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姑娘,果然名不虚传。”
白寂风浅笑着冲灵犀点了点头,缓步上前,伸手,扶了她一把,让她免礼,“早有听闻,雨城里出了一位才貌双绝的女子,未能有幸得见,今日冒昧前来,还望灵犀姑娘不要怪罪。”
雨城不是昭阳城,虽然,如今也是富庶热闹的地方,但能花钱点得起灵犀的,还是些来此做生意的商贾,鲜少文人墨客或者富家子弟,三四十岁,是比较常见的年纪,像白寂风这样的,年纪不大,人又长得俊美,说话更是才气十足,让人听了舒服的,可以说是,灵犀这辈子都没见过。
或者说,不止是灵犀,便是这整个雨城里的闺秀,也没几个,是曾见过他这般“完美”的男子的!
“灵犀不过是个烟花之地出身的女子,哪就有公子说得这般好……”
有一种感觉,叫一见钟情,此时,灵犀对白寂风的感觉,就是如此,只见她脸上又是一红,连看向白寂风的眼神儿,都有些不一样了,“公子过奖了……”
“把我给灵犀姑娘带来的礼物拿来。”
白寂风自然不可能喜欢灵犀,但,在楚馆里度日久了,早就给他磨出了跟谁都能面不改色的说违心话的本事,此时,见灵犀瞧都不好意思瞧自己了,便是知道,他的谋划,成了!
听白寂风吩咐,景麒便领命的把手里捧着的精美箱子送到了他的面前,微微躬身,把盒子的盖子打开来,露出了里面的白狐狸皮做的斗篷。
皮子揉得很好,让人完全看不出来,是曾遭了潮湿侵蚀,雪白的颜色,在这华灯初上的夜里。一下子就引来了无数人的惊叹!
一件上好的白狐狸皮斗篷,光是从铺子里买皮子,就得三千两银子,再加上请工匠揉皮子。找裁缝做出来,没个五千两银子,想都不要想,白寂风这般出手阔绰,随手就拿了出来送给灵犀这么个烟花女子,怎不羡煞一众等不及在家听丫鬟传消息,自己偷跑了出来瞧他风姿的富商家的姑娘们!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白寂风连从人手里买皮子,带把皮子做成了这身儿斗篷。是只花了一百三十两银子了。
“这是今年昭阳城那边儿最时兴的样式,还没来得及上市的,我觉得你穿了会好看,便带了来送你,也不知。你会不会喜欢。”
白寂风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伸手从箱子里取了白狐狸皮的斗篷出来,温柔至极的亲手给灵犀披在了身上,“这眼瞧着已经入秋好几日了,白天里,还是勉强暖和,到了晚上。就有些凉了,咱们今晚出去游玩,你就穿着罢。”
“多谢公子送灵犀这般珍贵的礼物。”
灵犀也是见过市面的人,自然知道,这样一件斗篷的市值,得是个什么价儿。受宠若惊的由着白寂风给她把斗篷披上,看向他的目光,就更是含羞带怯了……心中暗想,如果,是这个人想要了她身子的话。她,是十成十愿意的!
“良驹配英雄,美衣衬佳人,在下想来,若这衣裳能说话,也是一定会说,愿意被灵犀姑娘穿在身上的!”
白寂风勾唇浅笑,霎时间迷倒了一片来偷瞧他的女子,很多家中殷实,已是在心里打定了主意,也要回去央自己爹爹答应,给自己也买一身儿这样的斗篷,就要今年昭阳城里,最新还没上市的样式的!
想她们这些富家小姐,难不成,还比不过一个红楼里的女子了不成!
告别了雨声楼的管事,白寂风带了灵犀步行着走去了街上,景麒等人跟在他们的身后,雨声楼遣来“保护”灵犀的两个壮汉,也一路随行。
俊男美女,向来都能引起路人的关注,尤其是,许多人本就是冲着白寂风来的!
一个能以一己之力,在雨城里建立起钱粮交易新秩序的人,任何一个商家,不管是做什么生意的,也都是会想要跟他攀上关系的,至于……把自家姑娘嫁给他,跟他结个姻亲之好什么的,就更是梦寐以求了!
白寂风的眼光很好,指点裁缝做出来的新款狐皮斗篷,本就极能引人注目,更何况,这一时,还是穿在灵犀这样风姿绰约的貌美女子身上?
一件连工带料加运费,不足一百五十两的斗篷,一个一千五百两雇来陪着遛弯儿的花魁女子,只半个时辰不到,就让白寂风想要卖出去的皮料衣裳,成了雨城里七成富人们期许惦记的东西!
若不是这时的雨城已经关了城门,出不去人,许多富人,怕是早就使了下人快马加鞭的去昭阳城里购买了!
当然,就算他们是去了昭阳城,也是买不到这种最新款的,还没上市的皮料衣裳的,那几个之前时候,被白寂风雇了揉皮子的匠人,做衣裳的裁缝,这会儿,都已被白寂风雇了,放在了他从尉迟家买来的成衣铺子里面,专司制造供给富人穿戴的金贵衣裳。
换句话说,想要这样新款的衣裳,就只能从白寂风手里买!
一路谈笑风生,白寂风带着春心萌动灵犀走过了雨城七八条闹市街道,让超过八成儿的雨城人,都见着了灵犀穿的这件儿白狐狸皮斗篷,羡煞了几乎所有家境殷实的富家女子,末了,才择了一处最显眼的酒楼,把整个二层都包了下来,在临窗的地方坐了,使酒楼掌柜摆上了果盘点心等一应女子爱吃的甜食当宵夜,招待起了灵犀。
如果是寻常时候,有人这般的领着灵犀在城里遛弯儿,早就该被她撂下了,可今日,这般跟她一起的人是白寂风,这让她只是瞧着,就心动不已的人,结果,可就大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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