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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证先锋]碰巧爱上你 (金家小瑶瑶)


  童彤描述的在美国的职业生活跟香港法证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CSI可以佩枪,显得更加威风而已。而童彤幽默风趣的叙述更加提高了大家的认同度,毕竟一个开口闭口就在炫耀美国职业经历的同事相信很少有人会喜欢。原本这段时间童彤的工作表现也非常出色,难得还是一个谦虚谨慎的人,这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大家快要离开的时候,童彤才想起来还有两本书忘记给小刚了。
  “小刚,这是你要的书。”
  小刚看了下封面,正好是前几天自己提起的两本书,他在香港各大书店都没有找到。“哇,最新英文原版,谢谢Zoe。”
  “不用这么客气,我也是搬家的时候顺手找出来的。”
  那边还在寒暄,这边古泽琛的注意力早就被那一排书架所吸引,在最醒目的地方,放着的正是他的推理小说系列,五本都在。同一层放着的,还有其他一些推理小说,甚至还有一本《福尔摩斯侦探集》。上一层放的是一些法医、法证相关的书籍,看来童彤平时也在不断充电。
  古泽琛还没打量完,童彤已经将同事们送出门回来了。
  “怎么,古医生对这些小说也感兴趣?”
  “怎么你不知道吗,”高彦博因为古泽琛还不走,也就在一边等着,“这个系列就是他的大作啊。”
  童彤瞪大眼睛,“阿Sam你就是古采尼?”
  古泽琛有些怪高彦博多事,原本他还想听听童彤对他小说的评价呢。“对啊。”
  “哇,阿Sam你太不够意思了,”此时的童彤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大方热情,就像个小女生一样咋咋呼呼的,“这么大的事情居然不告诉我。要不是书店店员向我推荐这个系列,我可能就错过了这么好的一套推理小说哎。”
  “这可不能怪我,整个西九龙恐怕就你不知道。不过,小说真有这么好?”
  “那当然,我之前还想说这个古采尼真厉害。小说的整个构架非常大气,一般只有男生才能掌控这么大的局势;不过在人物刻画上又比较细腻,有些女生的特质。所以我一直在想这个作者到底是男生还是女生,不过居然是你,那也难怪了。”童彤摸着下巴,仔细的打量着这位大法医兼大作家。
  高彦博都很好奇,什么叫“难怪”?
  “为什么这么说?”
  古泽琛福临心至的说了一句,“不会是因为解剖尸体……”
  “Yes!因为身为法医所以解剖过很多尸体,因此对于人身体的构造以及不同人种、年龄的人的身体特征都有比较详尽的了解,所以不仅在人物描写上占尽优势而且在整个案件推理过程中充满了科学的严谨。这可比那些单纯靠常理推断和想象描写出来的小说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古泽琛和高彦博都不知道应该给出什么反应好了,眼前这位小女生瞬间就变成了大评论家了。
  古泽琛哭笑不得,“我该说句谢谢夸奖吗?”
  童彤一拍他的肩膀,“谢谢就不用了,听说还有第六部,加油吧,古采尼。”
  高彦博幸灾乐祸似的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几天阿Sam正被编辑催稿催得快要神经衰弱了,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催稿的。
  不过古泽琛可不像面对编辑的催稿电话一样一张苦瓜脸,反而非常绅士的答应尽快完稿,甚至可以先把写好的部分给童彤看。童彤笑得一脸餍足,可以先睹为快什么的最开心了,果然大作家是自己的朋友就是不一样啊。
  赶着去赶稿的古泽琛临出门的时候又被童彤拦下,在五本小说上签了名才得以逃脱。童彤孩子气十足的反应让他心情大好,其实他在小说中创作人物的时候的确会想到无数具解剖过的尸体,去想他们的肌肉、神经的分布,骨骼的构造,各部位的特征。大家说古采尼塑造出来的人物总是平凡却带着自己鲜明的特点,那正是因为他的人物来自于现实存在的一个或者几个普通人的集合。
  回到家,高彦博煮了咖啡出来,居然看到晚饭前说没有灵感的古泽琛正在电脑前赶稿。
  “哈,编辑一天好几个电话催,还不如人家一句话管用。”
  把咖啡放下,高彦博凑过去看看屏幕,不出意外,空空的文档。
  “别开玩笑了。明明白天还好好的,这一段怎么就突然卡住了呢。”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古泽琛想着今晚通宵的可能性,他本来是计划明天一早要去西贡跑步,然后再去姐姐最喜欢的那家蛋糕店买提拉米苏。
  “大作家,既然没有灵感就休息一下吧,这可是你自己说的。”高彦博随手翻阅自己收集的菜谱,寻找着明天可以给老婆大人做的菜肴。阿瑶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看来还是粥比较适合。想起以前拍拖时一起去过的一家粥店,高彦博决定还是做鸡丝粥。
  “有了,我知道了。”古泽琛停滞了许久的手指开始快速的在键盘上敲击,灵感来了手速跟不上这才是悲剧呢。“Herman都催了我这么久了,再不抓紧时间他就真的要把我解剖了。”
  “好吧,大作家你不介意我开电视吧?”
  “可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被这种小事打扰了,灵感来了果然是挡都挡不住啊。”
  高彦博失笑,看来作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阿Sam都快魔怔了。
  童彤送走了客人,打了个电话就饭店的人来收走了盘子,然后简单的归置了一下物品,家里又恢复了整洁。在这一点上,她似乎是有些偏执的,什么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都有自己的习惯,并不喜欢轻易打破。
  古采尼的小说,她虽然买了一套,不过其实才刚开始看第一本。虽然看了才不到一半,不过她已经完全发现了阿Sam写作的优点,就像她刚刚说的,这里面对人物的描写要比其他小说中的全面而又细致许多。不过看推理小说需要动脑子,她并不希望就像看故事一样看完整本书,等待着答案的最终揭晓。而且在阅读过程中,她也喜欢用法证的方法去探寻答案,阿Sam书里面运用到的专业知识给了她很多启发。
  不过今天太累了,童彤决定好好泡个澡,然后早点睡觉。有一段时间没做运动了,她想明天早上还是找个地方去晨跑比较好,不然四肢都要生锈了。
  第二天早上,熬了大半夜的古泽琛终于在九点起床了,晨跑是没时间了,不过还有时间可以去给姐姐买蛋糕。
  “姐夫,鸡丝粥怎么样了?”
  “你起来了?粥快好了,你昨晚写到几点啊,居然到现在才醒。你不是说还要去晨跑吗,我怕你连去看你姐姐都忘了。”
  “哎,怎么会呢。”古泽琛打开冰箱,拿了几片吐司出来,“晨跑呢可以下次再去,看姐姐绝对不能耽误。对了,等下记得先去紫兰饼店买提拉米苏啊。”
  “提拉米苏配鸡丝粥,很新颖的配搭,我想你姐姐应该会喜欢的。”高彦博关掉火,将粥小心的倒入保温盒内,“你吃那几片吐司怎么够啊,粥有多的,拿两个碗过来。”
  “怎么你也还没吃吗?”
  “喂,我一大早就去市场买鸡回来煮,然后又煮粥,哪有时间吃早饭。”高彦博一边说,手上也没停,“行了,赶紧喝粥,等下马上去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替古医生设定的过敏,是对贝壳类海鲜过敏,可以吃海鱼之类的不带壳的海鲜哦。
  这两天家里好忙,所以没时间更新。真的不是想要坑哦,大家放心跳吧~最近的收藏真的让小瑶瑶好担心。


☆、第十三章

  童彤一大早就从睡梦中醒来,舒适柔软的双人床睡着就是舒服。卷着被子又来回滚了两圈,童彤这才不舍的爬起来去洗漱,开着空调裹被子果然最舒服了。
  之前她有听汀汀提起过西贡那边环境不错,汀汀经常去晨跑,说起来她发现命案的时候也是在晨跑来的。她对香港还没有熟悉到一定程度,西贡上次好歹还去过,所以还是去那里吧~
  换了一身运动服,喝一杯鲜榨的豆浆,童彤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慢跑是一项很有趣的运动。有些人觉得索然无味,但有些人却甘之如饴。童彤就是第二种。塞上耳机,伴随着轻柔的音乐声,伸展四肢。摆动的双臂,跨越着的双腿,整个身体好像都打开了。微风从脸颊边紧贴而过,因为塞着耳机更加能听到清晰的声音,就好像在草原上快马扬鞭时候的肆意。
  运动过后,血液循环加快,为了散热,人体各处的汗腺也开始积极分泌出汗水。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痛快的流汗并不像一般时候的黏腻,反而使皮肤带着液体湿润后的光泽。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排除不好的杂质,吸收新鲜的空气和养分。汗滴顺着肌肤往下滑落,坠在地上,那种感觉真的很痛快。
  不过因为是慢跑,而且本身就不是爱出汗的体质,倒还不至于大汗淋漓。童彤用毛巾擦掉额头上细密的一层汗珠,喝了口水准备回家洗澡。跑完步之后手脚都轻快不少,因为长时间坐姿导致有些僵硬的躯干似乎恢复了一些柔软。
  车开到半路,童彤听到电台里推荐尖沙咀的一家小食店,便想过去看看,反正下午也没有事情做,不如就在那里解决中饭。可惜很多时候,意外就会伴随着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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