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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 (李白凤姣)



宁静的夏日夜晚,习习的凉风,天青色的星空,弯弯的月牙,一家人沐浴在银色的月华里,吃饭聊天,说着各种的经历和打算。虽然每一个人都很忙,但忙的很充实。忙里偷闲这样聚在一起说话,更是温馨而安宁。

一直到很晚,他们才收拾东西打算睡觉。

“我去洗碗。”林瑾主动揽过了洗碗的活,这样的活他以前长做,就算如今有了姚子清和绣春,他也没有因为因此就偷懒躲闲,认为这活是女人做的。

“还是我去吧。”绣春阻止住了林瑾。

绣春的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四十三岁而已,在林家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四十三岁的女人该有的身体状态,要不是之前她憔悴衰老的太厉害,如今只怕看着比四十三岁还要年轻呢。

“这怎么行?”林瑾虽然知道绣春做这些活并不累,但总觉得绣春一个长辈,在他们家却像老妈子一样,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做针线的,就算有他们帮忙,也没个闲的时间,这让从小接受‘百善孝为先’理念的他总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还有一部分在南边,东边并不多。东边许多离林家村很近的地方,地都是别的村的。不过,他们家的地却都在东南边。在他们家附近,还有房敬轩家的地,喜儿家也有二亩地在这边。

地在一个方向,半道上他们便先后遇见了房敬轩家和喜儿家的车。

与大多数勤恳的农民一样,房敬轩两口子都起来的很早,姚子清他们出门时,人家都已经拉了一车往回赶了。

房敬轩和他大儿子一起赶着车,两个儿媳妇和他们家大孙子跟在车后。

“三爷,四爷,你们这也是去拉麦子?”房敬轩和村里许多人一样,也在不知不觉中就改了对林家几兄弟的称呼。

“嗯。大叔,你们家今年收成很好啊!”

“哈哈,今年还可以。你们这拉回去,碾麦子的时候打算怎么办啊?”

“我们家东西不多,到时候大叔你们来给帮忙啊。我们也会给你们帮忙的。”

“好啊。”

说着话,两家便错了开车。

喜儿家的车是喜儿爹一个人赶着的,喜儿已经嫁人了,今天也带着她男人来帮忙。喜儿爹的性格和妻女完全不同,属于地道传统的农民,长的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壮,估计喜儿的体形就是遗传自他。他的五官应该是属于上等,很英俊的,却因为常年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生生降了一个档次。性格比较内向,勤劳质朴,还有些大男子主意,在父亲跟前,喜儿跳脱的性子安静了许多。

“子清姐,三爷!四爷!”喜儿不待父亲和林瑾他们打招呼,就抢先一步招呼了一声。

姚子清三人也都寒暄了几句。

就这样,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就到了他们家地里。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空气里都洋溢着热火朝天的因子,一片片平原里,一垛垛金色的小麦宛如一道景色,有些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收割,金灿灿的一片。

天高地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氛围里,人心里的各种杂质都会被得到净化,变得无比纯粹简单。

几个人将小麦装上车,然后用一根草绳捆紧,紧绳这个活最费力气,自然是林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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