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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腹黑在手,天下我有 (暂无联系方式)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素的吧。”那人在桌旁坐下来,我没有回头,只是呆呆应了一声,将馄饨入了锅,心中像是也悬了一锅开水,过去的种种沸腾开来,烫得难以承受,只是咬住嘴唇忍着不肯出声。
  馄饨很快便好了,我端在手中,走到角落的小桌处。男子一身玄衣,容色俊美,眉间一点殷红朱砂,似是染了些风霜,却更添一份沉稳的气韵。
  我呆呆望着擎云,许久才觉得汤碗烫手,轻轻“啊”了一声。百万正围着擎云的腿不停地蹭来晃去,我反应过来,轻声训斥了一句“百万别闹”,它登时听话地坐到了一边。擎云淡淡瞥了它一眼,眸光又落回我身上,稳稳地接过碗。
  “岁余不见,阿初的功夫倒是退步了。”他轻声一叹,垂下眼睫毛。
  我身子晃了晃,一句“你可好么”到了嘴边,却不知为甚问不出口,只是愣愣地瞧着他,半晌才接口:“嗯……卖馄饨而已,也用不着功夫。”
  他要了馄饨却不动筷,只是隔着氤氲的雾气细细地打量我,我在桌边坐下来,稍稍平复了些,转而弯起一个笑:“能见你……我很欢喜。”
  “欢喜又有什么用?”他捞起一个馄饨,亦笑了笑,“你想见的……从来就不是我。”
  我有些讶然,从前的擎云,定不会说这种话的。
  “一年过去,你一定……”我有些羡慕地道,“去过很多地方吧?”
  “在这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他淡然道,“为甚身子这么差?”
  我垂下眼睫毛,果然……现下这副身体,根本瞒不过他,然我对于擎云亦没什么好隐瞒,便将当年他走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末了不想他担忧,便伸出胳膊做力大状:“虽有些凶险,但还是让我挺过来了,哇哈哈,内力是退步了些,不过对付个把小贼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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