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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人 [金榜] (海青拿天鹅)


  司会府的事务涉及各处官署,阡陌时常跟着到处走。许多人见到司会府里居然有这样的年轻女子,好奇不已,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亦多少有些意味深长的神色。阡陌对待工作十分认真,每一份日成和月计都细细审过,做上备注。发现不明之处,立刻向管事的人询问,核对清楚。她大方识礼,说话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官署的人见得她这般,都有些诧异,态度上也放得谨慎几分。
  阡陌不断地评估自己的能力,发现自己计算方法的确比别人好一些,但是从前学的知识跟这个时代有差距,比如记账的方法之类,并不适用。她把自己的问题总结出来,向计官请教,夜晚,则把记录下来的东西带回去,作为功课温习。
  同院子的仆妇在王宫服侍多年,十分壮实能干,说话嗓门大些,对阡陌却是不差。
  她看阡陌白天做事,晚上也做事,十分好奇。
  “你一个女子,却晓得识字,还可像男子一样入官署做事。”她问,“看你年纪也不小,成婚了么?”
  阡陌窘然,摇头,“不曾。”
  仆妇讶然:“你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女子,家中竟不曾为你操办?”
  “不曾。”阡陌答道,“我一个人在楚国。”
  仆妇目光怜悯:“怎这般狠心。”
  她也有两个女儿,都嫁走了,见阡陌孤独一人,便时常照料。她负责司会府的膳食,阡陌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帮她摘菜洗菜。
  官署中出入自由,阡陌还去过荚的家里,也看过他祖父传下来的那处逆旅。楚国雄踞南方,郢都是楚国最重要的城邑,四方来往频繁,旅业也应运而生。阡陌看了看这处逆旅的位置,觉得荚的祖父其实是个很有眼光的人。它就在郢都最繁忙的街上,来郢都办事的人,如果没有亲友投靠,又住不进官府的客舍,就可以住到这种民间的逆旅之中。
  只是,旅业在这个时代还不算发达,旅馆的概念,也不过是有个地方睡觉吃饭,馆舍十分简单,铺盖都没有。
  荚解释说,这是因为出门的人,一般都会做好露宿的准备,自带铺盖。如果逆旅中置办被褥,要花掉一大笔钱不说,还要人力清洗,得不偿失。
  阡陌知道布在这个时代有多值钱,再看看这旅馆破旧的房子,也不好再说什么。
  荚的父母除了荚以外,还生了好几个孩子,他最小的弟弟还蹒跚学步,母亲的肚子已经又隆起来了。阡陌来之前,已经问清楚了情况,在街上给他们买了礼物。给孩子们的是一些些小食,给荚父母的是一小卷絺布,他们拿在手里,皆是高兴。
  荚的父亲听说阡陌是司会府里的女史,对她亦是刮目相看。闲聊中,阡陌说起荚当初随楚王征伐,救了她性命的事,荚的父亲叹了口气。
  “此事怨我,若非负债,断不会将荚抵给石促那恶人。”他自责道,“原本说是让他做些力役,岂知他竟会让荚去充役。”
  阡陌听荚提过这个石促,是个有钱的贵族,也是他们家的债主。
  “如今荚已赎出,留在了王宫中,亦是好事。”她安慰道,“我看这逆旅有地利,只是旧了些,子何不修葺修葺,有了宾客,自然会好起来。”
  荚的父亲摇头苦笑:“我本不擅经商,为了这逆旅,一家远离田土,早觉得不好,多年来,不过苦苦支撑。石促的债还未还清,他早有意收我这逆旅,我看实在撑不得,便索性与他,一家人回乡中去。”
  这话出来,荚和阡陌都讶然。
  “不可与他!”荚皱眉,气愤地说,“那是恶人,当初借债时便未安好心!”
  阡陌问荚:“不知这债有多少?”
  荚答道:“羊二十只。”
  阡陌默了一下。二十只羊,在这个时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对于她而言……她看看这逆旅,沉吟了一会,对荚的父亲说,“子且莫着急,我在官署中也识得些人,可与子问上一问,若有人愿买下,岂非更好。”
  众人听得这话,皆是面露喜色。荚的父母对阡陌谢了又谢,阡陌寒暄几句,看天色不早,与荚一起回去。
  “陌!”路上,荚兴奋地问,“你在官署中认得许多人么?”
  阡陌点头:“算是。”
  “愿意亦二十只羊买那逆旅?”
  阡陌苦笑:“也许。”
  荚听了,笑嘻嘻的,高兴不已。
  *****
  阡陌有点心虚,她其实对荚撒了一个小谎。
  她到官署的日子不多,认识的人十分有限。而且,想买逆旅的人,是她。
  这些日子,当她意识到自己有了些自由了之后,开始有了一点计划。自从离开了高阳宫,她的生活水准直线下降,从吃的到用的,只能说比在铜山时好了一些。
  她深刻地意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没有靠山,就要有钱。
  所以,她想做些事。
  平日跟荚聊天,阡陌问过一些逆旅日常运作的事,觉得并不复杂。而几日前,她在司败府,看到城门每日进出的外来人口之数有万余,不禁咋舌。这么多的外地人,在郢都一定需要落脚的地方,于是,又查了城中馆舍的数量,发现并不算多。
  直到今天出门逛了一圈,她明白过来。这个时代,穷人占多数,夜里有着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可以了,睡得舒不舒服,他们并不在乎。贵人则有地位有钱,在郢都没有房子也有有亲友,还可以住到官办的客舍里去。所以,对于民间的逆旅而言,主要的客户群是进郢都经商办事的平民,有点小钱,但又没有亲友,也住不进客舍的人。
  从前,荚的祖父开明,生意为上,这逆旅做得还算红火。可到了荚的父亲接手,他认为自己出身士人,不可与庶人为伍,便不再接待平民。由此,客源大减,逆旅经营一年不如一年,而钱财匮乏之后,屋宅维护也跟不上,最后落得这般田地。
  阡陌明白这些原因之后,很是欷歔。但人各有志,她对这个逆旅很感兴趣,想接手过来。
  唯一的障碍,是她没有钱。
  那么,就要借钱。
  跟谁借呢?
  她认识的最有钱的人,毫无疑问,是楚王。阡陌只想了一下,就把他从名单里划掉了。
  司会府里的人,虽然每天算这钱,但据那位仆妇八卦,其实家境都一般,不然不会来到这个辛苦的地方。二十只羊,对于一般有钱的人来说,属于拿得出来,但肯定不会轻易去投资的数目,游说他们借钱,也会很辛苦。
  很快,阡陌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伍举。
  她听寺人渠说过,伍举家中富庶,他本人也得到了椒地为封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户。
  阡陌心中敞亮,却又咬起指头。话虽如此,怎样可以向他借到钱呢?
  *****
  思绪在脑子里打着转,阡陌回到司会府,才进院子,就看到仆妇在洗着什么,走过去看,却发现那一段一段白花花的,竟是几只鸭脖子。
  “怎会有鸭颈?”她问。
  仆妇笑笑,道,“我方才去高阳宫,那边的庖人给的。大王今日与大臣共膳,要做野鸭,偏偏大王最不喜食鸭颈,要去掉。我恰好见到,便要了来。”
  阡陌了然。回忆起来,楚王吃的鸡鸭,似乎真的是没有脖子的,她那时以为这是什么风俗,不想原来是他挑食……
  她收回心思,问“你如何烹煮?”
  “还可如何,熬汤。”仆妇道。
  阡陌忙道:“交与我来做,如何?”
  “你?”
  “正是。”阡陌莞尔,“你不是问我,我家乡有何美味?鸭颈便是其一。”
  *****
  夕阳如火,在天际坠落。
  高阳宫中,灯火通明。楚王端坐上首,乐声缓缓而悠扬。
  来自樊国的游聃父,奉樊君之命出使楚国。前番庸国擅动诸蛮夷作乱,楚国四面受敌,樊国虽是近邻,却未曾参与,令楚王很是赞赏。此番游聃父来到,他亲自设宴款待,可谓给足了脸面。
  寺人呈上食器,打开,肉香扑鼻。
  “今日宴上野味,皆出自云梦。”楚王道,“卿且品尝。”
  游聃父忙谢道:“云梦富饶,余在樊国亦是久闻,如今得大王款待,实乃幸甚。”
  楚王笑了笑,让寺人为宾客匕肉。
  正说话间,一名寺人前来,在楚王耳边低语两句。
  “去了城中?”楚王看他一眼。
  “正是。”
  “为何?”
  “似乎去探望荚的家人……”
  “知晓了。”楚王淡淡道,喝一口酒,脸色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你们没有觉得我在开虐么?
  真的没有么?(困惑脸)

☆、第44第章

  阡陌的爷爷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故纸堆,一是美食。他做的菜,远近闻名,人人称赞。阡陌近朱者赤,厨艺方面也有两手。比如卤鸭脖,手艺就是跟着爷爷学的。她从前喜欢吃街上的鸭脖,爷爷就跟着钻研起来,自己琢磨出一套配方,味道也十分不错。
  这个时代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辣椒,但楚人也喜爱香辛口味,其他的配料,大抵都能找到。阡陌在厨房里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瓦罐,请仆妇帮忙找齐了香料、糖麻烦些,她拿出一点继续,请仆妇去帮忙换些蜂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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