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出了房门,看了看对方,还是一身米饭的模样,忍不住齐齐笑出声。
“走吧,去洗洗。”
“韩傲雪!你太过分了,你弄到我一头饭粒了!”
“不要说我!你不也是弄到我一身嘛!”
“你同我计较什么!我是女人,你是君子啊!”
这论调,也是近几天她说出来的。就是女人可以因为自己是女人,耍无赖给你看!而他是君子,所以,只能认了。
不过,知道她是开玩笑,他便也反驳:
“你是女子,怎么可以做这么不淑女的事情!”
于是,两人吵吵闹闹的去洗澡了。
第二五零章 莫伤别离
第二五零章 莫伤别离
李大叔在伙房里,听着二人的声音渐渐远去,露出个温厚的笑容。心底里觉得,少庄主跟仲孙姑娘,真的很般配。
时光,总是在你觉得快乐的时候,流逝的飞快。两人在凌雪庄里,一呆便是十天。
这样快乐的日子让两人有一种错觉,似乎,两个人的下半生,就要这样的过下去一样。每一天,都是那么开心,幸福,快乐。
他们见识到了之前从没有发现过的对方的另一面。
韩傲雪会跟个孩子一样挑食,不管怎么哄,就是不肯吃某样东西;
仲孙凌会撒娇,耍起赖来,不达目的不罢休,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同其他的小女人一样,甚至,更加的有女人味儿;
韩傲雪不喜欢带毛的动物,一次一只小野猫闯进山庄,仲孙凌乐呵呵的喂它吃东西的时候,韩傲雪躲的远远的,当她抱着猫的时候,韩傲雪都是绕着走的;
仲孙凌天不怕地不怕,竟然怕蜘蛛,仅仅是一只普通的园蛛就让她脸色突变,一下子窜出老远,甚至连七重步都用上了!
他们在一点点的互相了解,当他们天南地北的闲聊的时候,他会发现,很多时候他们的观点,想法,不谋而合。
仲孙凌不会如同普通女子那样,思维局限在一地,她的机智,聪颖,乃至学识,都常常让他惊叹。
而韩傲雪,也不是个摆着好看的贵公子。他懂得的东西,也常常让她听到入迷。
可是,眼前这一切的一切,虽美好,却总有着虚幻的空中楼阁的味道。
终于有一天,一只信鸽扑棱棱的飞进了凌雪庄,然后仲孙凌知道,韩傲雪要回韩家庄了。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相聚就要到此为止了。
她装作没在意的做着自己的事情,今天她正无聊之下,拿着毛笔练书法。等韩傲雪看完了信鸽带来的信。她也没抬头询问关于他是不是要走的事。而是依旧得意洋洋的拉他看自己的字。
坦白说,仲孙凌的字并不够好看。但是,字如其人,总有着一种潇洒写意在里边,所以,看着很是顺眼。
韩傲雪见她不想谈,想了想,便没有说话,配合着她当刚刚的事情没发生过,继续同她说着她的书法。
两人就这么同每一天一样的又相处了一天。到了晚上,仍旧是缠绵,等两人都满足之后,洗个温泉,再相拥而眠。
但是。当到了第二日早上的时候,韩傲雪清醒过来,却没有发现每日都会同他道早安的那个人。
他把整个凌雪庄找了一个遍,最后,颓然回到卧室的时候,才在桌子上看到了一封留给他的信。
韩傲雪
见字如晤。为了避免直面离别时的伤感,我选择偷偷离开。
这段时间。很满足,很快乐。我发现,我更喜欢你了,我甚至动摇过,要不要真的离开你远走天涯。
但是,信鸽的到来。让我记起,在我没有去尝试实现我的梦想之前,不论我做什么,我总会有遗憾,所以。我还是得离开。
很抱歉对你用了点迷香,不过,对你身体无害。
我答应过你尽可能传信回来,我一定会做到。如果我看到了好玩的事情,也会写信告诉你。
如果我会在某一个地方停留很久,那么,你也可以回信给我。
还是那句话,不想让你等我。那样对你对我都会是负担。我们顺其自然吧。
傲雪宝贝,别怪我,不生气,好吗?(一个鬼脸的表情,这个是仲孙凌一天兴起画的,经过了她的讲解,韩傲雪才发现,这个表情虽然简单,却生动极了。)
归期未定,我们或许可以期待下一次的重逢。我会记得给你带礼物的!
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看你睡得那么沉,怎么吻都没反应,心里突然有点酸。
好吧,折中一下,我保证至少两年之内会回来一次。呃,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对了,留些药给你,用法说明都附在后边,随身带着以备万一吧。我能为你做的,似乎也就只有这个。
恩。本来想对你说许多,但是,却在落笔之时不知道写些什么。好吧,就到这里吧。
仲孙凌留字。
看着她的信,韩傲雪默然半晌。
想象着她写字时的样子,也许,她就在这个屋子里,看着昏睡的他,写下这一行行的文字。
她走了,不辞而别。
这个认知,让他又一次心口发紧。他都怀疑是不是心悸的毛病也传染,他同仲孙凌呆久了,所以也被染上了?
想到要很久才能再次见到那个身影,他更加难受。
抬手,抚摸上信上她的名字。
这个女人写东西时候喜欢从左至右的横着书写,字句之间还喜欢带上点特别的符号,一个小圈,一个小蝌蚪之类,用以断句,然后还有夹杂的笑脸,心,鬼脸,吐舌,等的表情,都是简单又可爱的小线条。
看到这些,就能想象一下她写到这里时是什么样的心态和表情。
他摩挲着她的名字,垂下眼睛。
“两年吗?”
虽然不想说出口,但是,他却很清晰的感觉到,这两年,自己会等她,顺其自然。在他们如此亲密无间的快乐之后,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受的了别的女人。
算了!现在想什么都是徒劳。佳人芳踪已逝,他只能回山庄,尽他应尽的责任去了。
韩傲雪:
最近好吗?你猜猜我在哪里?
告诉你吧,我在苍国哦!我搭了苍国来的商船,就跟着他们到了苍国。本来皓国人很难会被允许登船的,偏巧我救了一个船上的舵手。于是,听说我要去见识下苍国的繁华,他们就带我来了。
这个信也不知道你收不收的到,不过,苍国跟皓国真的很不同,他们这边总是弥漫着一股海腥味。然后一天到晚常常都是有着雾气。但是,他们的渔业真的很厉害,你想想的到吗?他们的渔民可以抓住一条长达两丈的大鱼!
那条鱼上了岸,需要十多个壮年男子合力才抬得动!这条鱼的一块肉。就够一家人吃上好几顿!
我在这边跟一户渔民学捕鱼来的,今天我撒了一网,收成不错哦!
哦,先到这里,我明日还要跟着船出海,希望我收成好过今日!
望平安。
仲孙凌于海边渔村留书
韩傲雪:
我终于成了捕鱼能手了,当地的渔民对我评价很高!
不过,明日我也要离开这边了,下一步,打算去苍国的届城。据说。那里风景很好。我打算去看看。
恩,没什么别的,对了,跟你提过的那条大鱼还记得吧。我讨了两根鱼骨头,真的是太好了。磨尖利了,都可以当武器防身。我把它磨成了匕首的样子,还配了鞘,等回去,拿给你看。虽然我有两把,但你可不许讨要哦!
哈哈!
仲孙凌于夜半三更借着满月之光书就
韩傲雪:
我上当了!上当了啊!届城哪里有美景啊!有很多小偷还差不多!
一路上我抓到了十多个想要偷走我钱包的人!
真以为我老虎不发威就是病猫啦!一人送他们一个痢疾丸,让他们好好排排毒!
所谓的届城美景。是一座山,够陡峭,可是,除了树还是树,我听说是有瀑布的,兴致勃勃的跑去看。接过,因为苍国的雨水不足,许多农田引了河水,导致瀑布断流了!
我白跑一趟,什么都没有看到啊!
仲孙凌于届城西郊瀑布口愤怒留书
傲雪宝贝:
今天好开心。猜我看到了什么?
红头发蓝眼睛的人啊!还有头发是金色的!你能想象得到吗?他们有着极白的肌肤,高挺的鼻子,五官深邃,身材高大。几个人自称是格利尔国来的传教士。就是,来散播他们的信仰的。
他们信奉的,是个据说是死了又能活过来的人。
他们的语言同咱们不一样,不过,相处一阵就很快会学会了。
回去,我教你说啊。
我早说过,除了皓国,苍国,岷国,岳国外,一定还有别的国家!
苍国在咱们的东方,而那个格利尔就在苍国的东方。据说,格利尔的东方还有别的国家。
如果不走出来,恐怕,我们永远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国家,永远不知道人的头发,眼睛,除了黑色,还可以有别的颜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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