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衫少年沉默了半晌。
“我隐约记得,这个是娘的曾用名……这本书是她刚到子虚城不久写的,很快就红了……”
事实上,那阵子写闻人非的都红了,她还不是最早写的。
绿衫少年也沉默了。
“娘这么写,爹没意见吗?”
蓝衫少年望了望窗外的蓝天:“好像娘说,反正别人也写,她不写白不写,有本事爹把坊间所有的书都买来烧了。”
“然后爹就办了书肆专门买书来烧。”
“娘就把书肆改名叫兰陵书肆,买来的书全用来卖。”
“爹很生气,娘就说,出了子虚城,每个城市都在卖这些书,有本事爹把每个城市的书都烧了。”
“后来呢……”弟弟看着哥哥。
哥哥一摊手:“后来爹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让娘有了咱们俩。”
说书人还在说着刘笑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并不能说多长,因为他们仅仅在子虚城呆了十年,十年后,一家人便乘船离开了子虚城,出了东海,再没有人见过。
“赵叔叔!”两个少年欣喜地看着走进客栈的男子。
男子看起来已过了而立之年,英俊的脸庞上带着些许玩世不恭的笑意,这让他看起来更显得年轻。这样一个男子走到哪里都是很容易惹来女人侧目的,不过在看到他那张俊脸的同时,也会看到他空荡荡的左臂袖管。
他扬起右手,朝二楼的两个少年打了个招呼。
看表情,显然两个少年都很崇拜这个赵叔叔。
“赵叔叔,我娘终于同意我们跟你行走江湖了!”少年们仰视着高大伟岸的男子。
男人摸了摸鼻子苦笑。
你们的娘同意,就不用问问大爷我同不同意啊,带两个小麻烦行走江湖,还怎么寻花问柳啊……
这个赵叔叔是每个少年在某个年龄段都会崇拜的大英雄,他武功高强、仗义豪爽,在江湖上行走几乎每到一个城市都有数不清的朋友,男人跟他称兄道弟,女人对他投怀送抱,他到现在却都还没有成家,据他自己说的,单着,奇货可居。
单着,奇货可居。这句话成了两个少年的座右铭。
“赵叔叔,我们要先行走哪个江湖啊?”
弟弟走在赵叔叔左边,哥哥走在赵叔叔右边,一路往北方走。
“嗯……”赵叔叔摸了摸下巴,“要先去洛阳送点东西。”
他们立刻知道,是去给那个和娘一个姓氏的小舅舅送东西了。
那个总也不会老的小舅舅很可爱,他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却喜欢养着一只又肥又花俏的鸡,那只鸡已经很老了,还凶神恶煞地活着。
小舅舅说,那只鸡叫凤凤,凤凤是一只不死鸟。
小舅舅又说,其实没有什么是不会死的,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但是,爱能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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