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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 番外完结 (梦溪石)


  再结合刚刚从继母口中听到的消息,县令把萧起押来了,刘远竟然没有当场把人给宰了,而且说了一通话,然后当着很多人的面,把萧起给放了。
  所以刘桢估摸着,她老爹很可能是有更深远的图谋,比如说,树立自己不计前嫌,宽宏大量的名声啥的。
  这么一想,很多事情就能想通了,但刘桢心里实在是太震惊了,要知道她老爹文化程度不高啊,书都没读过几本,怎么就能想得出这种主意来,他这分明不只是在为执掌颍川郡打基础,而是在为未来铺垫伏笔啊!
  她本来还想找机会劝她老爹千万不要跟陈胜吴广那帮人瞎掺和,结果这下可好,一肚子的话都用不上了,老爹根本就用不着她来指点,人家早就未雨绸缪,想到好几年后去了!
  于是刘桢就这么处于震惊的状态中,被拎上车,去给她的大父一家请安,然后又被拎上车,一路朝阳翟的方向前进。
  “小娘子为何闷闷不乐?”桂香的声音终于将她从游神状态拉了回来。“小娘子还未用朝食,婢子将食盒带上来了,可要用一些?”
  “噢,拿过来吧。”刘桢道。
  “小娘子为何闷闷不乐?”桂香觑了她一眼,想是觉得这个新主人还好说话,要是换了以前,主人家没有询问,她是绝不敢开口的。
  “无事。”她只是突然觉得自己也没有聪明到哪里去,充其量只是仗着一个成熟的灵魂才能得到得到老爹和姬辞的青睐,实际上不管是他们之中的哪个人,论才智,都要比自己强多了。
  其实被打击着打击着也就习惯了,刘桢并没有太丧气,她也觉得有些饿了,便让桂香打开食盒,准备吃些东西垫垫肚子。
  食盒里是用上等粟米蒸好的干饭,上面再淋上烹煮好的羊肉,虽然放得久了已经有些冷掉,但刘桢依然吃得津津有味,羊肉是用小火煨煮的,火候足,把肉炖得烂烂的,跟它搭配在一起的酱汁,就连东边林家做的醢都比不上。
  古人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的标配,也就是说,吃米饭的时候搭配牛肉是最美味的,吃黍饭的时候是羊肉,吃粟米饭的时候是猪肉,现在刘桢吃的是粟米饭和羊肉。
  虽然不是官配,但她已经很满足了,相比起之前,坐在四面漏风的屋子里吃着朝不保夕的粗糙的豆饭,跟此刻屁股下面垫着厚厚的柔软褥子,吃着香喷喷的羊肉粟米饭,那简直让人感动得流泪啊!
  用完了饭,桂香还拿出一个水囊,里面装的是醷,就是纯天然的梅子饮料,加了蜜的梅浆酸甜可口,正适合饭后消食,而且还是从冰窖里取出来的,丝丝冰凉沁入喉咙,刘桢一个没忍住,就喝了一大半。
  现在还没出现硝石制冰,冰是一种奢侈的东西,要由朝廷统一派人在山上采集,从周代起,就有专门掌管冰的官员,冰块采集之后统一送到中央,由皇帝来分配,官员们由上至下,按照官阶多分少分,所以县令贡献给刘桢的这袋冰镇梅浆,还真是来之不易。
  所以刘桢还真有种“我成了剥削阶级而且还体验过腐败的VIP服务”的感觉。
  吃饱喝足,刘桢在褥子上滚了一圈,车厢在崎岖的路上一晃一晃,频率不高,却很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刘桢本是睡饱了的,被这一晃,眼皮又开始有点打架了。
  就在此时,原本就不快的车子又慢慢停了下来,车帘子被掀开来,露出许众芳促狭的脸:“阿桢,姬小郎正在外头等你呢,快去见上一见罢!”
  啊?刘桢一下子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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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觉得有刘桢在,是老爹的金手指吗,嘎嘎嘎,其实相反了,是老爹在教刘桢做事,但是刘桢童鞋悟性好,心智够成熟,所以成长会很快。
  注:
  1、关于采冰,在周代到秦代的时候,叫冰政,是把采冰当成很正式的一件大事来做,一般河湖的冰是不采的,因为认为不洁。但是到了宋代,当时大街小巷都有卖冰镇饮料的,所以那时候应该没那么多讲究了,也没那个精力大费周章从山上采冰,一般都是从河湖采的,然后这种冰肯定是不干净的,当时就有很多人直接吃冰沙然后拉肚子的记载。因为文中背景,所以采用的是不从河湖里采冰的说法,而且当时的冰一般用来冰镇饮料和降温,不会直接吃。
  2、关于车的问题,当时虽然马是战略物资,但是有身份的人一般都是用马车的,然后牛车是用来装货的,百姓也会坐,但大家都知道,古代路况不好,马走起来虽然快,但颠簸,没有牛车稳,所以在三国以后,牛车就成了贵族的主流。在刘桢的时代,按理说她老爹有身份了,应该是坐马车,而不是牛车,但马车当时一般不设车厢,而且像刘桢这样想在车厢里打滚吃饭的,就默认为更慢更舒服的牛车,这点以后文中写的时候就不再解释了。


☆、第25章

  姬辞应该是听说自己要离开向乡的消息,前来辞行的,刘桢想道。
  自从上次过来跟他们说刘远当了郡守的消息之后,刘桢跟姬辞就没再见过面,细说起来,刘桢这几年欠了他不少人情,便是现在手边还留着从姬辞那里借来的书简,虽说两人日后未必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但是想想自己甚至没有告诉对方一声就要离开,心里还是有些歉意的。
  刘桢一跳下车,就看到路旁树下站着的布衣少年。
  她看看自家的车队,老爹已经从马上下来了,跟三叔和大兄站在树底下说话,估计是准备休息,也可能是特意给她和姬辞腾出说话的时间。
  再联想刚刚许三叔的表情,刘桢的嘴角就不由得有点抽搐,艾玛,她才九岁啊,就这么开始早恋真的好吗?还有,作为长辈居然是纵容而不是阻止男女双方私下见面……好吧,其实也不是私下,一大帮人都在那里盯着呢,虽然离得远。
  “阿辞!”
  身上的曲裾深衣限制了她的步履,颜色鲜嫩的衣裳再加上精致的发式,眼前的刘桢已经完全看不出之前那种满面尘土,衣衫褴褛的落魄模样了,唯有脸上的神情和笑容,都一如既往的熟悉。
  姬辞吸了口气,也露出温和的笑容:“阿桢,我听说你们要前往阳翟了。”
  刘桢点点头,看到他怀里抱着的书简,笑道:“这是给我送书来了?谢谢你啊,阿辞!”
  姬辞将书简递给她:“这是你上回说想要看的《杂食论》,我给你找出来了,郡守府里什么都不缺,你想看什么书也是尽有的。”
  刘桢把书简接过来,分量还真是不轻,她转身就给了桂香,让她放到车上去。
  谁知道桂香刚一转身,姬辞就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样东西递过来。
  啊?刘桢低头看着他掌心上的玉韘,有点傻眼。
  这是姬辞经常戴在手上的,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以前没有细看,现在在阳光下一瞧,那玉韘的颜色温润光滑,还雕着精致流畅的纹理,一看便是有些年份的古物了。
  见她一直盯着那玉韘看,姬辞小声道,“这个,送你可好?”
  刘桢那一瞬间,脑袋有点短路了,想也不想就道:“我平日不射箭,给我也无用啊!”
  姬辞有点无奈,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让他说话做事都很斯文委婉,他本来以为刘桢在看到玉韘的时候应该明白他的意思了,但现在看来未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少年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看着刘桢的眼睛说出这句话之后,他整张俊脸都泛红了。
  刘桢终于反应过来,这是在对她表白呐,还拿《诗经》里的句子来暗示,只不过送东西和收东西的对象都换了个个儿!
  这辈子才九岁,就有人对她表白了,这个认知饶是刘桢心理再成熟,也禁不住小小的虚荣了一把,但是这种细微的窃喜过后,她的思维又马上回到了理智模式:“此物贵重,我不能收。”
  姬辞没有把手缩回去,而是道:“此番出来送行的事,我大父和阿父亦知。还有件事,你兴许未知,前些日子,我的两位叔父已经携带家眷,前往投奔项氏了。”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了,刘桢愣了好一会儿,才梳理出其中的含义。
  姬辞的第一句话,是说他来这里的事情,是跟家里报备过的,也就是说,他家里的长辈,很可能知道姬辞的心思,而且默许了。
  第二句话的意思,是说他们家政治理念不同,已经分道扬镳了,姬辞的二叔和三叔去投奔项梁,但姬辞他老爹却没有去,可见是不赞同的。
  听这意思,姬家的长辈反而看好她老爹?
  她尚在沉吟之际,只听得姬辞又道:“玉韘再贵重,亦不过是死物,唯有得其归所,方是物有所值,阿桢,你等我两载,两载之后,我托大父和阿父向你阿父提亲,可好?”
  少年有些小羞涩,不过这只是让对方看上去更可爱了,他并没有因为刘桢在犹豫就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也没有把手上的玉韘再递出去催促她,只是安静地等待着她的答案。
  即便他才十三岁,可身上已经隐约可见谦谦君子的影子,此时的君子,不是后世那些随便打扮得人模狗样,又或者有份体面工作,就可以称之为君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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