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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 (幽明盘古)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朱雀七宿主攻击,接起杀人的活儿来得心应手。
  渍渍~倚楼虽然才起步不久,可如此强大在阵容,足以看清它广阔的前景。以后成就必是不低!
  不过~青龙的期盼注定要落空,因为呈以墨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只听她说,“既然如此,那我们明天就买战马去。”
  “……”朱雀顿时耸拉着小脸,垂头丧气,看来还得吃几天白米饭。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
  承天国是礼仪之邦,不如北方番邦好马,所以马匹虽多,好马却少。
  好马虽少,却也不影响贩马之人的生意。承天乃大国,马匹需求量十分的大,因此贩马业十分的旺盛,再加上承天国历来就有贵族可圈养五千私兵的规矩,所以马业就更加发达。忘川更是有好几个产业庞大的马帮,其规模较小的马场更是不计其数。
  呈以墨与青龙朱雀等人来到忘川颇有名气的文家马帮。文家乃是承天商业第一大家,承天首富,旗下产业无数,商铺满天下。为了买到最好的马匹,呈以墨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文家。
  在忘川,文家马场的负责人是文家家主文富贵的三子,文财。文富贵育有三子两女,长子文金,二女文银,三子文财,四女文宝,这四个金银财宝全是妾侍所生,只有五子文喏乃是嫡系德阳郡主所出。哎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五子,不好说不好说!
  先说这个三子,三子文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经营之道颇有一番手段,其能力丝毫不弱一直被文富贵当继承人培养的文金。
  文财的亲母是个小家闺秀,长得清秀白皙,气质也温和。文财也遗传了其母的特质,清秀的脸白皙嫩白,身体消瘦修长,身材秀气匀称,看着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且对人总是面带三分笑,看着和善仁义,给人一种放松的心态。
  但当呈以墨见着他时,不自觉的蹙起眉头,这人与传言不符。那双狐狸眼里一闪而过的满是算计,这种人是八面玲珑,心思圆滑,看着满面和善仁义,实际是在等你放松心态卸下防备之时给你迎头一击,让你永无翻身之地。
  总得来说,商人本色:无利不起早,吃人不吐骨头!
  文财习惯性的理了理袖袍,笑着起身迎接,为呈以墨引路的总管立马介绍道,“姑娘,这位便是我们马场的负责人,文三少爷。”
  文财适宜的笑着抱拳见礼,“在下文财。”
  呈以墨点了点头,并未开口,身后的青龙接话道,“文三公子,我家主子时间不多,直接去马场可好?”
  买马的人一般都去马场看马,甭管什么追风流云,还是日行千里,只要放出来在马场上跑跑,好坏立竿见影。
  文财也是个爽快之人,吩咐身边的总管道,“你先去马场那边说一声,我们一会儿就到。”
  “好嘞。”总管眉开眼笑的下去了。
  “那几位请跟我来。”文财引着呈以墨等人去了西郊最大的马场。
  西郊马场的马多半是文家自家马场繁衍出的马匹,这些马体格强耐力好,价格也合适,适合广泛的使用。而小部分是从北地羌国购买,羌国之人凶猛好战,且羌地尽出好马,但这些马虽好,可价格太贵,数量也少,只适合贵族官家买来养着玩儿,用在重骑兵上,就太少,不适合。
  文财将呈以墨等人引进马厩,指着各种不同品种的马一一介绍:“这几种马是本地产,体型比较矮小,耐力却极好,适合山地运输,但速度上却比不上那边那种西凉种马。如果是用来代步的话,这边的染种马比较合适,它的耐力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不得不说,文财做生意确实有一套,就从他这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到现在呈以墨都还没说她要买什么马,买多少匹,如果只买一匹或是不买,那他如此尽心尽力,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说,文财在生财之道上有时比他老子文富贵还要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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