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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璀璨风华记/包子变女王 (Fahrenheit)


  金璨正在思量,甚至都没留意到有人到来,直到对方已经贴到顾涵身上,目光炽热地盯着自己,到了她想忽视都不行的地步。
  金璨抬眼一瞧,身着杏~色~薄衫,头戴金步摇,额贴花黄,精致的五官让人一见难忘,而脖子上……喉结也十分明显。此人全身上下没有一件玉饰,按照大秦的礼仪,金璨无需与此人见礼。
  此人直视她半晌,又开口道:“这不是金家小姐吗?真是稀客,我来得迟了呢,一会儿定当自罚三杯。”声音低沉,一听就是个真男人。
  金璨笑了笑,“我记着呢。”又问向顾涵,“这位便是酒楼的东家了吧?”
  顾涵全无避讳,也没讲究那些虚礼,大方介绍道:“林正,我的好友。”
  林正这回也堂堂正正地打量了会儿金璨,末了微笑道:“金小姐跟传闻所言大不一样呢。”
  在大秦,只有生在有爵位或是有功名的人家,且读书明理的女孩儿才能被称呼为小姐,而姑娘才是年轻女孩儿的通称。
  因为自己前后反差过大,金璨已经做好被亲朋至交反复试探的心理准备,可与林正只是初次见面而已,他有什么资格品头论足?
  可是林正乃是顾涵的好友,金璨也不便发作,笑容便淡了些,“传闻都是怎么说的?”说完,想起自己也问过叶灵同样的问题,便侧过头来望了厂花一眼——这一瞧不要紧,从厂花飞快比划出的手势里,她得知林正武功相当不错。
  在家时,金璨便和叶灵一起编了一系列专门的手势和暗号,以备不时之需,却没想到头回出门就用上了。
  林正眯了眯眼,答道:“你比传闻美貌许多。这是个秘密,”说着,挽着顾涵的胳膊调笑道,“我不会到处乱说的。”
  顾涵无奈地笑了笑,任谁都看得出这笑容中的真情意。
  金璨这回可真有点绷不住了,在群魔乱舞大荟萃的天朝活了三十来年,早练出了一副火眼金睛,她当即身子前探了些,看着林正的双眼真诚道:“你的花黄贴反了,这个秘密,”又转向顾涵,“我会酌情添油加醋的……”
  顾涵和林正分明是感情极好的铁哥们,也不知道这两人出于什么目的,非要在她眼前演上这么一出。
  既然已被识破,两人倒也不再装模作样,彼此对视一眼,顾涵酝酿了下,正要开口,却被金璨阻止,“我饿坏了。本来我打算做东的,如今我改主意了。”
  她可不爱窥探他人~隐~私……再说,知道不符合自己实力的秘密,往往难逃炮灰命运。
  南安城里有口皆碑的酒楼口味自然没得挑。
  金璨吃饱喝足,随着血糖上升心情也恢复了愉悦,用过消食的清茶,便主动告辞而去。
  顾涵望着金璨的背影,直到一行人全部消失在他的视野中,也没有收回目光,而是问向身边的林正,“你怎么看?”
  林正坦诚道:“光是应对得体这一条,就不能是短时间内教得出来的。”
  “我也是这么想,这些日子你帮我多留意一下。”
  “是。”
  顾涵摇了摇头,“是该经常去探望一下呢?还是约她出来比较好?”
  林正思量了片刻,直白道:“恕我直言,金小姐对您的印象并不算太好,当然,比较起来,她更讨厌我就是了。”
  “你的意思是,”顾涵一边的眉梢都快挑到额角去了,“我需要你来衬托吗?”
  察觉到顾涵的情绪变化,林正惊讶道:“你……动心了?!”
  顾涵沉默了会儿,才老实道:“刚才她叫我干爹……你不知道,我忽然很想被她刺上几句,再听她声调软软的叫我干爹。”
  林正沉默的时间更久一点,“你的爱好……总是这么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  配角栏里后两位都已经粗场啦。






☆、交底

    却说金璨从酒楼出来,便在玉嫣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当她坐稳,玉嫣和叶灵在车厢一左一右各就各位时,车夫扬鞭马车起行,金璨特地撩开珠帘回望了一眼:“望月楼”那夺目的招牌之下,顾涵与林正两人凑得极近,也不知在讨论什么。
  虽然顾涵已经帮她出气,可她却不想就此揭过:单纯为了杀鸡儆猴,也得让算计她的人付出惨重代价。否则哪个不自量力的暴发户都出来闹上一闹,她这日子还怎么过?
  金璨靠在引枕上,吩咐玉嫣道:“去查查那人的家世。不砍到他家伤筋动骨,我就不姓金。”
  玉嫣一双美目异彩连连,利落应道:“是!少主等着听好消息吧。”
  按天朝的话说,完美管家陈大叔乃是金璨老爹的首席脑残粉。
  在这样的亲爹潜移默化熏陶之下,玉嫣对金家无论是忠诚还是认同感都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无奈原先的金璨真是烂泥扶不上墙,玉嫣以及她那个精明的爹都觉得少主能富足平安一生已算难得,哪里还敢奢望重建金家并复仇呢?
  不过从天朝归来的“进化版”金璨却在短短几天之内,让这丫头重燃希望并干劲十足,更不用提她那个时刻欣慰得时不时眼含热泪,并立志为少主奉献一生的管家爹了。
  看着这丫头喜上眉梢的俏皮模样,金璨伸手又在玉嫣鼻梁上刮了一下,“唯恐天下不乱!”
  现在想来,玉嫣这明快又直率的性子,怎么能讨原先自卑又忧郁的自己喜欢呢。
  因为这些天少主的亲近又倚重来得实在太明显,碧珠儿走了之后玉嫣终于能和少主朝夕相处并彼此熟悉,这小丫头如今都敢能跟金璨撒娇并调笑上一两句,“少主,鼻子都快让你刮平啦,以后喘气就不痛快啦!”
  金璨一笑,“偏你话多。”说着,又在这小丫头的脸上轻轻掐了一下。
  发现金璨心情很好,玉嫣顺势问了一句,“少主,家里要换个厨子吗?”
  不光是玉嫣,叶灵也发现今天这顿饭金璨吃得异常合口,饭量比在家时多上不少。
  家里的厨子做东西都是西北风味,油多肉多味道还偏重,不过金璨不算挑剔,为饱腹吃着也还罢了,远远不到不喜欢的程度。
  可正所谓货比货得扔,望月楼这一桌子菜,清淡自然,所有的食材都被厨师妙手烹调出了它们本来的味道,尤其正值夏末,新鲜脆嫩的各类时蔬比家里那浓厚的肉食更得金璨青睐。
  金璨闻言,想了想道:“挑两个擅长做蔬果和煲汤的厨子来吧。家里做的肉食我觉得还不错,家里人也还是更爱吃味道浓厚的东西,接着照旧例办就好。只是天气还热,我就不想天天都在桌上看见那些油汪汪的菜式。”
  玉嫣记下,垂首道:“是。”
  既然吃得略多,当然要多走些路消耗掉才是。
  一行人来到商贾林立、游人如织的南城朱雀大街,金璨就在前呼后拥中,走马观花地逛完了大约一半商家。可是自家的两个店面她却尤其用心,不仅里里外外地瞧了一遍,还坐下来仔细问过掌柜店铺的情况,再看着顾客的反应,默默估算在这儿做回她的老本行究竟有多大胜算。
  这还不算完,她甚至还观察了会儿周边店面,心算起人家的客人和大致盈利的数目……
  当真是百闻不如一见,金璨终于相信,南安城的确繁荣兴旺,而城中百姓的日子相对宽裕——从他们的衣着举止,尤其是购买力可见一斑。
  金璨算计得很好,办完正事回到家里,正好赶上晚饭。
  简简单单地用过一餐,金璨便在自家院子里随意走走,只为尽快消食。
  夏末初秋时分,头顶皎洁明月,脚踩平坦石板,兼之清风拂面,花香袭人,金璨也来了兴致。待丫头们收拾好凉亭,挂好帷帐,玉嫣也已抱着琴盒归来。
  面朝郁郁葱葱的林木和繁盛似锦的花海,金璨一曲完了,只觉心中郁积的惆怅和不舍一并宣泄而出……整个人因此轻松了不少。
  身为孤女,原先的她极少出门应酬,在家闲来无事自然要有几样爱好来打发时间:琴棋书画之中,她的琴和书都还拿得出手。
  死后穿越过天朝,这两样难得的长处她也没有落下,亏得她爱女如命的爸妈以为女儿天生奇才无师自通呢!
  不过话说回来,金璨还是更认同“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至理名言;同时她还用一个失败的人生来证明了“通人情懂世故才有资格成为人生赢家”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回忆至此,金璨自嘲一笑,再抬头冷不丁地撞见叶灵探究的眼神。
  二人对视良久,叶灵终于开口,“少主这么放不下舍不得的……究竟是什么?”他似乎是狠了下心,又补充了一句,“您千万不要骗我说是仇恨……”
  金璨抚琴时全情投入,被行家察觉出端倪并不稀奇,但是这个“行家”竟是叶灵,可就相当出人意料了。
  一般来说,若不是走投无路,没有男人会为了几两银子而甘愿净身入宫。
  虽然大秦百姓识字的很多,至少城门和衙门外张贴的告示大多数人都能半看半猜地弄懂,但想接受正统的教育依旧需要相当的家底,而琴艺又是着名的烧钱项目……总之善抚琴听琴之人通常都是出身官宦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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