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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文]农女小萌妃 番外完结 (卿本风流)



这些且不论,单看湖州这局势,南北城主把持着整个发展走势,无论是经济,亦或是其他。依照义公的秉性,他拒绝了他,定然不会就此罢休,为何至今一点动作也没有?真的老了不想动了?也不想为他女儿出口气?想来是那灼灼姑娘太傻,自己说出了实情,义公他不好意思动手吧。

至于道公,他娶他的女儿,只为还他一个人情,六年前若不是道公分了他一亩三分地,便是个像样的定居之所也没有。等他办完了事儿,自然要还给他的。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女儿家他没兴趣,自然也会还她玉璧之身,她想走便走,想留便留,届时他带着他小女人离开此地,道公的一切都会还给她,而且他还可以送给她一个人情,为她找个合适的夫婿。

说起来伊文那小子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他小女人一番胡闹,还很有些根据,他看上的女人,其实还很聪明。如今便只看式微自己的意思了。顾墨思索着,是不是也为伊文那小子制造些机会?总盯着他的女人,算是怎么回事儿?顾墨如此一想,猛然想到一件事儿,要命的事儿:伊文那小子,铁铺子好像关了,他女人跟着他岂不是要忍饥挨饿?若是说兵器,伊文那小子……顾墨深思。

眼下最难搞的,便是他那小女人,她现在一定恨死他了,连‘管家’都不想见了,三番两次传信给她亦不回,也不想跟他有一丝一毫的牵扯,他都要相思成疾了!他想她了,想去看看她,可是她不让见,真是难办呢。那一日他去找她,原本是想向她解释那日赶她走的事儿的,只是他太愤怒了,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可恨的她哥哥也在,不好解释。

回头想想,自己每次遇见她,都不大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她选择哥哥,令他很伤情。再回头想想,其实她选哥哥也是情有可原的,她不知道他就是她要找的王爷,而且她也不信他就是王爷,这是让他最恼火的。他站在她面前,她是真的视而不见么?这个问题,便是阻挠他们在一起的真正原因了。可是现在他不能拆穿,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不能急于求成,他是真的,再也不能承受失去她的那份痛苦了。他那么想她。

听说她病了,是因为他么?一定是因为他,他那女人,就是太倔强。这么一想,顾墨觉得自己受了多大误会那都不是误会,只要他那小女人还爱他,在乎他,即便千夫所指,他亦不在乎,只要她眼中有他。

从前他不大懂得,原来动情便是这么一回事儿,有一个人放在心底,左右他的情绪,牵动他的心,无论何时想来,自己都不是一个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戏,煽情戏。他对她,是不可控制的*,这*源于爱,他爱她,在他一步步靠近她的时候,他真的爱上了她,所以他要她,这辈子只要她。



安全感

冬日的大雪依旧下的很美,湖州的雪并不是一如既往的冷漠,因为有在乎的人,雪下的有一丝人情味。红萝今日穿了一身泣血衣袍,搭配一双红艳雪地靴,人比花娇,精神气还不错。自从上次生病之后,身子一直不大好,她哥哥让她穿了很多。哥哥是恨不得将所有的衣裳都穿在她身上的。

伊文哥哥近来真的做起了居家好男人,三天两头给她做好吃的,就吃的这般胖了,其实女人胖一些也没什么不好,哥哥说她再胖些可能会更好。果真男人和女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

湖州虽在南边,但是冬天却有许多北方也比不了的意趣。湖州的冬天依旧很冷,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除却鱼,什么都有。在雪地里跑了一会儿之后,有些跑不动了,红萝就蹲在地上拿了根树枝画圈圈,边画边等哥哥来接她。

今儿她央求她哥哥带她出来看雪,哥哥原本是不愿意的,但是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便带她出来了。这一处离家有些远,临近暗泽荷塘,河面上结了冰,千里冰封万里飘雪,这场雪下了许久,连天的惨白将一切都覆盖,哥哥说暗泽中有鱼,叫她待在原地等他。

湖州这地方,能吃到鱼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儿,哥哥说有鱼,她自然相信他,哥哥许诺过的事情,一定会办到。

顾墨远远见着红萝,是个意外。大婚三日之后,式微回娘家省亲,他是陪她一道去的,去了却只有他一个人回来,式微便留下来照顾她病中的爹爹。他有些理解她,式微是个好女人,只是不适合他。对于她的遭遇,他深表同情,但是只能对她说声对不起,他爱上的是别人。

这些日子顾墨一直很忙,虽然忙,但是忙不出个所以然。一闲下来,就想起他的小女人,想她有没有好好吃饭,夜晚是不是失眠。是不是又长高了。她确实长高了,即便她蹲着,他亦能瞧出个大概,她靠着他肩膀的距离刚刚好。今日她一身泣血的红,那是茫茫大雪中轻绽的红梅,万里飞雪都是她的陪衬。饶是红梅,也开不出她这分姿色,不用雕饰,天然之色。他最爱的她的颜色。

与花作比,向来是人比黄花瘦。与人相比,一向恐遭群芳妒。花与人,如此密不可分。因为花娇似人,人面若花,花与人,自古有着不解之缘,美好的东西,要人好好珍惜。

他是真心想要珍惜她的,即便现在没有机会,能够在边上看她几眼,顾墨也觉得很满足。王府那个地方,其实不大适合她。她还这么小,这么灿烂的一朵花,就该临寒而开。

雪下得很大,眼前雾煞煞的一片,她的身影有些模糊,只觉她身子纤细,面容姣好,是不用人夸的好颜色。眉眼好,脾气也好,年岁也好,什么都还好,说不上来的好。

只见她缓缓站起身,膝盖上的小手套掉落在地,她伸出上手,捧着掌心的雪轻轻一吹,掌中雪,却是融化在他的心底,他想走过去,拾起她的小手套,她却望向别处,扑进别人怀中。

“哥哥,你真的抓到鱼了?”红萝惊喜,哥哥承诺过的事情,定然会做到,她一直很惊喜,哥哥带给过她很多惊喜。这种惊喜与感动,是别人无法给予的。

红萝犹记得那年春天,那年她才九岁,哥哥其实比她大不了多少,是如今豆豆哥的年岁,那时候他们家还很穷,虽然现在也不富裕。她小的时候,看到街上卖糖人的很是想吃,就拉住她哥哥的袖子弱弱道:“哥哥,其实那种东西只有小孩子才喜欢吧,我看着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可是没有钱买,怎么办呢?有钱人家的小儿子说让哥哥打架,说打赢了就将那满满的一盘糖人都送给他。但是这个打架不是和人打,是和狗。

他这是不将他们当人看罢。其实这样的人,在湖州这地方也少,现在基本没有了。红萝想起小时候,倒是没有多大怨恨,没有经历过一番甘难辛苦,便不会珍惜,所以她一直很感恩。

红萝那时候虽然很小,但也知道尊严,她拉着哥哥的手,悄悄地说:“哥哥,我突然就不想吃了,那什么糖人,其实一点也不好吃吧。”她吧嗒了一下嘴,回头望了一眼,拉着哥哥要走。

哥哥其实很懂她,知道她很想吃,就为她打架。后来他打赢了,将那条恶狗给打死了,有钱人家的儿子也没兑换诺言给他们糖人,而是将他们告到了王爷哪里。那时候王爷刚来,根本就没理会这件事,对有钱人家,也是听之任之,这么想起来,红萝其实有些怨恨他。

后来听说了王爷的英雄事迹,就将这件小事给忘了,现在想起来,心里怪难受的。哥哥的袖子被撩起,当初被那恶狗咬过留下一条深深的印子,现在还隐隐能看得出。哥哥那时候应该很疼吧,脸上身上都是伤,回家后又被爹爹骂了一顿,可是哥哥什么也没说。

红萝从那个时候起,便彻底不想吃糖人了,每次见着别人吃,都像是咬在哥哥身上一样,心中揪疼,疼在心上,所以想着要对他更好一些。

“还疼吗,哥哥?”小嘴凑上去,在他那个伤疤上亲了亲。

伊文摸摸她的头,不甚在意一笑:“傻丫头,怎么还会疼呢?只是留着印子,很难看吧。”

“怎么会难看呢?”红萝又心疼地凑上去摸了摸,她的手很暖和,哥哥的袖子挽着,半截手臂很凉,想为他捂热。他总是这样,宁愿自己挨饿受冻,都舍不得她受一点伤,这么好的哥哥,翻遍整个世间也难找吧。爱慕王爷的人那么多,她只是其中一个。喜欢哥哥的人那么多,她却只有一个哥哥。

红萝眨了眨眼,抬头望了望天空,万里银白,滔天怒雪,天和地好像连在了一起,将她和哥哥的心也连在了一起,无论多大的风雪也不会将彼此分开。

“怎么会难看呢?”红萝又笑笑:“其实我瞧着,是很性感的模样,一点都不难看。”这是哥哥为她受的,一定是世间最美的一个伤疤。其实哥哥不知道,她肩上亦有一个伤疤。

那也是许久之前的事了。那一日,她照例去山上采蘑菇。那时候下了雨,她一脚没踩稳,就摔了一跤,摔了一跤其实不算什么,她起身的时候又没站稳,脚下一滑,篮子掉到了一个小山丘下面,她伸手去取,就这样掉了下去,摔得鼻青脸肿的,还被几株带刺的枝叶划伤了手臂,肩头至今还有一个蜿蜒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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