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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诫 番外完结 (狐小采)



沈稼轩觉得这样有些尴尬,于是给了她个外宅的小院居住,从此再不是沈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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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沈家的纷乱还在继续,这都已经与洛醺无关,她决定去奉天读书,经过沈稼轩的安排,投奔的是周静雅在奉天的哥哥周作章,读的是女子师范学院,这所学院的创办人是周作章的挚友,大财阀孔至尊。

洛醺虽然答应下来,还是磨磨蹭蹭了很长时间,说是不放心这个不放心那个,沈稼轩答应她会照顾狗剩的儿子满囤,也会照顾麦子,总之她担心的一切都安排妥当。

秋收的日子到了,金水湾开始忙碌,洛醺再也没理由拖延,确定下启程的日子就在明天。

其实金水湾离奉天也非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如今又有火车来往非常方便,只是她心中充满不舍,午饭后就来到沈稼轩住处,问过郝叔,说沈稼轩正与鬼三商量事情,之前给皓暄跳大神的两个大神已经找到,果然就如沈稼辚猜测的一样。是李香韵勾结他们骗老太太的钱。

洛醺就在外面等着,走来走去。

鬼三总算离开,老鲁又到了,今年大丰收,该下去各个地方收取佃户的租子了,可是管家顾芝山已经离开,他问沈稼轩是否亲自收账。

沈稼轩听闻了那天龙独眼来攻打沈家时老杜的表现,也凭着自己对老杜的了解。当即晋升老杜为沈家新任管家,因为他之前没有管账的经验,所以沈稼轩决定亲自收租子,顺便带带老杜,如何管理沈家和各种账目。

老鲁好歹走了,又来了沈老太太。李香韵勾结外人欺骗沈家,罪犯七出,要沈稼轩休妻。

不是因为欺骗。沈稼轩和李香韵是挂名夫妻,也不想耽误她的大好青春,藉此机会索性也给了她一纸休书,遣回了娘家。

洛醺趴在郝叔房间的窗户上往外看,把沈老太太等走,又来了方玉致,她昨天去县里给洛秀才打了电话,在上海时沈稼轩答应会考虑加入他们的组织,如今东北需要一个总管组织事务的领导,洛秀才想到了沈稼轩。想让他去奉天出任一个国民政府要职,实则是组织安插的内线。方玉致来问沈稼轩的意思。

沈稼轩没有决定,是因为母亲年纪大,皓暄年纪小,弟弟又出征在外,他实在无法脱身,但会尽快给洛秀才答复。

然后。洛醺就这样等在老仆郝叔的房里,看着一个人又一个人来,一个人又一个人走,等到天黑就在郝叔的炕上睡着。

掌灯时分,沈稼轩处理完太多事务,疲乏的走出房间,秋意浓,秋风凉,就在院子里练了会功夫,活动活动筋骨,却见郝叔步履蹒跚的过来道:“老爷,少奶奶等了一个下午了,晚饭都没吃。”

沈稼轩蹙眉问:“她有事?”

郝叔呵呵一笑:“老爷您贵人多忘事,少奶奶明天启程去奉天啊。”

沈稼轩一拍自己脑袋,忙忙碌碌的竟然把这件事给忘记,问郝叔:“都打点好了么?”

郝叔慢悠悠的道:“嗯,都准备好了,行李不多,少奶奶自己要求的。仆人一个不带,也是少奶奶自己要求的,说是既然去读书锻炼,就不能摆谱。负责送的是老杜,也只是送到火车站,这也是少奶奶要求的,她说她要自己出去闯天下。”

闯天下?沈稼轩噗嗤笑了,点点头,然后拔腿就走,郝叔的房间就在他的院子里,东厢的一个小屋子,他进了门发现洛醺连枕头都没枕,倒在炕上睡的正香。

他悄悄过去,回忆起洛醺春天来时的模样,就像一朵杏花绽放在自己心头,他感慨一番,迟疑下,然后自己半躺在炕上,把胳膊慢慢伸到洛醺的头下,这丫头翻了个身,感觉舒服了很多,继续睡着。

不知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的欲醒,发现身边的味道如此熟悉,微微的睁开一只眼睛,看沈稼轩不知是真睡还是假寐,而自己竟然在他的臂弯里。

突然间,洛醺的眼泪涌出眼眶,急忙低垂着脑袋,继续装睡。

沈稼轩蓦然想到洛醺还没有吃饭,准备起身给她做那个,被她称之为“风花雪月”的饼,把胳膊一点点慢慢的抽离,刚想走,发现衣襟被洛醺的手指捏着,她也不言语,就是这样紧紧拽住。

沈稼轩缓缓退回,靠近她俯下身去,摸了摸她的脑袋,柔声道:“回自己房间睡,小心着凉。”

洛醺幽幽睁开眼睛,大滴的泪像珍珠滚落,哽咽着:“……皓暄会去奉天看我吗?”

她本想说“你会去奉天看我吗”,即使心里的情感已经明朗,也还是羞于直接出口。

心有灵犀,沈稼轩明白她的真实心意,把脑袋扭到一边,是不敢看她哭泣的样子,稳稳心神再回头暖暖一笑:“当然会,因为你是沈家人,永远。”

洛醺就破涕为笑了。

正文 105章 劫财也劫色

感谢“热恋^^”的平安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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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醺拎着一个藤编的行李箱,跌跌撞撞的奔走在火车的过道上寻找自己的包厢,拿着火车票对了又对,找到,嘿嘿一笑闯了进去,咚!把行李箱潇洒的扔在车座上,自己也坐了过去,蓦然发现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她莞尔一笑算是打了招呼,可以容纳四个人的包厢里仅有他们两个,她突然有点尴尬,主要对方是个男士,还是个年轻的男士,还是个仪表不凡的男士。

她局促的挠了挠脑袋,突然发现鬓边的蝴蝶夹子不见了,于是四下的找,没有,正在此时,那位男士俯身拾起了她掉落在地上的蝴蝶夹子递过去,她刚想伸手去接那男士竟然缩回,就在她诧异的目光中,男士居然亲手给她把蝴蝶夹子别在鬓边,然后微微一笑道:“家有小妹,也喜欢这些。”

好听的男中音,只是舌头有点直,汉语很蹩脚。

萍水相逢举止过于亲昵,洛醺略有些羞涩,越是如此越是感觉车厢里很热,脱下外面罩着的雪白色棒线衫,露出里面的粉格子的小褂,配搭百褶的黑裙子,素面朝天,明眸皓齿,人如新桃初绽。

“去奉天?”那男士问。

洛醺很是吃惊:“你怎么知道?”

那男士愣了愣,忽而就笑了,自己不是知道,是在问她而已,这小姑娘真是天真可爱,于是配合的道:“猜的。”

他自然的说话方式让洛醺也放下了警惕。诸如出门时自己定下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掐指一算的故弄玄虚道:“我觉得你也是去奉天。”

那男士也是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看着她。

洛醺就得意的道:“我可不是猜的,我是算的,你看你穿的这么奢华,家一定在奉天那样的大城市。”

那男士哈哈大笑,打量自己周身,西装而已,薄呢大衣放在膝头。礼帽放在两个人之间的茶桌上,想想洛醺上车的地方,才明白她那样的小地方自己这种穿戴大概是非常富有了,这小姑娘逗趣的样子让他感觉很有意思,不禁问:“叫什么名字?到了奉天或许我可以请你吃饭。”

洛醺用了三秒钟来考虑要不要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姓名,发现他文质彬彬言语得当。颇有些沈稼轩的风度,爱屋及乌,感觉他像个好人。于是道:“洛醺,洛神赋的洛,醉醺醺的醺。”

是因为自己的名字被很多人称之为太怪异,所以她如此清晰的解释,想着要好长一段路途和这个人面对,先熟悉一下也好。

男士又笑,拿下膝头的大衣挂在车窗旁的衣帽钩上,翘起二郎腿,脚上是锃亮的皮鞋,他道:“你应该叫洛神。”

呃?洛醺愣住。

其实男士的意思无非是她太漂亮了。更有种奔逸绝尘的气质,若仙若神。只有她调皮可爱的言语才让她接了地气。

“你呢?”洛醺反问人家。

“我啊……”男士顿了顿,故意拖了个尾音,其实是在用极短的时间思考,然后道:“浪雄,浪花的浪,英雄的雄。”

姓浪者可是凤毛麟角。洛醺觉得面前这个人也应该人中楚翘。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开去,浪雄二十六七的年纪,南方人,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回国一年,到处游走,这次来奉天也是为了看望一个朋友。

洛醺对他的戒备心理逐渐卸下,却也不会知无不言,简单的说自己是某个县的人,去奉天读书。

浪雄边听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刀,洛醺刚刚卸下的戒备心理猛然爆发,条件发射似的立即惊问:“你怎么有刀?”

浪雄比她还惊奇,举着刀放在眼皮底下看了看,然后慢慢慢慢的从身边的箱子里拿出一个苹果,在洛醺面前晃了晃,用那把刀开始削苹果,手法娴熟,从开始到最后皮都没有断开,削好,递给洛醺:“小姑娘一般都爱吃水果,我的小妹即如此。”

洛醺舔了下嘴唇,口中说着“这样不好意思”,手已经接了过来,先把嘴在苹果上吮吸了下汁液,感激的给人家一个比苹果还甜腻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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