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没有注意到欧阳俊逸脸色的变化,还在气愤不已。“爬墙,你什么时候还会爬墙了?”
“没有,没…我只是好奇而已。”玲珑这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看来不能对欧阳俊逸不知不觉的就不设防了。
“以后,除了和我在一起时可以干一些古灵精怪的危险的事情,你自己一人的时候切切不可。听到了没有,如果你有三长两短,忍心见过心痛吗?”严肃的表情,冷静的声音,翩然的姿态,好嘛,玲珑成功的把扑克脸给气回来了。
玲珑吐了吐舌头,点了点头。岁月静好,秋日的暖阳,照射在书桌上,斑驳不已。
第二十四回 玲珑乱如麻 沐灵仙出动
“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欧阳俊逸念了一遍,然后回过头问玲珑“你为什么会写这么奇怪的话?”
玲珑狡黠一笑,难道跟他说这是情景喜剧里面的段子吗?哎,有时候和这些古人交流起来还是有些不方便。
没想到约好了要去看热闹,结果玲珑还是在书房里,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这么喜欢看书了了,以前是一看书就着了,比蒙汗药还管用。
玲珑没有办法告诉他,因为自己在未来的时候,最喜欢在心烦的时候看闲书了,所以才会喜欢历史,书中有个世界,可以挥别烦闷,有时候只有被书中另一个世界带走,才能找到片刻的快乐和满足。
玲珑因为要看热闹,心里也很激动,早上三四点就睡不着了,只好在父亲的书房打发时间。父亲豪华的书房在凌晨的时候显得有些诡异,除了油灯和蜡烛照出的光亮,没有被灯光照亮的地方是黑暗的,古色古香的书,字画,玲珑简直不敢去看那些穿插在字画间的瓷器,因为时光的韵味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它会突然像童话里面突然有了生命的物件儿似的,突然说到:“嗨,上官玲珑,你好啊!”
所以玲珑第一次没有在书架附近流连,而是直接走到书桌旁边,这样一直练字练到欧阳俊逸来找她。
每次练字不外乎是写一写流行歌的歌词,或者是莎士比亚的句子摘抄等。
一张张看下来,看得欧阳俊逸是一头雾水。
玲珑见欧阳俊逸完全不知所以,怕他问东问西,只好问到:“那你平时练字喜欢写什么?”
欧阳俊逸虽然平时谦虚严谨,但是在心爱的女子面前难免得意洋洋,特别是说起他的书法,欧阳俊逸没有说话,只是提笔写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玲珑把脑袋凑过去,落笔刚劲有力,提笔干净利落,行云流水,字如其人。一下子就把玲珑写的字比成了渣,玲珑看了就不高兴了,撅起小嘴,欧燕俊逸看见笑了一笑,凑过去亲了一亲,昨天想要多亲昵一会儿被拒绝了,欧阳俊逸还觉得心里很不爽呢!
结果玲珑不买账,把脸往边上一别,看着自己的渣字说:“那个大骗子,还说字会越练越好,结果我的字还不是这么差。”
“嘀咕什么呢?你以前本来就不喜欢练字看书,之喜欢刺绣女红,谁知道现在变性了,慢慢来,会好起来的。不说这个了,我们快点准备一下吧!现在正好,我带你去路边的小面馆用早点,好不好。”欧阳俊逸的声音像糯米,软软的,黏黏的,让人甩不开一样。玲珑只好点点头。
雪茹很乖巧的没有跟着,老爷打过招呼了,说只要和欧阳俊逸少爷在一起,就不必跟着,欧阳公子会照顾玲珑安危。也正好可以考察一下这个女婿是不是能够担起照顾自己宝贝女儿的重任。
雪茹乐得清闲,她开始让王真教他练字,无木说过,腹有诗书,则自然气质高洁,多读书没有坏处,所以雪茹想要摘掉文盲的帽子,玲珑自然希望自己身边的人都是通晓文字的人,所以便嘱咐王真,不可以不耐烦,王真唯唯诺诺的答应了,简直是求之不得。
玲珑放出了门,简直就和脱缰的野马没有什么两样,今天的她一身翠绿色的长裙,因为已经是秋天了,所以外面套了一件丝绸的罩衣,头发上只是简单的插了一个玉簪。出门的时候,雪茹一再提醒玲珑,这样的装扮有失身份,大家闺秀怎么了,玲珑不以为意,倒是欧阳俊逸特别喜欢她的自然和简单,不被身份所累的人,才是真正的高贵。
欧阳俊逸好像知道玲珑的心思一样,为了配合他,虽然还是一贯的白衣,但是装饰都简单了很多,让人看着清爽极了,欧阳俊逸看着打量自己的玲珑,打趣到:“怎么?心里在想,这样的男子怎么被我上官玲珑撞上了?上辈子我一定拯救了很多人,才有今世的好运气,是不是?”
好运气?如果说和爸妈的分离换来的是和欧阳俊逸的相遇的话,她真的说不清楚自己心中的感觉。只是佯装非常不高兴,“你别臭美了,不知道是谁以前拿婚约要挟我的,那个人好像不是我吧!玲珑扭头羞了羞欧阳俊逸。
只见欧阳俊逸面含微笑,不以为意,就好像玲珑说的囧事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一路上玲珑是高兴得不行,虽然好像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可是首先穿来了唐朝这么些日子了,自己对这个长安城还是半生不熟,就像往开水里面倒米,然后不加火只加盖闷,才开始呢!热气腾腾,然后就夹生了。
欧阳俊逸就像护着一个宝贝一样的保护在玲珑周围,虽然心中满是对玲珑生在长安长在长安为什么还能够对长安充满热情,满是疑惑,可能是深闺寂寞吧!毕竟上官俊的财力就像一把无形的枷锁,给了玲珑荣华也给了她桎梏。
“快到八月节了,不知道你能不能同伯父团聚,如果不行,与我便也是一样,我便永远在身边陪伴着你。你还记得你十岁那年的八月节,非吵吵着我带你去吃桂花糖人,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做糖人的,可是糖稀不是桂花味道的,你说什么都不吃,倔得不行,伯父知道了,派人找了做糖人的师傅,找人摘了满篮子的桂花,然后熬成了香甜的桂花糖稀,当场在上官府门口做了好几个大糖人给你吃,而且还请周围的小孩子一起吃,师傅一直不停的做着糖人,排着队的小孩络绎不绝。一时间伯父对你的宠爱随着你分享给大家的糖人,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甚至引起了好多达官贵人的小姐夫人,以吃桂花糖人为乐。”欧阳俊逸宠溺的看着玲珑,就像眼睛里面抹了桂花糖人一般。
“父亲对我极好,每次通信,父亲都告知不比挂心,可是父女同心,我怎会不牵挂,他定是被棘手的事情牵绊了,我真希望我快点长大,学会很多的本领,这样就能帮他分担一二,父亲没有儿子,宠我如掌上明珠,如果不能为他分忧内心实在过意不去。”上官玲珑在说这个话的时候,表情特别的认真,随着从别人口中听到上官俊对玲珑的种种宠爱,玲珑心中温暖万分,这个父亲和老爸慢慢的重叠在一起,让她明白,父爱没有高低贵贱,对女儿的心都是一样的。
“以后,你不懂的我都可以教你,有我陪在你的身边,我不允许你在出现刚才那样落寞的情绪。”欧阳俊逸伸手揉了揉玲珑的眉心。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玲珑虽然是现代人,但是居然和千年前的欧阳俊逸一点而通。
秋天,凉凉的,欧阳俊逸始终护着玲珑,心很温暖。
远远跟着的沐灵仙见着这一幕,心下有些羡慕,知道欧阳俊逸武功超群,所以不敢跟得太紧,怕被发现无法实施计划,沐灵仙正在找一个机会,一个接近了欧阳俊逸就能够呆在他身边,最好能够让他动心的机会,现在玲珑的出现,让沐灵仙感觉难度系数大了一些。爹娘在世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是多么的熟悉,爹爹对娘亲极好,娘亲先去一年,第二年爹爹紧随而去,自己就此变成孤儿,相携相助的爱情沐灵仙再也没有见过。
表面越是无所谓的人,心中越是纤细敏感,正如沐灵仙,背地里桃花庄的小伙伴都说沐灵仙是披着美女画皮的傻大姐,其实,有时候傻是一种天然保护色,装傻是超然的智慧,男人有时候偏爱傻一些的女子,这个傻又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尺度,如果不够傻就会被识破,如果太傻就会让男子感觉无趣。
别人认为她是傻大姐,孙淮紫却认为沐灵仙除了有一双勾魂的双眼,更有一颗懂得魅惑男人的七巧心。没有苏小月的包袱,没有杜彩云容易被一眼识破的国色天香,但是却有恰到好处的调皮,这些特别适合安排在一个很久都封闭自己心门的少年身边。
而且沐灵仙并未轻举妄动,她把欧阳俊逸的衣食起居,还有生活习惯了解得一清二楚。这条路如果没有成功,自己在桃花庄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地位,就将功亏一篑,或者被杀人灭口也不是不可能。
孙淮紫的可怖,沐灵仙只是知道一二就已经毛骨耸立。
曾经有一个姑娘,没有完成任务,被鞭打后,在后院儿暴晒了三天,只留了口气,然后全身脱皮,原来白皙的皮肤变成了红褐色,其丑无比,最后实在不堪忍受跳井自缢,第二天没有一个人议论,就像这个人从来没有在桃花庄出现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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