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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薄禾紫烟)



  流水线生产过后,人类确实得到了更多的便捷,但是却丧失了手工艺的温情感觉。玲珑抚摸着手中的羊皮破浪鼓,清脆的咚咚声,让人一下子就联想到童年,有一种非常踏实的感觉,咚咚咚,她一路上始终忍不住拨弄着,只不过几个铜钱便能买到这样做工精致的羊皮拨浪鼓,玲珑感动异常。

  欧阳俊逸看着一路上不停蹦蹦跳跳的玲珑,俊俏的脸上始终洋溢着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笑容,心跳一直超过了自己能够控制的节凑,要知道作为一个走内在路线的练家子,暴走几里路都脸不红心不跳的他也无法解释今天自己的心脏是怎么了,眼睛完全无法从玲珑身上离开。

  不知道古人是因为岁数活得短,所以才长得特别着急,还是因为好山好水好养人,玲珑十三四岁身材便凹凸有致,女人味十足,而欧阳俊逸不过比玲珑大不到三岁而已,但是却挺拔如白杨,健硕如松柏了。要知道玲珑在现代的时候,十三四岁不过是刚刚往开了长的时候,瘪瘪的,连性别都分不出来。

  双颊红彤彤的玲珑,沉浸在盛世繁华的长安城中,被古人每一样精致的手工艺品吸引,恨不能统统的搬回家去精心典藏,没有注意到欧阳俊逸充满了连他自己都不自知的爱意的眼神始终跟随她,今天的她真的太快乐了,来不及想儿女私情,酒足饭饱的快乐已经让她满足,没想到自己居然第一次平安无事的逛了长安城的闹市区。

  一路上玲珑收获颇丰,雪茹就在后面付钱,然后拿东西,一边说:“小姐,别买了,我快拿不动了,这些东西多粗啊!不配您的身份,别吃糖葫芦啊,路边上的多脏啊!小姐,那个团扇做工太次,不符合您的品味,您怎么也买了,别啊,小姐,别摸啊,多脏啊!糖人,您不是从来不吃糖人的吗……”玲珑是充耳不闻,完全沉浸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自由中,没有被限制过人身自由的人根本就不懂啊,什么叫做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啊!自己本来想高歌一曲的,但是实在怕吓到众人,便也作罢!

  走到拐角的地方,有个满头都是癞疮的小孩童嗷嗷哭着,玲珑没有多想,本能的就走了过去,雪茹在后面刚刚抬起手,准备制止小姐,但是一看是个小乞丐,便也就默不作声了,自从救了吴钰开始,自己的小姐就跟迷上了救济乞丐一样,不但自己看见被欺负没有活路的乞丐一定会伸出援手,而且还吩咐吴钰遇到实在是没有办法自力更生的乞丐,一定要慷慨解囊,给寻摸个营生,如果是个人才,便收到麾下,做一名快乐的情报员。

  但是小姐从未救过小乞丐啊!玲珑感喟虽然长安城乞丐众多,似乎不像大家想象中的盛世,但是行乞之人多为年长者或者外乡人,极少有孩童,而想起自己在现代时,路过繁华地段,每每行乞之人居然都是五六岁的天真浪漫的小孩童,他们被驯化得死皮赖脸,捉着路人的衣服便不撒手。与之相较,我们居然还不如古人。

  看到这个小乞丐的时候,玲珑立即走上前去,怕他是被人贩子利用,或者是与家人走散不得不行乞,眼前孩童可是只有四五岁啊。玲珑实在不忍心不管不问,也顾不上欧阳俊逸可能会向自己父亲告状,自己随便求助不明身份的人。

  “小朋友,你为什么哭啊?”玲珑的小圆脸在这个时候绝对更加的天然无公害。

  “我娘亲一定要给我剃光头,我不想剃光头,光头多难看啊!”小孩童一边抽抽噎噎,一边用独属于孩子的天籁之音回复着。

  原来是个离家出走的小坏蛋啊!玲珑心中的沉重感一时间烟消云散,自己最讨厌的就是利用孩子的无良之辈,特别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如果自己能够杀伐决断,一定会把他们千刀万剐。可是眼前的小孩童,原来是和妈妈怄气,离家出走了。

  “那你为什么哭呢?”玲珑还是不放心,继续追问到。

  “我找不到家了,我找不到娘亲了,我家住在王家屯儿,但是我都在这里绕了好几圈了。”小孩童倒是挺机灵。

  玲珑一听觉得还是送他回家,转头询问三人意见,三人均点点头。

  小孩童头上的癞疮流脓,腥臭异常,欧阳俊逸想都没想便一把抱起小孩童,说:“我抱着他走得快,咱们去找他的娘亲吧”

  玲珑看着一袭白衣的欧阳俊逸,心也如白色一般纯净,一时间倒觉得上官玲珑和柳依依没有看错人。

  找到王家屯费了些功夫,毕竟几个人都鲜有去城中较为偏僻的地方,一进村,就见一个中等身材,慈眉善目的女子跑过来,“臭小子,让娘亲好生担心,我赶紧去叫人通知你爹爹别再找你了,不剃头你脑袋上的疖子能好吗?”一边说着,一边对一行四人千恩万谢。

  玲珑示意雪茹把之前自己一路都在玩的拨浪鼓递过来,接过拨浪鼓,递给小孩童,在他耳边说悄悄话:“知道吗,听妈妈的话没错的,她都是为你好,咱们先剃头,头发长出来又是一条好汉,你要答应姐姐,姐姐就把拨浪鼓送你,你点头,我就当你答应了。”玲珑摇了摇拨浪鼓,小孩童稍一犹豫,忙不迭点头,玲珑笑着把拨浪鼓给了他,然后拉钩为盟。

  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命根子,玲珑想着女子眼里的泪花,希望现代的妈妈身边同样有个和女儿一模一样的女子相伴,不然玲珑始终难以安心。虽然渐渐自己在现代的事情如前程往事,但是玲珑始终难以忘怀的就是老妈和老爸对自己的呵护。

  玲珑折腾了一路,累了,突然站住,带着暖意的春风轻轻的扑在脸上,让玲珑忍不住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口气,享受着,忍不住大喊:“天朝真好啊!长安城真好啊!活着真好啊!”然后转过头看着已经目瞪口呆的三人,认真的说:“认识你们真好啊!”

  金灵儿虽然有些反感玲珑的没有见过世面的大惊小怪,但是一路看来,倒是一个真真有性情的江湖儿女,而且还心慈貌美,忍不住忘了是自己的情敌,生出几分同道中人的心心相惜来。

  虽然啼笑皆非,但是五湖四海能够相遇,便已经难得,便互相面面相觑,莞尔一笑。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初见的那一刻便该多美,但是时间不会停留,爱会变成恨,恨会变成怨,今天的朋友明天的敌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自从穿越来唐朝,对于以后自己身上的未知,让玲珑养成了珍惜眼下的习惯,她要深深的记住这一刻。

  长安城的春天,已经接近末尾,繁花盛开,一切都充满希望。


  第十七回 谜底难揭 枭雄也愁


  此时身在扬州的上官俊是焦头烂额,虽然不动声色,但是对于谁劫走了那批丝绸是全无头绪,虽然表面上仍旧是水波不兴,但是围在他面前的是“万乐商号”在江南四个分号的总管,此时他们已经是惴惴不安了,他们非常的了解上官俊,情况越危急,他却越平静。如今,这个事情怕是不太好办。

  尤其是主管绸缎庄的吴克,眼睛就没有与上官俊平视过,一直埋着头,其实他完全没必要,因为这批丝绸他经营的绸缎庄根本没有经手,从原材料到成品都是上官俊亲自监督的,但是此时的气氛诡异得让老吴的脑袋抬不起来。

  几人正在思忖中,突然外面有人来报,说楚云天前来拜会。上官俊有些吃惊,楚云天在这个时候来干什么,难道是收到了什么风声?来不及多想,便让下属放他进来。

  人还未到,楚云天爽朗的笑声便先响彻云霄,与上官俊的清瘦俊朗不同,楚云天中年发福,憨态可掬,看着便让人觉得挺可亲的样子,胖胖的脸挤得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常常有人质疑楚落尘怎么会生的如此美貌,与楚云天是全然不同。

  上官俊和楚云天来往甚少,首先上官俊有自己的运输团队,其次是楚云天有些商业上的动作让人不齿,上官俊在几个商业巨贾的核心团队里面都安插了暗线,据线人报道他与隋朝的一批反动分子有过来往,上官俊虽然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但是祸国殃民的勾当自己还是不愿意参与的,百姓安居商业才能兴旺,如果这些反动分子掀起内乱,生灵荼毒,民不聊生,到时候自己也是池鱼。

  “上官兄,别来无恙啊!”伴随中气十足的招呼,楚云天缓步都到上官俊面前。上官俊虽然不知道来者何意,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生意场上的事情说不清楚,没有永远的敌人更没有永远的朋友,有的只是永恒的利益,上官俊换上会客的笑容,拱手一拜。“哪里,哪里,还是楚兄一看就过得顺心顺畅啊!”,然后两人哈哈的寒暄了一番。

  两人都是商场上的狠角色,虽然都是长相可爱的大叔,但是脸上表情是瞬息万变,鬼神莫测,两人虽然相对而笑,场面一片和谐,但是其实内心都各有盘算。一时间气氛冷了下去,谁先说话谁就输了,这是不二法则,上官俊笑眯眯的挥了挥手,属下立即会意,下去泡茶,刚刚还在现场的几个主管也都躲到了屏风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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