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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嫡女调香诱惑:思嫁 (姜叶)



只是那牢骚归牢骚,这个北胡哨兵仍然是一动不动地趴在一丛半人多高茅草之中。

他是暗哨,长久以来北胡人入则为牧出则为战的传统让他依旧很好地保持了一个游牧民族战士的本色。口中说话,身子却是一动不动,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前方自己负责的范畴,就好像一只隐藏在黑暗中的狼一样,小心而又警惕。

“行了吧吉而木札!你以为你是谁?能够进入金帐的不是首领就是贵人,最小的也是得个百夫长,还想听大师讲经说法?做梦去吧你!”那被称作阿奇里的另一个哨兵口中传来了一阵讥讽中却又带着一点艳羡的嘲笑:

“就算是今天没让咱们两个趴哨,想进金帐也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老老实实地把咱们的事情做好,将来如果能跟着博尔大石立了战功,总有进金帐的一天!”

“或许你说的对,就是不守夜趴哨也轮不到咱们进金帐……”那被叫做吉尔木札的北胡兵似乎对进不去金帐很有些黯然,不过他很快就有些兴奋了起来,对着旁边的伙伴阿奇里低声道: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跟从了博尔大石这样的英雄,等着他把漠北诸部一一征服,把咱们北胡人都集合在一面旗帜下,他就该回来啦。到时候领着咱们打进长城那边去,可就是中原!听说哪里的金银遍地都是,细皮嫩肉的女人到处都有,偏偏汉人又懦弱无能得就像绵羊一样。这次我说什么也要跟着博尔大石出征中原,多杀几个汉人蛮子挣些军功……”

那名叫吉尔木札的北胡哨兵正自说得起劲,忽然听到旁边的同伴阿奇里“唔”的一声低低闷哼,倒象是被什么堵住了嘴一样,紧接着便是“喀嚓”轻轻的响动,那是颈骨被折断的声音。吉尔木札大惊失色,遵照暗哨的本能想要出声示警,却陡然间被一双大手捂住了嘴巴,先是后脑上挨了重重的一击,半昏迷状态下恍惚觉得有人把自己的脖子一扭,就永远地没有了意识。

一只手在黑暗中悄然抬起,借着月光用手势悄无声息地向他的同伴传递着辰字营的暗号:“左九路位,暗哨二,除。”

这只手的主人很快得到了另一种手势的回应:“换人替岗!”

两具尸体很快被拖进了草丛深处,过不多时,两个身穿刚刚换上他们服装的“暗哨”爬回了刚才北胡哨兵潜伏着的暗哨位置。他们一声不吭地沉默着,慢慢把自己的呼吸调整到最轻。没人知道他们实际上是汉人,可是两双不停地观察着四周的眼睛,却比刚刚的北胡人暗哨更多了几分锐利和警惕。

不远处,金帐营地里熊熊的篝火依然明亮,遥遥传来的大呼酣酒之声仍然依稀可闻,所有的一切似乎已经渐入佳境。

【作者题外话】:又一个七千字的大章昨晚下着大暴雨,霹雷好像冲天的焰火,好看可也吓人啊早上发现,阳台全是水纱窗漏了,胳膊已经抬不起来了。。。。。。。253E_3C25

文章正文 第四百四十章 窝心一刀(中)

“来来来!是男人就喝!”

篝火旁,一个北胡人仿佛是一副面红耳赤的模样,醉眼朦胧下却仍然没有忘了拉上别人拼酒。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北胡军官口中亦是大嚷着,拉着这拼酒之人一人一碗直灌下去,却忽然觉得左胸口处一阵异状,一种钻心的刺痛从两根肋骨之间透入,直达心脏。

据说大梁四方楼里的能工巧匠曾经做出过一种细如蜂尾却又锋锐无比的短刺,如果用一种特殊的手法捅进人的心脏里,留下的伤口微乎其微。如果你动作够快,甚至连血的不会流出来。

“你这个家伙啊,没用没用,刚喝这么点就倒了?哈哈哈哈哈哈,平常老说自己能喝,这下不行了吧?”先前那佯装醉态的汉子口中哈哈大笑,伸手在对方肩头一拍,那被短刺捅入心脏的北胡军官晃晃悠悠地倒在了他的怀里,就像是不胜酒力醉倒在了老朋友身上一样。

装醉敬酒的汉子眼中的厉色一闪即逝,收回短刺把那北胡军官贴地轻轻放下,却是又寻到了不远处的另一个目标,他来到一名十夫长身边,口中用高声叫道:“来来来,是男人就喝……”

那十夫长今天却是刚刚加入这场饕餮饮宴,脑筋还算清醒,眼见着来拼酒的人眼生,却是微微呆了一呆道:“你是哪个部落的?我见过你吗?”

“我是朵里罗蛮部落的,翰尔桑河边的勇士桑科听过没有?就是我!”

迎面而来的正是翰尔桑河一带的纯正口音,十夫长倒不怀疑对方不是个北胡人,只是那个朵里罗蛮部落今天是头一次听说,还有什么勇士桑科?那是谁?正待细想,却听得对面拼酒的汉子一边转身一边醉醺醺地大骂道:

“懦夫,拼个酒还这么多废话,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还十夫长?呸!我可不想和你这样没用的家伙喝酒!”

按照草原习俗头次见面的男人之间拼酒固是常见,端起酒碗来却又不肯和对方对饮却是极大的鄙视和侮辱。那十夫长登时大怒,口中大叫道:“你说谁是懦夫?喝就喝,哪一个先趴下的,哪一个才是没用的家伙!”

对面的汉子这才扭过头来,伸手一递酒碗,口中咋咋呼呼地吼道:“好啊,看看谁才是没用的家伙,喝啊?”

那十夫长一言不发,咕咚咕咚把一碗烈酒只管灌下了肚。只是这大怒之际却没有注意到,对面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翰尔桑河边的勇士桑科”在递酒之时,大拇指仿佛不经意地在碗边滑了一下,指甲上一层北胡人从没见过的药粉已经悄然蘸进了酒里。

很快,篝火旁又加上了一个“醉倒”的北胡人。某个由辰字营军士假扮的北胡醉汉摇摇晃晃地站起,很快又听到了一声醉醺醺的大叫:“是男人就喝……”

篝火熊熊,萧洛辰却没有急着加入这场热闹,他同样换了一身衣服,却是坐在一辆货车之上的车架上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听着手下时不时压低声音来报的进展。

由外至内,到处都有辰字营的人在展开着活动,一点点的渗透,一次次的得手。数年以来,辰字营隐姓埋名地躲在那条人迹罕至的山谷里,不仅要能开口说北胡话,连吃喝拉撒都照着北胡人的习俗习惯而行,为的便是今天。

有心算无心,此等状态下的营盘防备放在萧洛辰的眼里压根就是形同虚设。更别说辰字营的军士将官本就是千里挑一的军中好手,萧洛辰有绝对的信心,就算是在大白天双方都列开阵势明道明枪的打,自己这辰字营也有绝对的能力把这个相争这北胡人最高权力所在的金帐营地给端了。

只不过萧洛辰不喜欢那么浪费罢了,精锐不仅要会用,更要爱惜。更何况他曾经答应过安清悠,答应过藏军谷中的那些军眷们,要把这些弟兄尽可能多的地带回去。有这等便宜法子为什么不办?论这等浑水摸鱼的事情天下就没人比得上辰字营,能少死伤一个就少死伤一个!

——窝心一刀!这本就是萧洛辰自己定出来的计划,要打北胡,先从这个最心窝子的地方打起!

“差不多了,告诉弟兄们,等会儿如果看见那个上面有人……”一丝诡异的微笑又悄然在萧洛辰的嘴角上浮起,他对着手下向那黄金大帐上遥遥一指,:“就立刻全盘发动过,大张声势的给我烧营杀人,不用再装了!”

周围几个辰字营的军官脸上的喜色一闪:“将军要出手了?”

“就算是博尔大石推出来的傀儡……也是北胡人的大可汗啊!我不盯紧了点儿,一会儿乱军之中跑了死了怎么办?老子还想让辰字营押着北胡大可汗回京去威风一把呢!武将又没法子学人家文官考状元过宫门,想给你们弄场打马御街就只有抓最大的活口,给你们这帮混账王八蛋添点军功了!隐姓埋名了这么多年,老子不能亏了,老子的兵更不能亏了!”

萧洛辰叹了一口气,口中虽然说得粗俗,手却在那货车的车辕上重重一击,只听嘭的一声闷响,车辕整个落了下来,竟是中空的。

两截银白色的管状物被从那中空的车辕中抽出,嚓的一声轻响对在了一起,顶端处一顶红樱殷红如血,锐刺之处锋利无双,正是萧洛辰少年一战成名之作时所用的利器,那把曾经连挑北胡一十七员勇士的破虏亮银枪。

“枪啊枪,记得我曾经对你许过愿,不到踏入北胡金帐之时,你永不出招。今儿个咱来了,咱们哥儿俩到北胡人的金帐来了!”

萧洛辰轻轻地握了握枪身,就好像在握着一个极为可靠的老朋友的手一样。只是一抬头间却是对着身边那几个军官愕然道:“刚我说的你们都听明白了?那还都跟这里呆着干嘛!有正事儿没正事儿?没正事该杀人杀人去!”

一群乔装打扮的辰字营军官一哄而散,大家该杀人杀人去的时候,金帐里却回响着诵经声:

“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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