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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 [精校出版] (尼罗)


  茉喜在三间正房之中东走西顾,走和顾是假象,真相是她感觉凤瑶与万嘉桂像是两块磁石,甭管分开多么久,只要是凑到一起去了,自然而然就会吸成一体。两人之间,完全没有自己插言的余地。她没法子明着硬往里挤,在一旁傻看着也不像话,所以只好讪讪地走走瞧瞧,仿佛自己也很忙,没工夫搭理那二位。
  在两间卧室里转了几个圈之后,她回到了堂屋。不动声色地侧耳倾听了片刻,她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凤瑶和万嘉桂并没有谈情说爱,他们只是在慢条斯理地谈话。尽管谈得融洽,但的确是无情无爱的一段话。
  冬日天短,晚饭也就开得早。吃过晚饭之后,万嘉桂提议,要带凤瑶和茉喜去看戏——文县有个挺大的戏园子,里面据说也有几个像样的好角儿,虽然和平津两地没法比,但是也不至于听不入耳。茉喜一听这话,像通了电似的,两只眼睛立刻亮成了两盏灯;然而凤瑶犹豫了一下,却并不想去,因为明早还有一上午的英文课。
  凤瑶不去,万嘉桂也就不再提看戏的话了。但是他对凤瑶说道:“教员的工作,辞了算了。天气这么冷,何必还要早出晚归地吃那一份辛苦?原来我没到这里,你和茉喜孤苦无依,谋职业是迫不得已;如今我来了,你们的生活已经不成了问题,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地在家享几天清福?还是你认为我这个人靠不住,会再一次跑个无影无踪?”
  凤瑶迟疑着摇了头,“万大哥,我并不是不信任你,只是下个礼拜就要放寒假了,我现在走了,学校里少一位英文教员,这几天的英文课和考试怎么办呢?对于我来讲,教书并不是很辛苦的差事,我既然能做,就有头有尾地把它做完吧。”
  万嘉桂听到这里,只感觉凤瑶实在是好。性情好,品质也好,几乎是有几分君子之风了。

第十一章 爱与战
  翌日清晨,万嘉桂起了个早,亲自用汽车把凤瑶送去了学校。等他掉头回了家,却是在家门口看到了茉喜。
  推开车门跳下汽车,他很自在地、几乎有点野地扯着大嗓门打了招呼,“嗨!早上没吃饱,还要再喝几口西北风吗?”
  茉喜也兴高采烈地作了答复:“等你呢!”
  万嘉桂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她面前,看她的小脸蛋被寒风吹成了红彤彤的小苹果,“等我不会进屋里等?非得在外面冻成个红萝卜?”他边说边走,脚步不停。
  茉喜转身跟上了他,几乎有些巴结,“你今天忙不忙?”
  万嘉桂将一只手插进裤兜里,仰头望天很认真地想了想,末了扭头对着茉喜答道:“不忙,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占住文县,没别的事儿。”
  茉喜眼巴巴地笑了,感觉万嘉桂的一举一动都英俊潇洒,“那我陪你待着。”
  万嘉桂欲言又止地一张嘴一挑眉毛,忽然想起这小丫头对自己是颇有几分意思的。照理来讲,这就应该避嫌,可是……
  可是,他也承认茉喜身上的确存在着一种诱惑力——在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像个活蹦乱跳的淘气丫头,可是说不准哪一下子,她一转眼一抬头,竟会有风情流转。
  偏偏她又有点没心没肺、不要脸的意思,万嘉桂有时候想一想,真想不出等她长大了,会出落成个什么风流妖精。
  这样的妖精可不能招惹,万嘉桂自认是个正经人,不正经也不能打茉喜的主意,因为这丫头曾经是他的救命恩人,和凤瑶又是姐妹的关系。他就是想猎艳,也不能去猎茉喜。
  可茉喜嬉皮笑脸的,就单是在他眼前晃,从院里一直晃进了屋里,并且抢了勤务兵的差事,他进屋刚一立正,茉喜已经转到他面前,抬手为他解开了身上大氅;他颇为不安地落了座,让茉喜也老老实实地坐下,可茉喜出去进来,手里又多了一壶热茶。
  万嘉桂盯着茉喜看了半天,忽然说道:“小丫头,一会儿我带你出去一趟,去趟绸缎庄,你自己挑几样衣料,顺带着把凤瑶那一份也挑出来。”
  隔着一张桌子,茉喜也坐下来了,又把刚倒好的一杯热茶往万嘉桂面前推了推,“做新衣服呀?”
  万嘉桂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对。”
  茉喜抬眼望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我这模样是不是挺寒碜的?”
  万嘉桂垂下眼帘,对着茶杯一笑,“像个小棉花包子似的。”
  茉喜紧追着又问:“那我换了新衣服,是不是就漂亮了?”
  万嘉桂一点头,“人靠衣裳马靠鞍,穿好的和穿歹的能一样?”
  茉喜的脸隐隐发了烧,决定说出一句很不要脸的话:“那……我要是打扮漂亮了,你会不会对我……也喜欢?”
  万嘉桂望着茶杯,像被这句话魇住了似的,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半晌过后,他如梦初醒一般地忽然一抬头,仿佛不耐烦,或者是不屑一顾一般,轻描淡写地呵斥了一声:“别胡说八道!”
  茉喜死死地盯着他,胸中气血翻涌,是因为激动,不是因为悲伤和失望,因为早知道这条情路坎坷,她受得住。
  “你急什么啊?”她勉强发出平稳声音,“喝够了没有?喝够了咱们就出门去,我有好些东西要买呢,连头绳都用光了。”
  万嘉桂转向前方,双手摁着膝盖向上一起立,“走,买头绳去!”
  茉喜跟着万嘉桂出门,在县城大街上逛了小半天。
  万嘉桂在这文县县城里,就如同小型的皇帝一般,到了哪里都要受到欢迎与恭维。在绸缎庄里,掌柜率领伙计们将绫罗绸缎全部搬了出来,一样一样地展开了,由着茉喜逐样地看过去摸过去。茉喜很有主意,专拣那花红柳绿的颜色挑,一卷子绸缎展开了往身上一蒙,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照过之后回了头,她额头汗津津的,红着脸向万嘉桂笑,面孔是一朵鲜艳的花。
  万嘉桂坐在角落里的一把老太师椅上,不由自主地也微笑。茉喜的审美观,在他眼中,是偏于俗的,甚至不只是俗,俗之外,还另带着几分乡气,让他想起娃娃抱鲤鱼的年画,以及小孩子身上的红袄绿裤子。然而这样俗的颜色放在茉喜身上,却是意外地很调和。甚至是颜色越浓越艳,茉喜的面孔越光明、眼睛越璀璨。大红绸缎被她拉扯到了身上,红成了一身抽象的凤冠霞帔吉服;放下大红换了大绿,大绿绸缎是夏日水上的洁净荷叶,她的脸蛋则是白里透红的荷花瓣。把大绿又换成了金黄,她整个人随之放了光,灿烂热烈的,是太阳的光。
  忽然地,她裹着一身水粉绸缎开了口,问镜子里的万嘉桂,“好不好看?”
  万嘉桂愣了一下,随即很诚实地作了回答:“好看。”
  的确是好看,水灵灵的粉颜色,水灵灵的黑眼睛,水灵灵的小丫头。小丫头不小了,爱上了他,爱得几乎有些巴结,有些可怜。他什么都知道,所以在偶尔的一瞬间,他的心会软一下子。
  幸好,他想,只是偶尔,只是一瞬间。
  茉喜给自己选好了衣料,又给凤瑶挑了几件素净料子。
  万嘉桂本打算中午去学校瞧瞧凤瑶,然而茉喜抬头对他说道:“你带我下一次馆子吧。”
  不等万嘉桂回答,她又补了一句,“就咱们两个,不带凤瑶。”
  万嘉桂看着茉喜,虽然认为这做法不妥,但又感觉这一次自己是万万不能拒绝对方。所以最后笑了一下,他抬手在茉喜的脑门上轻轻敲了个爆栗,“行,就咱们两个。”
  万嘉桂把茉喜带进了本县最大的一家饭庄子里,并且特地要了个很安静的小雅间。帘子往下一放,茉喜和万嘉桂再一次真正地单独相处了。
  然而茉喜却是并没有抓紧机会倾诉衷肠,她慢条斯理地吃了一顿好菜好饭。她吃,万嘉桂也吃,吃到滋味好的菜了,他不假思索地给茉喜也夹了一筷子,夹得不利索,连汤带水滴了一桌子。这就有点不干不净地丢人了,但是万嘉桂认为茉喜不会嫌弃自己——若是把茉喜换成凤瑶,那他这一筷子就很拿不出手了,但他根本也不会贸然地去给凤瑶夹菜。
  茉喜吃得津津有味,饭好,菜也好,人更好。今天是她的生日,十六周岁了,虚岁也可以算作是十七,所以她从现在开始,就不能算是在年龄上欺骗了万嘉桂。
  没人知道她的生日,凤瑶都不知道。不是凤瑶没问过,是她自己不肯说。为什么不肯说?她讲不清楚,大概是觉着自己这条性命不值钱,生了死了,也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到了现在,面对着万嘉桂,她依然是不说,但是暗暗地为自己做了庆祝。她心中是欢喜的,然而这欢喜沉重下坠,一直坠到心房最深处,仿佛是留给将来某一日的纪念,不到日子,秘不示人。
  这一顿,茉喜吃饱了。
  是发自内心地真饱了,这几乎有一点难得,因为她总是饿,饿得回首往昔,竟然没有饱的记忆,仿佛是九世的老饕又转了生。
  放下筷子擦了嘴,她起身绕过圆桌子,走到万嘉桂身边坐了下去。万嘉桂扭头看着她,她也扭头看着万嘉桂。
  两人对视了片刻之后,万嘉桂开了口,“吃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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