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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劫色不劫财 (路过的狐狸)


  
  “只怕事情没那么简单,又何苦那众人跟着一起担心呢?”江程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陆凝之,看来你暂时也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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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峰寨大体恢复了平日的模样,和和乐乐,一派和谐,只有一人,只是弥漫着阴郁的气息,那就是寨主——施仲阳。估摸着是卿尘给他的打击太大。这大半辈子的,好不容易遇上个心动的,结果还是个奸细,如何能不悲怆?
  
  作为一个体贴的好女儿,施玥决定“安慰”一下自家爹爹,在心里头默默念叨着刚刚江叔说的几句话,“一场婚姻,便如同上了一条大船。既有两人同舟共度,也有船上装了三五人的。可无论如何,只是两条守则,一是上船需谨慎,二是掌舵要细心。”讪讪地腆着脸,推开爹爹的房门。
  
  “前几日听了个八卦来,不知爹爹有无兴趣知道?”
  
  此时施仲阳正恹恹地趴在桌上,一捏就捏碎一个石子儿,权当受打击之后的自我安慰罢了。因此,自家女儿在身边叽叽喳喳,也就当山林间碎嘴的鸟了,不答不应。
  
  “听说那吏部尚书前些日子跟自家夫人和离了。所来也怪,都十几年的老夫老妻了,也没听说尚书大人流连青楼之地,为什么落得如此地步呢?这件事儿甚至惊动了皇后娘娘,她和熹帝之间长情,见着他人不幸福,便忍不住插了一脚,将尚书夫人召进宫中,细细盘问。可没想到,最后也没能把两个人给扭回来。经过京城八卦人士几经探讨,总算从皇后身边的丫鬟口中得了些讯息。”
  
  “原来,这尚书大人是个北方汉子,性情彪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才是正道,可尚书夫人呢,却是正宗的吴江的大家闺秀,喜欢微风细雨斜阳,认为斯文儒雅才是正经人。两人因指腹为婚被绑在了一处,只得相敬如冰。”
  
  “结果呢,这么些年,两人终于再也无法互相忍受。尚书夫人指责相公桌上酗酒啃爪子,床上打呼噜磨牙,脱鞋却不洗脚;而尚书大人指责娘子喝酒不懂畅饮,拿着杯子小抿浅酌,无趣得很,每日只是写字画画,实在无什情调,更有甚者,同枕之时更是雅致得让人无言以对。”
  
  “虽都只不过是些琐碎小事儿,可到最后,终究是覆水难收,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这件船翻家毁的惨痛案例,从此被未婚青年们口耳相传,引以为戒。挑人,还得挑性情相合的。”
  
  施仲阳原本还听一句,漏一句,没怎么放在心上,可越往后,则是渐渐蹙起了眉,愁绪非常。施玥一瞧,便知道是江程所说的时机到了,赶紧步步紧逼,“善解人意”劝道:“爹爹,纵使卿尘姑娘不是奸细,你觉得,你跟她,真的合适么?”
  
  “就说吃饭吧,她是清淡为主,可你却是无辣不欢的类型。以后,你要为她放弃最喜欢的辣鸭脖么?”
  
  听了这话,施仲阳抖了三抖,原来还是挣扎着的表情,顿时凛冽了起来,“这……不行!”
  
  施玥总算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爹爹倒也没为卿尘的事情踌躇到食不下咽的地步,“江叔让厨房里做了一盘子的辣鸭脖,问你是否要跟他……?”
  
  话音未落,施仲阳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眼前。这才是她的爹爹嘛!施玥眯了眯眼,掸掸衣袖正准备离开,可施仲阳却突然又折了回来。神色莫名地看着自家女儿,“小玥呀,虽然你说得头头是道,可你……有没有想过你和舒墨之间……”
  
  施玥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爹爹,说得斩钉截铁,“如果是我,绝对愿意为了舒墨放弃辣鸭脖……”
  
  施仲阳顿时一脸的崇拜之情!
 

☆、第十七章

作者有话要说:嗷呜,我决定手抽地写重口了……远目,我果然是抽了吧?这似乎和我一贯风格不符合?掩面,当然,是河蟹的,大概会把不河蟹的发在读者群里,乃们自便。掩面~~~~今儿个发文晚了点儿,求原谅~

  
  施玥打心底里觉得老天爷深谙如何给了棒子再给颗糖的艺术。在青峰寨解决了“卿尘”的事儿后,又陷入了整日靡靡之中,好不悠哉。于是,施玥忍不住又躁动了起来。
  
  眼看着冬日将近,寨子里的人下山去采办冬衣,施玥瞅了个机会,又准备偷偷下山了。走到半路,正遇到提着笔墨宣纸,和梨花一块儿去后山的舒墨,不由分说,欢欢喜喜将他拉着,“怎样,下山去喝酒吧?”
  
  梨花在一旁跳脚,“舒公子正要叫我作画呢!”
  
  施玥瞥他一眼,“去找海棠!”【喂,海棠什么时候文青了?!】也不顾梨花瞪着眼怒视,乐呵乐呵拐走了舒小墨。
  
  “我有些东西要置办,小玥你不妨先去酒楼等我如何?”
  
  正好先去侦查侦查酒的质量如何,【狐狸:根本就是酒鬼,找神马理由?】施玥晃着脑袋走到街角处,竟意外看到了有个人倚在墙边,竟然是箫煌。说来,若不是他再出现,施玥几乎要忘记他回来这件事儿了,温软的阳光倾泻,可他向来乐观积极的表情此时却被阴霾所笼罩了。
  
  下意识的,施玥欲扭头就走,然而,早就被眼尖的箫煌看到,大喝一声,“小玥,你为什么一直避着我?”
  
  天见可怜,她怎么就成避着他了?从山寨下来一趟也不容易,这没遇见,恰恰是天时地利人……不和,为啥箫煌就一根筋直到底呢?施玥抽了抽嘴角,总算摆出一个无辜的笑容,不甘不愿转身,“这不是萧公子么,还真(不)巧呀!”
  
  箫煌大步跨走到她的身边,皱着眉,似乎不悦,“小玥,我好不容易来江南一趟,为何你这般对我?”
  
  “小世子,你这话可严重了,民女怎么敢怠慢您?”身旁也无他人,施玥便不再藏着掖着了,直接道出眼前的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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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箫煌这个小世子之间的孽缘还得从三年前的偶遇说起。说来,那日上午刮大风,下午出太阳,施玥自觉是出去的好时候,便啃着个鸭脖,晃晃悠悠下山去了。正巧,在镇上的一个角落上,瞅到了一个败家的揪着他娘子拼命打,说着什么“就算老子拿钱赌博又如何?你管得着么?”
  
  “咯吱、咯吱……”施玥这辈子向来是以花木兰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谁说女子不如男,瞧见这等架势,怎么也不能袖手旁观,一撸袖子便欲往前冲。可有人比她的动作更快,已经一个利落地回旋踢将那男子踹出老远。
  
  因此,两人的相识是因为他们见义勇为到一块儿去了。从小在青峰寨里长大,施玥目睹了各色的人,大抵一个“义”字在心中牢牢占据了重要位置。因此,对于这类正义感极强,大大咧咧的男人莫名生出几分的好感。
  
  后来想想,施玥觉得那时候自个儿脑袋抽风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被江程荼毒许久之后,她已将一切不腹黑、不毒舌的男子视为居家好夫婿的人选了。
  
  你说,谁没有点儿轻狂往事呢?箫煌对于施玥来说,就属于那一不小心的年少轻狂。只是那时候,她还没能看得这般透彻。
  
  于是,施玥开始时不时下山去找箫煌了,就这个来来往往大半个月,施仲阳终于发现自家女儿那一抹不太寻常的粉红色彩了。因此拉着江程,干净利落地将她堵在了寨门口。彼时,施玥还是个青涩小孩儿,于是一五一十将这场不大不小的桃花给招了出来。
  
  施仲阳自然是眉开眼笑,女儿若是能早日嫁出去,那是极好的。可江程却理智了几分,皱着眉,问施玥,“这叫箫煌的,知道你是山贼么?”
  
  这么一问,可真叫活生生戳在了施玥的肋骨上面。的确,虽然她和箫煌相谈甚欢,可却对彼此的身份实在是一无所知。
  
  于是,这一日,施玥挑了个茶楼,几番欲言又止,才讪讪道:“不知小黄你家住何方?”
  
  箫煌那筷子一顿,笑嘻嘻,“小玥,你就这般迫不及待嫁入萧府了么?”施玥面色一红,箫煌也是见好就收,握住她的手,“不知你听说过萧逸么?”
  
  好歹也是受江程提点的,施玥怎会不知这传奇人物?跟先帝可是拜把子兄弟,当初他为这东泱江山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先帝大手一挥,奖赏了个千户侯的爵位给萧家。自此,荣华富贵与共。
  
  “萧逸是我的祖父。”箫煌不无得意地说出来,本以为眼前的女子多少该有些惊讶,可她面色如常,似乎淡定得很,不免就有几分失望了。
  
  于是,他继续说着自个儿的宏图大志,“我是不愿活在父辈的阴影之下的,终有一天,所有人都会知道箫煌这个名字。”顿了顿,他瞧了眼远方的山,叹道:“不瞒你说,我听说,江南的山贼土匪颇多,我来,不过是奉三皇子命令,看有无可能平定此处。不知小玥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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