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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劫色不劫财 (路过的狐狸)


  
  吾家有女初长成,竹外桃花三两枝。
  
  可施玥呢?别说桃花三两枝,连个花骨朵儿也没见着!做爹爹的表示女儿变成这样,实属养不教,父之过,便忍不住悲催地扶着额头,心底一片惨惨淡淡。
  
  可是,在施玥看来,凡事讲究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家老爹分明是个威震八方的强盗,自个儿又如何能不继承其事业,并将它发扬光大了。性子变成这样,说来问题可不出在她的身上。
  
  这一省,没省出什么道道来。
  
  眼看着施玥快到双十年华了,却始终嫁不出去,施仲阳开始着急了,所谓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自家女儿虽常年保持一颗淡定的心,可为了维系良好的父女关系,施仲阳咬咬牙,决定替女儿找对象。
  
  问题就出在这对象身上。
  
  施玥先开始还顺着父亲的意,装模做样去见了几回面,可无奈施玥和父亲的审美标准相差太多,见的要么是隔壁山头的当家王老五,要么就是村子里打铁的李小二,各个都是壮实过了头。施玥向来高瞻远瞩——万一以后夫妻不和,打架都打不过,这怎么得了?
  
  因此,一个个人选纷纷落马。
  
  这二省,也与她无甚关系。
  
  眼见一个个希望都落空了,施仲阳终于捶着桌子,放出了狠话:“我去扬州城几天,你好好给我呆在山寨选夫婿!要是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是孤家寡人,别怪我辣手摧花!”
  
  “爹爹,辣手摧花不是这么用的,你昨儿个又翻小黄书了吧?”
  
  “咳咳,闭嘴……”施仲阳气急败坏,“难不成你想嫁给王二麻子!”施玥浑身抖了三抖,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王二麻子已经年近不惑,却一直没有娶媳妇儿,原因就在于他那长得跟摊坏了的大饼一样的脸,实在是让人胃口全无,别说吃干抹净,真是连碰一下都胆战心惊啊!
  
  让她嫁给王二麻子,那后半生不得饿死?
  
  这样不行……
  
  矜持算什么?尤其是对一个被爹爹威胁的大龄剩女?施玥一捏爪子,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走,咱下山抢夫君去!
  
  因此,这三省,也不是她的过错。
  
  施玥这下子心安理得了。一边扯了扯还处在昏迷状态的舒墨的头发,嗯,弹性不错;一边小声嘀咕着,“书生呀书生,要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嘿嘿……”
  
  提着舒墨双腿,走在后面的曹勋,猛然间听到施玥阴恻恻的笑容,不禁打了个寒颤,“阿门……”


☆、第二章

  
  一直以来,都以热热闹闹,温温馨馨而著称的青峰寨,此时上上下下都弥漫着一股子的诡异气息。
  
  山贼甲打了打哈欠,推了推山贼乙,“你说,大当家的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呀?不就是小姐抢了个压寨相公么?”
  
  “笨!你知不知道我们青峰寨向来是义字当道,劫贪官,劫刁民,却是不劫那些清白身家的!”山贼乙说的时候,目光闪闪,满腹崇拜,“这多亏了大当家和二当家领导有方,才让我们青峰寨在匪贼大会上年年立于不败之地……”
  
  “可,这和小姐抢相公有什么关系?”
  
  山贼乙“咳咳”了两声,朝山贼甲投去了个鄙夷的眼神,“这都不明白,义呀,小姐这事儿干的不道义!”
  
  “可小姐说,是大当家威胁她,若没有在他回来之前找到夫婿,就让她好看的呀?”山贼甲越发地困惑起来,瞧着山贼乙,难道说是小姐撒了谎?
  
  咦?为什么不回答我?
  
  咦?为什么做远目状?
  
  “你还没告诉我,是大当家的错,还是小姐的错呢?”
  
  “孩子,你才来青峰寨,还不太明白这儿的规矩……记住,凡事不要追根究底。”山贼乙掩面,迅速丢下一句话,果断去大厅围观了。
  
  诶……
  
  @@@@@
  
  据说,施仲阳以前是京城人士,后来才到了清风岭驻扎下来,招兵买马,有了青峰寨。所以,寨子里的房屋都是按照京城里四合院的风格来建造的。
  
  青峰寨的中间,是施仲阳等头目住的地方,四面都有厢房,而坐北朝南的那间便是忠义堂——平日里讨论“山贼大事”的地方。
  
  此时,忠义堂的上首位置坐了两个人,一个悠哉悠哉捧着茶杯,怡然自得,这便是青峰寨二当家,江程;另一个,吹胡子瞪眼,不时哼哼两声的,则是大当家,施仲阳。
  
  至于,在地上,微微侧着身子,面朝桌上供奉的关公像跪着的,自然是,施玥了。
  
  “爹,你就别哼了,万一岔了气……”
  
  “咳咳……”这不说还好,一说,偏偏就是个乌鸦嘴,施仲阳好不容易顺过气,低头,便瞧见了施玥拼命忍笑的模样,“啪”地一声就拍上了身边的桌子,“你给我解释清楚,那书生是怎么回事?”
  
  施玥撇了撇嘴,“他是……我相公。”
  
  “没成亲,不算!”施仲阳不耐地挥了挥手。
  
  说起这个,施玥便一肚子的怨气,都怪小勋子那个不靠谱的,说什么爹爹初八回来,她才琢磨初七劫人,就算爹爹不肯,也已经是生米煮成了小米粥,没得退路了。可哪晓得,人才一劫回来,连喜服都没来得及换上,爹爹便带了一帮子人杀了回来,直接冲进了她的闺房,可怜她刚刚放下舒墨,便被带到了这里……
  
  等等,爹爹怎么会知道她劫了个夫婿?施玥一个眼刀子甩到正在看戏的曹勋身上,他一个没防备,龇牙咧嘴的表情硬生生僵在了脸上。
  
  居然敢背叛我!施玥露出个“等着瞧”的神色,而曹勋则回了个“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表情,贼笑着出了忠义堂。
  
  “严肃,严肃!”施仲阳见同伙人似乎被抓包,又狠狠拍了拍桌子,颇有惊堂木的效果。
  
  “这紫檀木的桌子可是花了五两银子。”一直没吭声的江程突然放下了手中的茶杯,云淡风轻道。
  
  青峰寨的人都知道,大当家善武,二当家能文。惹到了大当家,死得艰难;惹到了二当家,却是活得痛苦!别看二当家面如冠玉,身姿挺拔,风度翩翩,骨子里头绝对是不折不扣、吃人不眨眼的禽兽!当然,这句话大家只敢脑补脑补。
  
  施仲阳听了,讪讪地收回了手,看了看江程的脸色,依旧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便放下心来,继续暴躁,“施玥,你可越来越色胆包天,色令智昏,□熏天了呀!”
  
  “你倒是说说,我介绍的人有什么不好,你非得去劫人?”
  
  施仲阳因为常年担任青峰寨大当家这一要职,生存压力颇大,加之媳妇儿死得早,没什么可调戏的人,平日里难得溜去青楼瞅瞅貌美如花的姑娘,还得冒着被江程鄙视为“衣冠禽兽”的风险,所以,他的小日子,实在是没什么乐趣可言。
  
  这等艰苦朴素的条件,促使他将目光投向了唯一的女儿——施玥身上。
  
  本想着探听点儿女儿的八卦,磕磕瓜子儿,聊聊小天儿,可女儿却是这般的不争气,嫁不出去也就罢了,竟做出……唉,施仲阳悔恨地摇摇头,娘子呀,我对不起你怀胎十月!
  
  “爹,你选的那些都是歪瓜裂枣,根本就惨不忍睹!”施玥恨不得仰天长啸,如何才能弥补她和爹爹之间那深不见底的审美代沟?
  
  “这还不是你挑三拣四,本就该青菜配豆腐,王八配绿豆,可你偏偏喜欢什么清秀书生类型的,眼光如此之差!还给我回去面壁反思,一个月不准出门!”
  
  就这么,施玥被打发出来了。
  
  施玥默默地走在回院子的路上,虽然说,她之前经过三省之后,得出结论——恰恰是因为父亲逼人太甚,才导致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可刚刚爹爹朝她一吼这么之后,她才恍然间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
  
  施玥心里头隐隐觉得,自己的审美标准和爹爹产生偏差,以至于沦落到“强抢良家书生”的田地,也许正跟小时候干的这“调戏良家少年”的勾当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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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往事不堪回首,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
  
  犹记得,那年,花开好,月团圆,施玥五岁,还住在京城,长得跟个肉丸子一般。
  
  四月天里,京城的牡丹开得是极好的,花团锦簇,争奇斗艳。
  
  施仲阳那日回家,兴高采烈,抱着施玥便说要给她做新衣裳,过几日带她去赏花。施玥自然是点头如捣蒜,咧嘴“呵呵”笑了一会儿,又问自家爹爹,“那我能再要几个街角卖的糖葫芦么?”
  
  “你这个不知上进的笨丫头!”施仲阳额角青筋一蹦一蹦的,恨不得抓起扫帚教训施玥一番,可瞧瞧她那呆愣模样,自然比不上手底下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只得长长叹了口气,好言哄道:“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才往低处流,虽然你现在年纪还小,可成亲是件大事儿,得从小抓起才行!去赏花的都是大户家的孩子,见着人家闺女,便学着那端庄贤惠显魅惑;见着人家公子,便瞅着若有耍枪舞剑,模样正经的,勾搭上去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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