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岳飞被带到正堂时,却看见张宪、岳云都已露头赤足,各带刑具,血迹斑斑,痛苦地在那里呻吟。
岳飞全都明白了,他大怒:“秦老贼,你陷害忠良,天理不容啊,老天啊,你还给我一个公道吧!”
一阵滚雷划过天空,似乎老天也真的愤怒了。
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和万俟卨等人,他们拿着伪造的供词,气势凶凶地审问他们,国家有何亏负你们三人,你们为什么要谋反?
岳飞义愤填膺地说:“苍天无眼啊,让你等刁小之辈霍乱朝纲。我对天发誓,我毕生无愧于国家和人民。你们擅动国法,陷害忠臣。我到冥府也要和你们面对不休!”
何铸等人那会听岳飞的申辩。
万俟卨横加罪责地说:“大胆狂徒,见了大人还不下跪。”
岳飞冷冷的傲视着这帮秦桧的帮凶。
万俟卨:“岳飞,你听好了,你记得游天竺时,在壁上留字说:‘寒门何载富贵乎!’既有这样的题字,岂不是要造反吗?”
岳飞明白这帮人皆是秦桧门下,根本不容理诉。他们的罪恶目的无非是要把谋反的罪名强加在自己身上,蓄意进行政治陷害。
岳飞挺起胸膛,仰天长叹地道:“我既知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
“哼,不行你不屈服,给我压下去好好伺候岳元帅!”
岳飞被严刑拷打多日。,他毫不畏惧,只是严重的鄙视这帮秦桧的狗奴才。
……话说主审官的何铸,本是秦桧的亲信,这次弹劾岳飞,开始时态度是积极的。
但当他见到岳飞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时,震惊了。
他认真地审阅了案件,觉得谋反证据不足,”察其冤“
第四天。
他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了秦桧。
秦桧见何铸反为岳飞鸣冤,非常恼怒。
便对他交底说:”此是皇上的旨意,这下你可明白了,一定要让他交代!“
但何铸据理力争说:”下官岂是区区为一岳飞,只是当前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之心,非社稷之长计啊!请大人会皇上!“
何铸的话虽说得委婉,但秦桧听后,怒不可遏,但又理屈词穷,无法驳斥。遂借故撤离何铸主审之职务。
改万俟卨来主审岳飞案件。
”愿效鹰犬之劳!“万俟卨对秦桧保票,我一定让岳飞死。”
他十分了解高宗、秦桧要陷害岳飞的意图。
他异常残酷的手段进行炼狱。一方面令狱吏严刑拷打岳飞父子,想逼使他们招供;另一方面又进一步罗织岳飞“谋反”的罪名。他既不顾法规,又不凭事实,就断言岳飞写信给张宪,叫张宪假造金军入侵的情报上奏,“以动朝廷”,并胡说岳云写信给张宪,“令措置使飞还军”。
秦桧和赵构的倒行逆诗引起了南宋人民的极大愤慨。
布衣范澄之就出于义愤,上书高宗,“皇上,小人平生和岳飞素不相识,既没有登门拜访过岳飞,也没有受过他的一饭之恩,但为了伸张正义,请高宗特赦岳飞。当前强敌未灭,只有岳飞能安邦定国。”
范澄之也知道,他的上书,必然激怒秦桧等人,对自己“必罚无赦,大则身死,小则流放”。
但为要替岳飞鸣不平,还是“冒死进言。”
。连宗室赵士,也愿以全家百口保释岳飞。
抗金名将韩世忠更为气愤,直接质问秦桧,要他拿出岳飞“谋反”的罪证来。
秦桧回答说:“岳飞与之事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
秦桧的回答,不啻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完全暴露了他要陷害岳飞的丑恶嘴脸。
韩世忠听后勃然大怒,责问他:“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韩世忠责问秦桧的话,真正表达了天下人的心声!
第七十八章 千古莫须有
更新时间:2014-1-18 13:14:32 本章字数:3638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甚为频繁。高宗、秦桧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天下就可以太平无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
但南宋的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同时,秦桧还使用其一贯的两面派手法,派工部员外郎盖谅到福州去拉拢主战派张浚,“使附其议,当引为枢密使”9。张浚不但以严词拒绝了他,而且也反对和议,他说:“敌不可纵,和不可成。”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派宋使魏良臣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实际上是去金朝请求批准,经过“再三叩头,哀求甚切”最后才得到兀术的同。
金使到临安后,高宗、秦桧便卑躬屈膝地和他签订了历史上闻名的投降和约“绍兴和议”:
宋向金称臣,宋金东自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京西割唐,邓二州,陕西割商、秦二州之半;宋每年向金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秦桧还怕金人不称心如意,因在绍兴九年签订和议时,高宗在赦文中曾说“大金报许和之约,割河南之境土,归我舆图,戢宇内之干戈,用全民命”。
金兀术看后很不高兴,就特派秦桧党羽秦熺及其党羽程克俊来写。在赦文中不但对金人歌功颂德,而且还对金朝行仁感恩戴德。
在写誓书时,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一切“必须如金人的愿”。否则,取消和谈,大举进攻大宋。
懦弱卑鄙的皇帝赵构在向金帝的《进誓表》中,更无耻地自称臣构上言:“既蒙上国的恩造,许我建立属国,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金帝)生辰并正旦,当遣臣祝贺不绝。每年贡纳的银、绢二十五万两、匹,从壬戌年(绍兴十二年、即1142年)开始,每年春季,搬到泗州缴纳。最后还向金帝发誓:如果违反这个盟约,一定会受到神灵的处罚,一定会亡命、毁家、灭国。
为了压抑臣民不得反对和议与抗金,高宗还下旨:”大金已遣使通和,自今官司文字,并称大金,不得指斥。“
屈辱降金的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军民抗金斗争和收复失地的手脚,而且从此,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
……
却说岳飞入狱后,虽屡遭酷刑逼招,百般折磨,生命垂危,但他仍坚贞不屈,始终”不伏法“并以”绝食求死“的行动,来反抗高宗、秦桧的陷害。由于当时的社会舆论,以及韩世忠、何铸等人都为岳飞的冤案鸣不平,使秦桧一伙慌了手脚。加快杀害岳飞的手段,了结此案,
他们又给岳飞加上了两条罪状.一是所谓岳飞说”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
岳飞曾说过自已三十二岁做了节度使的话,秦桧便肆意歪曲岳飞的原话,不但把年龄从32岁篡改为30岁,而且硬把岳飞与宋太祖并列起来,变成岳飞自比宋太祖,想做皇帝,犯了”指斥乘舆“(触犯皇上)之罪,是狂悖的行为。再是,所谓岳飞在金兵进犯淮西时,”前后受礼金贪污十三次,为拥兵反宋做资金.“。还说岳飞得知张俊、韩世忠打败仗时说过:国家不行了,没有岳飞国将不国,这些也是捏造出来的。
最终,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害。
高宗为要斩草除根,并立即下旨:”岳飞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全家抄斩。家产没收充公。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父子和张宪都被高宗、秦桧冤杀了。时年岳飞三十九岁,岳云二十三岁。
岳飞自二十岁从军到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斗争中始终赤胆忠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无愧是一个民族英雄。他为保卫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为收复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权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的敬重。当广大人民知道他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皆为流涕“,为他的冤案鸣冤叫屈,为他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不过话说回来,金兀术虽然害怕岳飞,但他也”畏服“岳飞。
当时被扣在金朝的宋臣洪皓就写了腊书派人送回南宋,认为金人不敢以名字直称者唯有岳飞,”号之为岳爷爷“。当金朝统治者听到岳飞被杀的消息时,都非常高兴,”皆酌酒相贺。
《金史》对岳飞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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