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女捕悲催王 (咬尾巴猫咪)
- 类型:古代言情
- 作者:咬尾巴猫咪
- 入库:04.10
“小姑奶奶,你管她们用什么香粉呢。”大蟾蜍脑子有些木讷,不太明白洛依的用意。
倒是小面瓜更灵光一点:“你该不会怀疑是李巧儿杀了她后母吧?这太不可思议了,十几岁的女孩怎么可能把那么大的一个人吊在房梁上呢?”
“也不是不可能,万一她有帮手呢?那个叫李福的家丁,我看着也有嫌疑。说不定啊,这小姑娘与家仆暗生情愫合谋老爹的家产,来个杀人嫁祸一石二鸟——小姑奶奶,咱要不要把他也抓过来问问?”大蟾蜍摩拳擦掌得却被洛依一句话打消了激情。
“你想象力丰富倒是好事。但是不必了,因为李桃扇从来就没有被吊在过房梁上。”洛依道:“小面瓜,你再去审一下李福。问问清楚当天夜里还有什么具体的情况漏了提及。大蟾蜍,你跟我去一下驿站,我们去会会李巧儿。”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李巧儿见到洛依的时候倒没有显得很意外,扬了扬清秀的眉毛问道。
“等你爹定了罪,明了责自然会解除对案发现场的警戒。”洛依坐在她身旁,看了看她绣了一半的刺卷:“绣的真好,我在你的闺房也看到过一件。”
“我爹会被定什么罪?”李巧儿低下头,小声问道。
“杀人偿命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已能熟读大宪刑纲。你觉得他会被定什么罪?”洛依盯着少女纯净如水的眼睛,直到这一刻,才多少从那与她年纪不相称的沉着冷静中看出一点恐惧。
洛依自认为对付这样未识人事的小姑娘乃是三个指头捏田螺——稳拿。吓唬两句便能击溃她幼嫩的心理防线,却没想到那恐惧与惊慌只在转瞬间便消失在残忍的笑意之下:“大姐姐,我可听说是姨娘对爹爹不忠在先,爹就算杀了她也属维礼锄奸的范畴,罪不至死。这熟读大宪刑纲的,可不止你一个人吧。”
“有没有奸情可不是你们说了就算的,”洛依强压着抑郁的火气:“街坊邻里的眼睛又不瞎,李桃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何是你们诋毁的了的?”
“她不出去,别人就不能进来了么?”李巧儿小嘴一抿,轻口笑道:“这两个月来,她像失了心疯一样常常嚷着在家里能见到鬼。爹不信她就闹,光从外面请来那不三不四的和尚道士就够不上她的清白了吧。”
“白衣红裙,黑发女鬼…李巧儿,你房间里的炭火盆好像忘了收收好吧。”洛依哼了一声,女孩脸上却依旧没有出现她渴望的惊慌失措。
“红红白白的碎布,谁家女红没有?大姐姐,你不会因为看我烧了几块红白布,就怀疑是我扮的鬼吧。”李巧儿冷哼一声,手里的花线熟练得打了个结。
“我没有怀疑过你扮鬼,我怀疑…你本身就是个鬼。”洛依的按住李巧儿瘦削的肩膀:“你趁你爹去喝酒的时候勒死了正在卸妆的李桃扇对不对?明知自己的力量无法把成年人的身体挂在房梁上便干脆将计就计,就用匕首磨蹭绳索再用力拽开营造出不禁负重而断开的假象。你知你父亲从不会贪酒过分,但只要回了床便会倒头熟睡。所以不敢在他回家之间就把尸体布置在现场。如果我猜的没错,你父亲回家上床后睡在内侧的人其实是你才对。等你父亲熟睡你再悄悄跑下床回到大厅放好尸体。你的确够聪明,故意把她的衣物除去首饰摘掉,让人以为她已是在就寝之后再起身上吊。可你忘了帮她卸掉脸上的脂粉…只凭这一点,就完全可以排除她自杀的可能!”
“大姐姐,你故事编的真精彩。”李巧儿嫣然一笑:“证据呢?”
“你跟李桃扇用的胭脂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味道,案发后遗留在李桃扇枕头上的香粉味我搜遍她所有的妆品都没发现…却在你的闺房里找到了这盒凝脂膏。”洛依将一个翠色陶瓷瓶拍在李巧儿的眼前。
“我是说证据呢?”李巧儿斜眼瞄了下:“枕头上的气息,你能保持到升堂作证物么?或者说,我将自己的凝脂膏借给姨娘用了用这也说不通么?退一万步讲…我爹都已经认罪了,凭你这几句无凭无据的猜测,怎么翻案?”女孩挑衅的神情几乎让洛依控制不了挥拳头的冲动:
“你的手段一点都不高明,破绽多得让我都提不起精神来把这当成一场大案来倾尽心力。但你算准了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你爹咬准了肯为你背这罪名,你就可以逍遥法外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找不到证据么!”
“大姐姐,如果你有证据,还会站在这里跟我废话么?”李巧儿理了理柔顺的发辫:“没什么事的话,我要休息了。”
“李巧儿,”洛依大步踏至门口,猛然转身:“我跟你一样自幼丧母,是我爹含辛茹苦把我养大。他为了我不受委屈,这些年也没曾娶过妻。我相信,如果今天是我做了和你一样的事,我爹他一定也会为了我义无反顾的牺牲。但不同的是,我爱我爹,绝对不会亲手毁了他的幸福。杀他妻,害他子,最后还看着他为我抵罪送命。如果你还有良知,该知道要怎么做!”
洛依出门撞见已在外面等候好久的大蟾蜍和小面瓜,她那张比过期的煎饼颜色还难看的脸让本想上来问问情况的两个小兄弟吓得退避三舍。整个醍醐镇县衙人人都知道,当洛依摆出这样的一副面孔之时,便是人神不得接近的状态。
☆、第七章 看热闹的人都是自作自受
正午的太阳闷哄哄的,一想到刚刚在那个比自己还要小三四岁的女孩手中吃了个大瘪,洛依十分沮丧,这一路上心情将至冰点简直比月事来了还要烦躁。
偏偏不法分子完全不识相,专拣这样的时候惹是生非给她添堵。刚刚抓了一个抢荷包的小贼被洛依差点一脚踹下去半条命,要不是大蟾蜍死死拦着她还指不定闹成什么样子呢。
这会儿距离集市中心不足百步的练摊那人群围了有里外三层。凭洛依的直觉,恐怕又出了什么棘手的事儿。
这里本是醍醐镇的一处练摊,也就是些舞枪弄棒的,驯兽杂戏的,戏法卖药的外乡艺人。他们游走到此地都会先去衙门备个案,然后在此处人群最为集散的闹市支个摊子。杂耍这东西大家都是图个新鲜,个把月的也就腻歪了,于是再换下一批人。虽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但衙门也不能事事晓以大矩,多半还是靠大家伙自觉商量合计。虽然难免遇上难以调节的争摊抢位导致冲突不断,但像今天这样大打出手的也实数少见。洛依一挤进去,只见满地狼藉,一胖一瘦两个汉子还在地上翻滚骂娘。
那胖子是个玩气功的,旁边散乱着大锤碎石刀山火盆之类的道具。那瘦子是个耍猴的,别看个子小,耍起横来倒是不输那一身横肉的对手。加上那只小猴子在两人身边上串下跳,吱吱助威,眼看着就骑在胖子身上占了上风。
洛依气不打一处来,这光天化日之下打架斗殴,明摆着没把醍醐县衙放在眼里嘛。她大步上前一脚踏住胖子肥腻腻的肚子,同时劈手捉住了瘦子正要落下拳头的手腕!
“都给我住手!”洛依柳眉倒竖,气势汹汹。胖瘦二人不约而同得望向她,一见这捕快打扮的女子浑身散发着不好惹的气息,那凶神恶煞的表情就双双瘫软下来。
“捕快大人!您可评评理,我…我差点被这个畜生打死啊!”那胖子一张脸扭得跟烧卖一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洛依将骑在胖子身上的的瘦子扭下来,早已准备好的小面瓜和大蟾蜍各自压住了两人。
瘦子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冲胖子啐了一口:“你少恶人先告状!”
“都闭嘴!”洛依喝道:“一个一个说!”
“捕快大人,我先说——”胖子争先恐后:“我叫朱大常,河西人氏,七天前就在这儿支了摊。邻里邻居的都能给我作证,我昨天偶染小疾加上天气不好就没起来。结果今天一早就看到这家伙带着猴子给我抢了地儿!”
“捕快大人!我昨天一早到了醍醐镇,先去了衙门画押备案。那个文书官白字黑纸得给我批了这么一块地,这死胖子上来二话不说就要赶我走!凭什么啊?这脚下黄土,头顶青天——是你家的地儿啊!”瘦子一步不让。
“就你有文书?老子七天前就去过衙门了,于情于理那都是有先来后到的!”胖子一瞪牛眼:,摸了摸被拽的血淋淋的耳垂。
“你们两个,是谁先动的手?”洛依听明白了大概。这种事若论情理本就不好公断,但先动手的那个必然理亏。
“他!”两人异口同声指着对方。
“胡说,我一上来明明就跟你先讲理,一根指头都没动你!”胖子叫道。
“是你先抓我衣领,破口大骂的!”瘦子怒道。
“我抓了一下就松开了,低头收拾我的东西你又拿石头丢我!”
“放屁,你那只眼睛看到我用石头砸你?!”
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混乱不堪。洛依捏了捏粉拳,真想左右各开一拳砸在他们已经花花绿绿的脸上。
“姑娘若是觉得为难,在下倒可作做个证。”说话这声有点熟悉,一只手同时轻轻拍了拍洛依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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