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跟吃饭有关的事,都被法国人当成圣礼一样重视,因为它同时提供了两种最受赞赏的美学享受----美食与交谈。也是因此,法国人用餐,很讲究上菜顺序。第一道开胃菜,包括冷的、热的开胃菜、汤;第二道主菜,先上海鲜类,之后上一道冰沙,可以清口,让味觉休息一下,在上肉类;第三道是沙拉,最后才是甜点。在餐厅里,上菜的方式是按照顺序的,每吃完一道,侍者就会很及时地上第二道菜。在甜点上桌以后,侍者还用小推车送来了一束花——是香槟玫瑰。
花束里藏着一个小盒子,我好奇地打开它,却见里面有一条项链,上面镶嵌着一颗矢车菊蓝的宝石,我曾经听说过这种已经停产的蓝宝石——Kashmir Sapphire(克什米亚蓝宝石),其实对我来说,我对珠宝的了解实在是有限,之所以一眼就认出来,是因为这是矢车菊蓝色的。我喜欢蓝色,也喜欢这种微带紫的靛蓝。
我疑惑地看向斯塔克,只见他站起身,走到我身边,从盒子里取出项链,走到我身后,将项链帮我戴上,在我耳边轻声道:“这是生日礼物,喜欢这种蓝色吗?我记得你喜欢蓝色。”
“谢谢。”
自从成为吸血鬼,生日对我就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我没想到,我全然没放在心上的生日,斯塔克却记住了。
斯塔克低沉而性感的声音在我耳边继续响起:“那只是前戏,接下来重磅登场的才是我的目的。”说完,他单膝在我身边跪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钻戒,举在我面前,“安,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以为他昨晚只是心血来潮说说而已,没想到……
“我想了很久,却没想到你最喜欢什么花,最终我选了香槟玫瑰。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最重要的是——我只钟情你一个。没有什么比香槟玫瑰的花语更适合表达我要说的话了。如果是求婚的话,香槟玫瑰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我足以与你相配。虽然我觉得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事实,不过……好吧这些都不是重点,”斯塔克说了一堆,终于发现自己还没想到重点,“我要说的是,安,嫁给我好吗?”
“我……”
“我知道你要说,这一切会不会太快了。我有认真想过你昨晚说的话,可是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我爱你,你也爱我,我们在一起难道不就像太阳每天升起一样正常吗?”
“我……”
我看着斯塔克,他的神情很真挚。就在我正想着如何回答他的时候——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我的电话响了,上面显示,来电的是——
尼尔。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斯塔克你自求多福,尼尔打电话给安琪,你们说,让斯塔克的求婚是失败好呢?还是成功好呢?霸王什么时候能诈尸一下?PS:新坑,婠婠和妮妮,妖女和花花公子的PK!呵呵,婠婠可不会心软,斯塔克你等着接招吧。【呃,说明一下,最近比较忙,所以婠婠这篇,更新时间可能是早八点,或者是晚八点】传送门:紫色很高贵啊,所以我给安琪挑了紫色的这条。不过老实说裙子不错,但巩俐穿的让人不是觉得很漂亮来着~~~
☆、Chapter 37
斯塔克和我的目光一下子落到了正在响着的我的手机。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摔了一身泥。我有一头小毛驴……”手机依然在响。
斯塔克将目光锁在我身上,连眼神里都透露出满满的紧张,生怕我接了电话。
我站起身,走到手机旁边,在他紧张的表情中,将手机静音。看着斯塔克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我故意逗他:“如果我接了电话你打算怎么办?”
“抢你电话,摔了它!”
这个回答,真的是充满了斯塔克的风格。
“安,你还没有答应嫁给我。”斯塔克跪在地上,继续之前的话题,“时间并不是考验感情的唯一标准,如果遇上合适的人,闪恋,闪婚,一切都可以很快。安,对我来说,你就是那个合适的人,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在想什么,我想要做什么。我想要你在我身边,想要我们不分开,想要和你成为一家人。我向你保证,没有克丽丝汀,没有佩珀,没有其他女人,只有你。”
“可我并不是永远都能明白,就像……如果你不说,我永远都发现不了你钯中毒的事情。托尼,我很抱歉,我……”
斯塔克将戒指戴上我左手的中指:“不用说抱歉,亲爱的,你只要记得你已经姓斯塔克就可以了。”
“我答应嫁给你了吗?”虽然这样说,我却没有摘下戒指,因为……我心里确实有个声音在说,答应他。
“你难道想反悔吗?鲜花、戒指、烛光晚餐,亲爱的,我都做到了。而且,你手上的戒指已经证明,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未婚妻。”斯塔克站起身,一只手环住我的腰,让我们的身体贴在一起,他呼出的热气打在我的耳朵上,酥酥麻麻的:“斯塔克太太,我记者会的时候对那些人说的,都是真的了。”
花花公子玩浪漫的时候,谁也敌不过。更何况,斯塔克和尼尔一样,有一种魅力,就是在他说话的时候,让你觉得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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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车上的时候回了一个电话给尼尔,接电话的确实彼得。电话的内容,自然和斯塔克在新闻发布会上的那番未婚妻言论有关。
“决定好就是他了吗?”
我看了看身边正在开着车的斯塔克:“虽然我也觉得或许太快了一些,但感情到了,有些冲动,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时刻保持着理性,想着这里不好,那里还有所欠缺,或许我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彼得,我觉得我这次冲动值得。”
这番话,说给彼得听,说给我听,也是在回答斯塔克。我知道他一定都听进去了。
“那我恭喜你。什么时候来纽约,伊丽莎白想你了。”
“只有伊丽莎白吗?”我丝毫没察觉面对彼得和伊丽莎白的时候我会偶尔像小女孩一样撒娇,“你和尼尔呢?”
身边的斯塔克一个急刹车,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重新发动汽车。
“我们当然也是。”
我知道彼得除了对伊丽莎白能够情话绵绵,对其他人就是一个木讷而不解风情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所有和调情有关的卧底任务都是尼尔来做的原因。我不再为难彼得:“我半年内肯定会去看伊丽莎白的。”
斯塔克一直都在暗地里筹备着一个伟大的计划——继承他父亲霍华德.斯塔克的遗志,举办全球瞩目的“斯塔克博览会(Stark Expo 2010)”。该博览会是霍华德斯塔克于60年代开创的,旨在展示全世界的工业和科技成就。现在,这场博览会有了斯塔克,也有了不一样的关注度——托尼一直就是所有镜头前的焦点,他举办的“斯塔克博览会”又怎么会缺少媒体的关注呢?
“斯塔克博览会”的开幕式大概定在半年多后,也就是明年的五月。至于地点,则是在纽约。我看过斯塔克关于博览会的初步构想,几乎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那年的上海世博会。
“你喜欢我今天晚上的安排吗?”斯塔克将车停好,“明天我们去威尼斯怎么样?”
“威尼斯?那公司怎么办?”
奥巴迪已经死了。以斯塔克的禀性,他肯定不会亲自经营公司,可他难道也不找猎头公司找一个合适的人来经营吗?“”
斯塔克随手脱掉西装,搭在沙发上:“很简单,公司有佩珀。她在我身边工作了十年多,我想,把公司交给她,她能做好,而且,这也是她应得的。你看这样怎样?”
斯塔克说的有道理,十多年的任劳任怨,好不容易调\教出来的斯塔克最后还被我给抢了,这么说来,好像确实亏欠她很多啊!
“佩珀能做好。不过你告诉她了吗?如果我们明天去威尼斯的话,办理手续什么的不就很麻烦?”我可不信公司里那群人能够善罢甘休,如果要让佩珀接管公司,总得帮她堵住那群家伙的非议吧!从助理跃升CEO,如果连手续都还因为斯塔克要去休假而延迟办理……想起来我都觉得太对不起佩珀了。
斯塔克想了想:“有道理,我想让伊森也进公司帮忙,老让他在罗迪那边帮忙,薪水又少,要拿血袋还比较麻烦。”
斯塔克在建医院之前就先收购了一家,所以我和伊森的血袋都不是问题。虽然我名义上还是神盾的人,但凡是和斯塔克有关的事情我都不会再碰——这是在解决奥巴迪之前就约定好的。
不过……
我从桌子上拿起斯塔克的杯子,尝了一口他的叶绿素汁:“它是什么味道的?”
“啊?”斯塔克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形容词:“它的味道真难喝,像是墨水一样。”
“是啊,要是每天让我喝10盎司我都快受不了它了。等等,吸血鬼有味觉?”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今天简直就像我的幸运日一样,惊喜一件接着一件地从天而降:“虽然很淡,但比我刚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已经要好很多。我在晚餐的时候都没留意到,刚刚你说起血袋,倒是提醒了我。对了,你之前说要把伊森调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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