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保看柳玉熙,就是看神仙一样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离他太近,都像是亵渎了他。而且,他身上有种气,让他不自觉地生出敬仰之感,他说不明白,隐约觉得,那是一种贵气,跟他们这种默默无闻的老百姓是不同的。
柳玉熙见他出门的时候,磕到门槛,险些还绊了一跤,还疑惑地皱了皱眉,暗忖,是不是自己平时太严肃了,所以,阿保才这么怕自己……
与此同时,项府,项月又在闺房里狂砸东西,这一次,比上次更严重,几乎把屋子里能摔的都摔了!
小莲还是蹲在地上默默地捡着东西,先将那些能伤人的碎瓷给捡干净了,扔到一旁的盆子里,再捡那些无关紧要的,等项月发完了脾气,她也就捡的差不多了。而后再用扫帚扫一扫碎屑,基本上就能清理干净了。这样,等老爷来的时候,也不至于脸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项月每次见小莲捡东西,都觉得火上浇油一般,有的人在气头上,对方越是忍气吞声,她便越想折磨。
脚边也没有什么厉害的东西可以踢,项月就拿起桌上的一杯茶,连茶带杯地一起朝小莲摔了过去。
茶杯砸中小莲的手臂,又滚落在地上,茶水洒了小莲一身,好歹茶水不热,小莲没觉得烫,只是砸中的那块地方有点疼,隔着衣服,小莲也看不出伤口,只觉得肯定是青了!
虽如此,习惯忍气吞声的小莲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只是抬起眼睛,可怜巴巴地看了项月一眼,而后拾起掉在地上的茶杯和茶盖,一起放进了装垃圾的盆子里。
项月还想拿东西再扔,但是桌上的最后一只茶杯也给她扔完了,便冷哼一声,坐在了旁的圆凳上,大口地喘气,想来摔了半个时辰,手也酸了,人也有点儿乏了。
但她的怒气还没消,眼里盛满了怒火,语气恨恨,“这么大的火都烧不死她,李常笑,还真是福大命大啊!本小姐就不信,她的运气能一直这么好!”
这话说的嘲讽,又咬牙切齿,带着一种极致的恨意。
人是她派去杀的,她自然也派了人去盯梢,李常笑被救出来没多久,消息就传到了项月耳朵里。这事儿,她花了不少心思,自以为万无一失,就在家里等着李常笑身死的好消息。哪怕是烧残了她,缺胳膊短腿,或是毁了容貌也好。谁知,对方不但没死,连一点儿重伤也没有,如何让她不生气。
小莲以为项月还想再干一回,心里不免忐忑,小声道:“小姐,这事儿咱们已经做得够冒险了,你可千万不要再来了!这要被抓住了,就算是小姐你,蓄意杀人,也难以脱身啊!”
闻言,项月狠狠皱眉,睨着小莲道:“你懂什么,我要做事,自然是想办法干稳妥了,万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话音未落,门口便有一人接口,“你要做什么事?”
就见一位身穿深绿锦衣的中年男子推门走了进来,相貌与项月有三份相似,眉宇间却透着一股子奸猾气,此人正是项月之父,项光。
项光见了满地的狼藉,眉头就是一皱,对项月道:“月月,你又因什么事发脾气了?方才,又说要干什么事?”说出这番话,项光却是有些无奈又头疼。
他这个女儿,也不知道是遭了什么孽,十三岁那年她离家出走,回来后就变了。那时,他本要好好责罚她一下,让她不知轻重,离家出走。可急坏了他,把莱州城翻遍了,也没找着她的影子。城里人还道是出了大案子,寻通缉犯,谁人知道,是他项太守的掌上明珠离家出走了!
谁知她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把自己的怒气都消磨光了,在屋子外面好话说尽了,她硬是不肯出来,正要砸门的时候,她出来了,整个人却瘦了一大圈。自己怀疑她在外面受了委屈,想替她出头,她却什么也不说。先前都闹绝食了,自己也不敢逼她,直到一个月后,她主动告诉自己,说是在外面轻信他人,差点儿让人卖了,心里很受打击,故而才如此。
自己也就信了,谁知,她此后性情大变,平时倒是没什么,一有不顺心的事情,就大发脾气,尤其喜欢摔东西。有一次,自己也就是说她两句,她二话不说就要走,他又是个爱女如命的人,出走一次,就变成这样,再走一次,他如何放心。家里也不差这点儿钱,也就由着她去了。
项月微微皱眉,仔细看了项光的神色,确定他没听到什么要紧事,便随意道:“没什么,就是我最近去谭府,雅伦哥哥都不肯见我,我心里烦,就想做点什么讨他的欢心!”
闻言,项光叹了口气,避开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到项月身边的凳子上坐下,劝道:“月月,虽说我们项家和谭家在你爷爷那辈就约定了你们的婚事。事到如今,你爷爷过世许久,我又带着你背井离乡多年,难保这事儿不发生变化。为父也拜访了两次谭府,在朝中更是时常跟谭太尉打交道。谭夫人跟你母亲是好友,她也很喜欢你,看得出来,她是赞成这件婚事的。但是,谭太尉在这件事情上,却有点儿保守,既看夫人的意思,也看儿子的意思。主要是谭家公子雅伦,我看他好像不太喜欢你,我听说,他还跟一个贫民女子纠缠不清,可见一颗心不在你心上,你去了,他也是爱理不理。没成亲,他就这样对你,这要是你嫁过去了,为父也不在你身边,无法时时刻刻都关照你,你要是受了委屈,为父心疼你啊!”
闻言,项月便看向项光,“爹爹是什么意思?”
项光便道:“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还是要有感情,谭雅伦对你不好,你嫁过去怎么能幸福?就算有谭夫人为你做主,让你不至于让外人的看轻,但若是谭雅伦在闺中欺负你,她为人母,这些事情,总不好管吧?退一步说,她就算能管,一个是她儿子,一个是她儿媳,谭夫人难不成处处帮着你,而让自己的受委屈儿子?未免说不过去!为父的意思是,这件婚事,你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
闻言,项月瞬间变了脸色,猛地站起身,尖声道:“爹爹,我跟你明说了吧,我就是喜欢谭雅伦,从小就喜欢。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我都要嫁给他。你要是敢退了这桩婚事,不管你是不是为我着想,我都死给你看!”说到最后,项月几乎是吼出来的,眼里满是刺人的尖锐,带着一种极端和愤怒,让人看出她不是在开玩笑。
项月虽然任性,且不好管束,但是有一点,项光还是知道的,那就是说到做到,这倔脾气,让他无奈又害怕。此刻,听她这么一说,项光心里一紧,唯恐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忙不迭站起身,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月月,你别激动,为父只是问问你的意思,没有说要退了这门婚事。既然你那么想嫁给谭雅伦,那就嫁,为父一定让你风风光光地嫁。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啊!你娘去得早,我就你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是出个好歹,叫为父怎么活!”说到最后,好不心酸,倒是真心疼爱这个女儿。
见此,项月也缓和了脸色,转而扑入项光的怀里,低声道:“是月月错了,不该向爹爹发脾气,爹爹可要说话算话,一定要力促我和雅伦哥哥的婚事!”
项光连连答应,两人又说了会儿话,项光吩咐小莲赶紧收拾屋子,再伺候小姐休息,便离去了!
项光走后,项月望着满地的狼藉,笑的一脸毒辣,“李常笑,这事儿,还没完!”
第二日,常笑早早地起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柳玉熙。
柳玉熙早就醒了,只是他伤了腿,不能动,只能躺在床上。
平素柳玉熙起很早看书,常笑也是知道的,生物钟一旦形成,便成了一种习惯。常笑猜他早就醒了,故而端着盆子伺候他洗漱。
谁知,柳玉熙却坚持要自己来,常笑无法,只得将乘了盐水的杯子递给他,让他漱了口,又端着盆子,让他自己洗脸。
常笑发现,柳玉熙就算在做洗脸刷牙这样的小事,动作也是不缓不慢,极其优雅,丝毫不损气质。常笑想,这样的涵养,只有大家庭里,才能养出来吧!偏生,他住的是贫民窟,穿的是贫民衣,吃的是贫民食,过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也许,有的人天生就有这种气质呢,所谓的贫穷贵公子,即便如此吧!
常笑昨晚上便将自己身上洗干净了,也将烧焦的部分头发给剪掉了,虽然头发短了一点,绑起来,也不明显。但是,柳玉熙伤的太重,不宜在水里浸泡,便只能擦身,因着昨日太过匆忙,没来得及给他打理头发。他的头发依然一团糟,烧焦的部分便黏胶在一起,看起来跟个变形的鸟窝似的,配上他那张脸,真的是很不协调。
常笑是个爱干净的人,别人怎么样她不管,但是熟识的人,邋遢了她却有点儿受不了。条件不允许,她倒也不讲究,若是条件允许,她势必要将对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再说了,谁脏着又能舒服呢?她看柳玉熙,平时粗衣麻服地穿着,却打理得很干净,就连屋子里也是一尘不染,可见也是个爱干净的人。头发乱成这样,他想必也是很难受的,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犹如她刚开始认识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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