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如同白驹过隙,转眼间,三日的时间已过。
今晨,梧桐树叶在晨风中摇曳,鸟雀在低垂的树枝鸣唤着众人,该起床了。
凤云华穿好衣服从房间中出来的时候,金玥与医署里临时招来的几名妇人已经做好了早饭。
大家聚在一起,吃完在江州城的最后一顿早饭后,几辆马车早已经停在医署门口。大家拎着行李,各自上了马车。
凤云华的行李很简单,就一个布包和一个医药箱。
她与金玥走到医署门口的时候,慕容凌轩让青蒙赶着马车,停在医署的正门口,等了好一会儿。
“小不点,快上马车。”
凤云华背着药箱的身影落入眼帘,慕容凌轩玄黑的眸子刹那间栩栩生辉,好像见到心中的女神般,他的嘴角勾勒出一丝邪魅而好看的笑容,朝着凤云华招手喊道。
医署门口站满了人,除了同来的几名大夫外,还在一些前来送行的百姓。
慕容凌轩的这一声喊,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纷纷将目光投过去,探究的眼神在一身男装的凤云华与慕容凌轩之间流转,好奇两有到底是什么关系?
异样的目光投来,凤云华有些不适应,她埋着头朝着马车快速走去。
走到马车边,慕容凌轩跳下马车,亲自扶着她上了马车。
这一举动更加引起大家心中的猜测,凤大夫与楚王爷之间的关系好暧昧?
一上马车,凤云华立刻放下马车的帘子,阻隔了大家异样的目光。
金玥也被青蒙扶上了马车,在慕容凌轩的一声令下中,车队缓缓前行,往府衙的方向行去。和慕容凌峰的车队汇合后,再一起出城回炎京。
府衙门口,人山人海,前来送行的百姓比医署门口多了好几倍,大家都很自觉地站在街道两边,给马车留出一条道。
两队人马汇合之后,在江州城百姓夹道欢送中出了江州城。
刚出城,在经过一条岔路口的时候,慕容凌轩抱着凤云华身形一闪,马车的帘布微微一荡,他们俩已经闪到了岔路口的那棵大榕树上藏了起来。
“慕容凌轩,你这个疯子,好端端把我掳到这棵树上干什么?”凤云华扶着粗壮的榕树枝稳住自己,侧着脑袋,双目含怒瞪着慕容凌轩,瞧着他眉目含笑的模样,她心中的怒气更甚。
111愿赌服输
“别气了,我已经准备好了船,等到车队走远一点,我们就去码头,从水路坐船回炎京。”慕容凌轩放在凤云华腰间的手紧了紧,磁性好听的声音宛如酒酿一般醉人,轻哄着她。
听完后,凤云华身上的怒气收敛,没有再出声反对。
在这交通不便利的古代,对于不晕船的她不说,坐船比坐马车的确要舒服一些。
车队渐渐远去,慕容凌轩抱着凤云华从树上跳下来,两人手牵着手往码头的方向快步走去。
走了大约二里远,码头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凤云华头上戴着一个慕容凌轩亲手编的遮阳花环,侧头着望着他,有些不耐烦地问:“到底还有多久才到码头?”
“大概还走小半个时辰就应该到了。”
慕容凌轩也不清楚,安排船只的事情他都是交给青蒙去办的。他望了望前方,看不到路的尽头,随口预估了一下。
“小不点,你要是累了的话,不如我背着你施展轻功,这样比较快一点。”他掉眼看向凤云华,狡黠一笑,体贴地说。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听到‘轻功’二字,凤云华突然来了精神,练习了那么久的‘踏雪无痕’,现在路上无人,正好可以试一试。她眼珠一转,笑望着慕容凌轩道:“背我就不必了。不如我们来比一比轻功?”
闻言,慕容凌轩眼底闪过一丝诧异的目光,他挑了挑眉,唇角微扬,那不点而朱的薄唇在阳光下点点妖冶,“小不点,你还真是真人不露相,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轻功,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用过?”
“别废话,比不比?”凤云华跃跃欲试,不耐烦地扫了一眼慕容凌轩,问道。
“当然要比,若是我胜出,有什么好处?”慕容凌轩完美的唇飞扬着,笑得好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没有好处,爱比不比,我先走了。”凤云华白了一眼想趁火打劫的慕容凌轩,丢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足下一动,施展‘踏雪无痕’的轻功,眨眼间整个人滑出去数丈远。
这一幕令慕容凌轩震惊不已。
别说他,就连凤云华自己也是无比的震惊,这半个多月在江州,她每日都是东奔西走,四处替病人看病。除了每日早晨服食自己照《医经》上炼制的提升功力的丹药外,根本就没有时间练习轻功。想不到这一施展,效果比她想像中好太多,可见‘踏雪无痕’绝对是一种绝顶的轻功。若是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世上想要比过她的人,只怕是屈指可数。
又是几个点足,疾如飞鸟般掠出好几丈远。
“慕容凌轩,你要能够追上我,我就给你好处。”
凤云华施展踏雪无痕的同时,回头望了一眼还怔愣在原地的慕容凌轩,兴奋地喊道。
开始是没有把握,她才没有答应慕容凌轩提出的好处,现在有了把握,答应他也无妨。
慕容凌轩回过神来,一听到有好处,精神振奋,连忙施展轻功追上去。
“小不点,要是我胜出,你可不许耍赖。”
诡异的身形犹如一道疾风刮过,慕容凌轩很快就拉近了与凤云华的距离,朝着前方那抹疾如飞鸟的身影隔空喊道。
“放心,我言出必行,绝不失言。”凤云华在前,疾如流星,狡黠一笑。反正只说了好处,至于具体是什么好处,并没有说明。
慕容凌轩在后,凤云华的那点儿小心思,他不用看表情也知道。他眼底迅速地滑过一抹算计,保持着不快不慢的速度轻松地追赶着她,与她始终保持着一样的距离。
“小不点,就先让你得意一会儿。”慕容凌轩如菱的唇勾起一丝邪美的笑。
在前的凤云华不是慕容凌轩肚子里蛔虫,自然不知道满肚子坏水的他,那弯弯肠子。
半天不见他追上来,自认为他的轻功稍逊一筹,这不禁让她有几分得意。
“小不点,你还没有说好处究竟是什么?”慕容凌轩扬唇,邪肆的笑容在嘴角悠悠展开。
“前方不远有棵杨柳树,谁先到达就算胜出。羸的人可以向输的人提出任何一个条件?”
看着距离自己最多不过十几米远的杨柳树,凤云华自认为稳操胜券,她说出了一句让她最为后悔的一句话。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慕容凌轩犹如打了鸡血般,速度突然加快,犹如一道快疾的风从凤云华身旁刮过。
下一秒钟,慕容凌轩已经到达了杨柳树下。
他脸不红气不喘,俊美的脸庞挂着邪魅无边的笑容,双手环在胸前,倚靠在杨柳树干上。
微风送拂,柔软的柳枝时而在他的眼前摇摆。
“小不点,你输了。记得你欠我一个条件。”
凤云华额头布满细汗,到达杨柳树下的时候,慕容凌轩站直身子,从身上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替她擦汗,一边得意地说。
知道自己上当,凤云华气恼地瞪了一眼慕容凌轩,闷闷地说:“愿赌服输。说吧,你的条件?”话落,又加了一句,“记住,提的条件别太过份,否则我收回刚才的话。”
“我知道分寸。只是我现在还没有想好,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我的条件?”慕容凌轩勾了勾唇,邪肆地笑说。
“没问题。”
凤云华答应了一声,两人又继续往前走。
经过刚才的一番比试,内力不深的凤云华体力消耗很大,猛烈的阳光射下,她的面色微显苍白,步伐渐渐慢了下来。
走在前面的慕容凌轩停下脚步,瞧着凤云华疲倦的样子,他又往回走了几步,来到凤云华的面前,弯下腰,“还是我背你走吧。”
“嗯。”
凤云华点点头,趴到了慕容凌轩宽厚的背上,让他背着走。
“小不点,你太轻了,等回了炎京,不如你搬到我的府上,我让厨子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轻轻松松背着凤云华,感觉到她的体重又恢复到初相识的重量,一定是这段时间太劳累,慕容凌轩眼底滑过一丝浓浓的心疼。
112定情信物(2000字)
还有就是她胸前的两团肉,都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跟两颗小肉丸似的,连街边卖的小笼包都比它大。
一个养成计划在他的脑海中形成。
“没兴趣。”凤云华舒服地在趴在慕容凌轩的背上,双眸似闭非闭,有些乏困,懒懒地吐出三个字。
凤云华的拒绝,慕容凌轩一笑置之。反正他已经打定主意,等回到了炎京城,一定要将背上的女人养得肥肥胖胖的,最好养成一只小懒猪,天天赖在他的身边寸步不离。
他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想要实现,那真是路漫漫,必须加把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