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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锋芒-尤物嫡女 (轩少爷的娘)



“没有,你别瞎想,我没觉得你冲动,你能成功跑出来,说明你变聪明了,能来找我,我更高兴,容不下就容不下呗,我一样也容不下,我让人送吃食来,有什么事吃饱了再说。”

“不是的,若樱。”宇文凤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如决堤之洪水,哽咽道:“我就是不能想,一想起……他说过只会对我一个人好,那时他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如今言犹在耳,君心已变……”

若樱感觉喉咙被堵住似的,眼泪也似要涌出来。她将宇文凤搂在怀里,心酸的沉默着,满屋里只听得到宇文凤的低低啜泣声,她不肯放声大哭,也不肯表现地像个怨妇,只是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

不一会,小桂端来了热热的吃食,打听消息的风卫也回来了。“王妃,清兴候府的白大少爷带着人四处在寻找白少夫人,样子很着急,但他并没有声张,似乎连清兴候夫妇都还不知情,可能是怕……。”

“知道了,风,你再去打听打听,记着,要瞒着王爷。”

若樱抚着宇文凤的头发:“他可能怕他父母责怪你,想快点找到你,先吃点东西吧……不过白烨这个人除了太过孝顺,对你一直挺好的,称得上是百依百顺的好相公,你要不要和他谈谈,兴许是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你这样负气一跑,孩子怎么办?”

宇文凤把脸上的眼泪细细的抹净,她也不是那种柔弱到整日啼哭的女子,发泄一下就好了:“你是知道的,孩子我连见着一面的机会都少,我婆婆的理由是因为我亲娘去的早,许多事情没人教我,众所周知,安夫人是后娘,定然对我是不好的,所以孩子给她带,让我尽管放心。”

若樱给她盛了一碗银耳燕窝递给她,她接过去并不吃,只用银勺慢慢搅动:“别人不知道,你却是知道的,我娘其实就是姓安的那女人害死的,我恨死了我老爹的风流,我哥也风流,出嫁前我其实对男人没抱什么信心了,只想别的女人怎么过我就怎么过……可,可白烨他与爹爹和哥哥不同,洁身自好,我说以前啊,不是现在的他……他对我很好,细心又体贴,没两个月,我都想不出萧冠泓长啥样了……”

“噗哧!”尽管是这么伤心沉闷的时候,若樱依旧忍不住笑场了。“继续说,你十几年的惦念就被这个男人用短短两个月打散了。”

宇文凤想了想,终于破涕为笑,但笑容也只是一闪即逝,最后化为满满的苦涩:“你不知道,第二天那个通房仗着是婆婆赐下来的人,把我最喜欢的一件首饰故意砸到地上,然后哭哭涕涕的不停道歉,说是不小心失手所致,我当时那个气呀!姥姥地,她明明是故意的,眼里还含着挑衅呢!耀武扬威的。”

“嗯,不用说,你稳定气坏了,然后罚了她,罚她的时候赶巧是白烨还是你婆婆进来了?”

“……运气不好,两个都进来了。”

正文 172 所谓的切指向你陪罪

“可是,我压根不晓得她那一手血是从哪里来的,我连她一根指头都没弹,更不知她的头上是哪来的伤口,你说好笑不好笑?”宇文凤还在笑。

若樱点点头:“是好笑,后来呢?”

“后来她捂着个破脑壳跟我道歉,委委屈屈的说是她的错,还道以后再也不敢了……婆婆责骂她不懂事,白烨只是沉默的看着我,你说我冤是不冤?”

若樱再点头:“冤,比窦娥还冤。”

宇文凤有冤无处诉好些日子,这会终于找着青天大老爷的感觉了:“前几天……还有前天……还有昨天……”

她们两人在这里又哭又笑又闹,而另一行人却在焦灼的四处寻找宇文凤。

熙京城繁华的街头,楼阁林立、行人熙攘。

一位锦衣绣金的年轻公子带着几名随从,形色匆匆地从前阳大街的车水马龙,到东棱路人迹罕至的后巷,每一处都细细询问搜索,不难看出他们正在找什么重要的人,并且找的非常急切,这从那位俊秀公子大冬天一头的汗水就可以看出来。

一位随从搓了搓手,哈出一口白色的雾气,走到那位公子身边:“大少爷,该找的地方都找了,少夫人常去的地方也都说没见过,现在该去哪里找?而且久不回府,候爷和夫人也会起疑,终不是长久之策。”

料峭的寒风中,锦衣公子紧抿薄唇沉默着。

他的长相极为清俊,气质隽逸,有一双洞彻人心的眸子,衣袂飘飞间透着一股子写意风流,正是清兴候府的嫡长子白烨。据传此子不仅学问渊博,才高八斗,而且文采飞扬,思路敏捷,能写一手精妙绝伦的好文章,精通策论和诗赋。

先帝执政时曾偷赴春闱想要考状元,不幸被人认出来,险些被众考生爆打一顿,理由是——堂堂清兴候爷的嫡长子,即使什么也不干也会继承候爷之位,却来和寒门莘莘学子抢这三年才有的光宗耀祖的机会,不揍他揍谁?

白烨现供职于翰林学士院。

随从见大少爷久不回答,又试探的叫了一声:“大少爷?”

白烨怔了一怔,似大梦初醒:“派个人回去禀告夫人,爷和少夫人去腾王府了,至于回不回候府,等晚上再使人回去报信,你先把琴操和墨儿两个丫头悄悄带出来,莫声张,爷有话问她们。”

随从匆匆去了。

白烨摊开手掌,颇有些无奈的低头望着手中断成两截的红玉手镯。旋即,他伸手摩挲着那暖暖的红玉,珍视之意溢于言表。

良久,他伸手揉了揉眉心,对着几个有些不知所措的随从道:“继续找,爷就不信她一个女人能跑多远,就算把京城掘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

……

再说花厅内,一卷雪白的卷轴在光滑漆金的桌面上展开,罗素雪正兴致勃勃的向萧冠泓介绍上元节男女诗会的一些活动。

她本以为王爷会请她去书房详谈,可萧冠泓以为若樱去去就来,诚然这计划书很吸引人,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听下去,然而他还是不肯挪窝,只是命下人把桌上的茶盏点心收拾了,腾出空地供两人研讨。

罗素雪的确是有备而来,关于诗会的精心构思独具新意,生动而又形像,引人入胜,光听着就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身逢盛会。

她口若悬河、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通,神情越来越自信,语气也越来越流畅自如,不用一刻已完全消除了对萧冠泓王爷身份的拘谨,整个人显得魅力四射,为她出色的容貌又平添了几分美丽。

从头至尾,萧冠泓除了点头颌首外,并不多言,完全是惜字如金的派头。

但他何许人也,能让他频频点头的人,满朝文武至今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所以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这代表着什么。

罗素雪即是明眼人,她此刻有种千里马遇到伯乐的狂喜,心里狂喊:我的才能终于可以得到发挥了,不必困在酒楼这个槽枥之间了!

她脸上绽放出拼搏的狠劲,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觉得厚着脸皮来这一趟真是不虚此行,这恐怕是自己这一生做的最对的决策——千里马自己去找伯乐,继而毛遂自荐,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她不停的叫自己冷静,要学会隐藏,更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然后,她一面慢慢的将声音放得娇媚些,撇去那种公事公办的语气,带点微微的撒娇,让两人的关系似乎近了一步,显得熟稔了那么一点点。当然这中间的分寸她又煞费苦心的拿捏了一番,没让自己显得刻意和操之过急。而是水到渠成的那种顺其自然,看不出丝毫的矫揉造作。

一面又状似毫不在意的偶尔看上萧冠泓一眼,能与萧冠泓来个四目相对那当然好,不能的话也无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有的是功夫慢慢磨。日子长了,总会让伯乐发现自己这匹千里马的价值的。

这时候的罗素雪想的很简单,只是想让萧冠泓看重她的才能,对她青眼有加,从而另眼相待而已。

她想,古有花木兰替父去从军的故事千古流传,谁说女子不如男?如今我罗素雪便是要向世人证实,我就是当世花木兰!我要让那些瞧不起我们母女的贱人们好好睁大她们的狗眼看看——没有罗国公府,我一样比罗家正经八儿的嫡女强!

罗素雪在察言观色方面甚是了得,不一会就感觉到萧冠泓的心不在焉。

她适时的停下话头,眼神微闪,灵机一动,抬眸认真的看着萧泓:“王爷,您觉得这计划如何?难道您对上元节不感兴趣吗?素雪可是听说过王爷当年去北玄求娶凤王妃的不少事迹,您也在北玄过了上元节的,两国一比较,可有什么好建议给素雪?”

萧冠泓闻言微微一怔,北玄的上元节他记忆犹新,他为若樱买了一盏绵羊灯,因为若樱是属羊的,那时还有纳兰明桑,两人本想过个甜甜蜜蜜的节日,可惜事与愿违,没想到岳父岳母俱都遇上了刺杀,最后若樱还在那天失踪了……

罗素雪见他面无表情的垂着眼帘,如老僧入定,不知他是何意思,正躇踌着要不要再问问,一个白皙清秀的侍卫大踏步走了进来,径直向萧冠泓附耳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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