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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锋芒-尤物嫡女 (轩少爷的娘)



上了年纪的人都这样,极爱作媒,喜欢看年轻人成双成对的。

不想这认得俩字的丫头心气儿尚且不同于一般丫头,何况还是模样齐整的,那真真是心比天高,有几个姿色还真不错的,应了那老话儿——小姐身丫鬟命,本就怨天尤人,叹自己运气不佳,未料到竟能咸鱼翻身,一翻翻到权倾一时的摄政王府里做丫鬟,岂不是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凭自己的姿色,得了王爷的青眼,便是做个姬妾或通房丫头那也是无上的光荣啊!其中一个叫小宛的丫头,模样儿自不必说,立在哪里,满府的丫头楞没一个能和她比肩,另外几个丫头虽说生的好,比之小宛尚差了些。

只是王府规矩大,新来的人哪能轻易到王爷身边侍候,都在外院打杂。而且王爷也怪,身边侍候的净是些小子和侍卫,竟是没见什么房里人。倒是王妃身边有不少丫鬟,可都是老资格的。

小宛自己也急,以为进了王府,以自己的姿色,三五日不得被王爷收了,哪想到这会儿,边儿都挨不上,内院的门槛都进不去,自己好好一个千娇百媚娇人儿,如今成了端茶倒水扫地,伺候人的丫头,这般下去怎生了得。

小宛比别的几个丫头有福气,曾见过王爷和王妃几面。

但她很吃惊,王爷是那么一个谪仙般的男子,生的让她看上一眼心就突突直跳,只觉得能服侍王爷一场,叫她做什么都愿意。

可她不曾想这王妃敢使唤王爷,且使唤的明目张胆,天经地义,哪里还有什么规矩?典型的恃宠而骄,她自认还是有几分见地的,就没见谁家的夫人如此骄纵,虽说王妃生的脱俗出尘,委实颠倒众生,但女人最起码的三从四德王妃都不知道吗?

她还记得初次见到王妃的那一天,正是王爷陪着王妃与王府众管事见面的时候,本来像她这样的丫头是无缘让王爷和王妃亲自认个脸熟的。凑巧那天端茶送水的丫头身体不适,便把这个天上掉陷饼的机会让给了她。

她看到王妃的第一眼惊为天人,然后便是自形惭秽,连自己素来引以为傲的容似乎都拿不出手了,这是多么不简单啊!

她一向不觉得有什么女人比自己美,只不过是衣服没人家穿的好,首饰没人家多罢了,可在那一天,她似乎懂了”淡妆浓抹总相宜“的真正涵意。

原来,真有女人美到无关衣服,无关首饰,更无关脂粉,便是给件破麻袋她披在身上,她依旧能披出自己的风格和味道,一样会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犹如鹤立鸡群一般。

王妃的美貌有很长一段日子令小宛意志消觉,觉得自己的想法是镜花水月,可能要一场空了。

正文 154 有喜

但也仅仅是一段日子而已,过后她自我解劝:虽说王爷以前有不近女色之名,但如今王爷大婚,且甚是宠爱王妃,可见王爷是明白了女人的妙处的,往后王爷断不可能只有王妃一个女人吧?我又不是想当王妃,充其量不过是想当个通房丫头,或做个姬妾,这些我小宛总有姿格吧?

再说吧,女人大多不是以本事和能力论成败,多是以心计和姿色取胜呐!如果能被王爷收用,以后就会过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日子,光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思此及,小宛顿时满血复活,她觉得自己这两样都占全了,心计和美貌都不缺,故而又开始搜肠刮肚的想计策,平日里做事更是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以期能博得众管事妈妈的好感,日后才有机会在王爷面前露露脸。

小宛原不是熙京人氏,七八岁上头就被卖给有钱人家,在宁城一大房人家做丫头,不想几年下来,模样越生越标致,主家奶奶就想留给少爷们收房,平日里也没干过什么粗活,养的跟大家小姐差不多。

只是那府中一直有个大丫鬟跟小宛打擂台,模样生的也不差,但心计和手段却比小宛高出一截,不知在主家奶姐说了小宛的什么不是,撺掇着奶奶后脚就把小宛卖了。

不妨这次买小宛的贩子却是个往京城去的,于是才有这小宛这番造化。小宛被卖后吃了一段日子的苦头,她打知事起受的便是给爷们收房的教导,存着被王爷收房的心思是在正常不过了。

不过令小宛颇为苦恼的是,王妃不知施了什么法子,把王爷迷了个五迷三道,无论她们这些丫头打扮的多标致动人,王爷皆是视若无睹。这才是真正让小宛心烦意乱、且灰心丧气的地方——再好看的花,也得入得对方的眼才是。

未必有男人真的不偷腥?小宛开始严肃的思考这个问题。

结论当然是没有。

那结果就只有一个,绝对不是自己姿色不够啊,这点小宛还是有信心的,即便自己没有王妃生得美,可许多女人还是被自己甩千儿八百里远的,唯一的可能就是王妃防范的太严,恰巧自己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打动王爷罢了,要是能调到内院就好了,这样偶遇王爷的机会比在外院多的多。

话说这小宛模样儿也着实出挑,难为性子也伶俐,十五左右的年纪,却已生的窈窕妩媚,一双大眼睛更是春水含情,看着谁都带着几分羞涩和温顺。

惹得一众小厮不免暗地里猜测,小宛姑娘看我时含情脉脉,是不是对我有那么点意思啊?另一个也在想,小宛姑娘好似在对我暗送秋波,我要怎么做才讨她欢心呢?还有几个也不甘落后,小宛姑娘的眼睛如一汪春水拨动人的心弦,姿色着实不错,不知谁有福娶回家做婆娘?

也合当小宛走运,还真的来了个机会进入内院。

这话说来就有些长,追根究底还得说到萧冠泓身上。他担心自己不在府中的时候若樱会寂寞,她又不是个多话的性子,且孔夫人家去了,宇文凤嫁人后婆家事多,也不好老过府来陪她,而若樱的闺密大多又在北玄。他琢磨来琢磨去,见那些夫人小姐们都爱养个狗啊、猫的,最差也是养花养鸟的,便存了心思给若樱寻几只来,权当给她解解闷。

他稍稍透了点那么个意思,下面自有官员投其所好,什么都有送的,哈巴狗啊,松狮犬,长毛小狗啊,波斯猫、暹罗猫、短尾猫,白猫、黑猫……还有鸟类,九官鸟、鹦鹉、金丝雀、珍珠鸟……

若樱一见这些小东西,高兴的不行,表示都喜欢。萧冠泓哪有不依的,便让王总管亲自带人在园子里建了个百禽园,打算把这些小动物都养起来,日后再寻着什么好玩的一样放进来养。

他自己是从没有跟这些小动物打过交道,若樱倒是有,狗和猫她见过不少,不过都是些土狗和本国猫,外来的品种她见的少,立马当稀奇一样,当天就在百禽园玩了一天。

晚上萧冠泓回来就遭了,发现她雪白的手背上有几条细细的抓痕,其实没见血,就破了外面一层油皮儿,然后又发现她嫩得像葱白一样的手指上居然还有浅浅的咬痕,立刻就怒了,马上下令将那些不长眼的畜牲全宰了。

若樱被他唬了一跳,忙拉着他不许他发脾气,并告诉他这是自己见那些小东西好玩故意弄的,真要有什么事,以自己的身手会躲不开。可萧冠泓不这么认为啊,他最最注重她身上的伤痕了,想当初为了她手心的疤痕,他都还颇费了一番苦心,这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了就让她受伤了,心里肯定是过不得。

为这屁大点事,两口子婚后第一次起了争执。一个坚持要杀,不杀也要送走,断不可能留下来,本是好意弄来给她打发空闲的,可不是弄来伤害她的。一个说我没这么娇贵,即是送给我的我就有权处置,坚决不准送走。

楚嬷嬷焦头烂额的劝架,想了个折衷的主意,猫啊狗啊什么的就都不要了,不如把那些能说会唱的鸟儿留下来?结果若樱不乐意,她刚兴头上,送走多可惜啊!

萧冠泓也不乐意,他这人独占心强,见若樱为这几个小东西跟他争执,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在她心目中的份量变轻了,当然,最紧要的还是怕若樱对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不设防,冷不丁被抓伤了就得不偿失了。

两人都不馁协,若樱气得一天没理他。这下子萧冠泓真觉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没事想这么个锼主意干嘛!不得已,他只得先哄娘子消气,表示暂不杀那些东西,但也不许若樱再逗弄,远点看看就行。若樱见他退步了,也就借坡下了,横竖是保住那些小东西的命了。

却说兴隆帝前段日子便听说这位皇兄在找小玩意,正好异邦进贡了一只金钢鹦鹉,被专人训练了一段日子,会说不少话了,别看兴隆帝才五岁,可是人小鬼大,很是精灵,便把这只会说话的金钢鹦鹉赏给萧冠泓了,这才解了萧冠泓的燃眉之急。

这只金钢鹦鹉色彩甚是艳丽,体型也比同类大,有很长的尾巴,关健是会说话,特别会模仿人温柔的声音,一带回府便吸引了若樱的全部注意力。如果是能捧在手中,若樱真的是要对它爱不释手了。

萧冠泓才教它几次,它便会温柔似水的唤:“若若,若若。”喜的若樱眉眼弯弯,笑如春花。因它是只母的,便给它娶名为婴鸟。萧冠泓也如释重负——养一只鸟总比那些猫狗来得安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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