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不以出身论人,蝶笑花虽身份类娼,在他眼中,人品好如芝兰玉树,若能结交,打心眼儿里欢喜,绝不会有“不屑”的心情,可他偏又生性腼腆,比唐静轩更甚,与旁人相处倒也罢了,若与自己推举赞许的人相对,可以三年都打不出个屁来。更何况蝶笑花与谢云剑交情颇深,举城皆知,而澹台以文采湛然,每在人口中与云剑并论,倘也巴巴的示好蝶笑花,落在有些人眼里,还不知说出什么来呢!他思前想后,不便妄动,只以清冷面目来掩饰自己的腼腆,掩饰太过,就仿佛成了倨傲。
蝶笑花自幼走江湖,阅人多矣,看着澹台以,也能略猜出他几份心思,并不说破,只欠身致谢,口中并不言语,但默默福下去,澹台以眼角看见他屈身。这般无言中的情义,倒比发话致谢还郑重呢!不敢装看不见,忙回身垂首答礼,却迎着云华目光。
云华早听说和云剑文名相齐的澹台以。云剑是何许人也?她已有幸见识了,这澹台以,却总无缘得见,这时难免好好看看,仗着自己打扮作男生,不惧男女之防,尽可看得够本。也一眼瞧出澹台以倨傲外壳下的青涩腼腆,目光里就带了笑,忽与澹台以视线一碰。做贼心虚,面生红霞,低下头去。
她女儿家当惯了,一时改不过来,情急时。更是原形毕露,澹台以也微微吃惊,暗忖:“这小孩子从小是被父母当女孩儿娇养的么?怎的这般样子。”倒也没多想,又将全副心神移开去,先腹中盛赞蝶笑花风采绝代,再次。叹服一下刘晨寂温文气度。同时自惭身为读书人,立在这两位旁边就活像个泥猪蠢狗,这才叫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再再次呢,还分点心思想想那题目,三件事一挤下来,云华已经被他丢到角落里了。
那边巡案越过了蝶笑花,到了刘晨寂面前。刘晨寂谦辞:“并不懂诗书。”巡案展颜笑道:“刘大夫药方开得那样好。怎会不懂文字?”硬把纸笔铺下去,刘晨寂笑笑。也就罢了,没有坚辞。
巡案开始分发纸笔时,先拿到纸笔、也想得了句子的,就先写了,还没拿到纸笔的,只在腹中细细斟酌,左右写字的工夫能占几何?要想出写什么字,才叫难呢!
刘晨寂面前纸笔都按定,云华看那回环线香,已燃去一半,心惊肉跳,再顾不得打量蝶笑花他们之间的眉眼官司,只埋头想自己的。
她是一字未动,云柯是一字未动,还有不少人也是一字未动,云华不知道那些人都是想好了成联,只为某些字眼再斟酌呢,还是跟她似的,肚里什么货都没有,干耗。香燃过去了三分之二,她扯扯云柯袖子,递过求救的目光,云柯安慰她:“没事没事,你写得再差,总比我好!”
问题是云华的面皮没他厚!白卷是万万使不得的,只好在那儿搜索枯肠,抵死也要交个说得过的卷子出去。旁边那刚刚来跟云华套近乎的小生员,都已经打定腹稿,奋笔疾书了,下笔居然颇有风云之势。云华还缺几个字,卡住了,填不上去,情急之下,双唇微微开阖,反复念诵几个得了的字,却接不下去。
外头忽又有人来。
是唐静轩,领着个陌生人。那陌生人也二十好几了,一身文士打扮,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举止也算得高雅,五官也算得漂亮,可惜脖子老往前伸、眼睛也鼓出来,好像这一对眼珠子太爱这个世界,光缩在眼窝里看看还不够似的,非得探出来才过瘾。
他们一进来,就起了阵风,挟着股霜意,在室中劲旋,众人忙忙掩面,呼叫澹台以阖窗。
云华也掩面,快阖上眼时,似觉自己白纸上落了什么东西,怕是灰污了纸,从指缝间偷眼一看,顿时呆了。她一向不是个很容易吃惊的人,这会儿嘴巴却张大得都失了仪态。
那纸上,贴近镇纸那儿,落了不小、暗暗的一抹影子,确实像是风吹过来的灰,除了云华自己,恐怕没有其他人注意,
可是没有任何风吹过来的灰,会自然形成两个字的样子吧?
这两个字说:朱碧。
云华脑海中干涸的思路,被这一提点,顺畅的流淌了下去,十四字成联,腹稿打就,澹台以正阖上窗,怪风停了,纸上的灰影也消失了。
线香被风一激,倒没灭,还燃得更快了,众人眼睁睁接近交卷的鬼门关,然见着太守长孙来,也不能不卖面子,纷纷立起。他后面那人,衣裳虽不算特别华贵,但举止动静还是颇有教养的,又是经唐公子亲自领进来,想必家世不会差。众人就连他一块儿见了礼,动问尊驾高名大姓、来自何方。
唐静轩指着香,笑道:“瞧你们都到生死关头了,还顾得上问这有的没有的?”
是生死关头。可大伙儿这不是卖他面子嘛……
“不用管我了,且交你们的。”唐静轩又道。
众人就恭敬不如从命。
唐静轩与文会上众人原本都熟,不用人招呼,自己往里走,经过云华身边。云华深怕被他看到自己的脸,认出与云舟有几份想像,当场叫出乱子来。便深深埋头,唐静轩但见她双髻乌黑美丽,略看了眼,云柯抬头同他打招呼,他目光便从云华头上移开,也向云柯颔首答礼,领着那陌生公子还往里面走,至蝶笑花案前,略加示意,巡案急忙看座。让他们坐在了蝶笑花和刘晨寂旁边。
那位陌生公子脚步刚踏进这扇门,蝶笑花和刘晨寂的颜色,已如阳光一般照亮了他的脸。但他还有意志力克制自己,像个颇为奸滑的酒鬼,从美酒面前溜开眼,打量一下室中还有什么下酒菜。
他第一眼看着澹台以,第二眼。看了看云华的双髻,以及她衣领上露出来的纤弱的后脖颈。澹台以接触到他的目光,情不自禁厌恶的缩了一下,觉得像被毛毛虫碰到了身子上。这人长得也不算差,但目光里的意味,不知为什么。出奇的令人讨厌。此人跟唐静轩能是什么关系?澹台以心想,唐静轩算得洁身自好,从没有跟这样的人把臂同游!
事实上。唐静轩根本不想跟此人把臂同游,只却不过他爷爷的意思。
他爷爷,唐太守,不久前忽然听说当今太后非常宠爱的一位王爷,最近要被封到锦城。为了年前诸事纷杂,朝廷不欲多生事端。故未发公报,预备留待过了年再发,王爷的行府,也是年后会发令锦城动工,明年夏天之前得建好,那时王爷必须得离京住在锦城来。这还是宫里相熟的公公,私下给唐太守透了口信,叫他准备准备吧。
准备……怎么准备?太守本来是锦城最高长官,王爷一封过来,虽不夺取冶事权,但以此地为食邑,相当于派下来一个土皇帝。太守从原来的“天高皇帝远”,一下子变成有个小皇帝呆在身边,那滋味是不同的!从前很多可以自己决断的,恐怕就不能自己决断了;很多可以自己享受的,恐怕就不能自己享受了,万一哪天不小心触怒王爷,给王爷抓着小辫子,说不定就遭大殃……
太守失眠了一夜,第二天便修书苦求那位公公,有什么法子没有?譬如让王爷觉得锦城太糟糕了,主动要求不来锦城之类的?
锦城跟京城,有那么点儿距离,公公的信来了后,唐太守伤一会儿神,再发信给他,他接到信,恐怕也得伤一会儿神,才能发回信,一来一回,是需要一些日子的。
唐太守捺下性子等着,一边还动用本族力量,看有谁知道内情、能说上什么话儿的没有。结果传回来的内情纷纷纭纭,有说七王爷身体不好,受不了京中的气候,必须出来静养的;有说七王爷犯了点儿神经病,跟京中很多人不合,还不如躲出来的;有说七王爷就这性子,今天说要来锦城?去年他还说要去南疆呢!别理他。甚至还有说七王爷向来有断袖之癖,京里都闹遍了,说不定是想出来开辟新战场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要说准主意?可是一个都没有。
唐太守觉着还是等京中公公的回信靠谱。
等啊等的,太守府终于等来一人,说带了公公的回信。唐太守一见这人,也跟澹台以一见这人似的,寒毛凛了一凛,有那么点儿不舒服的感觉。他想想,公公派出来的信使,也是个公公吧?公公少了点东西,所以不舒服,也是情有可原吧?便还是殷勤接待上了,问他:“这是口信吗,要您特地捎来?”他也不知来人何阶何品,反正京里特使,客气些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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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长孙拉皮条
“唐静轩初见七王爷时,是有点惴惴的。爷爷给他下任务时,用词比较文雅,没提撇大条崩屁股的话,但也暗示他,养孙千日用孙一时,家荣我荣家败我败,要作好为家族作牺牲的准备。”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五十九章 长孙拉皮条
唐太守让座,号称带了回信的来人只是“唔”了一声,便大模大样往主位上坐了。他年纪轻轻,唐太守头发胡子都白了,他难道回太守一份客气都不可以吗?!唐太守心中窝火,碍着有求于人,也不敢发火,仍然赔着笑脸,求问那公公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