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武郎君再次施展出他最得意的那手宝剑归鞘,又引来了如雷鸣般的掌声。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个更送到。码得有点头晕眼花,来不及检查错别字了,大家将就下,虽然我检查和没检查,差不多效果。。。、在周礼的饮食中,筷子其实不是用来吃饭的,而是用来挟菜的,吃饭一般来说,是用一种叫食匕的工具,在魏晋时候食匕叫食柶,这个貌似我前文出现过。那时候还是流行分餐制的,所以一般来说讲究点的人家,都会让下人分好饭菜,摆在食案上,供主人享用,如果仅上饭菜,不用食案,是一种比较无礼的行为。其实古人饮食礼仪很讲究啊,连肉食、酱料、酒浆什么的,应该摆放在什么位置,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可惜现在大家都去研究西餐礼仪了 - -
☆17、礼物
武直得意洋洋接过赵王亲赐的美酒,豪爽的一口干完,那爽朗的做派,更得赵王喜欢,直接安排他坐在自己下方。厅中诸人见赵王对武直青睐有加,也开始奉承他起来。
赵王举办这种宴会,请来的人官职大多都不高,很多还是白身,就指着哪天赵王看上了自己,抬举自己入仕。武直舞了一回剑舞,就能让赵王看中,他们自然不服气,城府浅些的,一个个沉着脸,鄙夷着武直,他这样同舞姬献媚有和区别?有些却不以为意的上前,给他敬酒,恭维他剑术高超。
武直几杯黄汤下肚,就有些飘飘然了,果然自己早该来这里了!拼命结巴一个过气的老女人有什么意思!武直想起陆止今天下午同自己说的话,怒气就从心头涌起,除了长相他有哪点比不上文瓒?凭什么他就可以去当陆琉的门生,他只能当个门客!门客算什么东西?好听点叫宾客,不好听就是奴客,难道他堂堂大宋官员,还要给他们陆家干活不成?他郁闷之下,干脆策马跑到了城里喝酒解愁,却正好遇上一故人,见他无事就拉着他来赵王府了。
宴会越来越气氛热烈,这回上来的舞姬也不跳剑器了,一个个身着白衣,长袖飘曳生姿,如白云上下翻飞,那些舞姬衣着素雅,可头上却戴满了珠翠,在烛光下熠熠生辉,两相对比,更显妖艳妩媚,尤其那些舞姬秋波频顾,眉角眉梢媚态,让人色授魂与,不少人已经冲动的搂住了身边的美姬,武直怀中也搂了一个赵王刚赐下的美姬。
宴会中,唯二与众不同的就是高严和高团,高团是苦着脸坐下二哥下方,身体一直不同声色的往二哥身边靠,以躲避几次欲贴上来的美姬。高严身边的美姬倒是没动,而是乖乖的捧着茶盏,给高严倒茶水。高二少君风姿的确世间罕见,可他的名声也不敢让她轻举妄动,美姬偷偷的抬眼瞄了高严一眼,注意到他那双黑沉沉的、让人看不出任何情绪的眸子,美姬手一颤,手中的茶盏差点落地。
“走吧。”高严对高团说,已经和赵王叙旧过了,他对接下来的曲目不感兴趣。
“好!”可怜的高团已经被美姬们调戏的小脸涨得通红,但怎么都摆脱不了那一双双柔若无骨的小手。而高严不过只说了两个字,众人都乖乖的放开了高团,高团脸一下子黑了,为什么大哥如此、二哥也能如此,她们就欺负他一个!
“高二少君,我敬你一杯!”武直突然摇摇晃晃的走到了高严身边,举了一杯酒。
高严目光都没有看武直一眼,只对赵王拱了拱手,“王爷,时辰不早了,严家中尚有事,暂先告辞。”
“这么早就走了?”赵王嘴上说的惋惜,倒也没有留高严,高严身份不同,又是少年,脸皮薄些也无可厚非。
武直见高严丝毫没理会自己,他冷笑数声:“早就听闻高二少君,风姿卓绝,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来元澈先生几个亲传弟子,倒是各个都是风华绝代,清微观主和陆大娘子果然好眼光!”
说来也巧,陆琉目前收的三个寒门弟子中,除了高严,余下两位都是陆止推荐的,这三人也的确都是少年俊杰,所以大家都戏称陆家人都有一双慧眼。但武直这个场合,提起陆止和陆希,分明不怀好意。陆止是女冠,有些风流韵事也无碍,陆希到底是还未出嫁的小娘子,大宋对女孩子名声没那么严苛的要求,可婚前就和一个未婚男子传出什么韵事,也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何况高严还是寒门弟子。
武直说话声音不大,可听见的人也不少,大家都不是傻子,听他这句话,就知道他应该是在陆清微面前吃过亏,不然不会这么挑衅,可他们想不通他又怎么牵扯到安邑县主了,要不是武直说起,众人都快忘了,陆元澈除了阳城县主外,还有一个长女。
武直没见过陆希,原本对陆希也没什么想法,可今天陆希一走,陆止就提出要推荐他去当陆琉的门客,思及舞剑之时,他隐隐听到陆希和陆止说起“阿兄”、“高严”之类的话,他就认定是陆希认为他不及高严,才让陆止不要推荐他去当陆琉的门生。今日一见高严,他就觉得此人和文瓒一样,除了容貌一无是处,个性还那么高傲,他心里当然不服,不就是凭借容貌上位嘛!
高团脸色一变,时至今日,敢在他们兄弟面前嚣张的人,还真不多见。倒是高严不怒,反而微微一笑:“连先皇都说,在先生身边,如珠玉在侧,我们这些徒弟,如果不长得好些,岂不是污了先生的眼睛?”
大家一听笑了,“珠玉在侧”是先帝夸陆琉的话,先帝年轻时也是相貌堂堂的好男儿,人近中年依然英姿不减,可自从见过当时尚不满十岁的陆琉后,就对陆琉之父陆说叹道,“每见阿琉,便觉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而当今圣上也曾对近臣戏言,“孟子赞子都,吾却道:‘不知元澈之姣者,无目者也。’”
“二少君,你若是还污了元澈先生眼,那吾等都不敢凑到元澈先生面前了。”一人笑着附和。
高严朝着众人拱手道:“严尚有事,先行一步,诸位慢慢享用。”高严官位不高,但出身不凡,又是少年英雄,众人见他如此谦虚,大为受用,一个个上前笑着同他告辞。
武直还想说什么,却被同伴狠狠的拉住,压低声音,“你还想不想要前途,真要和陆家对上不成!”
武直突然打了一个寒噤,酒意一下子清醒了,原本对陆家的怨气,也因为这一句话给消散了!他真是晕头了!陆家虽目前远不如前梁时那么权倾天下,可也是如今大宋的第一世家,吴郡陆氏自先汉起就是累世官宦的江南大族,承传千年,历经数朝不倒,历代高官名士辈出,素以“经史之学与诗文风流兼美”著称,陆家历任当家人无一例外的都是文坛领袖,这等清贵显赫家族,想要弄死他还不是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思及此,武直脸色有些发白,心虚的环顾四周,旁人都一副谈笑风生,似乎都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胡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在同伴的劝慰下,乖乖的坐回原位,继续陪着赵王喝酒。
“二哥,这武直太过分了!”高团等出了赵王府后,才忿忿道,“这人是什么来路?我一定要给他好看……”高团为自家二哥义愤填膺了半天,才注意高严压根没理他,径直上了犊车,高团不理会侍从牵来的马匹,跟着高严一起上了犊车,可怜兮兮的眨着凤眸对高严说,“二哥,外面冷。”
面对高团必杀卖萌技,高严压根没有给与任何回应,他一上犊车,侍从就奉上了一个木匣,高严尚未打开木匣,高团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蔷薇香味,当高严打开木匣的时候,高团差点被一阵珠光宝气闪晕眼,他揉了揉眼睛,才看清这木匣似乎分了三层,第一层摆放了一套做功极为精细的金镶珠玉首饰,其中一对金凤耳珰最惹人注意,那金凤是累丝工艺,整只金凤不过拇指大小,却制作的精致之极,金凤眉眼、华羽都纤毫毕现,层层叠叠的金丝仿佛云雾般,下方还各缀了一粒大小一致、足有龙眼大小的珍珠。
高团惊叹,他平时嘴甜乖巧,很得嫡母喜爱,也曾见过母亲不少首饰,能比得上这套的寥寥无几。
高严指着那对耳珰道:“以次充好,你们以为找个巧匠,就能看不出来了吗?”他又将一对金镶玉镯子丢到侍从面前,“难道让你们找一只羊脂玉镯就这么困难?”
那对金镶玉镯,大部分都是毫无瑕疵的羊脂玉琢成,只有首尾处镶嵌了一条金龙,金龙双目和口尾衔接处,还嵌了三颗红宝石,一对手镯,一共有四颗小红宝、两颗稍大红宝,大小各一致不说,那色泽也完全无差,在灯光照耀下,折射出六道星芒,可以看出这六颗宝石肯定是出自同一块宝石。高团心中暗忖,光是这副耳珰、这对手镯,就抵得上继母所有珍藏了,可二哥似乎还不满意。
“郎君恕罪!”侍从跪在了高严面前,郎君要他们找极品羊脂玉做成玉镯,可极品的羊脂玉何等的难寻,更别说玉镯要求的玉料大,要寻那么一大块极品籽料是何等的艰难。就算寻来了,做成玉镯,那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
玉不琢不成器,但这不适合用在和田玉极品籽料上,极品籽料是上天赐予苍生最珍贵的礼物,无论是形状还是色泽,都不需要任何打磨,哪怕是最挑剔的巧匠,都舍不得在上琢一个小孔,基本都用包金裹起来做个玉佩。他还记得陆大娘曾惋惜过自己手上那只手镯,说可惜了一块好料,但侍从也不敢为自己辩解,没做好就是没做好。要是辩解,他下场会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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