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人又相视几眼,偷笑了下,便静静走回村里去了。
虽然这回大树村没得了个好,但小归村大费周章地冲过来抢,却是什么也没抢到,实在是大快人心。
「小云,他们为什么提到咱小归村就皱眉?」小芳问。
「因为咱穷,穷到极处,就不要命了。」
「他们看不起咱穷吗?」
「不是。他们看不起咱不跟他们讲道理。」
「都活不下去了,还讲什么道理?」撇嘴。
「都活不下去了,你还有力气管人家看不看得起你?」小云淡淡两句话就将小芳自卑又自傲的自尊心给打散无踪。
「小云,大树村的人满傻的,要我才不会把食物给人呢。」忍不住第三十二次探头到小云的背篓里,将铺在上头的草根给拨开一点,吞着口水对着那些好吃的甜糕、白面馒头傻笑了下。这些供品看起来就好好吃的样子,她一辈子见都没见过,更别说是吃过了。
她们几天前就计画好了,要赶在王大成他们过来抢食之前,先拿一些好的再赶紧溜掉。大树村的风俗是祭祀了七天的供品会放在坟场,任人取用或任其败坏。她们早早就相准了这些供品,决定要来抢一些,却没想到叶家人会亲自给。
主动去拿与受人施舍,感觉还是不同的。
「也许等你有很多食物了,吃都吃不下时,也会把你不想吃的送给人。」小云也不喜欢被施舍的感觉,但她现在别无选择。
「我才不。把食物送人之后再被人在背后笑傻?我又不傻。」小芳哼声说完,想了一想,又说到:「如果我会给人食物,定然是那人帮我做事了。就算是看到快饿死的乞儿,我也绝不白给。等我不再饿肚子,就可以跟人讲道理了。我的道理就是:帮我做事,我就给粮食吃。」
觉得自己很有雄心壮志,却没有得到小云的附和,小芳不满地跑到小云身边,扯了扯她衣袖道:
「你说,我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很有道理?」
「嗯,你觉得有道理就好。」小云回答得很敷衍。
小芳推了她一下,道:
「你是怎么了?我们今天拿了那么多好吃的耶!你还有什么不满……啊,我说,你不会是介意人家把你认作男孩儿吧?那也没办法啊,谁叫你光头——」
小云横过来一眼,将小芳的话给瞪掉。
「我会在意那种无聊的事吗!」语气很冲。
明明就很介意……小芳只敢在肚子里腹诽。
「不然你一脸不高兴是怎样?」
「……刚才那个叶家小哥,是个读书的。」小云语气闷闷的。
「切!整个大树村不都说自己在读书吗?上次遇着了陈二妞,还对我说她全家都会写自己的名字,还写在地上给我看呢,欺负我不认识字,明明就胡画一通,偏偏说那就是她的名字。她说是就是啦,我又看不懂。」
小云没接口下去批评大树村民的装模作样,以及总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她低头想着那名叶姓青年将能吃的供品都拿给她时所说的话,总结出来,不正是娘亲胡乱教她的一些字句里的某句——不患贫而患不均。
娘亲总是要她背诵一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却又解释不了这些句子在说些什么。只有很少一部份,娘亲能够说得清楚,更多说不清楚的,娘亲只能强制要她背下来,说是等她长大后就会慢慢明白了。
虽然娘亲没跟她说她一直以来死硬背下的那些字句是什么意义,但现在,小云发现自己好像有点理解了。
她背下来的那些并不完整的句子篇章,应该就是所谓读书人会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娘亲随口哄她的那样,只是她家乡的一些俚俗童谣野句。
突然发现自己也很有挺直腰杆的胆气,小云因为背着沉重背篓而朝前弯着的小身子蓦地直挺起来,然后——
噗咚!
「哎啊!小云!怎么仰倒了?快起来快起来!别把那些好吃的压坏了!」小芳尖叫。
3
慎严庵对无归山下附近四个小村庄而言,是神秘而难以亲近的所在。
村民们只知道这间庵堂里供奉着佛祖,却不接受外人朝拜礼佛、香火供奉。
庵堂的大门长年紧闭,不对外开放,里面住着三四名尼姑,她们每天除了念经之外,就是下田耕作;每个月会下山一次采买生活所需,生活极为简朴,并且几乎不与村民有所交通。
慎严庵建庵十几年来,都是这样过日子的,村民们早已见怪不怪,对这间尼姑庵虽然还是充满好奇,却不再有人会因为好奇心而贸然去打探慎严庵里的内部实情。倒是在以讹传讹之下,流传了许多听起来吓人的事蹟。闹鬼啊、出人命之类的故事,都是大人们随口拿出来吓小孩儿止夜啼的。别说,还真颇有实效。
而对于外头那些不好的传言,也从来不见慎严庵的人出来澄清,一切听之任之,只要村民不上门打扰,彼此相安无事。
每个人都尽可能地离山上那座慎严庵远远的,所以小云不明白为什么娘亲才去上工十天,就要求她也一同去。
「为什么要我跟着去慎严庵?她们会多给你钱吗?」小云与娘亲吃了一顿难得的饱饭,嘴里还回味着炸糕甜美的滋味,将嘴里残余的甜味和着口水给吞进肚子里,不时咂咂嘴,一点也不肯浪费。
小云的娘正坐在角落的灶台边,就着灶里些微火光低头缝补衣服,听到女儿的问话,回道:
「不是钱的问题。那儿的尼师都懂文识字的,我跟几个师父说好了,让你去帮她们抄佛经,求了好几天,才勉强应下呢。」
「我才不给人做白工。」小云说道:「我留在家里还能挑水劈柴,到山里找些野菜,去慎严庵能得到什么?」她一向很实际。
「一顿管饱的斋饭。」
白家娘子淡淡的一句话,立马打消了小云的抗拒。她眼睛一亮,很得寸进尺地问:「就一顿吗?要是抄得晚了,给不给留晚饭?」
「那就看你的本事了。」白家娘子说到这儿,叹气道:「总不能老叫你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字,你得知道怎样拿笔,那握笔姿势可是很讲究的呢。或许等你得了师父们的青睐,她们会愿意将那些写秃了的笔给你。到时你在家里就能蘸着清水在桌上写字了。咱买不起墨,只能先这样了。」
「字儿会写就好啦,做什么还穷讲究?」
「有一笔好字是很重要的。」
「咱村里就村长家的人识字,我瞧村长写的字也不咋地,可他也还是个村长啊。」小云想了想,又道:「我今儿瞧大树村叶家老祖宗墓牌上的碑文,也就算工整罢了,听说那字是大树村的秀才写的。我字可比那个秀才好看多了。」
「你别跟一般人比。」白家娘子并没有太好的口才,至少在用来说服她这个向来很有自己主意的女儿时,她总显得词拙。但白家娘子有一颗坚定的心,她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就算别人觉得没道理,她都会咬牙做到。
「那你要我跟谁比啊?小归村以外的人吗?或者是县城里的人?可我一辈子就在这儿生活啦,也见不着外头的人,如何比起?再说吧,我又不是男孩儿,以后我一定会赚大钱养你,但光宗耀祖什么的,你就别指望了,这是努力不来的。」小云看得很清楚,这不是个女人作主的时代。一个女人再有成就,也不会令宗族邻里感到荣耀的。
白家娘子听到女儿如此实际的话,停下手里的活计,怔怔地望着灶里的火焰,一时无言,眼里带着茫然。
「阿娘,你希望我上进,但我费大力气在学字背书这种事上,又能上进到哪去呢?就算我成了全村子写字最厉害的人,也当不了村长的。」
「小云,你爹曾经是村里最有本事的猎人,因为有本事,所以他总不甘心当一个平凡的小归村人,即使他的一些作为被人觉得傻……」
「这我知道啊。我听王家老婶跟别人说过阿爹的闲话,她说阿爹是个傻子,攒了一大笔钱,不紧着买田盖屋,偏偏掏尽家财到县城买了个媳妇回来。老婶还说,就算是买媳妇,也没见过那样贵的,那笔钱都能到穷户里娶三个回来了。所以阿爹一定是被城里的人给诈了,说他真傻。」
以小归村在永定县的恶名,一般若不是家里过不去的人家,兼之女子本身条件差,是不可能会把闺女往这个穷村嫁的。所以小归村的汉子娶妻只有两条路:娶自己村里的村姑,以及,花一大笔钱去穷户买媳妇。
小云的娘虽也是买来的,却不是到穷户去挑来的,而是小云爹到县城贩售皮货时,见着了人牙子正在嚷嚷赔钱甩卖一个重病的女子——也就是小云的娘。也不知道怎么才见了一面就非买不可,当下掏尽了家当,又借光了一旁村民口袋里的钱,在人牙子觉得很赔、小云爹几乎倾家荡产的情况下,交易了小云的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