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知道我可以幫妳──」
「可別。這種事,還是我自己來吧。」紀小芳很快截住白雲的話,道:「小雲,如果我真的需要妳幫忙,一定不會跟妳客氣,可現在,我過得很好。咱們小歸村的人向來幫急不幫窮,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該自己來。妳也別縱了我啦,要是把我縱得仗著妳的勢,四處為非作歹撈好處,我們兩人的情誼也就白交上這麼一場了。」
「我知道妳的意思,可……那兩個對象似乎並不適合妳。」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們之間選一個啊。」小芳倒是很看得開。「先別說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日子是過出來的,如果我真的挑一個人嫁了,也會把日子過好,妳放心吧。」
「要不,賀元身邊還有兩個小廝沒娶親,妳挑一個吧?他們日後最少也是管理大莊園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絕。道:
「我在明宣侯府過得好好的,幹嘛還來牽扯國公府?這陣仗也太大了,妳生怕別人不曉得我們的關係好啊?身為一個滿京城都在議論的人物,妳也該自覺點低調過日子才對,一堆人等著戳妳軟肋、抓妳小辮子呢。」
「那些人,不足為懼。」在官場混了快三年,連戰場都去過了,白雲真覺得那些站在對立面的政敵們對付起來並不吃力。
「別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閒些。」兩人雖然是同鄉好友,但身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於榮華富貴人上人什麼的,卻是一點想法也沒有的。人貴自知,她就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麼一把子力氣和刻苦耐勞的脾性,過不起勾心鬥角的日子,想像不了那些皇親國戚高官大臣們該是怎樣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頭比腦袋好用,過不來小雲這種成天動腦不動手的生活。就算她確實非常羡慕小雲的經歷與所有的風光,但也就是羡慕罷了,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要過著跟她一樣的生活。
「我看妳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張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給妳找更好的對象,那麼,妳今天來找我,就只是閒著沒事嗎?」
「我怎麼可能會閒著沒事找妳?當然是有事啊。」
「有什麼是我幫得上的?」
「小雲,妳腦筋向來好使,我就是來讓妳幫我想一想。」
「幫妳想什麼?」
「就想,咱們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嗎?一個人不成嗎?」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妳遇著了喜歡的人,還是嫁人好些。」白雲當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輩子的目標放在為家人犧牲奉獻上,完全沒有自我。
「遇到喜歡的人?怎樣才叫喜歡?」小芳皺眉,想像不出來那應該是怎樣的感覺。
「對妳來說,可能……就像喜歡糧食一樣。」
「人跟糧食怎麼比?那完全不一樣好不好,我一點也不會想要吃人肉的。」小芳瞪眼,覺得這個比喻差透了!
小雲也從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換一個說法。如果有人能讓妳興起一棍子打昏拖回家的念頭的話,那八成就是喜歡了。」
「嗯,這話還靠譜些。」小芳點頭,記下了。
之四:悶棍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為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兩人之中擇一,就看這兩個家庭的長輩對她的觀感有沒有好到將她迎娶進門了。她爹娘早早請人捎話,讓她順著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裡完全支持,沒有意見。
說是挑丈夫,其實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別人知道她與賀二奶奶有交情的話,那麼多的是願意來跟她攀親的人,搞不好連掌理全府的大總管也會願意讓他的兒子來迎娶她。就算小雲一點也不介意被她借勢,但小芳覺得區區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雲的名號來嚇人,那也實在太小題大作了。
她只是一個廚房小丫頭,剛從燒火丫頭升到跑腿雜役,跟在一個採買調料的小主事身邊,細活粗活都得幹,日後最好的前途不過是當個廚娘或採買小管事,而這樣的身份,在侯府的奴僕等級裡,仍然是上不了檯面的。以她的職務,能談到的婚配對象,就是一樣不入流的學徒或跑腿小廝。小芳不會覺得委屈,就像她說的,日子是過出來的,倒也不用去欽羡仰望那些看起來就前程光明、過得風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餓,其他都不是大問題。小芳一直是這樣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對那兩名「疑似可能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粗粗打過兩次照面之後,轉頭就忘了人家長怎樣。她很沒心沒肺的想:幹嘛要記住呢?反正到時成親了,總會記住長啥樣啊,現在忘了無妨。
她對管事嬤嬤說明了,那兩個人,她看過了,覺得都不錯。就算哪家對她有意願,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嬤嬤便去向那兩家探口風了。只是,這一探,卻是一個多月了,半點消息也無。可見,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這樣的條件基礎上,還能往上選個更有前途的丫頭來配。小芳也明白,對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條件實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職務沒前途、長相平凡。
不過,她不急。婚姻這事兒,不過是搭伙過日子,她本來就沒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覺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裡,又過了一個月,去吃了幾頓喜酒。那兩家卻一直沒有來消息,看來似乎是沒戲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這回事,她想,她這輩子都不會遇見能讓她想敲悶棍的男人了。既然不會遇見,那麼,獨自一個人也挺好。
正當這樣的想法逐漸在腦海裡生根時,卻沒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悶棍!
那日,她到南街辦事,意外遭遇到搶劫事件──雖然人家搶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發範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惡人東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閃遠點都沒有機會,打鬥便開始了。
三個人提刀拿棍的圍著一名揹著包袱的人打了起來,口口聲聲要人將東西留下。那名被搶的人手無寸鐵,被打得節節敗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鬥的行列。
小芳還算幸運,躲在角落時,撿到了一根扁擔,正好可以充當兇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惡人沒有發現她之前,便從後面相準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惡人,絲毫力氣也沒留的就用力一揮,當場將那惡漢敲了個不省人事。然後將惡漢手上的刀給拿了過來,丟給被搶的苦主,說道:
「別總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個屁!快來砍回去才是正經!」一邊說還一邊躲著另兩名惡人的棍棒,並不時回敬過去,一敲一個準,揍得剩下的兩名劫匪呼呼叫痛。
結果,待那名苦主提著刀、做好心理準備,決定衝過來加入抗暴行動時,小芳早就將三名惡人給敲昏了──哦,不,應該說,雖然惡人只有三個,但她敲昏的卻是四個人。
小芳覺得自己很冤,當她敲完三名惡人時,發現那個苦主就一直縮在旁邊,讓她一個弱女子獨自面對惡人,心中百般不爽,轉頭就要罵上一頓時,哪裡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過來了,然後,竟然就這樣撞暈了!
就這樣也能撞暈?這男人是紙糊的吧!?
之五:悶棍之後……
「我說過多少遍了,那時我剛從關外回來,身上帶著京城貴人訂的貴重貨品,半點不敢擔擱,就算生病也忍著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貨品送到貴人手中。那時我全身高熱,已經病了半個月了,一路奔波勞累,撐著一口氣不肯倒,其實早就頭昏眼花,渾身疼痛。我那是撐不住終於病倒了,而不是撞上妳手上的棍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個走南闖北的行腳商,當然練過拳腳,單挑七八個宵小不在話下,那日我是生了重病,才會昏倒的,不是因為妳敲了我一記……」
「好啦好啦,你說幾百遍了,不煩啊?就當你是真的病得亂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藉口!那時妳還讓人把我送去醫館,我在醫館養了一個月的病,那難道是假的嗎?!」
「不是我請人送你去醫館,是我一個人把你拖到醫館,我力氣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贏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腰一手指著那個被敲悶棍的男人大做茶壺狀的道:「我說,咱這一路從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進入永定縣了,前前後後走了兩個多月,你每天這樣念念念的,有意思嗎?」
「當然沒意思,可妳總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棍子的事拿出來說嘴啊,明明不是那樣的!如果那時我沒生病,妳就是敲了我十棍子,我也是不會暈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氣短,聲音愈說愈小。
「可你明明就暈了啦,不管是怎麼暈的,總之是暈了,不是嗎?」這有什麼好辯的啊?事實明擺著呢。
「但妳也別老說啊,等我們回妳娘家,妳岳父岳母也這樣說的話,那我臉往那擱?妳瞧我這樣熊腰虎背的,怎麼可能被人一棍子就敲暈不是?妳把我說得中看不中用,讓岳父怎麼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