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看见的却是明月当空的场景。这明月看惯了多少人世沧桑,也该见怪不怪了吧?这明月,无论身处何地,都是一样的吧?她心中微酸。那个人……那个人如今却不知怎样了?
城下,有兵士击缶而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柳长宁的脸上滚下滴滴珠泪,战争,果然比想象中来得更可怕。她想,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放忘记今日这梦靥般的场景了。
长剑饮足了鲜血,在微凉的夜风里发出“嗡嗡”的声响,仿佛是满足的喟叹。鲜红色的液体顺着剑身一滴滴地落到地上。李正煜的长袍上布满了尘土、裂口和干涸的血渍,看起来触目惊心、不忍直视。静美如仙人的贤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于地狱的修罗。
刚才城门口一战,已是南越之战的终结。快马送来的战报里,赫然记录着彭磊、彭安和罗刚的死讯,亦记载着被杀与被俘的南越军人的数字。李正煜薄而刚毅的嘴唇紧紧地抿起,似乎连上天也站在了后商一边。
守城的老将军死状极惨,尽管他下了命令,却仍旧挡不住箭簇飞射的速度。他的胸前插满了白羽箭。也许是因为痛苦,也许是因为不甘,他的眼球恐怖地凸了出来,眼里尽是骇人的血丝。
李正煜命人将老将军的遗体用马革裹起,堆坟埋葬。他亲自在坟前洒下一碗醇酒,这样忠肝义胆之人,连死也是坦坦荡荡、毫无畏惧。
李正煜感觉到潜藏在血液里的嗜血因子被唤醒,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砰砰砰”急促而欢快,他有些懊恼,自己向来可以完美地控制情绪,这一次却带着不该有的渴求和浮躁。
他的眸子因为用力变得狭而长,此刻被无边的血色晕染,看着竟有些凄厉骇人。眸子的深处,赵云的王庭已经显出了模糊的轮廓。朱红色的城墙,朱红色的屋檐,热烈的色彩几乎在眼底烧成了一团火焰。他没想到偏安一隅的边陲小国竟会有如此宏大的王庭,远远望去就像是沉默的巨兽。
他命令车队止步于半里之外,他借着丹田之力将自己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去:“皇恩浩荡,降者不杀。”
他能想象出赵云如今簌簌发抖的样子,面对着这样一支钢铁般的军队,面对着几乎不能战胜的战争,赵云心中的恐惧和绝望定是达到了几点。
在这剑拔弩张的寂静之中,宫门巍然打开的声响便显得惊天动地了。宫门内微颤颤地走出一个举着降旗的内官,那穿着朱红色冕服、双手捧着降书的可不正是赵云本人。
李正煜的眼神一冷,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穿着金色龙袍,这叛逆之心绝非一两天的事了。他想起那些死状凄惨的士兵,想起一路过来满目荒芜的村庄和流离失所的南越百姓,
为了一个人的野心却要毁去万千人的身家性命,这笔账如何才能算得过来?
李正煜笑得明媚,一如江南锦绣之地三月的艳阳。他伸手将赵云扶了起来,语气略显懊恼:“安南侯何须如此!”是了,出战前皇帝曾对他耳提面命:“若是赵云执意不降,便将他的头颅割下,挂在南越城门上示众三天,若是赵云降了,便传朕旨意封他为安南侯,爵位亦可世袭。”皇帝昏暗无光的眸子里忽然耀如星辰:“从此往后,世上再无南越,只有我后商安南郡而已。”
赵云身上哪里还找得到当日起兵时的半点豪气,他颤抖不已地起身,声音亦是深怀畏惧:“臣乃罪人,如何能蒙皇上如此厚待?”
李正煜束起的发丝在夜风里四下飞舞,身上散发出的巍巍上国的气度,他笑容可掬,只道:“安南侯多虑了,他日安南事务还劳侯爷费心。”
赵云再不敢多言,转身喝出自己的几十位夫人和二十几个儿子女儿:“臣愿以长子为质子,送入长安生活。臣的这些夫人女儿,虽是小国陋质,也愿奉给上国贵人。”
李正煜并不推辞,而是一副安之若素的笃定神情。他带上了赵云的长子,十岁的少年眼中尽是幼兽一般狠戾的光芒,一双拳头紧紧地攥起。他虽年幼也知道自己在京城的质子生涯将会风雨无数。
李正煜一并带走的还有两个十五岁的公主,她们是一对双生的姐妹花,容貌几乎相同,皆是倾国倾城、艳丽无匹。从赵云的口中,李正煜得知了她们的闺名,莹玉和如玉。望着她们出色的眉眼,李正煜的心里忽而生出了不详的预感,这样美丽的亡国女子似乎总能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说出的话却像是三月里的微风:“如此好女,父皇必当珍之爱之。”
赵云还亲自打开了宫中库房。几代南越皇族的经营收藏,尽数献给了李正煜。他不由得想到“鼎铛玉石,金块珠砾”的比喻,而这些成了安南侯的赵云再也没有资格享有。
珠宝玉石、古玩字画装了整整十几车,李正煜的军队浩浩荡荡地驶离丰城的时侯,赵云便一路目送他们的离去。他的心头仿佛被剜去了一大块,在漫漫的时光里,这伤口再不能愈合,只能成为日渐糜烂的腐肉。
南越国从开国至今凡一百六十七年,历十一帝,至赵云而国除。赵云自请退位之后,便得了“南越废帝”的称号。而在史册中,也成了一个常常被人提起又褒贬不一的人物。
☆、第三十三章 凯旋而归
李正煜第一次放任自己醉酒,过去这许多年,他连睡梦中也是警惕而清醒的。他亲自斟了三碗酒,一碗敬天,一碗敬地,最后一碗则是敬了所有的同袍。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南国之夜里显得愈加清晰:“同袍之谊,我李正煜定当终身不忘。今日你我便是兄弟,再无长幼尊卑之分。请大家举起手中美酒,今日不醉无归。”
他还效仿多年前的少年将军,将携带的美酒洒入了新城的水井之中。这样一来,连最末等的脚夫也能享受到胜利的喜悦。篝火熊熊地烧起来,军中的营妓便围在这篝火之旁跳起了欢庆的舞蹈。
李正煜明亮的凤眼更添了几分邪气,他回过头去
,眸子里映出的是一身劲装的纤细身影。
平日里那个鲜活明艳的少女在这个狂欢的夜里却显得格格不入。她抱着膝盖,眼神虚无地望向远方,以这样的姿态定格成了一尊雕塑。周围的喧闹与她无关,时间的流逝在她的身上也失去了效力。旁边那个坚毅的少年将军一直在说些什么,试图来引起她的注意。但她却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始终没有回应。
她落寞而无力地样子落在李正煜的眼里,他的心里便泛起了层层波澜。他端起酒碗朝她走了过去,嘴角扬起最优美的弧度:“长宁,这样的大捷你可欢喜?”
柳长宁不答,可是眉头却以常人难以发现的幅度快速地跳了一下。
忻毅叹了口气,神色复杂:“她下了战场就是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俘的南越人呢。”
李正煜心中生出隐隐的怒气,这样熟稔的语气,他和她什么时候便这样熟悉了?他仰头将碗中的酒一口饮尽:“生死无常,阴阳转瞬,战场无情,确实让人难以承受。”他右手微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忻毅一抬手,满满一碗醇酒便灌入喉中,可却连脸色都不曾微变。他颇有些江湖义气的将酒碗底朝上摇了摇,示意酒已喝完。他一笑便露出一排白而亮的齿:“尝闻楚王殿下心性过人,坚韧隐忍,今日怎会如此伤感?”
李正煜修长的双腿懒懒地向前抻着,语气随意:“今日没有楚王,只有你的同袍李正煜。贤人总说过刚易折,你偶尔放开心怀,却也未必是件坏事。”
他漆黑的眸子倒映着满天星子,那熠熠生辉的光芒也就从他的眼里透了出来。
柳长宁突然道:“我累了,先回去休息。”她不等旁人反应,径直便朝自己的营帐走去。
忻毅无奈地笑笑,朝着李正煜挪了过去:“你似乎是得罪她了,难得听她口气那么冲。不过她走了也好,你我二人难得可以单独相处。”他歪着头,一脸憧憬:“我素来听说王爷美名,着实佩服得紧。今日见你如此豁达,更是一见如故。来来来,如此良辰美景,你我二人不如把酒言欢、喝个痛快。”
他的话说得不伦不类,却难得真情流露。李正煜心头一暖,挥手对身边的卫兵道:“抬两坛酒来。”
后商军大获全胜的消息像春雷一般挟着迅雷不及掩耳的态势传遍了京城。本来忙着除旧迎新的老百姓忙不迭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自发地走到街上大肆庆祝。
焰火高高地升向天际,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响彻全城。空气里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硝烟味道,可这味道却少了肃杀多了几分喜庆。
李正煜和忻毅坐在高头大马上接受百姓的膜拜。鲜花和瓜果像暴雨般劈头盖脸地砸来,两人的容色皆有些狼狈,但心里却是被喜悦充斥着。
柳长宁终于从震惊和失落里恢复了过来。想起昨晚的事,她心里面便有些过意不去。她抬眼偷偷地瞧了瞧前头的两个人,却被他们滑稽的模样惊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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