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只能绕着大楼闲逛观察地形,发现大楼后面有一扇窄小的窗户,正对着的是一条阴暗狭窄仅能容两人并肩通过的小巷子,走上大约百来米就是另一条街道。嗯,够隐蔽,等救出瑞秋后可以带着她从这里逃跑。
于是吃过午饭,瑞秋走了没多久,我就偷偷溜出了公寓大楼,这次我没有告诉阿尔弗,因为几个小时之后就是哈维被押送的时间了,路上肯定危险,跟阿尔弗说了他也会劝我老实呆在屋子里。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在写字台上留了个字条,交代了一下我的去处。
一身轻便的运动装,随身带了夜光手表、录音笔(搜集罪证用)、小刀(割绳子用)和两块石头(砸玻璃用),寻思着手机实在太重拿着也不方便,于是就没带。搭车来到52大道250号,鬼鬼祟祟潜入楼后的胡同,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就砸破了那扇小窗户,手脚并用地爬了进去。
把玻璃碎片妥帖地藏到了窗帘后头,我大致观察了一下这个房间,面积很大,大约能装下好几百人的样子,屋里很黑,窗帘缝只能透过来几缕很细的阳光,不过也足够让我看清这里面整整齐齐码着的近千个汽油桶了。
……尼玛好难闻……
我捂着鼻子蹭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坐了下来,倚着一桶汽油开始闭目养神。汽油味闻久了倒也习惯了,只是因为太过无聊,好几次差点睡过去。
在夜光表针指向八点半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大门处传来开锁声和交谈声,我顿时精神一振,抹一把打盹流下来的哈喇子,整个身体都紧绷了起来,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我现在可以回去了吗?”是个女声,带着颤音,貌似压抑着愤怒和畏惧的感觉。
是那个奸细女警兰米尔兹!我赶紧打开录音笔,小心翼翼地举起手。我躲藏的地方距离大门很近,大概也就不足一米的样子,也是为了方便录音。
外面有雪亮的车灯光芒照进来,我躲在高大的汽油桶后面,看到兰米尔兹站在门口,旁边还站着个带小丑面具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女人的身体,应该就是瑞秋,看起来毫无反应,应该是昏过去了。
面具男没反应,弯下腰把瑞秋放下来,绑在一张椅子上,也许是动作重了点,瑞秋醒了过来。她貌似是愣了一下,而后发出尖锐的喊声:“这是什么地方?哦上帝我怎么会在这里!你们——兰米尔兹探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颤巍巍地继续举着录音笔——尼玛手好酸快撑不住了这群魂淡还在墨迹什么赶紧装好爆破器然后圆润地滚粗啊!
滚粗了我好英雄救美啊!
兰米尔兹没答话,只低下头转身匆匆走了。
瑞秋疯了一般挣扎叫骂,奈何她的四肢都被牢牢绑在椅子上,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挣扎了几秒钟她似乎恢复了一点理智,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奈何面具兄还是不理不睬。
末了,面具兄来了句:“你和他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放心吧,我们会通知你们的朋友来营救的。”
“他?谁?你在说谁?”瑞秋紧张地问,可是想当然耳,面具兄不会回答她。
看着面具兄的大脚慢慢往外走,我轻轻呼出一口气,总算走了总算走了,接下来就该是我大力女侠大显身手拯救吻醒公主的压轴戏了!
……嗯你说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咔哒。”
面具兄的大脚停住了。
我的心跳和呼吸也停住了。
我瞪着那只因为长期保持一个动作举着录音笔导致酸软不堪从而不小心碰到汽油桶的手,恨不得把它砍下来。
只是轻轻的咔哒一声,在这个寂静的地方却有着天雷滚滚一般的效果。
被发现了。
……完、完断了肿么办妈妈!QAQ
——于是只有拼死一搏了吗好吧幸好我还有大力这个隐藏属性面具兄不要怪我是你自找的我原本只想用更柔和的方式救出妹子不会伤害到面具兄你的可是你不识相偏偏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如果你现在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赶紧出去锁门滚粗我还是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的话说你怎么还在往这边走啊好吧是你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了……
我阴笑着盯着那双越走越近的大脚,双手已经攥好了拳头打算给他致命一击。
大脚在油漆桶后面停住了!
就是现在!
我猛然跳起来,以猛虎落地式迅速捣出两拳并带起一阵劲风,隐挟风雷之势、力求毙敌于当场,同时口中王八四射地大喝一声:“哇呀呀——啊……啊~哈~哈?”
——尾音具体效果请参照《名侦探X南》中某小胡子色大叔被射麻醉针之后发出的声音。
是甜味……好困啊哈哈……
……
…………
我是被一阵尖锐的疼痛惊醒的。
“草尼玛谁咬我!”汉语国骂麻利地蹦出口,我猛然睁开眼睛,一个鲤鱼打挺——没坐起来。才发现自己也被绑起来了,环视四周,黑漆漆一排排汽油桶,近在咫尺闪着红光的计时器,还有……嗯……脸被我压在屁股底下的瑞秋妹子。
我猛然回忆起昏迷之前的记忆,赶紧从瑞秋脸上挪下来,只见她连人带椅子倒在地上,眼含泪光地瞪着我,再低头看看传来刺痛的右手背,果然,一排整齐的牙印,还微微往外渗着血丝。
“怎么回事?”我淡定问道,轻轻挣断绳子,掏出小刀开始给瑞秋松绑。啊哈哈面具兄没搜走我身上的东西可真是失策啊!他以为区区绳子就能困住本大力女神吗?
“谢谢,哦我是说刚才那个人用乙醚迷昏你了,”瑞秋满脸劫后余生大难不死的庆幸,高兴得显然没注意到我崩断绳子的细节,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感激,而不再是平时那种虚伪的友善,“对不起,我咬疼你了吗?可是只有那样你才能醒过来……”
“没关系,我想我们得快点了。”我扶她站起来,“自己能走吗?要不要我抱——”
话没说完,忽然,计时器那边传来一声大叫:“不!不!为什么你是来救我的!不!瑞秋!瑞秋——”
“哈维!”瑞秋大叫一声,甩开我的手扑到计时器旁边,又哭又笑,“你得救了吗?我也得救了,是维拉小姐她救了我——”
“维拉?维拉也在?!”一个混杂着惊慌和恐惧的声音忽然响起。
是布鲁斯!
擦,有必要那么急吗?他都急得忘了变低沉声线了!不怕被哈维发现身份吗可恶!
我心里着急,却不敢开口拆穿,瞄了一眼计时器,我擦擦擦!居然只剩不到七秒钟了!
尼玛果然不愧是美国大片吗怎么不管干神马都喜欢玩倒计时啊!QAQ
我再也顾不得许多,扯过瑞秋就把她扛大米一样扛在肩上,迈开大步就朝窗户边飞奔过去,这时候已经能听到外面传来的刺耳警笛声,我精神一振,戈登警官来了!
尼玛!好糟糕!为毛瑞秋被绑的这个地方离窗户最远!
草草草尼玛!为毛离得最近的大门是铁做的我力气虽然大但离着削铁如泥切金断玉还差那么一点啊!QAQ
我不敢回头去看倒计时的数字,只是紧紧盯着窗户往前飞跑,如果那什么七旬老太为救孙子举起卡车中年妇女为救坠楼儿童百米冲刺之类的激发潜能的事情是真的的话,如果那神马基因锁啊修真瓶颈啊力量点数啊怪力乱神之流的都是真的的话,如果——
……可惜,没有如果,那都不是真的。
或许是真的,但也许观音姐姐上帝爷爷没有听见我的呼唤。
或许是真的,但坑爹的穿越大神只赋予了我大力这一项金手指,却没有给我非凡的速度。
“抱住脑袋!”我大喊一声,眼看离窗户还差几步的距离,我猛地停住,以高考体育投掷实心球的标准姿势,一把把瑞秋的身体扔了出去。
跟着扔出去的还有那支记录了罪证的录音笔。
……但愿我的大力和玻璃碴子别伤到妹子= =
虽然是一生黑来着……但是再怎么黑也不代表我真的愿意看着她去死。
就在瑞秋和录音笔飞出窗外的同时,我听到一声巨响,而后瞬间啥声音都没有了,估计是耳膜被震破了,然后眼前一阵白亮,滚烫的风吹来……
失去意识之前,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啊啊……幸好我还没有真的爱上布鲁斯,这样一来不管是死了还是穿回以前的世界,都不会伤心了吧。
布鲁斯,对不起……
我果然是个自私的人啊太糟糕了QAQ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是作者不吐不快的几句啰嗦~其中涉及作者对小丑、哈维等等反派的一些看法,如果有这些反派的粉丝妹子的话,三思而后看哦。那么,本文第一卷也就是系列三部曲的第二部《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剧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在写这篇文动笔之初,三部曲里我最提不起兴趣来的就是这一部。因为我个人觉得,这是作为第一主角的老爷的高度被压得最低的一部作品。这里有进行艺术创作一般实施高雅犯罪的小丑,有双重人格黑白两面个性鲜明的双面人哈维·登特,还有那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似乎每一位的光芒都不输给老爷。这部片子里老爷的戏份明显不如《侠影之谜》,更多的镜头给予了小丑和哈维。对于热爱反派的小丑粉丝们来说,这部电影中希斯·莱杰的天鹅之歌一般的完美表演,恐怕更是超过了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发挥。老实说,我不是小丑的粉,诺兰执导的这三部曲里,我只爱一个角色,就是克里斯蒂安饰演的老爷。所以当我看到这样一部老爷的光芒被其他众多角色分走的作品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提不起兴趣。更别提这整部片子老爷都处于一种低谷期,爱着的瑞秋和别人你侬我侬,到最后还要为了高谭而替情敌背黑锅。结局时老爷一身黑衣骑着战车绝尘而去,而他所要保护和拯救的人们却在背后追赶着他、误解着他、厌恶着他。这个画面曾不止一次把我虐成傻|逼。可是,当我开始动笔写同人的时候,设定的女主穿过来的时间就是第二部作品的时间,这令我不得不一遍遍地去重复看这部电影,复习一些细节、揣摩挖掘人物的心理,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每次复习电影,都能获得不少新的东西。于是,我开始试着抛却对片中人物的感情和成见,重新审视电影本身。我发现,《黑暗骑士》这部影片是三部曲中情节最复杂、人物最众多、主题最晦暗难明却也最发人深省的一部作品。第一部侠影之谜主要是阐释了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的来源,第三部黑暗骑士崛起则着重描写了沉寂八年后的老爷如何回归、并最终过起隐居的幸福生活。只有这第二部——个人看法——才真正诠释出了蝙蝠侠作为“正义”的殉道者所该有的精神和灵魂。也正是第二部,让我看到了蝙蝠侠不是纠结于儿女之情或一时恩怨是非的人,他的心太大了,大到那些小小的仇怨根本就像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没有什么可以影响到他对于高谭的热爱和迷醉,不管是成为黑暗骑士被人误解替人背黑锅,还是永远无法享受普通人的生活和幸福,以及深爱的女人的爱情。第二部中的两位反派,小丑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的代表,而哈维登特则是被心中的黑暗面所战胜。无论如何,他们都输给了自己,输给了自己的内心,输给了自己内心所产生的愤怒悲伤绝望等种种负面情绪。所以,我可以称他们为弱者吗?因为只有弱者才会输给自己。而蝙蝠侠却是强者,他每时每刻都在挑战自己并获得了胜利,不管是第一部中强忍着没有手刃杀父杀母仇人,还是第二部中忍辱负重成为黑暗骑士,亦或是第三部中明知必死却也愿意携带核反应堆离开高谭。布鲁斯·韦恩作为一个超级英雄,他背负的太多了。反派固然也有强大的人格魅力也很有爱,但终究不是现实社会能容得下的。不论如何,以伤害他人为乐的人,不管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我都爱不起来。所以相比起来,我更爱为了大多数人而付出一切的蝙蝠侠。“为了高谭,我可以成为任何人。”这是布鲁斯的台词。他果然为了高谭,甘愿成为“罪犯”。“他所做的,已经超越了‘英雄’本身。”这是阿尔弗对瑞秋说的台词。他所做的果然也已经超越了“英雄”本身,而成为了“非英雄”。所以,当我再看第三部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何等幸运:开始看这三部片子的时候,三部曲都已经杀青,我可以看到老爷光明正大地回来、冤情得以昭雪。所以,在复习了这么多遍之后,我才发现,《蝙蝠侠:黑暗骑士》这部片子,才是能让我真正透彻地理解布鲁斯·韦恩这个人物的一部片子,关于他伟大的人格魅力、关于他心中的光明与黑暗,也关于他浓厚的殉道主义精神。他是如此可敬的人,以至于令我们不得不爱~最后给大家推荐一篇影评,深度挖掘《蝙蝠侠:黑暗骑士》各种不为人注意的细节的,很有意思也很有价值的一篇文章,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