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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朱门千金 (请叫我琉儿)


  苏云筝自己也一下子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大哥又要说自己了吧!怎么就没记住自己在大哥的书房呢!她自责着。
  听得声音,苏闻笙脸就要黑了,小妹还是那么迷糊,南飞都要走了,她还有搞出点动静来。抬头,苏闻笙看到了施南飞脸上不明意味的表情,耳根似有红晕,自己一下子也有些懊恼了!
  “师兄,南飞先告辞了!家弟还请伯父多多照应!”
  施南飞年少老成,却还未成亲,房里也无人。他脑补了一下,这女生,以师兄的为人,该是嫂夫人吧!脸顿时又是一红,看来自己来的不是时侯啊,主动告辞。
  好吧,这事,苏闻笙还不好解释,解释说不定在师弟眼中就成了掩饰。但又不能让小妹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出来见外男,苏闻笙眼中闪烁着背了黑锅的意味“此事,我会与父亲说说的,本也不是大事。”
  施南飞也不多说,径自离开。
  今天,此事,苏闻笙只能当做自己哑巴吃了黄连了。
  听到施南飞离开的声音,苏云筝才走了出来,嘿嘿傻笑“大哥,那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啊!”苏闻笙对着自家小妹,只能哀叹了!
  此时,施南飞还未走远,书房里传出的细微声音,他还是听见了,原来是苏小姐,难怪师兄的表情不像是……施南飞为着自己的自动脑补,笑了起来。
  跟大哥请求出门因为这个乌龙,机会悄然流逝了,苏云筝很悲哀地替自己惋惜没有好运气。
  第二天,她自己带着花开半夏,跟文氏请示了一下出门去了。
  上京的繁华总是会让苏云筝想到现代的上海,一种很拥挤的感觉。这个时间,集市开张,一路上熙熙攘攘。
  对于苏云筝来说,出门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是在古代,一个大家闺秀,是不大有机会私自出门的。今天,她就是跟娘的说去书局淘几本书,午饭回去吃,才得到这个机会的。
  “糖葫芦,卖糖葫芦嘞……”
  耶,有糖葫芦,苏云筝不管不顾,直直地带着两个丫鬟就朝着声源处走去。
  “小姐,路边的糖葫芦可能不大好吃,要不咱回去,奴婢给您做吧!”半夏忍不住开口,路边的东西,总没有那么干净,小姐万一吃了不舒服了,怎么办?
  花开也有同样的担忧“是啊,小姐,半夏做的东西肯定比外面的好吃!”
  苏云筝哪能不知道两个丫头的心思,担心自己吃了不卫生的东西嘛!不过,她还是拒绝了“半夏回去做了我也吃。不过,这路边的东西,好吃不好吃另当别论,买也不过是体验的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两个丫头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苏云筝又开腔了“知道你们俩不明白,打个比方吧!就跟我们逛集市是一个道理,我们出来逛集市其实不一定买东西,是不是?”
  花开半夏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确实,有时候去集市会空手而归,就是次数比较少而已。
  “那我们为什么要不买东西呢?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自己想买的东西,但是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出来的目的就不是买东西,而是单纯地想逛一逛,散散心而已。”趁机,苏云筝把自己的理论灌输进两个丫鬟的脑子,省得她们以后还要做同样的事。
  似懂非懂,花开半夏还是点头,表示自己大概能了解小姐说的什么意思了。
  哈哈,苏云筝得意了,花开半夏算是几个丫头里最能了解自己心思的了,心思也通透,这一点不说通,还是能理清一些的。
  半夏也不多说,看到卖糖葫芦的大爷推着小木车,上面摆着一个简易的盒子形状的木框,十几根糖葫芦齐齐摆放着,走上前去买了三根。
  孺子可教也,苏云筝看到半夏买了三根,就想夸半夏了。若是白芍,估计买上两根都奉献给自己这个小姐了。(白芍,即七年前,苏云筝买下的丫鬟里擅长刺绣的绣儿)
  花开本就够伶俐,不用苏云筝多说,看着小姐拿着一根糖葫芦,自己也就接过半夏递来的那根。
  半夏自己慢慢地吃着,还琢磨如何回去做出比这个还要好吃的糖葫芦来。
  穿过了闹市那段,街道两边的商铺明显还没有什么客人,当铺里还好,总有人急需用钱,一大早来就来的。成衣铺,首饰铺,客人稀少,那些有钱的夫人小姐们,有多少还要专门来店里买衣服首饰的啊?
  封建等级制度,高层压中层,中层压底层,享受的只有高层人士。
  苏云筝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庆幸,穿来的家庭不是秀色农家,而是锦绣官家。不然,这时候,该愁的就不仅仅是婚事了,说不定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都是个问题。
  走进书局,几张桌子干净整齐摆放着,还是那个书生打扮的大叔正看着书。似乎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小姐,想买书吗?”
  这里经常有喜*看书的小姐光顾,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她就感觉到大叔都没有惊讶一个女子的到来。
  “先生客气,我自己先看看,有什么疑问可以问先生吗?”对古代的一个读书人,苏云筝还是觉得尊敬些好,所以一直叫他先生。
  大叔好像对这个称呼还是挺适应的“小姐请便,小可自当尽力解疑。”很顺应地答道。
  走到里面,迎面而来的一排排整齐有序的书架,苏云筝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大学的时候。每次到图书馆,一排排书架,那么高,那么多书,那时候她感觉这样才是在知识的海洋,书籍的世界。
  这里的书局,她也不是第一次来了,可是每一次她都很享受寻找书的过程。这里的世界很安静,很祥和,有种安心的味道,像自己在现代一个人默默的看小说的日子。
  花开半夏在苏云筝进门后,自动站到一边,看鞋面儿了。她们都知道,二小姐来挑书,喜欢自己一个人,不希望身边跟着其他人。
  听到一声“莫公子来啦!想挑什么书自行动手吧!”,两人依旧像木桩,反正小姐没出来,谁来也不关她们的事。
  今儿想淘几本游记,买几本最新的话本。有了这些,苏云筝的日子暂时就不会再那么无聊。
  想起自己看小说的速度,估计也只有网络小说横行的现代才能满足自己的小说欲望。古代也是有小说的,比如小说这里的称谓“话本”。
  其实话本,就是古言似的小说,不像现代白话文似的通俗易懂,却一样有着故事情节。不一样的是,现代的小说,分类五花八门,内容参差不齐。
  苏云筝回忆自己穿过来的时候,最红的应当是清穿文,宅斗文,种田文了。那段时间《步步惊心》、 “呵呵”苏云筝想到自己那时还想着能否自己写写小说,也成为一个职业网络写手呢!
  “小姐,小姐……”
  沉浸在自己思路里的苏云筝,似乎听到有人在自己身边说话,“小姐”是在称呼自己吗?
  疑惑地转过头来,咦,这位工资什么时候到自己身后的啊?
  此公子面含微笑,丝毫没有因为苏云筝的迷糊而有任何不好的心情,依旧很有礼貌“小姐,想请你挪一步,在下想过去!”
  额,因为自己的遐想,挡着人家的路了?腾地一下子,苏云筝面上布满红晕,语言也不利落了“那个,对不起啊,实在对不起,挡着你的路了!”
  也没注意看对面的公子长什么模样,苏云筝急急忙忙地缩到一边,让那位公子通过狭小的通道。自己窘迫地自责:你个糊涂的家伙,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又犯迷糊呢!这又不是在家里,还挡道了!呜呜,欲哭无泪啊!
  随随便便在书局里转了一圈,苏云筝就心满意足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几本书。付好钱后,她带着两个丫头刚出去。
  后面,刚刚的那位公子也挑好了书,身边的小厮付着银子。
  他还在想,刚刚见到的那位小姐,怎么感觉有些面熟?

☆、第二十四章双重标准

  苏云筝的日子随着游记跟话本的到来,变的滋润了不少。
  只是,古代官二代的日子不会时刻清闲,这不,亲戚还是要走的。
  “筝儿,明天跟娘去外祖父家,你外祖母估计要怪罪你总不去看她了。”这就是今早苏云筝去娴华院听到的。
  好吧,苏云筝承认自己很宅。
  but,去外婆家,哈哈,她还是十分乐意滴。要知道,她的外祖母是个爽利的老太太。六十多岁的年纪,保养得还不错,看得出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中国古代的平均年龄也不过三四十岁,在这里,苏云筝感觉虽然平均年龄比不过现代人,但是也比中国古代的人好一些,一般人也能活到四五十岁。
  每次去文家,外祖母跟舅母都会给自己一些好东西。乐得苏云筝每回从文家归来,都要抱着,数上半天。
  私下里,文氏得知,直笑着跟林嬷嬷说自己生了个小财迷。也从心底庆幸几个嫂子大度,没有对此感到不满,反而都挺喜欢筝儿的。
  这回,她也不装了,直直拉着文氏的衣袖,忸怩地说到“娘,女儿哪有不去看外祖母啊?”迟疑一下,“那个,咱们,什么时候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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