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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 完结+番外 (袖唐)


  “我信先生品德。”赢驷方才的话,不过是考验罢了,倘若宋初一真的答应,他放心之余,必然也会另起戒备之心。
  正此时,忽然响起咕的一声。
  赢驷看向声音发出处——宋初一的肚子,哈哈一笑,道,“竟是把先生饿着了,来人准备汤面”
  宋初一诧异的盯着赢驷那张笑起来颠倒众生的脸,愣了一会儿,才开玩笑道,“公可以不信怀瑾品德,但一定要相信,只要三年后公之风采依旧,怀瑾便只剩一口气也会到秦国来看一眼公再死。”
  “这倒是新鲜,先生对外貌在意已经到此种程度?”赢驷也曾听闻,有些男人好端端的放着女人不喜欢,偏就喜欢男人,难道宋初一也是这种人?他喜欢宋初一的才华,但对此事却是十分厌恶排斥。
  宋初一自是看出来赢驷的疑惑,笑道,“山川巍峨、湖水汤汤,均是上苍恩赐。怀瑾一度穷困潦倒,衣食不济,只有清风明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美色之于怀瑾,亦是如此。”
  “先生好洒脱。”赢驷面上重新浮起笑意,亦同她打趣道,“他日先生入秦,以秦之明月清风、我之美色招待先生如何?”
  宋初一刚含了一口酒,险些喷出来。她素知道赢驷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之人,但委实没看出来,一贯严肃的家伙,竟然能开出这种玩笑。她稳了稳情绪,堪堪把一口酒咽下去,“我反悔行吗?”
  赢驷微微挑眉。
  “我现在就来。”宋初一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
  内侍端了汤面和小菜进来,两人这才各自回位置用饭。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驷,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驷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
  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驷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乎快要天亮了。
  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马车中。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选。
  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
  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
  
  第八十九章向赵国前进
  
  砻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选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剑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侯锱铢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是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暮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晴,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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