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往前迈了一步,薄娘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
“我知道等雨过天晴,你们就会离开,有句话若是再不说,我只怕这辈子都说不成了。”薄娘咬了咬牙,孤注一掷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可是,我真的喜欢你……花公子……”
☆、第二十七章 奸商
此话一出,沈凝烟犹如晴天霹雳。
她怔怔地转身,不可置信道:“你……你说什么?”
她该不会是情急之下出现幻听了吧?怎么会听到薄娘说喜欢……自己?就算要听,也应该是叶昔迟而不是她啊……
薄娘上前一步,将她的惊讶都看在眼里,心中不由一寒。对上她的目光,语气坚定却又无悔道:“花公子,我喜欢你。”
轰。
头顶仿佛有个响雷炸开,沈凝烟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手指自己,语无伦次道:“你……喜欢我?我……那他……”
她望向叶昔迟,见叶昔迟呆若木鸡地看着她们二人,显然也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沈凝烟深吸一口气,露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得体很有风度的笑容,柔声问道:“薄娘,你是不是弄错了?你喜欢的人,应该是公子吧?”
薄娘皱了皱眉,不明白地看着她,歪头道:“我为什么要喜欢叶公子?”
因为他是男的,我是女的啊!
沈凝烟欲哭无泪,抓狂地扯了扯自己的头发,在原地无语地转了几个圈,然后整个人砸在了椅子上,叹气道:“那你又为什么要喜欢我?”
薄娘摇了摇头,答得倒是诚实,“我也不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了,我从第一眼看到花公子起就已对公子有好感,所以……”
薄娘像个初见世面的小姑娘一般羞涩地低下头,咬了咬唇。
沈凝烟见她的模样,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心里暗叹:完了,完了,这下是真的完了。她还以为薄娘看上的是叶昔迟,所以处处看她不顺眼,没想到现在竟然来这么一出。喜欢叶昔迟也就算了,她至少还知道怎么对付情敌,可现在被喜欢的人居然是自己,她才是真正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见薄娘深情地凝望着自己,沈凝烟抖了一抖,连忙求救似的看着叶昔迟。要买忆仙坊是他的主意,要她扮男装也是他的主意,现在出了这码子事情,叶昔迟也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回过神来的叶昔迟一脸高深莫测地接受了她的目光,半晌,不动声色地偏过头去,虽然一直强忍着,可微扬的唇角却出卖了他此刻的心境。
薄娘喜欢阿花,唔,这下有好戏看了。
沈凝烟对他见死不救的表现深表抗议,紧握地双拳正蓄势待发地准备朝叶昔迟身上招呼过去。可见薄娘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自己,只得咬牙压在这口恶气,对着薄娘婉转道:“那个,薄娘啊,虽然我也很喜欢和你在一起,但是那种喜欢也仅限于朋友之间,你明白吗?”
薄娘看着她,片刻后,缓缓低下头,轻声道:“我明白了。”说完,她转身回房,再没有回头看沈凝烟一眼。
待薄娘关上了房门,叶昔迟终于忍不住轻笑出声,来到沈凝烟身旁,竖起大拇指笑道:“阿花,可真有你的。”
沈凝烟听出他言语中的调笑,一时竟也不好反驳,嘟着嘴瞪了他一眼,生气道:“都怪你!”
“这怎么就怪我了?”叶昔迟故作不解地摊手,眉眼之间笑意犹在。
沈凝烟瞥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撑着下巴道:“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叶昔迟道:“薄娘是个聪明人,你放心,她不会想不开的。”
“真的?”
叶昔迟点头,经过这几日的相处,薄娘是个怎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了,为了情爱伤害自己这种事情,天下人人都有可能会,唯独薄娘不会。
沈凝烟这下放心了,紧绷的神色一下子松了下来,才想到刚才发生的事。
见她的目光四处乱转,叶昔迟问道:“你在找什么?”
沈凝烟闻言便把去厨房偷吃然后被大狗追着跑的事情三言两语地告诉了叶昔迟,叶昔迟听后笑也不是,怒也不是,扬起手敲了敲她的脑袋,无奈道:“你啊……”
沈凝烟不好意思地笑笑,被一条够追着跑,也真够狼狈的。不过……
沈凝烟摸了摸自己的唇,虽然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不过她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还很喜欢。
叶昔迟倒是一点也没提起刚才的事,整个人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他抱臂看着沈凝烟,正色道:“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今天在闹什么脾气?”
沈凝烟扯着衣角,她怎么会知道薄娘喜欢的不是叶昔迟,原本理直气壮的怒火一下子变得连自己都觉得可笑,可这样的答案又怎能告诉叶昔迟呢?
她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的理由,于是随口乱诌,“没什么啦,有点不舒服,就回房睡觉了。”
叶昔迟明显不信,但也没有再多问。
沈凝烟吃饱喝足,又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心情十分愉悦。刚才一闹浑身粘腻着难受,于是也没管叶昔迟,回头就找了小二送了一大桶热水回房。
这两日大雨,客栈的客人都没有退房。叶昔迟很有自知之明地坐在外面等候,算好时辰差不多了才慢悠悠地朝房里走去,正巧沈凝烟也推门出来。两两相望,叶昔迟眸色一深。
沈凝烟没想到他就在门外,连忙低下头,湿漉漉的头发垂在脸颊的两侧。
叶昔迟上前一步,低头打量着她,好半天才奇怪道:“阿花,你怎么变漂亮了?”
沈凝烟一惊,她刚才把人皮面具撕了下来,忘了贴上去了。怕被叶昔迟发现一样,她当即腾出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脸颊,道:“公子看错了吧,我与平时并无不同。”
“不对。”叶昔迟摇头,万分肯定道,“你真的变漂亮了,特别是……”
他拖着长音没有往下说,沈凝烟心下一急,手紧贴着右半边脸,他该不会是发现她脸上的蝴蝶胎记不见了吧?
心里正在盘算着该如何跟叶昔迟解释,不料叶昔迟顿了半天,忽然百思不得其解地冒出来一句,“特别是你的脸,怎么白了许多?”
沈凝烟暗松一口气,吓死她了,原来就是因为这个呀。
她拍了拍胸口,抬头笑道:“想是因为在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吧。”
叶昔迟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将信将疑地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随后又补充了一句,“以后若有空,多像今天这样洗洗,白馒头总比黄玉米看起来要舒服得多。”
“……”沈凝烟顿时无语。
***
第二日一早,沈凝烟与叶昔迟才打开门,就见店小二候在门外,见二人出来,笑嘻嘻地递上了手里的书信,道:“两位公子,这是同你们一起来的姑娘让我交给你们的。”
叶昔迟接过信,微微一挑眉,“她还说了什么吗?”
店小二道:“没有了。”
叶昔迟点头,“我知道了,有劳小二哥了。”
店小二离开后,沈凝烟从叶昔迟的手上接过信,翻来覆去看了几次,疑惑道:“公子,薄娘这是什么意思?”
叶昔迟微笑,道:“如果我猜得没错,她应该已经离开了。”
“她走了?”沈凝烟吃惊。
叶昔迟点头,望向远处,道:“薄娘性本骄傲,因此不会像别的女子一样为了一个情字而想不开,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亦不会让自己难堪。她知道你不会喜欢她,所以宁愿在你拒绝她之前离开,哪怕是留个念想自欺欺人,也总比希望破灭要好。”
是这样吗?沈凝烟看了看叶昔迟,不是很明白。
打开书信,信上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
与君一别,不知何日才能相见,望君珍重。
叶昔迟凑过去看了一眼,清闲道:“给你的。”说罢笑着朝前走,边走便道,“阿花,雨过天晴,我们也该去荆州了。”
***
既然身边没有外人,沈凝烟自然再不用穿着男装了。叶昔迟领着她在大街小巷乱转,在一间铺子面子忽然定住了脚步。
“怎么了公子?”沈凝烟差点撞在他的身上。
叶昔迟拉着她就往里走。
“两位公子想要什么?”老板殷勤地上前。
叶昔迟把沈凝烟往前一推,扬了扬手道:“把你们这里好看的首饰和女子的衣服全部拿出来,给她试。”
老板狐疑地看着他们二人,“公子要穿女子的衣服?”
沈凝烟之前吃过一堑,此时也多了个心眼,二话不说立马摇头,“我不要。”
叶昔迟看着她没好气道:“不要也得要,否则本公子的魅力都被你给破坏了!”
昨夜的事他虽然觉得好笑,可转念一想也有些郁闷。想他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站在薄娘面前,她怎么就会看上阿花那个文弱书生呢。论外表、论气度,他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绝对要比阿花优胜上许多,可薄娘竟然看上的是阿花,这让叶昔迟倍受打击。思前想后了一个晚上,终于还是决定让阿花恢复女装,这个劳什子的女扮男装,以后决计不会给她玩了!